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大宗货物资格预审邀请公告
什邡市人民医院拟对什邡市人民医院食堂大宗货物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要求的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的申请人可参加后续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K2021-YN-024
2.采购项目名称:什邡市人民医院食堂大宗货物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什邡市人民医院食堂大宗货物采购,本项目分9个包(A、B、C、D、E、F、G、H、I),服务期限1年。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非财政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什邡市人民医院拟采购食堂大宗货物一批,本项目为9个包。
序号 |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A包 | 大米、面粉、菜籽油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2 | B包 | 鲜猪肉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3 | C包 | 鲜牛肉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4 | D包 | 鲜禽肉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5 | E包 | 水产品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6 | F包 | 调料、干杂、奶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7 | G包 | 蔬菜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8 | H包 | 水果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9 | I包 | 蛋 | 按照采购人需求供货 |
五、资格预审申请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邀请在什邡市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项目将实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作为询价邀请对象进入后期项目询价等评审环节)
六、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1、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第A包(大米、面粉、菜籽油)
(1)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承诺函: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2、第B、C包(鲜猪肉、鲜牛羊肉)
(1)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3)提供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复印件);
3、第D包(鲜禽肉)
(1)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对应产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第F包(调料、干杂、奶)
(1)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承诺函: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
5、第I包(蛋)
(1)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为生产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6、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仓储库房面积均不得低于50M2。
7、提供每批次对应产品的检测报告(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资格预审文件自2021年5月 7 日至2021年 5 月13 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什邡市人民医院采购管理科现场获取。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本次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及网络报名方式。
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经办人员应当现场提交以下资料: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人授权书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介绍信或授权书的有效期)、授权代表身份证(验原件,留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验原件,留本人签字的复印件)。
八、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 日14:30(北京时间)。
九、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什邡市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资格审查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资格预审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17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地点:什邡市人民医院四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什邡市人民医院
地 址:什邡市安康路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838-82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