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H【2021】022-磋09
项目名称: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0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联系人:华女士,传真:0578-812696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⑴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⑵ 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⑷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最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文件压缩加密后发至邮箱(邮箱地址:779740329@qq.com)作为备份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后,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因政采云平台引起不能正常解密,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开启备份文件,投标人未主动联系或不配合提供备份文件密码或备份文件未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供备份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其他事项
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⑷ 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A.潜在供应商可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
B.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磋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5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先生 联系方式:13282585570
质疑联系人(质疑):范先生 联系方式:2735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348号203室
传 真:0578-8126963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秋萍 联系电话:15967269080
质疑负责人(质疑):华莉瑛 联系电话:13754268787
3.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丽水军分区保障处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21688800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 SCYH【2021】022-磋 09
项目名称: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
采购项目
采 购 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67269080 传真:0578-812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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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综合说明.................................................................................................................... 3
一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采购需求.................................................................................................................... 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17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20
一 总则................................................................................................................................ 21
二 磋商文件........................................................................................................................ 26
三 磋商响应文件................................................................................................................ 27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27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28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30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34
八 成交和合同.................................................................................................................... 36
九 其他事项........................................................................................................................ 38
第四章 合同格式.................................................................................................................. 39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39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45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50
三 报价文件格式................................................................................................................ 57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65
一 总则................................................................................................................................ 65
二 评审一般规定................................................................................................................ 65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65
四 评审纪律和要求............................................................................................................ 67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70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67269080 传真:0578-812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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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浙江政府采购
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采购公告附
件中自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5 月 18 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
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H【2021】022-磋 09
项目名称: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3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备注:无
合同履行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1 年 05 月 18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67269080 传真:0578-812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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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公告附件
方式:政采云平台自行下载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 年 05 月 18 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 年 05 月 18 日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348 号 20
3 室)。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
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受理地
点: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348 号 203 室,联系人:华女士,传真:0578-8126963)。质
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
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 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⑴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
采云投标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
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
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电子投标时如遇平台
技术问题详询 400-881-7190。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15967269080 传真:0578-8126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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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为确保在线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需要提前申
领 CA 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
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
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⑷ 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与最终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相一致的文件压缩加
密后发至邮箱(邮箱地址:779740329@qq.com)作为备份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正常解密
后,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因政采云平台引起不能正常解密,投标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与项
目负责人联系开启备份文件,投标人未主动联系或不配合提供备份文件密码或备份文件
未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提供备份文件的将视为投标无效。
备注: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
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3.其他事项
⑴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
财采监[2013]24 号)第 6 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
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
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
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⑶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政府采
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⑷ 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
A. 潜在供应商可登录 “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获取;
B. 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磋
商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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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55 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先生 联系方式:13282585570
质疑联系人(质疑):范先生 联系方式:27357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 348 号 203 室
传 真:0578-8126963
项目联系人(询问):蓝秋萍 联系电话:15967269080
质疑负责人(质疑):华莉瑛 联系电话:13754268787
3. 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丽水军分区保障处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21688800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 400-881-7190
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CA 400-888-4636;天谷 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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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位于县城北街 55 号,总共 2栋房,主楼 1
栋,共 2层;工作人员食堂 1栋,食堂 2楼。
二、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大楼的总体设施与服务功能,对物业
管理的要求与服务范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及巡查。包括接待、门卫、收发、安全管理,管理服务标识设
置与维护,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它秩序维护,相关人员用品服装等由供应商购置。
2.食堂服务管理。包括食堂 2楼楼层卫生管理,工作人员具有三年以上的食堂工作
经验,能独立完成菜品制作、清洗餐具、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保洁等全过程服务,具有
较好的职业素质,相关人员用品服装等由供应商购置。
3.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清洁、消毒、杀虫、灭鼠、垃圾清
运,水池化粪池清洗、管道窨井疏通,相关人员用品服装等由供应商购置。日常工具(扫
