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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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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1-2021-03355

项目编号:441901-2021-03355

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合同包预算金额:3,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货物 价值100元保温杯、价值250元运动健身包各1万个 10,000(份) 详见采购文件 3,500,000.00 3,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天之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格式详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方式: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0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完成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东莞市

联系方式:0769-2283255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社区达鑫创富中心8号八楼817、818号

联系方式:0769-221132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 话:0769-22113229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5月10日

相关附件:
委托协议-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pdf
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发布版).doc

东莞市政府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1-03355

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版本号:20210426A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4

投标邀请函 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7

一、说明 8

1.资金来源 8

2.定义 8

3.供应商资格要求 8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8

5.踏勘现场 9

6.联合体投标 9

7.投标费用 10

二、招标文件 10

8.招标文件的组成 10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

12.投标文件格式 11

13.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11

1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2

15.投标报价说明 12

16.投标货币 13

17.投标有效期 13

18.投标保证金 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

19.投标截止时间 14

20.投标文件的接收 15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5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15

22.开标 15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15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17

25.评分标准 19

26.价格评审优惠 21

六、中标和合同 23

27.中标人的确定 23

28.串通投标 23

29.发布中标结果 23

30.合同的签订 24

31.履约保证金 24

七、询问、质疑、投诉 25

32.询问 25

33.质疑 25

34.投诉 26

八、其他 26

35.废标 26

36.招标代理服务费 26

37.适用法律 26

38.招标文件解释权 26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27

第四部分 合同文 3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1

一、价格文件 43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 43

(二)报价明细表 44

二、商务文件 45

(一)投标函 45

(二)资格证明文件 47

1.资格声明函 47

2.营业执照 48

3.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9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50

5.授权委托书 51

(三)业绩表 52

(四)合同条款偏离表 53

(五)其他证明 54

三、技术文件 55

(一)价格评审优惠 55

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55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6

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表 57

(二)投标响应与用户需求书差异一览表 58

(三)投标技术方案 59

1.技术、服务方案 59

2.投标货物(产品)配置一览表 60

(四)重要评分条款(标记▲)响应表 61

(五)实质性条款(标记★)投标响应表 62

(六)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表 63

(七)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 64

四、唱标信封 65

五、附件(以下格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需要选用) 6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1-03355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500,000(大写:叁佰伍拾万元整)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包号

说明

A包

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2021年 5 月 10 日至2021年 5 月 17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3.方式:现场购买,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6 月 1 日 上 午 09 : 00 至 09 : 30 。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1 日 上 午 09 : 30 。

3.开标地点: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4.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已办理报名及登记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签名报到。

八、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元(大写:陆万元整)。

九、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十、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注册说明: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广东省智慧采购云平台(办事指南链接: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index.html)完成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20-83726197、83188500

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2供应商: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采购代理机构: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4评标委员会: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审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5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2.6联合体:两个或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7日期:指公历日。

2.8时间: 指北京时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见<投标邀请函>。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投标的货物必须是正规生产商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2)除招标文件允许进口产品投标的情形外,供应商以进口产品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服务是指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服务。

4.3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采购人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

4.4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指定的单位)与供应商共同进行。在验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或服务的相关资料,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含行业标准)或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组织验收。

5.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供应商集中踏勘现场。

6.联合体投标

本款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情形。

6.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复印件盖公章。

6.2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经各参与方共同盖章确认,明确牵头方和联合体其他成员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并将《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3联合体各方在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4以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7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8评分标准若无特殊说明,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评分标准均可得分。

7.投标费用

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

8.1.1 投标邀请函;

8.1.2 供应商须知;

8.1.3 用户需求书;

8.1.4 合同文本;

8.1.5 投标文件格式。

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废标,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9.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更正公告,供应商应及时查看,并于收到该公告信息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10.2 除非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往来文件中的所有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和唱标信封。

11.2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2.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文件的编制、盖章、签署、密封和标记

