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1年05月10日 16:31

附件1文件.zip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www.ronghuigr.com或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20210420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2年05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1日 至 2021年05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ronghuigr.com或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方式:现场或远程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2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同路108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 0813-2611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王星琳 028-67697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孟根

电 话: 0813-5358882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20210420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磋商邀请 各潜在供应商: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委托,拟对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CZ20210420 1.3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为保证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拟对2021年至2022年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2021年06月01日至2022年05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05月11日09:00至2021年05月1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现场或远程获取。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 在(www.ronghuigr.com)网站上缴费后现场或远程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400-618-9722。现场获取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要求远程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远程提供。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磋商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 地 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同路108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813-2611627 采购代理机构: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人:邹孟根 电 话:0813-5358882 2021年05月10日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称 具体内容和要求 1 采购项目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预算 1,40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万圆整) 最高限价 无 有,金额:1,400,000.00(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实质性要求)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同路108号 电话:0813-2611627 联系人:刘先生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电话:0813-5358882 联系人:邹孟根 4 供应商产生方法 公告 □供应商库抽取 □专家和采购人推荐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6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 7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及标准 8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 9 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10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否 □是,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信息安全认证 否 □是 11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非强制类) 不涉及 政府采购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 不涉及 12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同小微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13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 14 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 15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无 16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17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5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18 磋商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19 磋商响应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20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服务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期限内,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钟女士。 电话:028-67697399。 联系地址: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21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财政部国库司。 联系电话:010-68513070、010-68519967。 联系地址:玉渊潭南路晾果厂6号都邦大厦三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2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 副本 2 份 电子文件 1 份(PDF扫描件,□ Word,可多选) 23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21年05月21日10时00分前不得拆封 24 信用查询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供应商自行查询上述记录,如实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本项目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 25 提供服务的时间、地点、方式、服务项目期限 提供服务的时间:以采购人规定的时间为准。 提供服务的地点: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提供服务的方式:以采购人规定的方式为准。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约定生效之日起1年。 26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7 履约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8 采购代理服务费 向成交供应商以现金或者转账方式定额收取人民币 15,470.00元(大写:壹万伍仟肆佰柒拾元整) 29 其他规定 无 磋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产生。 1.4“磋商小组”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履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职责的3人以上单数的磋商成员。 1.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6“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7“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1.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 2.1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3.1.2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1.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3.2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争性磋商: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参与磋商的费用 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授权委托 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6.联合体形式 6.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6.2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形式的,应同时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勘察 7.1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勘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2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勘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7.4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与其他规定 9.1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2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非强制类)、《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应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或价格扣除;对于同时列入“两个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3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5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9.6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组成 10.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10.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0.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0.