把、畚箕、拖把、垃圾桶、毛巾、手套等)和日常消耗品(厕纸、抹手纸、肥皂、洗手
液、洗衣粉、消毒液、漂白水、清洁球、洗涤剂、空气清新剂、垃圾袋等)由业主购置。
4.绿化管理维护。包括室内外公共区域绿化养护等。
5.消防、监控设施管理维护。包括监控、安保系统设备维护保养和零星维修,消防
系统定期检查、定期试验费,灭火剂等消防用品由业主交办。
6.其它。除上述内容外难以归类的,如门前三包、综合治理、物业管理资料档案管
理等费用。
三、具体要求
1. 大门警卫安保
(1)岗前培训:加强安保培训,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并取得有关
上岗资格证。
(2)制度管理: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能较好的处理各项突发事件。
(3)人员素质:具备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在工作岗位拍照,严禁将业主相关活
动发布上网,严禁泄露业主工作安排。
2.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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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前培训:加强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
饮食卫生知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合格后
方可上岗。
(2)制度管理: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文件、制度措施检查、记录等书面材料
活动照片齐全,工作档案规范。
(3)食堂建设:有完善的健康食堂建设管理计划。
(4)食堂安全员:配备食堂食品安全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健康许可证:根据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办理的健康许可证。
(6)许可证:根据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机关许可证。
(7)应急预案:制定应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3.卫生保洁
(1)公共区域保洁:公共部位含大厅、走廊、过道、楼梯、天台与屋顶、公共卫
生间、2米以下的外墙,车库、大楼室外周边的道路、景观灯具、公共绿化以及其他公
共区域的清扫保洁,办公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和清运、卫生防疫等。
各楼层的垃圾或果壳箱,保持箱内无污染;公共部位、楼梯、走廊的地面保持整洁,
无随意堆放垃圾和杂物,窗、门干净、明亮,垃圾日产日清;做到环境净化,配合专业
公司,做好大楼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2)专项保洁:地毯、踏垫定期清洗、除尘,大理石地坪定期打腊抛光保养,标
识牌及各种灯具定期清擦除尘,玻璃幕墙清洗一年二次。
(3)健康许可证:根据遂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办理的健康许可证。
4.绿化管理与维护
(1)室外公共区域绿化养护:及时对公共区域内花草树木浇水、施肥、灭虫,定
期修剪。
(2)室内绿化租摆及养护:在走廊、大厅、会议室及部分办公室等大楼内公共区
域内租摆花木盆景,并及时养护。
5.综合服务
(1)报刊杂志分送服务。
(2)问讯及对外联系服务。
(3)其他特约代办服务。
四、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的具体细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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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门警卫安保标准与要求
1.保安员应遵守人武部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命令、听从管理、保守秘密、尊敬领导、
团结同志。
2.保安员应积极参加人武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训练、防暴演练。
3.保安员应了解警卫目标的性质和特点,熟悉《营门应急情况处置预案》,熟练掌
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熟练操作使用营门防暴器具、通信设备、警铃和消防器材。
4.保安员应熟悉单位人员、车辆,熟记作战值班室电话号码,在执勤过程中对所遇
情况以及处置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作战值班室。
5.保安员应对外来人员认真盘查,视情检查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做好登记。
6.保安员履行岗位职责时应着装整齐,纠正违规或处理问题时,态度和蔼、语言文
明、形象良好,不得做有损人武部形象的言行举止。
7.保安员应维护好值班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8.保安员应有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在工作岗位拍照,严禁将业主相关活动发布上
网,严禁泄露人武部工作安排。
9.保安员在值班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会客、嬉戏打闹,值班室内不准留宿女性及
闲杂人员。
10.保安员应依据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处置可能影响营院安全的人和事;当判明警卫
目标遭受袭击,自身处置不了时,应及时报告作战值班室,依据作战值班室指令行动。
(二)食堂服务标准与要求
1.为满足各种不同人员的就餐需求,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基本配餐标准,工作日期间,
每天安排早、中、晚餐以及接待用餐食品加工烹饪、现场服务和食堂环境卫生清洁、配
合业主做好食堂成本核算控制等。
2.所有物品统一由业主方负责采购。
3.如业主方反映菜品不合口味,有权更换厨师。
4.组织与管理要求
(1)加强员工培训,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学习各类食品卫生法及饮食卫生知
识,提高食堂等食品经营场所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及卫生安全意识,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项管理制度措施完善,文件、制度措施检查、记录等书面材料活动照片齐
全,工作档案规范。
(3)有完善的健康食堂建设管理计划。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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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配备食堂食品安全员,定期组织从业人员业务培训。
(5)根据地方卫生主管部门要求办理机关许可证。
(6)制定应对突发中毒事件应急预案。
(三)保洁项目管理服务标准与技术要求
1.保洁物业管理与服务范围
(1)办公室内地板或地毯、沙发、门窗等的清洁保养。
(2)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健身房等地板或地毯、沙发、门窗、器具的清洁
保养。
(3)公共部位的所有清洁保养工作,包括电梯、走廊、楼梯、楼道、庭院、厕所、
大厅、茶水间、停车库、非机动车库以及痰盂、垃圾箱等。大楼室外周边的道路、景观
灯具、公共绿化以及其他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
(4)垃圾的收集与清运工作(不含外运)。
(5)及时对花木进行修剪、浇灌、施肥和除草、灭虫工作,保证绿化区块绿化美
化。
(6)重大节庆活动的环境布置所需管理服务。
(7)特殊情况需配合业主方做好卫生防疫等服务工作。
2.保洁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与要求
(1)保洁管理服务标准按照保洁要求和机关办公卫生标准执行,并细化考核细则
(另定)。
(2)有用户投诉和服务要求时,应在 10—15 分钟时间内向相关部门发出工作通知
单,对于投诉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或上门回复客户处理进展情况,投诉率 2‰;
处理率和回访率 100%。
(3)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期间,必须仪容整洁、仪表端正、礼仪规范,做到文明
礼貌,热情周到。
(4)每日至少一次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并有检查
及问题处理情况的记录。
(5)每月底向业主方提交保洁管理服务运行情况工作报告。
(6)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将保洁管理服务的有关资料分类管理,保存完好。
(7)及时落实业主要求的其它合理服务事项。
(8)负责大楼的创卫各项工作,确保大楼做到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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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根据季节转换特点,主动做好保洁调整工作。
(10)确立工作过程中的明确标识并具有可追溯性。
(11)健全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服务程序文件。
(12)对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要及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设施清洁及窗明
几净。
(13)公共部位保洁随时打扫,保持空气清新,室内外整洁卫生。配有清洁机、抛
光机、吸尘器等保洁设备。
(14)洗手、卫生间:做到随时打扫,保持洁具、墙面、地面、玻璃等室内设施的
清洁、无异味、无积水。
(15)走廊:随时打扫,保持地面、墙壁、顶棚的洁净,无杂物,无污痕,无尘挂,
清洁光亮;灯罩内无垃圾;走道四角及踢脚板保持干净卫生。
(16)大厅地面大理石保持干净、光亮;其它部位,如墙面、台面、栏杆、椅子、
沙发、灯座等保持光亮、整洁;大厅玻璃门、窗、框保持干净,光亮。
(17)大楼内外垃圾筒摆设整齐,把垃圾袋套在垃圾箱内,无异味,及时清理。
(18)楼内墙面及走道设施、门框、通风口,保持干净清洁。
(19)庭院:每天清扫,保持院落干净整洁卫生。
(20)办公室内保洁: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墙面、屋顶、门窗、空调、踢脚线等
部位的清洁卫生。
(21)保洁区内实行全天 8小时保洁制,垃圾日产日清并按指定位置倒入,卫生设
施齐全、完好率 99.0%,对损坏的卫生设施及时进行处理。
(22)管理人员标识明显;物管方面各指示标识清晰。
(23)管理人员培训合格率及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取证率 100%。
(24)未经业主方同意不允许分包。
(25)必须诚信履行协议书中的“管理体制承诺”和管理机构及人员岗位设置、设
施设备配置等各项承诺。
(26)保持员工队伍相对稳定,调动技术骨干,须经业主方同意。按合同书保洁员
工岗位设置表配足,不得擅自减少。若发现减少且无正当理由,业主方有权在次月扣除
乙方相应的人均管理服务费,并要求乙方及时补足规定人数。
(27)必须服从、落实业主方的管理服务要求。
(28)必须制定回访制度,每月回访一次,听取意见,改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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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必须使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程序化,使卫生保洁过程有全程记载和责任人,以
便监控质量,供业主方随时抽查核实。
(四)绿化管理与维护要求
1.绿化基本保持无枯枝落叶,无垃圾杂物。
2.根据绿化需要,对花草树木适时浇水、施肥、灭虫,定期修剪。
3.绿化完好率达到 90%以上,绿化带整齐美观,除不可抗力以及自然灾害损失的。
(五)检查与管理
1.所有物管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2.物管人员必须明确责任,恪尽职守,专职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巡查物业服务及
管理情况,加强管理与督促。
3.物业部门必须根据招标文件提供各项管理标准、岗位职责及工作程序、自查表格
和服务承诺;必须遵守大楼各项制度和管理规定,并服从业主单位的管理。
4.业主单位的职能处室行使日常的管理检查,物业必须接受检查和管理。
5.检查结果定期通过书面形式送交业主单位的职能处室。轻微差错限期进行整改,
严重差错将与管理费用挂钩。
6.接受业主监督:定期向业主公开工作情况、工作规划,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六)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做好档案交接工作。
五、物业人员配置数量
根据本物业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确保服务优质、到位。大门警卫安保不少于 2名,
食堂人员不少于 2名,保洁人员不少于 1名(可兼职)。
▲六、物业人员配置基本要求
1.大门警卫安保:2 名,男性,50 周岁以下,必须持有保安上岗证,并能通过政治
审核,要求政治思想过硬,形象要好,素质要过硬,礼节礼貌要好。工作时间:7 天*24
小时(24小时轮班)。
2.食堂厨师:2 名,55 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健康证,并能通过政治审核,有三年以
上的食堂工作经验,能独立完成菜品制作、清洗餐具、厨房及就餐环境卫生保洁等全过
程服务,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工作时间:7天*早、中、晚餐时间。
3.保洁(可兼职):1 名,50 周岁以下,必须持有健康证,并能通过政治审核,形
象良好,具有较好的职业素质。工作时间:7天*8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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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1. 特别提醒:因业主单位的特殊性,物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在工作
岗位拍照,严禁将业主相关活动发布上网,严禁泄露人武部工作安排。
2. 中标人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丽水市政府规定给符合国家规定的适龄员工缴纳各种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生育险、失业保险等)。
3.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因遗漏报价而发生的费用追加,因投标人违反《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和政府法律法规和政策而造成业主方的连带责任和损失全
部应由中标人承担。
八、考核标准
大门警卫安保考核标准
( 单位名称) 物业: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操作要求
分值
(100 分)
得分 备注
1 人员在岗,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服从管理、无投诉。 10
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闲谈。 10
3 工具不乱丢、乱放、不干私活。 10
4 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 10
5 参加人武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安全训练、防暴演练。 10
6
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法,熟练操作使用营门防暴器具、通信设
备、警铃和消防器材。
10
7 对外来人员认真盘查,视情检查外来人员携带的可疑物品,做好登记。 10
8 维护好值班室内卫生,物品摆放整齐。 10
9 值班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会客、嬉戏打闹。 10
10
应有良好的保密意识,严禁将人武部相关活动发布上网,严禁泄露人
武部工作安排。
10
检查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物业公司检查人:
业主检查人:
物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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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考核标准
( 单位名称) 物业: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操作要求
分值
(100分)
得分 备注
1 成本管理:配合业主做好食堂成本管理。 10
2
厨房设备、刀、砧板、锅铲、勺等按照规定摆放整齐,不留有
残。
10
3 垃圾桶及时清理,不要长时间放在操作间和餐厅。 10
4 餐厅所有玻璃、门窗透明干净。 10
5 提供的餐具是清洗干净且经过消毒。 10
6 饭菜、汤内出现虫子、头发等现象。 10
7
冰箱、冰柜里食物分开放,每周解冻清理一次,冰箱冰柜内保
持清洁。
5
8 食堂饭菜可口情况。 5
9 食堂所提供饭菜的种类状况。 5
10 饭菜口味适当,不出现过咸、过油、烧糊等现象。 5
