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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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二期项目
后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一年四月
不见面开标须知
各潜在投标单位: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106507440”,“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咨询台,北门进。(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
2.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4月30日08时30分00秒。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00秒,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00秒。
3、开标程序
3.1 招标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系数(如有);
(3)拆封投标文件并唱标;
(4)开标会议结束。
4、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纸质开标模式,故招标人特别说明如下:
4.1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特别说明:由于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又恰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因某种原因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同放弃此次投标机会,不得向招标人、监管部门、招标代理机构等所有相关部门追责。
4.2开标当日,投标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后可离开,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开标会议视频按第1条方法进行。
4.3开标时间前10分钟,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前进入开标会议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于规定时间内进入开标会议系统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系统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系统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无法看到唱标、开标结果等实时情况,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4.4开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4.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能够实现远程音视频通话的高配置笔记本电脑、进入开标会议后确保网络通畅、稳定,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5、友情提醒:投标人如对上述腾讯会议软件等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腾讯客服联系方式:0755-83765566
招标代理业务技术支持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
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后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后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210087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内容: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后勤配套设施采购、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检验与测试、培训、售前售后服务、维护保养等伴随服务。
(5)资金来源:自筹
(6)采购预算:261.47万元
(7)供货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8)质保期:1年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⑵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⑷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投标保证金
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采用网上方式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步骤如下:
(1)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下载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网站http://ggzy.dafeng.gov.cn/dfweb/InfoDetail/?InfoID=8a98b92b-4bd3-4d80-afcf-ddb1d664dfbf&CategoryNum=029);
(2)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根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进行操作,仔细阅读采购类项目网上报名操作指南,认真掌握操作方法(请牢记登录名和密码),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填报错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3)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系统内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报名视为成功。若未在系统内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或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后未在系统内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未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报名系统)。
(4)登录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查看“招投标常见问题”,或者拨打0515-83927018,或者加入QQ群(问题解决群):384422310。
(5)售价:250元/份。
2、请各投标申请人于2021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6日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七、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意向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dafeng.gov.cn/dfweb/)
十、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一、投标前请关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最高限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二、特别提醒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必选):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106507440”,“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1楼大厅咨询台,北门进。(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15189285981
2.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4月30日08时30分00秒。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00秒,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十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 文
联系电话:0515-69188980
联系地址:飞达路与丰华路交叉口东北角
(2)招标代理单位: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蒋华林
联系电话:051583515689
联系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四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盐城市大丰区万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1.1.4 |
项目名称 |
大丰区卯酉教育服务中心二期项目后勤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1.3.3 |
交货或服务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1.3.4 |
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
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验收执行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招标文件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所达到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或行业标准不一致处以最高标准执行)。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
1.10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
1.11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范围。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它材料 |
无 |
2.2.1 |
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截至时间 |
2021年4月19日18:00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时间 |
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时间 |
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 |
3.1.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投标文件一般包括资质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3 |
须提交核验的原件材料 |
详见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的组成 |
3.2.2 |
投标报价要求 |
本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上下力资、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器具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261.4723万元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允许 |
3.7.4 |
投标文件数量 |
开标一览表 1 份;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
3.7.5 |
投标文件装订要求 |
投标人应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密封袋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拉杆夹、夹杆夹等可拆换内页的装订形式。 |
4.2.1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4.2.3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相关原件资料除外) □是,退还安排: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4月30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城东新区丰华国际大厦4楼,盐城市大丰区丰华路与飞达路交叉西150米)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
8.3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非现金转账、保函等。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
1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10%;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40%;专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息结清。 |
12 |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按已明确的规定评标;当发现的不明确或不一致,在招标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时: ⑴凡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⑵凡不是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不明确或不一致,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影响评审的,剔除该因素进行评审;其它情形的,以现行法律法规约定为准;凡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⑶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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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1、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所涉及金额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视同已踏勘过项目现场和研究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无保留地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含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 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 4、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
特别提醒:
招标人会根据招标需要,可能会不定期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该项目补充答疑等澄清修改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网上查寻,未能及时查阅响应而影响投标的,结果由投标人负责。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货物进行招标。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或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或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或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以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施工现场的联系方式见须知前附表。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货物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相互之间发生矛盾时,以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公开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以“补充答疑”的形式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default.aspx)上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4 投标人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2.4.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电子标书共五部份组成。
3.1.1投标文件包括资信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开标一览表及电子标书。
(1)资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A、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承诺书(格式附后)。
资格审查内容为A-B项,若缺少上述资料,则资格审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
(2)商务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A、投标函;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D、投标报价明细表;
注:上述材料均应装订成册(份数详见前附表相关约定)。
(3)技术文件应包括如下内容:
按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标办法评分需要提供。
(4)开标一览表的要求
开标一览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单独密封提交一份,用于现场开标唱标,密封袋里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5)投标时需提供电子标书,须将标书正本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档(PDF格式),载体采用优盘,电子标书直接放入开标一览表封袋中即可。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招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
3.2.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具体规定进行报价。
3.2.3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为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运输费、上下力资、安装调试费、备品备件费、专用器具费、售后服务费、管理费、利润及税金等全部费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保证金
参照执行苏财购[2020]52号文《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本章3.1的要求提供资料。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候选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3.7.3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4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字样,并包装密封提交;封套上分别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2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4 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
4.4.1未按本章第4.1.1款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2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而来投标的,招标人有权不予接收。
4.4.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对在争议时间点接收的投标文件,后被认定逾期送达的,视同不予接收。
5. 开标
5.1 开标程序
5.1.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基准价计算系数(如有);
(3)拆封投标文件并唱标;
(4)开标会议结束。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本项目腾讯会议中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作好记录;如无法现场答复的,可转交评标委员会予以解决。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且在处罚期内。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多个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无效标书条款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招标文件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9)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0)投标文件的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12)与招标文件提供的货物(设备)清单中的清单数量或规格不相同的;
(1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或交货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要求;
(1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16)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付款方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17)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8)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除上述条件外,招标人一般不得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特殊情况招标人需要另行规定无效标条件的,应当将调整的无效标条件及其说明事先征求招投标监管机构意见后写入招标文件。凡招标文件未明确的无效标条件,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无效标的依据。
6.6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的,或者评标委员会否决一部分投标后其他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依法重新招标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采购。
7. 评标结果公示
7.1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与招标公告相同的发布媒介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7.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并在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 合同授予
8.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2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3 履约保证金
8.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和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8.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3.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8.4 签订合同
8.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8.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招标文件(含补充、澄清、答疑等文件)、开标、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9.6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现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若有以上现象,评委将本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执行。
10. 招标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最低报价及任何单项因素的最优均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
2.1.1 资质性评审标准:(对照投标须知3.1.1.1编制审查标准。)
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原件须同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资料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1.2 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审查标准主要有投标文件签字盖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交货期或工期、质量要求等方面。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价格 |
40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40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2分,每高1%扣0.3分,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 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5 家时,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5≤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有效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
2 |
履约能力 |
4.5 |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5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得0.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认证证书得0.5分。 2.投标人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0.5分。 3.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得0.5分。 4.投标人提供一氧化碳检测仪检定合格证书得0.5分、提供可燃气体报警器检定合格证书得0.5分、提供接地电阻测试仪检定合格证书得0.5分、提供三相泄漏测试仪检定合格证书得0.5分。 注:上述1至4条均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无原件不得分。 |
3 |
业绩 |
4 |
投标人每提供一份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达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得0.3分,单项合同金额达2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 注: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金额50%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合同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无合同原件不得分。 |
4 |
实施方案 |
33 |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点独立评分,该项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供货进度计划、安装作业计划(0-5分); 2.安全文明措施、质量保证措施、与总包单位的配合措施(0-7.5分); 3.人员配备(0-3.5分);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b.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燃气安装维修工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c.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焊接与热切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d.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的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低压电工作业操作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e.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高处作业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f.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安全管理员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 g.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人员具有质量检验员证的,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0.5分。 注:投标时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二个月(2021年1月-2021年2月)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无原件或缺少任一项原件均不得分。 4.对厨房给排水、用电、送排风、气、地沟、三维效果图提供施工深化图纸(0-6分); 5.验收方案(0-5分); 6.详细阐述加★标设备质量及工艺方案(6分); a、结构组成及总体布局:详细描述产品结构组成,出具总体详细技术图样及工作原理图,根据优良情况进行排名,最高得2分,依次递减0.5分,减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b、工艺及零部件选型方案:工艺技术、生产方法、工艺流程等方案及主要零部件选型分析说明,且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根据优良情况进行排名,最高得2分,依次递减0.5分,减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c、设计计算说明:产品采用关键技术先进,技术实现途径合理可行,主要技术指标设计计算书符合相关要求,根据优良情况进行排名,最高得2分,依次递减0.5分,减完为止。不提供不得分。 |