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11.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偏离 12.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2.2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三、响应文件 13.一般要求 13.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3.5磋商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响应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下项目标注★) 14.1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五、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4.1.2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四、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14.2本项目是否要求提供样品的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4.3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磋商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响应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5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服务/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的对应内容处注明。 14.6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5.报价 15.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 15.2供应商必须按报价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和总价。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本次采购项目的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磋商保证金 16.1本项目是否交纳磋商保证金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6.2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磋商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算至元)。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响应有效期一致。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16.3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7.磋商响应有效期 17.1磋商响应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磋商响应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加盖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中的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8.3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响应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9.2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写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9.3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响应文件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和指定地点提交。 20.2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1.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21.1供应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四、磋商与评审 22.磋商小组 22.1磋商与评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23.初步审查 23.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包括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除可变动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外,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1)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 (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不满足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 (5)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情况认定; (6)供应商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失信情况查询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7)其他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4.澄清 2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磋商 25.1初审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25.6磋商小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确定磋商的轮次。 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25.8磋商结束后,供应商按照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及变动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26.最后报价 26.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6.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6.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磋商小组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变动或增加新的需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首轮报价。 26.4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 27.最后报价评审 27.1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 (1)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4)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最后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或确定为无效响应。 27.2最后报价的价格扣除原则 (1)节能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的,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2)环境标志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或在评审时予以加分。 (3)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在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最终报价给予价格扣除。 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最终报价给予扣除。 27.4价格得分:以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作为价格评分依据。供应商的评审价为按上述条款修正并给予价格扣除优惠后的价格。 价格评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评审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审基准价/评审价)×价格分 28.综合评审 28.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2评审办法及标准见第三章。 28.3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9.提出成交供应商 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 29.2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0.3采购人自行组织磋商的,应当在评审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 31.磋商终止 3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2.重新评审 32.1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 33.保密 33.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禁止行为 34.1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五、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签订合同 35.成交信息的公布 35.1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成交结果信息。 35.2 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但成交结果公告前磋商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35.3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在公告结果同时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36.成交通知 36.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履约保证金 37.1成交供应商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7.2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38.签订合同 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补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8.4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9.采购代理服务费 39.1成交供应商是否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0.询问、质疑、投诉 40.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应当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0.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40.3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及程序,向财政部提出投诉。 41.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4)《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42.其他规定 42.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43.