13.1供应商的价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可合编为一册,也可根据自身需要分册编制。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

13.2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或盖公章的地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投标文件复印件,每份投标文件应当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投标文件若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盖投标人公章。

13.3供应商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分别密封递交。

13.4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3.5供应商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3.6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私章与签字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7对存在有效期的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过期(以“开标当日”为计算时点)的证明文件视为无效资料。

13.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8.1供应商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置于一个包装内并密封,然后再将唱标信封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置于另一个包装内并密封。同时在密封包装上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3.8.2在密封包装外层应标明以下内容:

(1)采购编号:

(2)项目名称:

(3)投标包号:

(4)供应商名称:

13.8.3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14.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4.1供应商在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该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由光盘或U盘储存)。

14.2供应商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文档内容一致。当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15.投标报价说明

15.1本次招标,供应商必须就所有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2投标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次招标所有采购内容的费用,包含各种税费、为实现产品功能或服务要求所必备的辅材费用、售后服务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

15.3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5.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提供货物或服务所需的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15.5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6.投标货币

人民币。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7.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8.投标保证金

18.1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邀请函>

18.2供应商同时参加几个包投标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按包号分别提交投标保证金。

18.3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二)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

18.5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18.6供应商应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提交,且提交人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供应商可以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一)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①以单笔汇入金额为准;

②汇入金额应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③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550880206774700165

开户银行名称:广发银行东莞东翔支行

联系人:张小姐,电话:0769-22113226(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时需写明采购编号,否则将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款进度)

(二)向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无需密封

①投标保证金可以以金融机构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交纳;

②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③投标担保金额应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致。

18.7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截止时间

19.1供应商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

19.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0.投标文件的接收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传真、电传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除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情形外,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补充、修改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与评标及定标

22.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2.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供应商。

22.3 开标程序

22.3.1 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名报到。

22.3.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2.3.3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读的其他内容。

22.3.4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2.3.5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评标委员会与评标方法

23.1评标委员会。

23.1.1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3.1.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3.1.4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各投标人。

23.1.5评标委员会成员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1.6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2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3.2.1评标原则:评标工作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3.2.2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2.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投标文件的评审

24.1 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4.1.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4.1.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4.1.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履行期限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

(6)提交投标文件数量不足的;

(7)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带“★”要求的;

(8)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4.2 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4.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6货物项目中,不同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1)一个项目包内只有一种产品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一个项目包内有多种产品的,采购人将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5.评分标准

2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1)价格分值(满分30分)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商务技术分值(满分70分)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部分(10分)

1

企业实力

3分

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颁发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服务便利性

3分

根据投标人收到采购人的紧急服务需求后的响应时间进行评分:

(1)承诺1小时以内(含)响应并能解决问题的,得3分;

(2)承诺2小时以内(含)响应并能解决问题的,得2分;

(3)承诺2小时以上响应并能解决问题的,得1分;

(4)无承诺不得分。

注: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业绩经验

4分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业绩不得分。】

技术部分(60分)

1

技术响应

15 分

根据所投产品对照用户需求书中标注“▲”条款进行评审:对于标注“▲”条款满足或正偏离的每项得1.5分,最高得15分。(不能完整提供证明资料的视为技术参数不满足或负偏离,该项不得分。)

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对应产品参数的证明材料。

用户需求书未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或原厂商的官方技术白皮书或原厂商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详细技术资料。

2

样品符合性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所体现的技术工艺水平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进行评审:

(1)实物样品所体现的技术工艺水平,优秀的得20分;

(2)实物样品所体现的技术工艺水平,一般的得10分;

(3)实物样品所体现的技术工艺水平,差的得5分。

(4)不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均不得分。

3

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投标人所投产品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可行,质量保证承诺完善,得10分;

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可行性一般,质量保证承诺较完善,得5分;

所投产品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不完整,质量保证承诺有欠缺,得3分;