5 |
售后服务 |
8 |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分点独立评分,该项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1、投标人承诺质保期为一年的得基本分为1分,承诺质保期为二年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2分。 2、质保期内质保内容及服务体系的完备性比较,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质保内容及售后服务体系有整体性的深入认识,主要人员职责清楚,工作标准明确,工作流程清晰规范得4-5分;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质保内容及售后服务体系有一定认识,对主要人员角色定义清晰、工作流程清晰得2.5-3.5分;投标人对质保及服务体系缺乏认识,完整度较差,对人员角色定义不清、工作流程设计混乱,可操作性较差得0-1分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备品备件方案比较根据优良打分,最高得1分。 |
6 |
技术参数响应 |
5 |
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有一项负偏离的扣0.2分,超过10项负偏离的该项不得分,正偏离的不加分。 |
7 |
产品性能质量 |
4.5 |
1.投标产品采用的不锈钢板材(sus304厚度1.0mm、1.2mm)、不锈钢管材(sus304厚度1.0mm、sus304厚度1.2mmm)需符合国家标准《GB/T11170-2008》、《GB/T228.1-2010》、《GB/T10125-2012》、《GB/T232-2010》、《GB31604.49-2016》,投标人每提供一份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得0.5分,满分2分。 2.投标的灭火产品具有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消防产品3CF认证证书的得0.5分;食用油专用灭火药剂符合灭火性能灭火时间≤2秒,灭火后30秒内不复燃的得0.5分;灭火产品需符合联动性能,具有水冷却功能装置,在灭火剂完全喷射后,水流联动阀立即启动,自动切换时间≤3秒,且其喷射延迟时间≤3秒,满足上述要求的得0.5分;食用油灭火剂无毒无害的得0.5分。 3.投标产品冷库聚氨酯库板符合国标8624-2012 B1级技术要求的得0.5分。 注:上述1至3条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或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审查,无原件不得分。 |
8 |
诚信投标 |
1 |
投标人提交签署并盖章《盐城市大丰区政府招标采购供应商承诺书》原件的得1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
3. 评标程序
3.1 评标准备
3.1.1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或通过门禁系统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1.2 评标委员会成员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信息和数据。评标委员会负责人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2 初步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2.2投标文件不符合本章第2.1款评审标准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3.2.3对照投标人须知6.5款,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凡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无效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无效投标的依据。
3.2.4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5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3.3 详细评审
3.3.1 在详细评审发现符合“无效标书条款”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其投标报价亦不作为评标基准价A值的依据。
3.3.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3.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5 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将排序在前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6 提交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公开招标的中标结果及中标通知书,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内容
1.项目名称:
2.型号规格:
3.技术参数:
4.采购数量:
二、合同金额
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 元)。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变更、业主签证外结算单价不予调整,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验收合格的采购数量。
三、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通过验收合格。
四、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文件;
(4)技术标准和要求;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图纸(如有);
(7)其他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五、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采购人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甲方要求乙方在项目实施时须对原甲方提供招标方案予以深化设计(如有需要),其设计深度须满足项目实施要求,采购人根据需要送有关部门进行审查,该项费用已计入相应的投标单价及合价内,竣工结算时甲方不另行支付该项费用。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七、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八、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乙方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提交合同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该项目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九、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质保
该项目所有采购设备一律原厂免费质保 年。
十一、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在此期限内,甲方按照合同要求对所有设备逐项进行功能测试,如有任何不满足项可责成乙方在三日内整改;整个项目逾期未完成或未按期整改到位的均视为违约。
2. 交货方式:全部货物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交付甲方。
3. 交货地点:由甲方招标文件及点位图指定地点。
4.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货物清单;出厂合格证;进口件原产地证明文件(如有进口件);操作的标识和中文标注;使用中文说明书;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5.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十二、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至合同价的10%;设备进场并安装调试完成后付至合同价的40%;专项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95%,余款待质保期满无息结清。
结算方式:结算价=中标单价*实际采购货物数量,当实际采购货物数量超过招标采购数量的15%时,超过部分的结算单价按市场价进行结算。
十三、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如乙方投标标准高于招标标准的按乙方标准执行)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6小时内到达甲方指定现场。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系统、设备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售后服务及要求:如在质保期内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凡属一切自身质量缺陷所造成运行故障均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
十五、调试和验收
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货到后,接乙方通知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
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付甲方。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进行使用前调试时,乙方需安排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4.乙方在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确保安全,乙方自行承担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的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发生的一切问题和责任与甲方无关,相关一切费用或民事、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自理。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所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且影响到工程总体进度时,甲方有权处理相关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在支付合同款时作相应扣除。
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六、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安装调试完毕后按设备清单逐一按序交付给甲方。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核验货物。
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须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七、违约责任
1.按该项目工期要求,乙方每逾期1天交付,应向甲方支付该项目合同总价的0.1%作为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进行相应扣除;逾期超过约定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赔偿。
2.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最低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八、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九、争议解决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均有权向该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甲方保留适度调整采购需求的权利,本项目最终按实际到场货物(设备)数量、乙方的投标单价结算。
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4.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采购人: 供应商:
地址: 地址: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货物需求
详见采购清单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章仅提供有格式要求的材料模版,具体投标文件组成不限于以下材料,投标人需按“投标人须知”章节中“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封面
(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制。
格式一: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二: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三:
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文件,签字人(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及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分项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我方承诺在招标人发出书面通知后的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及调试。产品质量达合格标准。质保期承诺为 年。
2.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有关澄清和补充说明(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投标文件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天。在这期间,本投标文件将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本次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含承诺书)将作为买卖合同的附件。
4. 我方愿意向招标人提供与本次招标的相关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5. 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有规定。
6.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意见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并完全理解招标人对此无解释的义务。
7. 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投标价最低的投标。
8. 我方承诺在此次招标过程中涉及的一切应当保密的事项,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9. 如果我方中标,我们将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节点供货和安装,同时保证整个电梯采购项目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不影响相应的建设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并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0. 如果我方中标,为执行合同,我们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接受招标人、监理及总承包等单位的管理、考核等。
11.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