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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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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HCG-2021-F-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CG-2021-F-009)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9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CG-2021-F-009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668604万元
最高限价:99.66860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99.668604 99.668604 物业管理服务 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中小企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一并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参与的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08日到 2021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6室
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515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联系方式:159022849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静海区财政局406室
联系方式:022-289144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梅
电 话:022-28914407
采购文件下载
竞争性磋商文件(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服务).doc

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7日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1年

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HCG-2021-F-009

采购单位: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5月


TOC \o "1-3" \h \z \u 目 录 2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3

第二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5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6

A 说明 6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8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9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12

E 磋商程序 12

F 授予合同 15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7

合同一般条款 17

合同特殊条款 1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9

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19

一、第一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20

二、第二阶段响应文件格式 39


第一部分 磋商邀请函

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的委托,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2021年健康产业园新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JHCG-2021-F-009

3. 采购需求

(1)项目单位情况:此次服务对象为华康健康产业园新址内包括华康派出所、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在内的3个单位

(2)项目主要内容概述:物业管理服务。

(3)项目特殊要求概述项目经理要求持有由国家住建部或人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上岗,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预算金额:99.668604万元。

5.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中小企业。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一并提交):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以上均需提供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之日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上一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备查;若由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7、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参与的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1. 获取时间:2021年5月 8 日至2021年5月 13 日,每日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天津市静海区财政局406室)。

3.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须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前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tjgp.cz.tj.gov.cn)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不收取费用。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开启时间及地点

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 19 日上午9:15时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区财政局515室)

3.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 19 日上午9:30时

4.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项目联系人:王玉梅

2. 联系电话:022-28914407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静海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2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刘旭东15902284992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增1号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8914407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hxzfcgzx@163.com

九、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部分 磋商项目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服装、加班费、洗涤费、管理费、清洁卫生费、保洁工具及设备费、秩序维护人员费、办公费、与本项目相关的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相关所有费用等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全部任务所需的一切应有费用及合法利润。

3. 投标报价在不超采购预算的前提下,其合理性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分中予以考虑。

4. 验收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 本项目费用为封顶费用,每季度采购方依据对中标方的考核结果情况支付实际产生费用,超出费用成交供应商自行担负。

(二)服务要求

1. 时间要求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须整包进行磋商,不得拆包分项磋商。

(四)磋商有效期: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天。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上级拨付资金到位的前提下:按季度付款,每季度首月15日前向成交供应商依据考核结果核算支付上季度实际产生费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付款方式:对公账号银行转账;

3、发票要求:中标人须在收款前向采购人开具与项目内容及本次采购内容一致的正式、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六)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赠品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投标人亦不得以采购人要求实施前述馈赠、回扣等行为。

(三)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注意以下情况: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项目需求书中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

加注“■”号的产品属于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只能选择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求的产品进行投标。未加注“■”号的产品均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的产品。如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视为认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范围的划定。

3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分值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

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第二部分 客观分(30分)

分值

1

投标人业绩

提供合同签订日期在2017年1月1日后至今已完成的类似业绩,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不予认定加分。1个业绩2分,最高 10分。

项目案例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并于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①合同。包括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签订日期;

②用户盖章出具的验收报告;

③用户盖章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第②、③项可提供任意一项。须提供①项+②项或①项+③项才 被视为有效案例。 注:上述证明材料的用户盖章须与合同签订甲方一致,否则不予 认定。投标文件内附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0

2

供应商相关证书评价

供应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及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

以上认证具备全部5项得3分:

具备4项得2分:

具备3项得1分:

具备2项及以下不得分:

未提供认监委官网查询截图的不得分。

3

3

供应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证书及信用报告。

AAA级3分,AA级2分,A级1分,最高3分。

3

4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由供应商单位或其分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加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提供项目经理用户服务证明扫描件(加盖用户单位公章),用户服务证明能表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物业管理经验的: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扫描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45周岁或以下的:1分,其他:0分

5

5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要求且身体健康得3分,否则0分。

(2)设备工程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工程员均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且提供上述人员证书扫描件件,得1分。

(3)设备工程员:提供上述设备工程员(已提供双证书扫描件的)磋商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扫描件,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扫描件得2分

6

人员培训方案评价

人员培训方案应包含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培训目标、言行规范、仪表仪容、公众形象等