11 把握好饭菜数量,不出现大量剩菜剩饭,造成浪费情况。 5
12
工作期间,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注意个人卫生,包括
不留胡须,工作服干净整洁。
5
13 提高服务水平,避免人员投诉。 5
14 有无发现食堂工作人员外带厨房用品。 5
检查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物业公司检查人:
业主检查人:
物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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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工作考核标准
( 单位名称) 物业: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项
目
序
号
考核内容
分值
(100 分)
得分
备
注
行
为
指
标
1 人员在岗,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服从管理、无投诉。 5
2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串岗、脱岗、闲谈。 5
3 工具不乱丢、乱放、不干私活。 5
4 无吵架、打架等不良行为。 5
室
内
卫
生
1
每天人员上班前打扫好办公室,并随时响应业主及使用
人合理的保洁要求和临时保洁任务。
8
2
每天拖地不少于二次,每月一次进行地面污渍重点清
理,保证地面无痰迹、污渍等。
8
3 会议室桌椅、柜、每日抹灰,保证清洁。 7
4 门窗、阳台、死角清洁无灰,天花板无吊灰、无蜘蛛网。 7
公
共
区
域
卫
生
1 玻璃清洁明亮、地面无水迹、污迹、烟头、纸屑、杂物。 8
2 楼梯、扶手、栏杆、标牌、消防箱等清洁无灰。 7
3 开水间清洁无杂物,墙面、地面、水池无污迹、油渍。 7
4
大楼院内卫生做到无积水、污物,树叶、纸屑、烟头数
量在允许范围。
8
卫
生
间
1
卫生间定期消毒、墙、地面、水池清洁,马桶无异味、
无尿碱。
5
2 蹲坑、隔板无污迹,垃圾袋每日保持清爽。 5
3 洗脸池、纸架、毛巾架、肥皂盒、笼头,光洁无污渍。 5
4 洗手液、卫生纸等保持足量供应。 5
检查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物业公司检查人:
业主检查人:
物业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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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
1.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对招标、实施、服务等过程中数据和信息安全负保密责任,并
采取保密措施,因此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2.招标人每月不定期对投标人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低于 80 分的,次月从应付款项中
扣除服务费 100 元*(100 分-得分)/10。
3.认为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能满足需求,可否决、终止本次采购。
4.本项目服务期为一周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不满周年的按照比例计算合
同款)
▲5.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后支付合同金额 30%,之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六个月
为一期,每期结束后 30 日内支付,之后以此类推。
▲6.中标单位工作人员伙食费:每位工作人员须缴纳伙食费,伙食费标准为 1575
元/季度,中标单位每季度按时向业主方缴纳该季度伙食费。(各潜在供应商报价须考
虑工作人员伙食费)
7.物业管理服务范围的设备设施维护、维修、日常消耗用品、绿花租摆等产生的费
用由物业管理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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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1 采购人 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遂昌县人民武装部
1.2.2 采购代理机构 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1.4.1 联合体 不接受;
1.7.1 现场踏勘 不组织;
1.8.1 答疑会 不召开;
1.9.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1.11.1
节能环保产品
认证
不要求;
1.11.1
▲强制采购的
节能产品
□台式计算机 □便携式计算机 □平板式微型计算机
□激光打印机 □针式打印机 □液晶显示设备 □水嘴
□制冷压缩机 □空调机组 □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镇流器 □视频设备 □电热水器 □便器
□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 □电视设备 □空调机
1.11.3
小型、微型企
业的价格扣
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 6%的价格扣除
1.12.2 核心产品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
1.14.6 质疑联系人
1. 采购需求及供应商资格条件质疑:
单 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浙江省丽水军分区保障处
联系人:季先生 联系电话:13216888008
2. 其他事项质疑:
单 位: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华莉瑛 联系电话:13754268787
传真:0578-8126963
1.14.11
同级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
门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2.4
澄清、修改发
布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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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资格审查文件
组成
▲1. 有效的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2. 负责人身份证电子文档;
▲3. 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电子文档;
▲4. 财务状况报告电子文档;
▲5.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7. 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若有);
▲8. 信用信息查询;
9. 其他。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
设计。
3.3
资信商务及技
术文件组成
1. 磋商响应函;
2. 投标人综合实力;
3. 投标人业绩;
4. 人员配备情况;
5. 大门警卫安保人员;
6. 管理服务理念;
7. 组织架构;
8. 管理制度;
9. 技术方案 ;
10.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11.综合应变能力;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结合“第二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磋商办法和细则”进
行编制,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
设计。
3.4 报价文件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磋商响应分项报价表;
3.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若有);
4.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5. 监狱企业声明函(若有);
6.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若有);
7. 制造企业声明函(若有)。
注:编制格式要求见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无格式的自行
设计。
4.4.1 磋商有效期 9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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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磋商响应文件
份数
1.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上传一
份;
2. 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数量 1份。(自行决定,非必须要求)
注:供应商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否则不
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
5.2.1
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截止时
间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5.2.2
磋商响应文件
提交地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6.1.1
开标时间和地
点
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供应商远程在线参加(电脑自
备)
6.3.1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7.2.1
成交公告发布
网址
1. 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
2.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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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采购活动日程安排表
序号 工作内容 时间安排 备注
1
发布竞争性磋商采
购公告
2021 年 05 月 07 日
1.浙江政府采购网
(zfcg.czt.zj.gov.cn)
2.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lssggzy.lishui.gov.cn)
2 发放磋商文件 2021 年 05 月 07 日起
3 现场踏勘和地点 不组织
4 答疑会 不召开
5 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
件编制的,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5日前,
不足 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澄清或修改内容获取方式:
更正公告
6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7 开标时间 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8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
知书
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9 成交结果质疑期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
作日内
10 成交结果投诉期限 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
11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
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的规
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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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 定义
1.2.1 “采购人”是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详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一);
1.2.3 “投标人”系指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并提交投标文件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
1.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1.2.5 “投标人代表”系指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1.2.6 “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
有附件、附录、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7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
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
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1.2.8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协
助、维修、产品三包制度、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1.2.9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10 标有“▲”符号均属于“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
1.2.11 标有“★”系指项目关键核心产品,作为判断同品牌产品的依据。
1.2.12 “电子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的数据电文
形式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2.13 “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
件。
1.3 投标人应具备资格条件
1.3.1 符合本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的规定;
1.4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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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联合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4.2 联合体各方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1.4.3 联合体中至少有一方符合本文件规定的特定资质要求。但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
定资质等级;
1.4.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
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5 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5.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
电,均应以简体中文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
1.5.2 投标资料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
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
1.5.3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
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6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1.7 现场踏勘
1.7.1 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踏勘;
1.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7.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失;
1.7.4 招标人在现场踏勘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7.5 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8 答疑会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