未尽事宜 43.1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4.文件解释权 44.1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第三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人确认为成交供应商。若得分相同,按响应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响应报价相同,按技术方案优劣顺序排列。   注:每部分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壹位,最后算数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二、评分标准如下所示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标准 评审依据 1 报价 15% 满足响应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15分。 以供应商报价为依据。 (共同评分因素) 2 服务方案 15% 1、采购需求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采购需求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定:包括理解认识全面深刻;论述完整清晰;内容全面、思路清晰;观点合理。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及行业规范的得15分,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完善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评分因素) 12% 2、 服务管理理念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分析透彻,到位;针对本项目的服务难点分析透彻,到位;服务理念完整,先进,合理;经营方案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得12分。每有一处阐述不明或不足的扣3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评分因素) 12% 3、机构设置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机构设置方案进行综合评定:包括机构设置科学合理;人员配备齐全;职能分工明确;责任划分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及行业规范的得12分,有一项不完整或不完善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评分因素) 12% 4、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综合评定:包括关键及重要部分质量控制措施详细完整;具体措施可行性强;上岗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有服务质量问题相关的奖惩制度,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及行业规范的得12分;有一项不满足或不完善的扣3分,直至本项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以响应文件为准。 (技术评分因素) 3 人员配置 17% 1.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得9分,其中任意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为止。 2.拟派的主厨具有厨师资格证书,级别在五级-二级之间的得2分,一级及以上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3.拟派服务人员中有退伍士兵及以上证书的得4分,本项最多得4分。 第1项须提供物业项目经理证、职称、学历证书复印件; 第2项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第3项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共同评分因素) 4 履约能力 13% 1、提供2019年至今类似本项目的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多得4分。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3分,最多得9分。 第1项须提供有效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 第2项提供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证书认证范围含:物业管理、食堂餐饮服务; 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共同评分因素) 5 政府采购政策 2% 供应商注册地在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30%以上的,得1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共同评分因素) 供应商属于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得1分。 指供应商注册地在民族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共同评分因素) 6 响应文件的规范性 2%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以响应文件为准。 (共同评分因素) 第四章 合同草案条款 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采购人名称) 乙 方:(供应商名称)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 “甲方”)通过采购 (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项目(项目名称)的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签署 《项目 (项目名称)合同》 (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报价表; (3)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4)其他。 2.合同标的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内容、范围和基本要求) 项 ... 3.合同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 (¥)。本合同项下所有服务的全部税费均已包含于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4.合同签订地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5.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地点: 6 服务履行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 违约金约定: □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请在方框内画 “√”选择): □ 提请 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 (仲裁地)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服务”是指乙方按照招标 (采购)、投标 (响应)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技术支持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甲方指定的最终服务地点。 1.6“天”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服务标准 2.1乙方为甲方交付的服务应符合招标 (采购)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服务 3.1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提供下列服务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服务。 4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 (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起诉。因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供应商承担。 4.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条款 5.1甲乙双方应对在本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5.2乙方在使用甲方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硬软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 (如 E-mail)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 5.3 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5.4甲乙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包括但是不限于对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6.服务质量保证 6.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如不符时,乙方应负全责并尽快处理解决,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保留终止合同及索赔的权利。 6.2乙方应保证通过执行合同中全部方案后,可以取得本合同规定的结果,达到本合同规定的预期目标。对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的,应尽快提出解决方案。 6.3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有权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 7.履约保证金 7.1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7.2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7.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7.4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8.服务时间、地点与验收 8.1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8.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8.3甲方应在乙方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后及时对服务质量、技术指标、服务成果进行验收。 9.违约责任 9.1 服务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以及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关于服务的要求和承诺,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将服务款项目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服务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9.2 迟延履约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且没有在甲方同意的延长的期限内进行补救时,甲方有权从服务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15%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延迟履约超过30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类似的服务,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9.3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以赔偿。 10.不可抗力 10.1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0.2本条所述的 “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 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1.