无提供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不得分。

4

售后服务

15分

投标人对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方案、供货时间承诺等进行综合评价:

方案详细具体合理,供货时间能提前,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得15分;

方案相对合理,描述一般,具有基本可操作性,得8分;

方案一般,描述不详细,可操作性差,得4分;

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25.2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并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价格评审优惠

26.1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扶持

26.1.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一定比例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可查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26.1.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26.1.3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微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6.1.4价格扣除比例

(1)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投标价格给予6%的扣除。

(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或以上的(须在联合体协议中书面约定),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3)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给予联合体6%的价格扣除。

26.1.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26.1.6同时符合小微企业、或者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意两种或以上条件的,评审中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26.2节能产品(非强制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6.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及《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规定,对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符合优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价格表》,否则评审时价格不作扣除。

26.2.2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对节能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对环境标志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上述品目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节能环保”栏查询。

六、中标和合同

27.中标人的确定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8.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9.发布中标结果

29.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及招标文件。

29.2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4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30.合同的签订

30.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30.2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0.3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31.履约保证金

本款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31.1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者以专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出具的担保函的形式提交。

31.1.1采用银行转账形式汇入采购人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

31.1.2履约担保应符合以下规定:

(1)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2)非东莞市行政区域的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必须附上其所在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执行本款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公证文件格式以公证部门提供为准。

(3)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且应在合同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31.2若中标供应商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询问、质疑、投诉

32.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3.质疑

33.1质疑提出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

(二)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

(三)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

33.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交下列文件:

(1)以本招标文件中的<质疑函范本>格式制作的质疑函

(2)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商事主体登记证明)

(3)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3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及其他信息

(1)接收方式:原件现场递交

(2)接收单位: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地址:东莞市东城中路8号达鑫创富中心817

(4)联系电话:0769-22113229

33.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3.5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再次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34.投诉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诉。

八、其他

35.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6.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相关规定收取,以中标、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

37.适用法律

本项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8.招标文件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 运动健身拉杆包

一、采购数量

为做好今年 “八一”拥军慰问工作,拟为每位官兵(约1万人)购买一份价值350元的礼品(礼品包含:1个保温杯+1个运动健身拉杆包),作为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此次计划采购预算为350万元。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运动健身拉杆包面料规格:

(1)主要材质:纺织面料:耐撕裂100%聚酯纤维拼接PU革,里料:100%聚酯纤维。(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耐干摩擦色牢度4-5级,耐湿摩擦色牢度4-5级,测试方法:GB/T 3920-2008,不可检出可分解有害分香胺染料,测试方法:GB/T 17592-2011,游离甲醛≤53 mg/kg,测试方法:GB/T 2912.1-2009。(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拉杆耐疲劳性能符合要求,试验后拉杆无变形、卡阻、松脱等现象,测试方法:QB/T 2919-2018(拉合速度:20次/min)。(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行走性能符合要求,试验后走轮转动灵活、无卡阻、无变形;轮架、轮轴无变形、开裂;走轮磨损不大于2mm;拉杆拉合顺畅,不变形、不松动、无卡阻、拉杆、侧拉带和侧托带和侧拖把与箱体结合部无开裂、松脱;箱(包)锁开启正常,测试方法:QB/T 2155-2018 ,QB/T 2920-2018(规定负重:10kg;两轮试样;先按A法两轮测试8km,再按b法两轮测试4km)。(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箱体(包体)形体端正,牙子平直:直立平稳,无高低不平、歪斜现象。

(6)箱面(包面)面层材料色泽相称,缝合部位不得有明显皱褶、弓皱,整体整洁、无污迹。皮革、再生革面层材料无明显伤残,无裂面、裂浆;人造革/合成革面层材料无明显的凹凸疙瘩、印道;织物面层材料主要部位无断经、断纬、跳纱、纰裂及其他疵点。