每提供上述1项内容的得0.5分,最多3分

3

第二部分 主观分(60分)

分值

1

人员、岗位配置评价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6分

人员配备齐全,岗位设置较为合理,基本满足项目需求书要求:3分

其他:0分

6

2

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10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8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定的操作可行性:6分

其他:0分

10

3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10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7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4分

其他:0分

10

4

应急预案评价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6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3分;

其他:0分

6

5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6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3分;

其他:0分

6

6

人员稳定性方案评价

方案详细完整,针对性、可行性强,能保障服务队伍稳定:5分

方案比较详细,针对性、可行性较强,基本保障服务队伍稳定:3分

其他:0分;

5

7

食堂菜品菜系菜色计划安排

供应商提供符合本项目需求的食堂菜谱及营养搭配方案

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营养搭配合理,菜品菜色齐全,品种多样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6分

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营养搭配合理,菜品菜色较齐全,品种多样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3分

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营养搭配基本合理,品种多样基本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1分

供应商提供的菜谱营养搭配不合理,菜品菜色不齐全,菜单品种单一不满足商文件:0分

6

8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描施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齐全,定期检查、监督计划安排详尽,能够满足采购人

需求,科学合理、切实可行:8分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较全面,具有定期检查、监督计划安排,能够满足采购

人需求,较为合理可行:5分;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一般,具有定期检查、监督计划安排,基本能够满足采

购人需求,基本可行:2分

食品安全卫生保障措施混乱,明显低于磋商文件要求或未应答:0分。

8

9

报价合理性

磋商报价计算的合理性,根据供应商报价情况综合评定,其中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在投标文件中对人员保险、公积金缴纳类别及测算标准另附说明,如有人员享有优惠政策,须将享有优惠政策的批准文件和政策文件一并提供,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报价科学合理:3分;

投标报价较为合理:2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一般:1分

未按《开标分项一览表》、《人员费用分项一览表》报价的或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应缴未缴的或投标报价不合理的:0分。

3

合计

100

第四部分 扣分条款

经磋商小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2分,最多减10分

1. 响应文件不完整,缺页的,非实质性内容缺少签字或盖章的;

2. 响应文件无页码、无目录的,目录与页码不对应的;

3. 响应文件未装订、装订有误的;

4. 响应文件正本文件、副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5. 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6. 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复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的;

7. 响应文件内容无法辨认的,包括盖章不清楚、印刷不清楚、字迹模糊等情形的;

8. 响应文件对同一问题的前后描述不一致的(点对点应答与证明材料不一致、金额数字与中文不一致、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复印件不一致包含在本情形之内);

9. 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的;

10. 响应文件中出现非本项目相关内容的。

四、响应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供应商须知》“C 响应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二)响应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1、项目单位情况:此次服务对象为华康健康产业园新址内包括华康派出所、巡特警支队、交警支队在内的3个单位

2、项目主要内容概述:物业管理服务。

3、项目特殊要求概述项目经理要求持有由国家住建部或人社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书》或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颁发的《天津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上岗,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具体要求

①人员总体要求

项目共需要服务人员17人,订立合同时需提供服务人员的身份证、无犯罪证明记录、健康证。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1

项目经理

1

男女不限,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验,无不良嗜好及犯罪记录,保证驻场服务。

3

保洁人员

8

男60周岁以下,女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负责保洁服务。

5

食堂厨师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厨师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无不良嗜好,负责食堂菜品烹饪制作。

6

食堂面点师

2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负责食堂面食制作

8

食堂配菜员

1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负责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面食制作

9

食堂服务员

1

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负责食堂服务员工作

11

电工

1

男,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均同时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负责电路维修维护工作

12

综合维修

1

男,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需持有锅炉证,负责电路外其他维修工作。

合计

17

以上岗位、人数、职责等,采购方有权据实调整。

② 服务要求

(一)餐饮服务

1、服务内容

(1)负责每日提供警员的早餐、午餐和晚餐制作加工服务;

(2)负责提供食堂厨房操作人员的服装鞋帽、围裙、口罩、手套等必要的装备;

(3)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它设施的卫生及安全管理;

(4)负责保证食堂各个环节的生产安全;

(5)负责保证食堂食品卫生安全;