会;
1.8.2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对投标人所提问题进行
澄清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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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 投标人自身原因不参与现场踏勘的,不得就此提出质疑。
1.9 分包
1.9.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9.2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
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10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应当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的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11 政府采购政策
1.11.1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有效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系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
产品认证证书,并且认证证书的认证标准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1.11.2 ▲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各投标人拟投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必须提供符合第 1.11.1 条规定的认证证书;
1.11.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
在政府采购活动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价格扣除:
⑴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⑵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
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一);
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投标人类型声明函》及相应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及《制
造企业声明函》。
1.11.4 投标人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则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享受第 1.11.3 条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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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 投标人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文件要求,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则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第 1.11.3 条的扶持政策。
1.11.6 ▲采购进口产品:招标需求中未注明进口产品或允许进口产品,不得提供进口
产品。
1.12 相同品牌产品
1.12.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
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
的,则按照技术优的投标人参加评标;均相同时,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
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得分相同时,取报价最低者;均相同时,随
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招标需求中标注“★”的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
的核心产品品牌均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
1.12.2 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2.3 因相同品牌产品原因造成多家投标人按一家有效认定后,造成项目有效投标人
不足三家的,项目应予以废标处理。
1.13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
1.13.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1.13.2 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同资格审查结束时间,网站显示的信用信息记录
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依据;
1.13.3 查询内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3.4 信用信息留存方式: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页面打印(或截图)等方
式进行留存;
1.13.5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14 质疑和投诉
1.14.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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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14.2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
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1.14.3 同一招标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
1.14.4 质疑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相关
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
1.14.5 质疑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函(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
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⑴邮寄方式送达质疑函的,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
到质疑的日期。
⑵传真方式送达质疑函的,质疑人应当取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
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函原件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⑶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函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1.14.6 质疑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4.7 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证书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
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
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
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
1.14.8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人的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
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
1.14.9 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1.14.10 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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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提起投诉;
1.14.11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
1.14.12 质疑函、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
下载。
1.15 特别声明
1.1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
于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二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2.1.1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1.2 第二章 采购需求;
2.1.3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2.1.4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2.1.5 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1.6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2.1.7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
的,应当在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修改;
2.2.2 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磋商响应
截止时间 5日前,将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各潜在的供应商。不足 5日的,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2.2.3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修改,澄清或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起同
等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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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澄清、修改等更正内容发布网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2.2.5 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文件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
或修改文件为准。
三 磋商响应文件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3.1.1 磋商响应文件形式: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在磋
商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3.1.2 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具
有同等效力,数据电文内容应完全一致。
3.1.3 ▲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按时解密成功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
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按时启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且有效的,以备
份磋商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又未提交备份磋商响
应文件(包括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时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视
同放弃投标;
3.2 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3.3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
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4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3.5 报价文件的组成
报价文件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4.1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
4.1.1 ▲本磋商文件中若有多标项的,若参与多标项磋商的,则按每个标项分别独立
编制磋商响应文件;
4.1.2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请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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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
I3m/6IMVAG0BFdiHxlNdQ8Na)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进行关联定位。
4.1.3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对磋商文件中提出的所有内容要
求给予明确响应,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准确、真实、明确。磋商响应文件响
应内容对磋商文件要求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如不填写,磋商小组有权视
作磋商响应文件不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1.4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时应有正确的索引目录及连续页码标注;
4.1.5 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晰可辨,因模糊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2 磋商报价要求
4.2.1 ▲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为实施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4.2.2 ▲每轮磋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 磋商有效期
4.3.1 ▲磋商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磋商响应有效期从提交磋商响应
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磋商响应文件中承诺的磋商有效期应当不少于磋商文件
中载明的磋商有效期;
4.3.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
以书面形式进行。
4.4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已提供的格式填写,无格式的可自行设计。
4.5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及签署
4.5.1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4.5.2 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磋商响应文件导入和加密
5.1.1 供应商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