(7)箱(包)里缝合、粘贴牢固,平服周正,整洁干净,里料无裂面、断经、断纬、跳纱、裂匹、散边等缺陷。

(8)线迹针距均匀、平直,上下线吻合。关键部位无空针、漏针、跳针、断线。

(9)拉链缝合平直,边距一致;拉合滑顺,无错位、掉牙。

(10)配件表面平滑,无毛刺。金属镀件镀层均匀,无漏镀,无锈蚀,无起泡、起皮,无划痕。喷塑件经喷涂处理后,表面涂层色泽均匀,无漏喷、挂滴、起皱、起皮。

(11)尺寸:高≈60 cm±5cm,宽≈27 cm±5cm,厚≈30cm±3cm,容量约50L。

(12)颜色:黑色或深蓝色(由采购方决定)

(13)拉杆角轮:双拉杆设计≥2节,防震防摔定向两轮。

(14)拉链袋:U型主袋,侧边附有扩容鞋袋,优质尼龙拉链,金属拉头。

(15)产品要求:整体做工精致,走线平整,拉链顺滑,包体有型,容量大。前后提手织带,舒适握把,可拆卸肩带,加厚肩垫,易收纳。双排底座,内衬PE板,增强稳定,加固底部防护。

2、保温杯参数规格:

(1)材 质:主体材质:奥氏体型不锈钢06Cr19Ni10(食品接触用),密封圏:优质食品级硅胶,滤网:优质304不锈钢滤网。

▲1)不锈钢的迁移物指标(mg/kg):铅、砷、镉、铬、镍各项检测均符合指标,测试方法:GB31604.49-2016。(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感官符合要求:色泽正常、无异臭、不洁物等,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的劣变,测试方法:GB 4806.7-2016 4.2;接触食品的表面应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焊接部分应光洁,无气孔、裂缝、毛刺,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无异臭,测试方法:GB 4806.9-2016 4.2。(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高锰酸钾消耗量≤1.9 mg/kg,测试方法:GB 31604.2-2016。(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脱色实验后浅色植物油、无水乙醇、浸泡液均表现为阴性,测试方法:GB 31604.7-2016。(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重金属(以铅计)<1 mg/kg?,测试方法:GB 31604.9-2016。(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总迁移量(mg/dm?)符合标准,测试方法:GB 31604.8-2016。(须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容 量:≧500mL。

(3)颜 色:黑色(由采购方决定)。

(4)功能效果:杯盖弹盖设计,单手操作方便自如;内附茶漏,茶水分离,防止茶叶露出。

(5)款式设计:圆柱形体,杯盖带有活动耳仔,灵活方便拿取。

(6)保温效果:室温20 摄氏度,6小时长效保温保冷。

(7)整体做工精致,顺滑,不易沾染污渍,易清洗。

3、样品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样品,样品须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样品名称、投标人名称。

序号

样品名称

数量

参数

单位

1

运动健身拉杆包(黑色或深蓝色)

1

按不低于用户需求书指定标准制作

2

保温杯

1

按不低于用户需求书指定标准制作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按照采购方要求制作产品。保温杯和运动健身拉杆包的颜色、大小由采购方确定,并在包装礼盒适当位置印“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东莞市人民政府赠”字样(此项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前由采购方确定)。

2、报价应包含保温杯和运动健身拉杆包的物料购置、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中标后不能在中标价之外加收任何费用。

3、所有产品要求外观整洁,标准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4、对于影响货物正常使用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需求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并且报价包含此部分的价格。

5、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能提供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6、中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投标样品完全一致,如采购方对中标人的款式、颜色不满意而要求更换的,中标人应无条件予以响应。

7、中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不存在任何侵权的情况,注册商标合法有效,且符合必要的安全要求。

8、中标人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最新质量标准的全新(指交货日前半年内生产的)货物,附有原厂商提供的质保书或产品更新换代合格证书及使用所必须的各类相关资料。若交货时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投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按照用户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本次采购产品数量因采购方人员变动,可能会有调整,结算时根据实际数量进行结算。

