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福建省武夷山监狱罪犯食堂大米、食用油和面粉应急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福建省武夷山监狱需对罪犯食堂大米、食用油和面粉予以采购,现采取竞价采购的方式,欢迎合格的报价人前来提交报价文件。
1、项目概况:
1.1本次采购项目为福建省武夷山监狱罪犯食堂大米、食用油和面粉采购项目,分两个合同包,包1为大米采购,包2为食用油、面粉采购,包1预算金额499000元,包2预算金额499000元。本项目投标总价不作为最终结算总价,实际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为准。
1.2因本次采购为应急采购,若合同包1和合同包2实际采购金额未达到49.9万元,但采购人已通过正常采购确定新供应商开始供货时,本采购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予供货商任何补偿或赔偿,响应人应充分知晓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并自行承担风险。
2、报价人资格标准及要求:
2.1报价人资格标准:
2.1.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1.2特定条件: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参与报价。
2.1.4报价人应提供2份相同规格样品,样品按采购技术参数要求包装形式,其中大米、面粉必须分别提供至少5kg以上的样品,食用油必须提供至少5L以上的样品,1份用于采购会现场开启查验,成交人另1份为验收依据采购人留存,未成交的报价人现场退回样品。未按要求提供样品或样品不符合要求的,报价无效。
2.2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2.2.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2.3报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无需)
2.2.4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3以上两个合同包分别报价,同时参加两个合同包的供应商需分别制作竞价文件,并分别密封提交。(详见附件)。
2.4报价人未按报价资格要求完整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
3、技术要求(以下内容不允许不偏离):
3.1包1大米:
3.1.1一级晚灿米(一年内原粮加工而成)。
3.1.2具有大米固有的色泽和香味,无异味或霉味(变),无虫蛀结块挂丝或杂质异物。
3.1.3质量不低于《大米》(GB1354-2018)一级籼米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
3.1.4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1.5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有SC标志,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3.2包2
3.2.1食用油:
3.2.1.1非散装品牌一级大豆油。
3.2.1.2质量不低于《大豆油》(GB1535-2017)一级大豆油要求,卫生指标达到GB2716-2018、GB2760-2014国家有关规定标准。
3.2.1.3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之二。
3.2.1.4外包装完好,密封性良好,采用PET材质,5L/桶,有SC标志,标明品名、品牌、生产厂家、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执行标准、具有产品合格证。
3.2.2面粉:
3.2.2.1中筋小麦粉(标准粉)。
3.2.2.2剩余保存期不少于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3.2.2.3质量不低于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1986)标准粉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要求。
3.2.2.4外包装完好,25kg/袋,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4、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不允许负偏离):
4.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1.1.1交货时间:采购人订货单指定的时间;
1.1.2交货地点:福建省武夷山监狱。
1.1.3交货条件:货物质量、包装符合合同约定要求,品种、数量符合采购人订货要求,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组织方式为采购人自行组织,不收取报名费,委托费,但为了采购活动的严肃性,投报人应在报价会(开标现场)现场按响应合同包缴纳预算金额1%投标保证金,即包1投标保证金为4900元,包2投标保证金为4900元,未列入成交候选人的,保证金当场退回。
4.3履约保证金:10%,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待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无未了事宜后无息退还。若供应商在履约期间出现违约情况,采购人将按本招标文件中所述没收履约保证金情况予以执行。
4.4安全保证金:供应商在运送物资进入监区期间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安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30日内,无未了事宜无息退还。送货进入监区的人员、车辆必须遵守监狱有关规定,不得私自离开指定区域;不得私自会见罪犯;不得为罪犯传递信件、手机、毒品、酒类、黄色书刊及图片、刀具、绳索、打火机、有价证券、信用卡、数码产品及其他一切物品,一旦发现有上述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安全保证金。如安全保证金不能弥补采购人因供应商上述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若供应商上述违规行为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5服务要求及验收方式:
4.5.1服务要求:
4.5.1.1采购人根据需求,原则上提前3天以传真等书面形式订货;供应商收到订货单后应在订货单指定的时间送货上门,将货物送到并卸放在采购人指定地点,过秤验收;送货单、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等资料随货同行。如遇加单、补货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收到订货单8小时内送达。
4.5.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采购人的验收标准。如因数量或质量出现问题,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5.1.3采购人如需调查了解供应商所供物资的来源,要求提供进货票据等凭证时,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为确保货物质量,采购人有权随时随机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实施有检测资质第三方抽样送检,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关费用,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
4.5.1.4采购人可在验收后3天内提出无理由退换货物。
4.5.1.5供应商工作人员(含司机)出入监区的过程中,必须无条件遵守监管安全规定,服从采购人工作人员指挥,不得为罪犯传递信息及现金、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违禁品、违规品。供应商进入监区的运输车辆、人员应相对固定。送货人员应具有身体健康证明,无犯罪记录(随身携带或复印件留采购人处备案);送货车辆必须清洁卫生,定期消毒。
4.5.1.6供应商因各种原因失去履约资格或能力时,应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
4.5.2物资验收
4.5.2.1采购人罪犯生活物资验收小组根据合同约定的质量、包装要求和采购计划对每批次货物进行验收。供应商应有工作人员在现场负责沟通协调验收事宜。质量、包装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无条件予以换货;数量不足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及时补足。上述违约行为按照合同追究违约责任。验收时,采购人与供应商就货物质量有争议时,在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全部或部分货物,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检测机构到采购人抽样,进行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5.2.2采购人若验收时未发现问题,在加工食用前,发现货物不符合约定要求的,供应商应无条件及时予以退换货。
4.6、货款结算方式与支付方式:
4.6.1结算方式:结算以固定价结算,结算单价=(1-供应商投标时下浮率)*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省价格监测数据福建价格监测网/主要食品每日行情/南平每日行情/晚籼米(标一)、标准粉(标准一等)、大豆调和油(一级桶装5升)/开标日前最后一次的公布价格。
4.6.2支付方式:每月结算一次货款。由供应商凭购买单位签章确认的验收单、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上月销货清单、正式税务发票在结算日向采购人申请结算。采购人在收到上述结算材料并确认无误后,将货款转入供应商的银行账户。
4.7违约责任
4.7.1票证不齐。供应商未按照要求随货提供送货单、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单复印件等资料供采购人验收备存的,采购人有权予以退货。
