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11日 15:1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静海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15:1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12日至2021年05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01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 ||
预算金额 | ¥38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任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8601195 | ||
采购单位 |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任工 022-686011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工 17702214715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书.doc |
项目概况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配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HW-2021-001
项目名称: 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副食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3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19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20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12日 至 2021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现场获取文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网上获取文件(网上获取文件,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HWGC2020@126.com邮箱,并联系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8. 询问与质疑 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向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静海开发区东方红路东段4号
联系方式:任工 022-686011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香年广场A座610室
联系方式:孙工 17702214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工
电 话: 022-68601195
项目需求书
一)项目背景
共分16个配送地点:静海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及津德路消防救援站、黄山路消防救援站、东方红路消防救援站、团泊大道消防救援站、新城路消防救援站、唐王路消防救援站、北华路消防救援站、蔡中路消防救援站、王口专职消防队、台头专职消防队、独流专职消防队、西翟庄专职消防队、沿庄专职消防队、团泊东区专职消防队、蔡公庄专职消防队。总人数为489人,每天三餐,法定节日进行会餐,全年共会餐8次。
二)拟配送清单
(一)肉类
序号 |
肉类 |
1 |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 |
(二)蛋类
序号 |
蛋类 |
1 |
鸡蛋、鸭蛋 |
(三)蔬菜类
序号 |
蔬菜类 |
1 |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菠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台、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 |
(四)水果类
序号 |
水果 |
1 |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眼、木瓜、番石榴 |
(五)水产品
序号 |
水产品 |
1 |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蜞、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 |
(六)杂粮类
序号 |
杂粮 |
1 |
燕麦、糜子、籽粒苋、薏苡、玉米、绿豆、小豆、豌豆、蚕豆、芸豆、豇豆、小扁豆、黑豆 |
注:具体供货品种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
附件:食物定量标准
单位:克/每人每天
序号 |
食物品种 |
执行标准 |
1 |
主食 |
650 |
2 |
畜肉 |
180 |
3 |
禽肉 |
60 |
4 |
禽蛋 |
70 |
5 |
鱼虾 |
90 |
6 |
鲜乳 |
200 |
7 |
大豆 |
80 |
8 |
蔗糖 |
30 |
9 |
植物油 |
70 |
10 |
蔬菜 |
750 |
11 |
水果 |
200 |
12 |
食用菌(干) |
5 |
13 |
干菜 |
10 |
1、畜肉:普通(站)中队供应的瘦肉应占70%以上,畜、禽肉可等量替换,猪(羊)排骨按50%折算相应的肉类。 2、鱼虾:海鱼的供应量应不少于20%;蔬菜:深色蔬菜应占60%以上。 3、鲜乳:应首选供应鲜牛奶。 4、干食用菌与鲜菌类的折算比为1:10,北豆腐290克、南豆腐560克、内酯豆腐700克、豆腐干220克、豆腐丝160克、素鸡豆腐210克、腐竹70克、豆浆1460克折换大豆100克。 |
各站伙食费、食物定量和营养素标准按早、中、晚餐3:4:3的比例进行分配,坚持多样化膳食、运动与健康饮食相结合的膳食原则,达到科学营养、平衡膳食。
早餐每天保持1只禽蛋,2种高热量副食,2种清炒青菜,2种爆腌青菜,2种常备咸菜,2种主食,2种粥羹;周内有1次老豆腐,1次云吞,2次豆浆,2次果子,2次面点。
午餐每天2种主菜(肉类、鱼、禽等动物性高蛋白质),4种副菜(荤素搭配),2种主食(米面结合),2种汤羹,1种水果。
晚餐每天不低于4种菜,其中保证有1种主菜(肉类、鱼、禽等动物性高蛋白质),2种主食(米面结合),2种汤羹,每人每天一袋奶。
每周要有1次包子、1次饺子、1次馅饼和1次捞面。节假日坚持三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