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公告) | ||||||||||
一、采购人: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
联系方式:0534-2189818(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县(区)解放中1188号 | ||||||||||
联系方式:0534-2662239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400202102000080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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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需求公示(见附件) | ||||||||||
四、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1年5月17日0时0分至2021年6月9日9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 | ||||||||||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 ||||||||||
4.售价:0 | ||||||||||
五、公告期限:2021年5月18日 至 2021年5月24日 | ||||||||||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0分至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 ||||||||||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534-2662239 | ||||||||||
九、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 ||||||||||
十、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 ||||||||||
发布人: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7日 15时33分50秒 | ||||||||||
项目编号:SDGP371400202000080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
公开招标
(货物类)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 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1年 5月17日
目 录
TOC \o "1-2"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投标人须知 2
一、总则 2
二、招标文件 2
三、投标文件 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
五、开标 2
六、资格审查 2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
八、履约保证金 2
九、代理服务费 2
十、签订合同 2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2
十二、保密和披露 2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2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2
二、其他要求 2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2
一、评分细则 2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 2
第五章 合同(自定义) 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
一、封面 2
二、商务部分 2
三、报价部分 2
四、技术部分 2
五、服务部分 2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20200008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10376
2.项目名称: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260
4.最高限价(万元):260
5.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项目实施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能够提供可靠的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
3.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5月17日00时00分至2021年6月9日09时30分
2.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
3.方式:①采购公告下方的采购文件仅供查看,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采购文件(.dzzf)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③采购公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021年6月1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均可系统提交
2.开标时间:2021年6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
联系方式:0534-2388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1188号
联系方式:0534-2662239/166053485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经理
电话:0534-2662239/16605348589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上发布。
九、监督机构: 德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534-2381885
十、重要说明:
1.办理诚信入库及投标:未办理诚信入库的投标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交易主体信息入库服务指南》[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中心网站→下载中心)、《关于进一步精简诚信入库流程的通知》(中心网站→通知公告)并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左侧系统入口的“会员注册”栏目免费注册。已办理完成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参与投标;诚信入库电话:0534-2223105。
2.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指南》(中心网站→办事指南→综合业务)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联系电话:18505342483。
3.澄清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文件一经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电子投标培训:投标人可通过以下两个途径进行电子投标系统学习:一是网络教程培训,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电子交易系统使用视频教程》(中心网站→下载中心);二是现场讲解培训,详见《关于举办政府采购和建设工程项目电子投标业务定期培训的通知》(中心网站→通知公告)。若投标人未参加培训或未按照视频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若遇到系统问题,请及时联系:0534-2236863。
5.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具体操作请参考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ggzyjy.dezhou.gov.cn:8086/dzggzy/)下载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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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采购人 |
采购人: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德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博大道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534-2388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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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1188号 联系人:邵经理 联系电话:0534-2662239/16605348589电子邮箱:dzjszb@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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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山东省政府采购网:SDGP371400202000080 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DZSSXZC-202103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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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金已落实 □未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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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分包情况 |
不分包 □分包,分包情况如下:此包为第 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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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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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资料的组成 |
电子投标文件 |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由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工具编制。包括以下各部分:(除特殊说明外,均须将如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封面: 1、投标文件封面 商务部分: 2、投标函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还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子签章) 4、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须同步诚信库,以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内容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2020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障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鲜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缴纳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其它位置上传不予认可);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提供自2020年07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企业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其它位置上传不予认可); ④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其它位置上传不予认可) ⑤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格式后附);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电子公章,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注:①资格审查资料:郑重提醒各投标人,以上资料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审查时以各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为依据进行资格审查,请各投标人实时更新诚信库,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和同步诚信库中的内容之外提供的资料将不予认可;若投标人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与诚信库不一致的,以诚信库为准; ②以上证件,若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 ③以上证件(证书在有效期内)正在办理年检或延期的,需提供年检或(延期)核准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 ④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上述要求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⑤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上传相应文件原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⑦郑重提醒:投标截止时间后,恕不接受任何与投标、评标有关的资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⑧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⑨以上资料扫描件要求主要内容齐全、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5、商务评审的相关材料 [如有业绩(涉及商业秘密的除外)、奖项及证书,需同步诚信库] 6、投报小、微型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小、微型企业产品生产厂家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 ①小、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 报价部分: 8、开标一览表 9、报价分析表 10、节能产品明细表 11、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12、小、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 技术部分: 13、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技术文件 ( 此处内容与技术部分评分点对应 ) (此部分如为暗标,此处内容不可以体现投标人名称,如word编辑中出现投标人名称,统一用“***”代替。如截图或者扫描件中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应用马赛克遮盖后再上传系统) 服务部分: 14、投标人自行编写的服务文件 ( 此处内容与服务部分评分点对应 ) |
8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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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允许投报进口产品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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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踏勘现场 |