2、职责

(1)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2)各类服务人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敬业精神和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3)食堂管理要精细化、服务规范化、卫生制度化、安全常态化;

(4)食堂餐厅要保证各类人员的相对稳定。

(5)食堂服务人员负责厨房的卫生,保证厨房及用餐处干净整洁;

(6)食堂服务人员要维护单位利益和形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7)食堂服务人员统一着装,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文明服务;

(8)食堂服务人员负责清洗餐具、卫生清洁等工作。

3、服务标准

(1)饮食基本标准

1)厨师长要会同有关人员确定菜品的工艺,包括用料标准、口味、颜色、装盘、容器等。

2)厨师长及有关人员每周至少一次检查食材质量和来源,保证饭菜的质量。

3)厨房生产要严格按岗位分工,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严禁擅自越岗操作。

4)设置菜品质检员(厨师长兼任),负责菜品质量检验把关。

5)厨房人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规程进行操作。

6)厨师长在每天例会上要讲评前一天的反馈意见和情况。

7)食堂菜品实行留样制度:确保菜品及主食留样时间达到48小时,在此期间确保无污染。

(2)饮食卫生标准

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生存条件的预防措施。

防止食品与原料交叉感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和不洁物。

餐具、饮具等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或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无害,安全。

5)不做不供变质、腐烂等食品。

6)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冷热分开、食品与非食品分开、半成品与成品分开。

7)库房卫生要做到存放食品隔墙10-15公分,离地面20公分,食品精进、勤销、勤检查,防火,防鼠,防潮,防变质。

8)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

9)烘烤食品受热均匀、蜜糖、麦芽糖使用前须消毒处理。

10)用餐后认真清洗、消毒餐具,食堂内部、用餐大厅环境卫生全面清洁整理。经常清理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确保畅通;经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保持洁净、光亮、无污垢。

11)冰柜定期清理、除霜、消除异味。

12)抹布生熟分开,不用抹布擦碗、盘、碟,溢出碗边汤汁用消毒布擦掉。

13)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食堂烟道清理及消杀;

(3)公共餐具清洗消毒标准

公用餐具必经消毒后方可投入下一次的使用,保证每餐对每个餐具消毒达标。

公用餐具消毒程序为一洗、二泡、三冲、四烤、五放。一洗:用清水和洗涤灵清洗用餐后的餐具,洗掉残渣和油污。二泡:用消毒液按比例进行浸泡30分钟,进行化学消毒。三冲:在高温洗碗机上用沸水进行冲洗。四烤:用远红外线高温消毒柜进行物理消毒。五:餐具洗消后放置在碗柜中,关严柜门,以免蚊、蝇进入,并用消毒后的盖布盖上。

定期用擦丝擦掉油垢,保持不锈钢餐具的清洁,明亮。

(4)食品质量要求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5)食堂供餐标准

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下周的食谱,并因节假日、民俗等因素,对食谱适时进行调整。

早餐包括:A:要求现场制作B:主食,副食,汤,粥,小菜不少于12种C:中、西式早餐多样化供应,应包括并不限于:热炒菜,凉拌菜,煎菜,汤菜及各种主食和汤粥。

午餐包括:A:要求现场制作B:不少于四种菜品(含主荤菜1种、次荤菜1种、素菜2种(根茎类、菌类、豆制品或叶菜等),汤类不少于二种,配备调剂小咸菜不少于二种。应季水果类或酸奶配餐每日供应)

加班餐包括:A:要求现场制作B:不少于三种菜品(含主荤菜1种、素菜2种(根茎类、菌类、豆制品或叶菜等)糖类不少于二种)

(6)食品库卫生标准

食品仓库应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及措施。

食品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蚀食品及时冷藏保存。

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出勤进,先进后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食品不得与药品、杂品等物品的混放。

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净和整洁。

(7)个人卫生标准

餐饮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复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必须穿戴浅色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时应戴口罩,不戴戒指,不涂指甲油。

食堂餐饮从业人员操作仪器前和大小便后,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卫生间。

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等,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

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8)安全标准

1)厨房内要配备防火和灭火器材与设备。

2)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清除,炉灶的油垢应经常清除,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3)炒菜时,厨师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他事物或与人聊天。

4)油锅起火时,应立即用灭火毯紧闭,使之缺氧而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无关化学品,如酒精、汽油、煤气桶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食堂内。