(三)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25天之内完成供货。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12个月。(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

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生效后按所要求的款式、规格、材质、颜色、工艺生产。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原厂质量标准,即原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和产品说明中的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特殊大小中标人也要按照要求完成。

3、返修:在交货后15个工作日内如采购方的使用人认为货物不符合要求,由采购方或员工所在单位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给予免费修改,直至采购人满意为止;对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不可修复的部分,由中标人无偿重新制作或更换,返修或重做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质保期内非采购方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指线步脱落再缝制、配件如拉链损坏的更换等),以及采购方根据实际需求需要对大小进行调换的情况,中标人须在接到采购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24小时内负责免费解决。

5、中标人必须对于出现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运动健身拉杆包负责包退包换(不合格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材质质量降低,颜色与色板不符,线路不平整,拉链损坏或不顺畅,拉杆箱有烂口等)。

6、质保期内,保温杯如出现产品破损、不合格等问题(有异味、漏水、不保温等),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按照国家规定,真空部分质保两年(非人为损坏且杯身没有任何损坏),零配件部分质保一年(非人为丢失,损坏)。

(二)验收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分人分件包装、包装完好美观,不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无裂缝、无任何、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配件(拉链)滑顺、不易脱落、破损,选用材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行业的的要求。

2、交付验收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采购人认可的合理最佳材质及各项要求。

3、货品验收:

(1)成品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品名及标牌、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且必须与中标样品使用的材料、材质、配件一致。

(2)验收时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双方应做好记录,由中标人给予补齐、调换、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3)如果合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应及时安排补换,以保证合同货品按时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完成全部产品并通过自验并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方组织验收。采购方将以封存的货物样板作为批量交货验收的样式、规格、颜色的标准。验收时,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实物样品的规格和材质进行。三者若有不一致的,材质以三者中质量最高的为准,规格以招标文件为准。中标人向采购方提交全部或部分货物后,采购方有权选定每一样式一至两件产品由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对产品进行成份检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合同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5)检验相关全部费用(含运费、检验费、样品报废的损失费用)完全由中标方承担。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则采购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

(三)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正规发票后,采购方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2、所有货物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通过采购方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方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40%;

注:

a.以上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b.每次办理付款手续时,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方自收到符合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本期应付款项。因采购方财政请款原因或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采购方不以违约论,中标人不得追究采购方任何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甲方:

乙方:

根据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采购编号 )采购结果及招、投标文件,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二、合同金额

1.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 )。

2.合同总价为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含税全包价,合同金额包含但不限于乙方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保险(至货物运抵使用单位放置、拆箱、就位)、装卸、搬运、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验收、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的全部费用。

3.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本合同项下任何额外费用。

三、合同履约期限/完工期

本合同的完工期为:

四、质保期

本合同的质保期为:12个月,(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具体要求如下:

1、返修:在交货后15个工作日内如甲方的使用人认为货物不符合要求,由甲方或员工所在单位通知乙方,由乙方给予免费修改,直至甲方满意为止;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不可修复的部分,由乙方无偿重新制作,返修或重做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内非甲方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指线步脱落再缝制、配件如拉链损坏的更换等),以及甲方根据实际需求需要对大小进行调换的情况,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响应,24小时内负责免费解决。

3、乙方必须对于出现因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运动健身拉杆包负责包退包换(不合格产品包括材质质量降低,颜色与色板不符,线路不平整,拉链损坏或不顺畅,拉杆箱有烂口等)。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质保期内,保温杯如出现产品破损、不合格等问题(有异味、漏水、不保温等),乙方应无条件退换。按照国家规定,真空部分质保两年(非人为损坏且杯身没有任何损坏),零配件部分质保一年(非人为丢失,损坏)。

