餐饮招标通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宁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FGP-2021-B-0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宁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FGP-2021-B-0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宁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FGP-2021-B-005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宁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FGP-2021-B-0055
项目名称:宁河区政府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万元
最高限价:1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110 110 食品、饮料和烟草制造业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供应商须具备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供应商须具备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型、小型企业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6日到 2021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方式: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47号
联系方式:02269588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与湘江道交口海河大观三期18-301底商
联系方式:022-26491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师锴
电 话:18722270433
采购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昱丰(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6日

项目需求书

(一)服务要求

1.供货商设有长期稳定的经营场所或仓储场所。

2.配送:

1)供货商应具有配送车辆。供货商配备的配送车辆,具备以下证明材料:车型、车牌号、车辆照片及车辆相对应的行驶证复印件、通行证复印件(非自有车辆还须提供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

2)在配送过程中,供货商如果是配送蔬菜、水果、杂粮等,须提供车、筐等运输工具;如果是半成品配送,如生肉之类,须提供冷藏或者冷冻设备保存;如果是水产活物配送,须提供制氧设备。

3)除新鲜水果、蔬菜及鲜活生禽水产以外,供货商配送的其他食物必须明确标示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

4)供货商选配配送员,必须严格进行筛查,不可使用社会闲散、有犯罪记录人员参与配送服务,配送人员档案复印件要提交采购方备案。配送人员进入采购方所属区域,要自觉遵守采购方所属单位安全管理规定及消毒程序,未经采购方许可严禁随意走动、拍照。

5)供货商每月应向采购方提供当前配送食品的价格,以便采购方进行参考。对于供货价格进行公示,大米、面粉、油、鱼肉类、调料类价格须低于附近大型超市零售价格的90%,蔬菜价格须低于大型超市零售价格的90%。

6)供货商每周五向采购方按当地行情提供下周各类副食品的品种、价格、供应等情况,采购方每月第一周以家乐、泽安两家超市的零售价格为参考数据评估供货商报价;具体供货量信息由采购方提供给供货商,采购方库管员前一天下午把每日供货量信息报供货商知晓。

7)供货商须提供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等,均使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应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采购方审查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方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8)供货商应定期与采购方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方对副食品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对符合协议规定的相关要求,供货商必须无条件执行。

(二)食品配送需求

1、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食品生产标准和卫生安全许可要求。供货商须保证按时提供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无霉变、无腐烂、来源安全可靠、无公害的食品。供货商保证食品质量并且提供正规的发票。

%1、 供货品种

(1)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鱼肉等。

(2)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3)饮品类

序号

饮品类

1

果汁、碳酸饮料、奶类、矿泉水等。

(4)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菠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台、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等。

(5)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眼、木瓜、番石榴等。

(6)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平鱼、虾、河蟹、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等。

注:

①供货商配送的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标准有关的规定,从正规渠道(蔬菜生产基地、定点屠宰场等正规厂家)采购,调味品等必须是正规商品,并保证质保期在有效范围,且不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一半时间以上;

②所供肉类必须经卫生检验部门检疫,盖有卫生检验部门的蓝色图形检验印章,达到食品安全要求;

③供货商应拥有相应的农药残留检测器材和人员,坚持每日配送前检测,并做好24小时实物留样。采购方对当天配送的所有副食品均应留样待查,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如因食品质量出现问题造成影响,供货商将赔偿全部损失。

供货品种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品种。

(三)其他要求

(1)除甲方正常配送服务外,如遇到甲方临时需求要进行应急配送,供应商应提供必要的应急配送服务

(2)如供应商提供的配送品不符合国家检验标准、配送品经常出现腐坏等现象、配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等严重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附件(1)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