4.7.2供货不足。供应商供货与采购计划误差10%以内的,按实际验收,超过10%的部分,采购人有权予以退回;不足90%的,由供应商决定是否需要即时补足。需即时补足而不能即时补足的,供应商按该货物不足部分结算价的三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算。
4.7.3逾期供货。供应商未能按照采购人指定时间按时供货,逾期的第1天至第3天(含)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逾期第4天至第7天(含)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逾期第7天后的期间内按每品种每批次每逾期1天向采购人支付3万元违约金。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采购计划单中指定的供货时间为准,特殊情况无法按采购人指定时间供货的,供应商应提前3天书面报采购人批准。采购人同意的,按新约定的时间供货;采购人不同意的,按原指定时间供货。
4.7.4如发现供应商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运输不合理等问题,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责令供应商更换合格货物。因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验收不合格或供应不及时而出现货物供应短缺的,采购人可自行采购,对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概不负责。由采购人直接采购本批次的货物,所需货款及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是第一次违约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若供应商是第二次违约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000元,若供应商是第三次违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及没收履约保证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能弥补采购人因此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4.7.5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剩余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无条件更换符合约定要求的货物,同时按保质期不符合约定要求货物结算总金额3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7.6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供应商所供货物经检验确认质量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抽样检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第一次供应商须支付违约金10000元;第二次须支付违约金20000元,第三次须支付违约金50000元,采购人终止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相关法律责任。上述所有有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7.7供应商有前六款所列违约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在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货物之前,在市场自行采购相应货物,应急保障罪犯生活。超出约定结算价格部分的购物费用及采购所产生的其它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7.8因供应商供应的货物质量问题,造成采购人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身体损害等事件的,供应商应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7.9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合格证、发票经查证系虚假的,每品种每批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7.10供应商应当告知其参与合同履行的工作人员(含司机),凡涉及与监狱有关的事项,均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狱的监管安全规定,且不得有任何为罪犯传递讯息、现金、银行卡、音视频播放设备、储存介质、手机、毒品、枪支、刀具、烟、酒等及私自会见在押罪犯等行为。供应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本项的情形,供应商应无条件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并每次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
4.7.11供应商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管理规定,不得泄露购买单位涉密信息或不宜对外公开的内部信息,违反相关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4.8知识产权:供应商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供应商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5、其他事项
5.1采购人每天大米需求量约为2600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供应,否则按照违约责任处理,大米、面粉及食用油的供应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竞价时的最高限价只作为竞价参考依据。
5.2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改本项目的规模和金额的权利,不对此行为承担责任,亦无义务向投标人解释其原因。
5.3鉴于采购人单位性质特殊,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做好相关新冠疫情防疫工作,相关防疫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报价送达截止时间:
6. 1应于2021年5月10日10:00之前到福建省武夷山监狱(武夷山监狱采购办公室)现场同时递交报价文件及样品,报价应当含税费、运输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
6.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0日10:00
开标地点:福建省武夷山监狱采购办公室
7、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和要求:
7.1报价文件在递交时间截止之后,由采购人依据部门相关规定成立的竞价采购小组开启各报价人递交的报价文件,先对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若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采购人要求,其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7.2经竞价采购小组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能响应本次竞价采购要求的,再对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以报价下浮率由高到低进行排列,依次推荐为第一、二、三顺位备选供应商,报价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总价,否则报价无效,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报价时,以抽签形式确定各顺位备选供应商。
7.3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按照相关程序及本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货物验收,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开始供货,办理签收及货款给付事宜,货物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供应商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采购人将没收供应商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依法解除采购合同。
7.4所有报价文件均由采购人存档,不再退还报价人。报价人如对本竞价采购函(含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交报价文件,且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表示认可采购人在本竞价采购函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如报价人发生违反本次竞价采购函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的,本次竞价采购小组将按程序提请上级机关,将该报价人列入不诚信单位(自然人)名单,该报价人在今后不得参与我单位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7.5报价人需咨询本次竞价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请与武夷山监狱采购办(0599-5258587)联系,本次竞价采购函(含报价表等样本)的文字、含义、释义权属福建省武夷山监狱。
武夷山监狱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