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导错位置;
5.1.2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好后应当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生成电子加密磋商响
应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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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knowledges/CW1EtGwBFdiHxlNd6I3m/6IMVAG0BFdiHxlNdQ8Na)。
5.2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5.2.1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5.2.2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5.2.3 不予接收的磋商响应文件情形
▲⑴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磋商响应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
5.2.4 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5.3 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和撤回
5.3.1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
撤回。补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
生成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重新上传提交;
5.3.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编制、加密、
导入和提交;
5.3.3 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5.4 供应商家数要求
5.4.2 因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
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5.4.3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格合作项目)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提交最后报价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 2家的,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5.4.4 上述 2中情形除外,采购过程中有效供应商均不得少于 3家。
5.5 备选磋商方案
本项目不接受备选磋商方案。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备份磋商
响就文件”不是磋商备选(替代)磋商方案。
5.6 供应商诚实信用
5.6.1 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5.6.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会报告财政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⑴供应商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⑶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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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⑸供应商有串通投标行为的;
⑹严重扰乱政府采购程序的;
⑺违反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5.6.3 因供应商有第 5.5.2 条情形之一造成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损失的,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追究供应商赔偿责任。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开标、资格审查、评审、询标、磋商、报价,
供应商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务必不
要离开电脑,并留意手机短信,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检查“政府采购云平台”
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勾选。如有问题,请致电 400-881-7190)。
6.1 开标
6.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1.2 供应商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线参加,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
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6.1.3 开标程序
⑴主持人宣布项目开标会开始,介绍参加本次开标会的相关人员;
⑵介绍采购项目采购情况,包括采购方式,发布媒体,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
应商家数、供应商名称;
⑶宣布开标纪律;
⑷供应商填写并通过电子邮箱方式递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内发至电子邮
箱 779740329@qq.com,否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磋商;
⑸供应商进行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解密未成
功的,供应商应当在解密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代理机构邮
箱 779740329@qq.com)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压缩解密密码;否则视为放弃
磋商;
⑹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可点击【查看开标记录】
查看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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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应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或回避申请;
6.1.6 开标会议结束。
6.2 资格审查
6.2.1 资格审查内容: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内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本章第 3.3
条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内容进行审查;
6.2.2 ▲资格审查:全部满足下表要求的供应商为合格供应商,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
通过;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 审查因素
1
营业执照 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负责人身份
1. 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 和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致;
授权委托书及委
托代理人
1. 是否按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填写且签字盖章;
2.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2 财务状况报告
下列方式取其中之一:
1.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电子
文档;
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
书电子文档;
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出具的资信证明电子文档。
3
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
1.依法缴纳税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
具的完税证明的电子文档(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
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2.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
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
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
无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书
按规定格式内容填写且盖章。
5
特定资格条件证
明材料
无
6 信用信息查询
1. 查询网址:
⑴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⑵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 核对事项:
有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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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以修复后的信息为准。
注:以上资料内容须清晰可辨的,模糊不清造成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由供应商自行负
责;
6.3 磋商和评审
6.3.1 评审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6.3.2 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为 3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
磋商小组;
6.3.3 磋商和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
据磋商文件规定磋商和评审程序、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磋商、独立评审;
6.3.4 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必须到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6.3.5 磋商和评审程序
⑴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符
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
指磋商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条件和规定;
⑵磋商
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采购需求
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
供应商进行线上多轮磋商。
?磋商小组按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顺序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商(若有演示内
容,演示顺序同磋商顺序)。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
进行线上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格式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
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
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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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
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线上最后报价进行综合
评分。
⑶评审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
评审,其中客观部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其他技术部分由评委委员
会对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并根据澄清、演示、样品
等情况按评审细则进行独立打分;
? 各供应商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报价文件评审
?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
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 报价修正;
?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 评审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
分。
6.4 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4.1 ⑴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发起在线询标,供应商线上电子件回复。供应商的澄
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⑵供应商的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将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6.4.2 评审时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6.4.3 不接受供应商主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5 报价错误修正
6.5.1 磋商小组对确定磋商响应文件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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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⑴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⑵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⑶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⑸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⑹对不同文字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⑺修正错误的响应报价,经供应商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在线盖章确认后产
生约束力。调整后的响应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若供应商不接受修正
后的响应报价,则其响应无效。
6.6 评审报告
6.6.1 评审结果汇总,确定供应商结果排序;
6.6.2 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并
推荐成交候选人;
6.6.3 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生效,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
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6.6.4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成交公告的形式宣布评标结果。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7.1 在开标时,如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要求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
⑵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⑶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解密,且未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包括提