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协商30日内 (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讼。 11.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1.3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4诉讼应由服务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5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2.合同修改或变更 12.1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2.2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3.合同中止 13.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4.违约终止合同 14.1若出现如下情况,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4.1.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 14.1.2因乙方技术人员自身技术能力、经验不足等原因造成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发生重大紧急故障或应用系统数据丢失,带来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14.1.3乙方对甲方硬件设备、应用系统重大紧急故障没有及时响应,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处理故障,恢复系统正常运行的; 14.1.4 不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管理要求和规范,且经多次整改无明显改进的; 14.1.5在合同规定的每个服务年度 (12个自然月)内,在运行维护支持服务过程中,出现 2次经甲乙双方确认的违规操作的。 14.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4?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费用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破产终止合同 15.1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15.2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合同转让和分包 17.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7.2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8.适用法律 18.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19.合同语言 19.1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2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0.合同生效 20.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1.合同效力 21.1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2.检查和审计 22.1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2.2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 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磋商响应声明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委托磋商) 二、报价一览表、分项价格表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 附件2-2 分项价格表 附件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1)附件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4-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附件4-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2)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供应商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复印件;②也可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⑤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或者提供承诺函;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附件4-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格式自拟)。 附件4-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4-2-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附件4-2-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3)本项目的特殊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4-3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五、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服务方案 二、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四、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五、其他资料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 一、磋商响应声明 磋商响应声明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____________)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响应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正本______份和副本______份,电子响应文件______套,并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否则,愿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四、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附件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附件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附件1-3:授权委托书(自然人提供)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____(磋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磋商代表,就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磋商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磋商)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二、报价一览表及分项价格表 附件2-1 报价一览表(首轮报价)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2 服务期限 3 … 备注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2-2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附件2-3 最终报价承诺书 (第____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 磋商范围 最终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说明 磋商小组签字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磋商现场依磋商情况填写,请加盖公章后带至磋商现场备填(不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终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最终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三、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磋商文件条目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4、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附件4-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附件4-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附件4-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 致: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②体现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附件4-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第五章要求提供 附件4-2-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致: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员工社会保险,具有良好记录,随时接受采购人的检查验证。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2-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致: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并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通过媒体予以公布。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附件4-2-6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承诺函1 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作为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项目编号: )的供应商,现郑重承诺: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 4-3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第 52 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 的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五、磋商须知前附表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有请提供) 六、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如有请提供)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格式) 一、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说明 服务类项目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规定编写服务方案说明。服务方案说明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需求分析; (2)机构设置; (3)服务质量控制措施; (4)合理化建议; (5)其他。 