五、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2、乙方必须在申请验收时向甲方提供本项目的有效合法的发票。乙方提供发票迟延的,甲方有权延迟验收及支付款项。

3、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因甲方财政请款原因或政策变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付款迟延的,不以甲方违约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任何责任。

六、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导致甲方不能使用成果的应退还全部项目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处理纠纷所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担保费、支付第三方的赔偿金/补偿金等)。

七、包装要求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物质量标准

1.乙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能提供市级以上质监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2.所有产品要求外观整洁,标准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能够准确无误地表示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材质、制造商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3.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与报价实样完全一致,如甲方对乙方的款式、颜色不满意而要求更换的,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乙方必须在合同生效后按所要求的款式、规格、材质、颜色、工艺生产。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符合原厂质量标准,即原生产厂家出厂标准和产品说明中的规定,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对于特殊大小乙方也要按照要求完成。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保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5.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本合同不符;或者在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6.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自行或是委托第三方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九、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

2.乙方需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是符合本次采购要求及国家相关产品最新质量标准的全新(指交货日前半年内生产的)货物,附有原厂商提供的质保书或产品更新换代合格证书及使用所必须的各类相关资料。若交货时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投标人应负责根据合同按照用户的要求采取补足或更换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3.货物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分人分件包装、包装完好美观,不使用有毒、过敏的染料及化学用剂,无裂缝、无任何、走线、次货现象出现,配件(拉链)滑顺、不易脱落、破损,选用材料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均要符合国家行业的的要求。

4.交付验收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2)符合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材质及各项要求。

5.货品验收:

(1)成品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品名及标牌、数量、外观质量及产品包装完整无破损,且必须与中标样品使用的材料、材质、配件一致。

(2)验收时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双方应做好记录,由乙方给予补齐、调换、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3)如果合同产品在运输过程中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补换,以保证合同货品按时交付,换货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完成全部产品并通过自验并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将以封存的货物样板作为批量交货验收的样式、规格、颜色的标准。验收时,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实物样品的规格和材质进行。三者若有不一致的,材质以三者中质量最高的为准,规格以招标文件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或部分货物后,甲方有权选定每一样式一至两件产品由质量监督检测部门对产品进行成份检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合同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全部货物。

(5)检验相关全部费用(含运费、检验费、样品报废的损失费用)完全由乙方承担。若检验结果不合格,则甲方有权拒付全部货款。

十、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定的质保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3.本合同所述之损失、经济赔偿是指甲方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此而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全部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交付的物品经甲方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按乙方未能交付处置,交货期限不予顺延。

3.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是无法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从未支付的款项或是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的违约金,不足的部分由乙方另行补足。

4.若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其在使用过程中给甲方或实际使用人造成人数或财产损害的,由此产生的之全部损失或责任均由乙方赔偿。

十三、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四、合同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甲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解除和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十六、合同生效

1.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执1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3.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4.本合同尾部列明之当事人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人民法院及/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本协议任何一方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的,应当在变更后3 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甲方签约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乙方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私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乙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甲方签订相应的合同。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评分标准索引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审标准

证明资料

商务评审

1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技术评审

1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2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

详见投标文件第()页


一、价格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报价总表)

包号

项目名称

总报价小写金额(元)

A

2021年“八一”拥军慰问品(一)

总报价大写金额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二)报价明细表

序号

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投标总价(小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二、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致: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本单位: (供应商名称) 作为供应商正式委托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本单位进行有关本项目投标的一切事宜。

本单位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本单位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本单位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利。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唱标信封 份和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份。

本单位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1、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全部采购内容的投标总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

3、本单位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开标日之后,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 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本单位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信息或资料。

5、本单位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用户需求书及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

6、本单位是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贵方的供应商,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7、本单位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并保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本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8、本单位对在本函及投标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9、所有与本次采购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二)资格证明文件

1.资格声明函

致:东莞市达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参加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的政府采购活动,并声明:

一、本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单位清楚明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