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供解密密码或密码错误的)。
7.2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进行盖章的;
⑵未实质响应磋商文件中带“▲”条款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
⑶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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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磋商响应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
的。
7.3 在资信商务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⑵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
⑶磋商小组评定有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项数的,项数要求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⑷供应商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
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
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磋商响应文件中予
以特别说明的;
⑸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而导致评审无法正常进
行(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的);
⑹违反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经评审委员认定的其他属
于重大偏离的。
7.4 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⑵响应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资信商
务及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
⑶磋商小组评定其响应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
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
材料的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⑷报价有涂改,涂改处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⑸拒不接受报价错误修正或报价错误修正后未盖章确认的。
7.5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⑴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
情况并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
⑵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磋商响应文件;
⑶供应商之间协商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⑷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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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采购活动;
⑸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⑹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⑺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⑻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⑼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
⑽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⑾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⑿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7.6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
7.6.1 磋商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政府采购云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
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⑴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⑵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⑶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⑷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⑸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
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
重新组织采购。
八 成交和合同
8.1 成交
8.1.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提交采购人确认;
8.1.2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
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人;
8.1.3 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
成交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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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人名单
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8.2 成交公告和成交通知书
8.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一)规定的网址发布成交结果;
8.2.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
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人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但不包括国
家秘密或商业秘密;
8.2.3 成交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
8.2.4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告中附成交通知书,视同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
书,同时成交人应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签订合同前,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项
目负责人处领取书面成交通知书;
8.2.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
交。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上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
处理。
8.3 履约保证金
8.3.1 履约保证金: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8.3.2 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并经验收合格的,其履约保证金按
规定要求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8.4 合同
8.4.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15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磋商响
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
事项和成交人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8.4.2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
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8.4.3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
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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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其他事项
9.1 解释权
9.1.1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9.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9.2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招标代理
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标准计取,少于 4000 元按 4000 元收取。成交人在成交结果公
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 遂昌一航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帐号: 1690 1012 0100 9000 6822
开户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遂昌支行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招标 货物招标
100 以下 1.5%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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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服务需求方:
提供服务方: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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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范本)
业主:(以下称甲方)
中标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磋商文件采购编号( )在 年 月 日公开磋商会上,经磋商小
组评定 (乙方)为成交人。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
充。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成交通知书
c. 变更补充文件。
d. 竞争性磋商文件 (含澄清修改文件)
e.成交人投标文件 (含澄清内容)
2、服务内容
本合同总价内包含的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5、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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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6.1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
条文、计划、图纸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
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6.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乙方不应使用 6.1 条款所列举的任
何文件和资料。
6.3 除了合同本身外, 6.1 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甲方的财产。如果甲方有要求,乙
方应在完成合同后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归还给甲方。
7、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
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8、不可抗力
8.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
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
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
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8.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
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
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9、税费
9.1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负担。
9.2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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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违约终止合同
10.1 如果乙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违约行为的情况,甲
方可以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甲
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项目、技术文件;
(2)乙方未能使合同的服务项目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要求;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
的违约通知后 30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10.2 在甲方根据第 10.1 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
当的条件和方法向乙方或其他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服务项目,乙方应对甲方
购买同种服务项目所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乙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1、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11.1 如果乙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
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
的权利。
11.2 如果甲方认定乙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甲
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1.3 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甲方有权在任何时
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12、转让和分包
12.1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2.2 对投标中明确分包的合同,乙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甲方,但此