6)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严禁超负荷使用。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性要好,插座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体损坏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着火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泼覆其上。

8)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例如,在使用燃气灶时,按照“先点火后开气”的操作规程。

9)用电烹煮食物时,需防水分烧干起火,用电切勿利用分叉或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

10)厨房在炸、煎、烤各种食品时,油锅、烤箱内的温度不要过高,油锅内的油不要太满,以防引起火灾。

11)使用燃气灶、煤气管线时,必须保证安全,勿靠近电气线路或电源插座装置,炉具及钢瓶未经检验合格,不可采用。

12)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燃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认已关闭。

13)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已要先抢救。油类起火最好用消防沙或灭火器扑灭。

14)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灌输救灾常识,实施救灾编组,训练人员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要经常检验灭火器及消防水栓,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9)服务质量标准:

1)食堂设服务岗,并保证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人员要做到仪容端正,仪表整洁,符合员工手册要求。

3)开工作业务班前会,做好上岗前检查,明确分工。

4)早中晚及各式就餐规范布置,餐桌椅横竖对齐。

5)严格执行使用托盘服务,保持托盘无油腻。

6)食堂内设意见征求表,并对填写过的及时收回。

7)保持食堂走廊过道等公共场所的整洁、无浮沉、无污渍。

8)保持清洁卫生,门窗光亮,地板、墙面天花板无积灰、无四害、蟑螂,无蜘蛛网。

(二)综合维修服务

1、服务内容

(1)门、窗保证开启良好,锁具开启良好,玻璃无破损。随发现随处理,及时解决,如遇特殊原因,及时向甲方说明原因。

(2)沟、沿及排水管路保证通畅,每月检查1次,随发现随解决。

(3)照明灯具、卫生洁具、上下水设施保证完好,每日巡查随发现,随解决。

(4)消防设施、设备保证齐全、完整、无损坏。每日巡查,如有损坏等立即上报。

(5)能完成上级领导交予的临时性任务。

2、职责及标准

(1)做好日常维护计划及实施细则,计划合理,落实到位,各设施、设备运行正常,且完好率 100%。

(2)确保维修档案资料齐全、管理完善,有每日设备运行纪录,巡查记录完整、真实、详尽、准确、无缺失。

(3)设备运行、操作必须遵守相关的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要不断完善安全技术措施,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4)保证后勤报修记录完整,全程可控。24小时接报服务,及时到达现场,及时处理、解决。

(5)设备维护人员维修更换的零配件及耗材等由采购人负责配置,维修人员所需的工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例如电工穿戴的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等)。

(三)保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公共区域日常保洁(包括、卫生间、监区公共区、楼梯、公共走廊、淋浴间、锅炉房等);

2)办公区域日常保洁(包括办公区域、办公室等);

2、职责

1)按照甲方需求(合同约定)及办公楼内条件的实际情况提供保洁服务。

2)为甲方着想,礼貌、周全、主动、热情地配合相关方做好服务工作。为服务对象营造一个明净、舒适、赏心悦目而又温馨的办公或生活环境。

3)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4)按保洁作业标准、工作流程实现标准化操作。

5)服务人员应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佩带工号牌,仪容仪表整洁端庄。

6)敬业爱岗,爱护设施及相关财物。杜绝浪费,节约能源。

3、服务标准

服务名称

项目

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频次

日常清扫保洁

卫生间清扫、保洁、消毒

地面清洁、消毒

干净整洁、无杂物、无水渍、无污渍

4次/日

墙面、隔板、门等

干净整洁、无污渍

4次/日

手盆、台面、梳妆镜等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

2次/日

放水阀、纸架、便器内外的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

4次/日

纸篓倾倒、清洁

按时倾倒、清洁,无污渍、无溢满

2次/日

厕具、洁具的清洁消毒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

1次/日

空气

空气清新无异味

适时

门、窗玻璃等的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

2次/周

地下靶场

地面清扫、保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地垫、地毯保洁

干净整洁、无污渍

2次/周

玻璃清洁、保洁

洁净明亮、无污渍

2次/周

地角线、装饰物等

干净整洁、无污渍

2次/周

附属设施保洁

干净整洁、无污渍

2次/周

办公区域及办公室

公共走廊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办公室地面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门、窗清洁