二、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服务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三、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四、磋商标的物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示例略) 备注:提供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要求(包括磋商标的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__(供应商名称)___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我公司授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磋商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为保证单位日常工作顺利开展,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拟对2021年至2022年期间物业管理服务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2021年06月1日至2022年05月31日。 本项目行业划分为物业管理行业。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服务面积为解放路办公区2667.39㎡ 、大同路办公区5916.87㎡,合计8584.56㎡。 ★(二)服务内容 解放路、大同路两个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维修以及食堂劳务服务等。 (三)服务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数量(人) 要求 1 项目经理 ≥1 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含),并具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 2 维修人员 ≥1 ★具有国家颁发的电工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能处理简单的电梯及办公设施设备故障维修处理。 3 保洁人员 ≥5 / 4 厨房人员 ≥8(主厨不少于2人,厨师不少于2名,服务员不少于4人) ★须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批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部门颁发的健康证。 5 安保人员 ≥4 退伍士兵及以上优先。 6 会务人员 ≥1 / ★2.岗位职责要求 (1)办公大楼各楼层保洁要求 1)门厅及办税服务大厅所有保洁工作内容:负责各办公区域内通道、休息区的清洁卫生打扫。清扫地面垃圾,并用专用清洁剂,处理堆积的垃圾。每周对办公设备进行一次清洁,并用专用光亮剂进行保养。天花板、灯罩每月清洁一次。有地毯的每周对地毯进行一次清洗。定期做好各种消杀工作(如灭鼠、灭蝇、灭蚁及设施设备消毒等)。 2)门厅及办税服务大厅保洁工作标准:所有保洁人员统一着装,每天在工作人员上班前完成各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持各办公家具清洁、光亮,无尘。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纸屑,门窗光亮、无污迹。保证卫生间手纸、洗手液的使用。在消杀期间,严格按作业要求进行。 3)门厅及办税服务大厅保洁工作流程 07:00到岗,按规定着装后,领取各办公区域钥匙。进入工作区域后,先打开窗户,按顺时针方向从上而下,从左到右将室内桌、椅、门等所有物品抹尘。清扫卫生间,并检查卫生纸、洗手液的的使用情况,及时配备。一切做完后,回视检查一遍,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地方或清洁工具是否有遗漏在办公区域内,设施、构件有无损坏现象。关闭大门后方可离开。每次开会后及时清扫会议产生的垃圾。对有污迹的地方进行擦拭。楼层、卫生间巡视保洁,并补充卫生间用品。处理采购人其他清洁需求。 工作时间内不间断巡视办公区域、卫生间并及时保洁,补充卫生间用品。 17:30后,对各办公区域进行彻底清扫。补充卫生间用品。对垃圾进行处理。 4)其他办公区域保洁工作内容:负责各楼层办公室、公共区域、会议室、卫生间的清洁卫生打扫。清扫地面垃圾,并使用专业清洁剂。处理堆积的垃圾。每周对办公家具进行两次清洁,并用专用光亮剂进行保养。天花板、灯罩每月清扫一次。定期做好各种消杀工作(如灭鼠、灭蝇、灭蚁及设施设备消毒等)。 5)其他办公区域保洁工作标准:统一着装,工作人员上班前完成各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保持各办公室办公家具清洁、光亮,无尘。保持地面无垃圾、无纸屑。门窗光亮、无污迹。保证卫生间手纸、洗手液的使用。在消杀期间,严格按作业要求进行。 6)其他办公区域保洁工作流程 07:30到岗按规定着装后,领取各公共区域钥匙。进入会议室等公共区域先拉开窗帘,打开窗户,按顺时针方向从上而下,从左到右将室内所有物品抹尘,注意电话、电脑用干净湿润的抹布。清扫卫生间,并检查卫生纸、洗手液的使用情况,及时配备。一切做完后,回视检查一遍,查看是否有遗漏的地方或清洁工具是否有遗漏在办公室,设施、构件有无损坏现象。关闭办公室门后方可离开。 工作时间内不间断巡视办公区域、卫生间并及时保洁,补充卫生间用品。 17:30后,办公室的打扫按办公室清扫流程进行。清洁茶杯、烟缸、更换垃圾袋。对无加班人员的办公室进行清扫、吸尘。检查各电源、门窗是否关好。若有人加班,在取得同意后方可进入打扫。检查各办公室门是否锁好,对有人加班的办公室通知保安人员,并交回各办公室钥匙。由项目经理检查后,方可离开。对垃圾进行处理。 7)各设备机房保洁工作内容:清洁机房内门窗、桌椅、地面。检查机房内公用设施的完好率,发现问题及时报相关部门处理。 8)各设备机房保洁工作标准:统一着装,按各机房安全要求,佩戴各项防护设备,换鞋套后登记进入机房,在机房值班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清洁。不得擅自挪动机房内任何物品、设备,不得触动任何设备开关,清洁完毕后及时退出机房。按机房清洁规定,并使用专用工具(清洁剂)进行机房清洁作业。保持桌面、窗户干净、无积尘。 9)各设备机房保洁工作流程 8:00到岗登记、按安全要求,佩戴各项防护设施,换好鞋套后进入机房。使用专用清洁工具及清洁剂进行机房清洁作业。清理垃圾,及时将垃圾带出机房。 17:30后,收集垃圾,并拖地。检查窗户、门是否关好,登记后退出机房。 (2)公共区域保洁 1)公共区域保洁工作内容: 负责院内道路、绿化、室外停车场、以及职工就餐区等的清洁卫生打扫。负责电梯内的清洁、无纸屑,轿箱光亮、无污迹。负责消防通道的清洁卫生。定期做好各种消杀工作(如灭鼠、灭蝇、灭蚁及设施设备消毒等)。 2)公共区域保洁工作标准 ①统一着装,礼貌服务。 ②保持电梯轿厢清洁、无纸屑,墙面光亮、无污迹。 ③保持院内道路、绿化带、大门及两侧通道,地面干净、无纸屑、垃圾。 ④栏杆、扶手无积灰,玻璃明亮、无污迹。 ⑤保持院内清洁,绿化带无垃圾、无杂物。 ⑥排污口、阴井内不得有明显杂物或垃圾。 ⑦消杀严格按作业要求执行。 3)公共区域保洁流程 07:30到岗,用专用清洁剂擦拭电梯轿箱,并换好当天地垫。清扫周边、院内垃圾,并有专用清洁剂擦拭玻璃门、栏杆等设施。清扫院内并收集垃圾。 08:30保洁,对电梯保洁,擦拭电梯轿箱。 (3)水电及公共设施维护人员岗位职责要求 1)设备、设施维护 ①负责大楼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证大楼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②大楼设备及设施出现故障需要更换的,更换的设备设施由采购人负责购买。 2)日常维护服务内容 ①负责维修、更换办公区域、办公室内的照明灯具、开关(包括日光灯管、起辉器、镇流器、面板开关空气开关等)。 ②负责维修卫生间内水笼头及面盆洁具,发现问题尽快解决,保障卫生间正常使用。 ③定时对楼内各办公区域巡查,做好记录,发现故障及时处理。 ④定期检查主楼配电室、发电机组以及办公区域楼道内配电箱、电井、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用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以消除安全隐患。 ⑤定期检查并涂刷消防栓、消防水管、配件、开关等。 ⑥对大楼给排水管的定期检查维修。 ⑦巡查天然气管接头等是否漏气。 ⑧每日进行两次巡检,对发现的小问题要及时修缮,对大的问题要向主管部门进行上报。 ⑨做好电梯、空调、消防监控设备运行的日常管理。 ⑩水电维护人员在夜间和放假时间内,接到维修通知,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 (4)厨房工作人员要求 1)与办公室一起制定每周菜谱(食堂门口公示),并确定食材供应品类和数量。 2)合理安排饮食,注重营养搭配。 3)工作日负责早餐、午餐、晚餐的制作和供应,保证全局职工正常用餐。 4)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厨房和食堂卫生。用餐完毕,集中归纳残渣,运输时做好全封闭处理防止撒漏。 5)如有加班要求,必须配合。 6)清洗早、中、晚餐完后的所有使用过的餐盘,并做好消毒工作。定时对就餐区、楼道进行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地面垃圾、纸屑,对就餐区进行卫生清扫,并做好餐前的准备工作。 (5)安保人员要求 1)负责门岗室整洁,人员统一着装。设专人24小时值勤,对机动、非机动车辆出入验证,对外来车辆查验登记。 2)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要准时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3)严格执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货物出门查验制度,对来访人员进行登记、记录和引导。 4)发现异常情况及可疑人员应以询问查清,发现火警或治安隐患、事故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6)会务人员要求 1)按业主要求布置好会场,做好会前的相关准备。 2)检查维护会场设施设备,保持设备完好,有效。 3)做好会中服务,确定会议有序进行。 4)做好会后场地清洁卫生和设备、物品的收集清理工作。 5)负责办公室内部的信函、报刊、文件的邮寄与分发。 6)完成业主安排的其他工作。 (7)管理人员要求 1)负责落实和传达办公室的各项要求。 2)接受办公室的考核。 3)负责对物业人员进行管理考核。 4)每月20日前,对物业消耗品向办公室报采购计划。 5)联系物业公司及办公室,强化沟通。 (8)物业其余各项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服装由物业公司提供,(工作人员可由物业工作选定工作服样式并报办公室同意)费用物业公司承担。 2)物业公司必须依法对所有员工购买五险一金,所有员工安全及各项保险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高空作业,危险作业,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教育、提醒以及合理安排,出现危险以及人身伤亡,由物业公司自行负责。 3)采购人属于保密单位,物业公司全体服务人员履行物业服务开始前,必须签署保密协议。任何物业公司员工禁止打听传播采购人所有工作内容。 4)物业服务所使用耗材,由采购人提供物业公司负责管理,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耗材包括扫帚、抹布、清洗剂、垃圾桶收纳口袋、餐巾纸、擦手纸、厕所纸保安巡更机、餐具洗涤剂之类涉及物管所需要的所有耗材) 5)物业员工加班费用由物业公司自行支付。 6)所有需要上岗证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持证上岗人员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采购人发现给予一次整改机会,仍没有整改,将取消合同,责任由物业公司承担。 7)采购人将为物业公司提供办公地点,办公室所涉及的办公桌,办公电脑和用品等,由物业公司自行承担。 8)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不达标等情况,经查属物业公司责任的采购人可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物业公司法律责任,赔偿采购人损失。 (10)管理服务监督考核要求 所有清洁卫生、电工维修服务、安保服务、食堂服务每月进行一次考核,不达标将按2%/月物业费对物业公司进行经济处罚。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按月考核,按月转账结算。采购人依据每月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物业费的依据。付款时间(主要根据财政拨付到国家税务总局自贡市自流井区税务局经费确定)。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时间2021年06月01日至2022年05月31日。 (三)履约方式:合同签订生效起,所有物业人员待采购人确定后,成交供应商自带人员进场,履行应尽合同义务,物业费用从入场时间开始计算。 (四)考核标准: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 (五)成交供应商须制定完善物业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至少应包括: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日常巡查、应急预案等。 (六)验收标准及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规定要求进行验收。 注:本章采购需求中标注“★”号项的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在磋商结束后应完全满足。 第 11 页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