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乙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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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分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
13、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13.1 甲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
事项,合同修改书应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
14、争端的解决
14.1 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
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
讼应在甲方所在地进行。
14.2 仲裁或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另有裁决外,仲裁或
诉讼费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3 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
执行。
15、通知
15.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
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15.2 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
为准。
16、鉴于甲方将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款项,乙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甲方
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
16.1 鉴于乙方将按本合同规定提供服务并修补缺陷,甲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
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或其它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
17、其他约定事项:
18、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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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
合同附件和本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单位章): 乙方(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
得违背单一来源文件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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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格审查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1.2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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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有效营业执照电子文档
内容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1.4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内容要求:
1、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若有委托代理人的,则还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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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标项)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开标、
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书
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文档:
正面: 反面:
注:1. 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其负
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其负责人为自然人本人。
2. 若是负责人参会的,不需要提供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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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财务状况报告
内容要求:
供应商可提供以下一种材料作为本单位财务报告:
1、有资质的审计部门提供的近三年中,任一年度的财务报告电子文档;
2、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中,任一年度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电子文档;
3、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一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电子文档。
1.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内容要求:
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的电子文档;
⑵享受免税政策的,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⑶完税证明确实无法体现或无法提供的须提供依法纳税承诺函。
2、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电子文档(税
务部门出具的专用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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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 的响应活动,我方郑
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响应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
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1.9 信用信息查询
内容要求: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1.10 其他
(供应商认为有利于其本次响应的其它资格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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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2.1 资信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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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磋商响应函格式
磋商响应函
致:(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
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
件:
政府采购云系统提交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 份;
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打包压缩加密) 份。
据此函我方就本次响应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
材料。
3、如果我方成交,在合同签订后 天(日历天)完成该项目。
4、如果我方成交,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
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
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5、我方的磋商有效期自在开标日起 天内有效。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磋商有效
期内撤回响应,贵方可按相关规定处理我方。
6、我方在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竞争性磋商文
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
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
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
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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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
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0、如成交,本磋商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
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注:按照本声明书要求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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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投标人综合实力
注:1.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5 投标人业绩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合同起止时间
采购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 ... ... ... ... ...
注:投标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并
加盖电子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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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人员配备情况
项目参与人员构成格式
(格式仅供参考)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院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履历
时间 参加过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业主及联系电话
附:
1、需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员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
文档。
2、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工作小组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证书编号 项目分工
附:
1、需附相关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人员社保、保安上岗证、健康证
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
2、列入本表人员的更换须经采购人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均属违约行为。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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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大门警卫安保人员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3. 退伍、退役军人军人证件原件扫描件(若有);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9 管理服务理念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0 组织架构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1 管理制度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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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技术方案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3 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4 综合应变能力
注:1. 请按第二章和第六章内容要求编制;
2. 格式自拟;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2.15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或评分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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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报价文件格式
3.1 报价文件文件封面格式
磋商响应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名称: 报价文件
采 购 编 号 :
项 目 名 称 :
供应商全称(盖章):
供 应 商 地 址 :
年 月 日
3.2 报价文件文件目录
(格式自行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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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名称 总报价(元)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
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大写:
小写:
注:
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 0,且
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盖章,否则其报价文件不进入评定,报价得分为0,且不得推荐为中标候
选人。
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遂昌县人武部食堂、保洁等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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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响应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单位:人民币元
要求:
1、供应商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报价明细清单格式,填写内容应包含项目人员费用
(工资、各类社会保险、福利、津贴、奖金等)、服务费、税金等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一
切费用,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分项报价表》必须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同。
▲3、所有单项报价均不得为 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负责人(或被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序号 拟派岗位 拟派人数
每月服务费
(元)
合计(元)
1 大门警卫安保
2 食堂厨师
3 保洁
......