干净整洁、无污渍

2次/周

办公桌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1次/日

办公室内垃圾筒

干净,无溢满

1次/日

公共区域消杀

定期消杀

无鼠患、蟑螂等

1次/月

楼梯及公共走廊

地面保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玻璃的清洁

洁净明亮、无污渍

2次/周

附属设施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2次/周

楼梯扶手清洁、保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消防栓、消防器材清洁、保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1次/周

淋浴间

地面保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随时

玻璃的清洁

洁净明亮、无污渍

2次/周

附属设施清洁

干净整洁、无水渍、无污渍、无尘土

2次/周

每次使用前后整体清洁、保洁

四、费用分割

1、本项目物业服务人员工作时间须统一服装,服装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食堂餐饮服务中使用的水、电、暖、气及日用耗材等费用由采购方提供,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采购方不提供住宿,交通工具等。

4.采购方负责配备足够的厨房设施设备及耗材以满足日常工作需要。由于成交供应商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5.因于本项目工作特殊性节假日停休、重要时间节点、临时性任务及突发事件备勤及24小时值守人员所需食堂及物业服务人员需安排加班的,成交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五、其他要求

物业服务过程中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

1.2 本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或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磋商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或“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磋商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磋商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磋商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磋商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响应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价格评审时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联合体有一方非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时无扣除。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参与磋商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

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参与磋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微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或服务

5.1 合格的货物

5.1.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1.2 除《招标项目要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1.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1.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5.2 合格的服务

5.2.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6. 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信息公告、更正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终止公告等与磋商活动有关的通知,招标采购单位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磋商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需求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投标人的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2 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采购人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8.3 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确阐述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8.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5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磋商邀请函》、《磋商项目要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

10.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磋商邀请函

2)磋商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条款

5)响应文件格式

6)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磋商项目要求》中实质性条款(加注“”号)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10.4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5 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需要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天津市静海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发送邮件至已报名供应商的邮箱,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招标采购单位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招标采购单位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磋商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招标采购单位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的依据。

C 响应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以使其投标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竞争性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一经发现投标人虚假伪造,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对“磋商项目要求”所列的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成交供应商。

15.3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同时对各包报价的,可不分包制作响应文件)。

15.4 响应文件应编制页码,并与响应文件目录相对应。

16. 报价

16.1 报价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磋商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招标采购单位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响应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8.2 货物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招标采购单位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4)响应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中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逐条做出应答,其中“项目需求书要求”的投标应答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8.3 服务类项目,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磋商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磋商有效期

20.1 磋商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响应文件应按《磋商项目要求》和《响应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纸质响应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响应文件(含光盘或U盘)、二份副本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胶装装订成,可根据响应文件页数分为上下册或上中下册等分册。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第一阶段提交资格、资信、技术文件(不含报价),及相应光盘。

第二阶段提交报价文件,及相应光盘。

光盘中包含OFFICE或WPS文档格式的响应文件一份。

21.3 响应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1.4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盖章。

21.5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加盖公章。

21.6 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公司(允许分公司投标的项目)等其他组织参与磋商的,经营者、首席合伙人、分公司负责人等参与磋商单位的负责人签署“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视为有效。

22. 响应文件的密封

22.1 投标人须按包分别独立制作响应文件(如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必须同时对各包报价的,可不分包制作响应文件)。

22.2 响应文件需按照两个阶段分别制作响应文件,每个阶段各制作一个正本二个副本,同时随响应文件提供相应电子版内容光盘一份。

22.2 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册,按照阶段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注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字样。

密封方法如下图所示:

22.3 投标人应在密封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22.4 如响应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按22.1-22.3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2.5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2.6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22.7 投标单位须完全按照上述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 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和单位印章。

2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注标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

23.4 投标人不得在开标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消响应文件。

24. 投标人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

D 响应文件的提交

25. 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5.1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5.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通过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购买标书的投标人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有效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25.3 迟交的响应文件

按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E 磋商程序

26. 磋商步骤

26.1 第一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第一阶段响应文件。

26.2 第二步: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核,即审核供应商是否满足实质性资格要求。须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资格合格后,方可进入技术磋商部分。

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资格审核时不予承认。

响应文件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需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辩,所附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情况,否则按无效页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资格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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