合计
大写:
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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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格式
供应商类型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公司(单位)制造的货物。
?⑴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⑵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本企业是监狱企业。
?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本企业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本企业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⑴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⑵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
?⑶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货物。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
位)货物或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磋商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
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4.《制造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联合体一方(是小微、监狱、残疾人
福利性企业)享受价格优惠政策须提供此声明;
2.供应商根据勾选或填写内容选择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以证明供应商及制造企业是小
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如未填写或未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为供应商放弃相关政策优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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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
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
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电子章):
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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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
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表二)。本条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2.供应商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
制造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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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一),由本单位承接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二),本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表一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表二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企业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残疾人福利
性企业。
2.供应商提供的是其他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制造的产品,还需提供
制造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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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声明函
【制造企业提供】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公司
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
条件:
1.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划分标准、《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本公司为(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
业制造的产品(产品名称见下表)。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
货物。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备注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制造企业盖章:
日 期:
注:1.小微型制造企业须提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最新年度企业报表(报表须体现本企
业从业人员数量及营业收入),否则视为非小微企业。
2.监狱制造企业须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非监狱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须附相关主管部门(民政或残疾人联合会)的证明文件,否则
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有调整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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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
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评审工作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应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和报价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
评审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
不得参加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得分相同的,
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排列。磋商小组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 评审一般规定
2.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2.2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的权重为 90%,评审分值为 90 分。评审专家对各供应商的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其中客观部分(即资信商务部分)应统一意
见后统一给分,其他部分(即技术部分)由评审专家独立评定打分。各有效供应商的资
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
2.3 报价分的权重为 10%,评审分值为 10 分,由磋商小组按各供应商报价统一计
算。
2.4 供应商总得分=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2.5 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评分保留两位小数。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3.1 报价分(10 分)
3.1.1 报价得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
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评审基准价/磋商报价)×报价权重×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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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价格扣除: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
审基准价和磋商报价。
调整后的磋商报价=调整前的磋商报价×(1-扣除率)
3.2 资信商务及技术分 90 分
序
号
项 目
分值范
围
评分标准
1 投标人综合
实力
0-3 分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系统认证证书,每提供 1个得 1
分,最高得 3分,否则不得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0-4 分
供应商具有省公安厅办法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得 2
分;具有“劳务派遣证经营许可证”的得 2分。
【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业绩 0-6 分
投标供应商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独立承担类似项目,每
项得 1分,最高得 6分。
【需提供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
人员配备情
况
0-10 分
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经验、专业性及工作能力等情况打分。
配备方案合理、科学的得 5分,配备方案欠合理、欠科学的每
项扣 0.5 分,配备方案不合理、不科学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
止。
项目组成员的整体工作经验、专业性及对本项目区域熟悉
程度打分。配备方案合理、科学的得 5分,配备方案欠合理、
欠科学的每项扣 0.5 分,配备方案不合理、不科学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
4
大门警卫安
保人员
0-2 分
拟派大门警卫安保是退伍、退役军人的每人得 1分,最高
得 2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本单位社保证明,
否则不得分】
5
管理服务理
念
0-15 分
根据本项目物业适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
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能够切合实际,
且安全可行,保密性、安全性、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
况。全部达到或优于要求的 10-15 分;基本满足要求的
5-9.9 分;部分满足要求的 0-4.9 分。
6 组织架构 0-5 分
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主要管理流程,
包括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
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管理指标承诺达到物业管理标
准。全部达到或优于要求的4-5分;基本满足要求的2-3.9
分;部分满足要求的 0-1.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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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项 目
分值范
围
评分标准
7 管理制度 0-5 分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
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物业
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体现标准化服务,管
理服务水平是否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全部达到或优于要
求的 4-5 分;基本满足要求的 2-3.9 分;部分满足要求的
0-1.9 分。
8 技术方案 0-30 分
1、根据投标人对遂昌县人民武装部现状、存在问题描述
详细、合理等情况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
需要的,得 7-10 分;基本满足招标需要的,得 4-6.9 分;
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 0-3.9 分。
2、根据投标人对办公楼日常卫生保洁和会议室保洁工作
任务建设要求理解到位、建设内容分类合理等情况进行打
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需要的,得 7-10 分;基
本满足招标需要的,得 4-6.9 分;存在明显不合理且存在
不足的,得 0-3.9 分。
3、根据投标人对食堂项目工作任务重难点分析科学、合
理等情况进行打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且满足需要的,
得 7-10 分;基本满足招标需要的,得 4-6.9 分;存在明
显不合理且存在不足的,得 0-3.9 分。
9
质量管理保
证措施
0-5 分
根据各投标人的质量管理保证措施方案进行评分,全部达
到或优于要求的 4-5 分;基本满足要求的 2-3.9 分;部分
满足要求的 0-1.9 分。
10
综合应变能
力
0-5 分
投标人应具备应对突发性的紧急应变能力,建立健全服务
的应急程序,确保本项目秩序及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全部
达到或优于要求的 4-5 分;基本满足要求的 2-3.9 分;部
分满足要求的 0-1.9 分。
四 评审纪律和要求
4.1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4.2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4.3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4.4 磋商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4.5 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供应商响应
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主
要技术参数、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磋商小组成员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
少评。如发现与磋商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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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文件的,可询问供应商,并允许供应
商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4.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磋商小组的磋商小组成员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
释或者说明。
4.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磋商小组成员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
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
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
(如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磋商小组成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4.8 磋商小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磋商小组成员,磋商
小组成员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9 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
人确定成交人的合法依据,磋商小组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磋商文件的评
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成交候选人的技术、服
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
必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4.10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
影响其他磋商小组成员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
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4.11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
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
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4.12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
理机构说明情况。
4.13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4.14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4.15 磋商小组成员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
的罚款:
4.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4.15.2 在知道自己为磋商小组成员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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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4.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4.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4.15.5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4.15.6 上述 4.15.1 至 4.15.5 行为影响成交结果的,成交结果无效。
4.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磋商小组成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
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
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考核管理依据。
4.17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
上 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成交、成交结果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
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
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
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磋商小组成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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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合
法授权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
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
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供应商名称)
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
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
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和 供应商之间
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投标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该声明书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分钟内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 7797
403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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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一)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二)
一 总则
二 磋商文件
三 磋商响应文件
四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五 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六 开标、资格审查、磋商和评审
七 响应无效的情形
八 成交和合同
九 其他事项
9.2 采购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
第五章 磋商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三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章 磋商办法和细则
一 总则
二 评审一般规定
三 评审内容及标准
四 评审纪律和要求
附件: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