自行踏勘 □统一组织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踏勘时间: 踏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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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澄清修改 |
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将有关问题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至代理机构电子邮件dzjszb@126.com,并电话0534-2662239/16605348589通知查收。逾期提出的问题不予解答。 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的,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 注:如发出的澄清修改文件为(.DZCF文件)格式,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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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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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投标文件形式 |
投标文件形式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DZTF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需使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德州版)]制作生成,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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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递交投标文件形式与地点 |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传送到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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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解密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的解密时间(30分钟)内解密失败的,其投标被拒绝且投标文件被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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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节能、环保政策 |
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1、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明细表中填报,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如采用综合评分法,加分幅度: 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6)%; 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6)%; 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幅度:(6)%(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幅度:(6)%(强制节能产品除外)。 ①上传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②上传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 注:上述资料,将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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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关政策 |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执行; 2、按照《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执行; 4、价格扣除幅度:价格给予(6)%的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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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技术部分是否使用“暗标”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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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评审方法 |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综合评分法 注: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得分高低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确定中标候选人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采购人自行确定成交人,无须解释。 确定中标人原则: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采购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采购人明显不利的,采购人可以重新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人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采购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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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履约保证金 |
不收取 收取,形式如下: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 )%,签订合同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不及时缴纳,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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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23000元。 注:代理服务费不单独列支,由投标人在总报价中综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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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付款途径 |
通过国库支付中心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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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付款方式 |
全部交付完成并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合同、发票和验收报告,通过德州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向中标单位支付合同款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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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交付期 |
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内供货及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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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交付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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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质保期 |
2年,质保期间须根据甲方需求进行免费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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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是否需要 提交样品 |
不需要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 1样品内容: 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费、保险费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送样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逾期不予接受); 4、送样地点: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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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最高限价 |
本包最高限价为2600000.00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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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其他 |
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一家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以上规定处理; 核心产品:燃气双门主食蒸车、大锅灶 2、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每包项目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每包的投标文件均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制作要求,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3、在本项目评标过程中,代理机构人员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渠道查询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资信证明材料的公开:为增加投标活动的公开性,以便于社会监督,中标单位的部分资信证明材料将在中心网站上与中标公告同步公开,公开内容包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小微企业或监狱(戒毒所)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资料、涉及加分相关资料(业绩、资质、证书、人员等),其中,涉及隐私的部分,中标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发布前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免于公开,否则视为无异议; 5、针对同一项目,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计算机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一经发现,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将导致投标均被拒绝且按串通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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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 2、同步诚信库及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3、同步诚信库内容,以同步诚信库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
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
2、本表中“”标示选择使用该项,“□”标示不选择使用该项。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说明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项。
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项。
2.3“招标货物”指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所有货物。
2.4“投标人”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文件中指与投标人法定名称章一致的投标人电子签章。
2.6“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的投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具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6项规定的资格条件。
3.2投标人之间如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段)或者不分包(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2.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3.2.2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3.2.3参加投标的其他组织之间存在特殊的利害关系的;
3.2.4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4本次招标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8项的规定。如果允许,除均应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3.4.1联合投标体应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该协议书对联合投标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投标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活动,并承担投标及履约活动中的全部责任与义务,且联合体各方无论是否实际参加、发生的情形怎样,一旦该联合体实际开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就本次采购所引起或相关的任何或所有事项、义务、责任、损失等承担连带责任。申请参与本项目联合投标成员各自均应具备政府有权机构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均应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处于持续正常经营状态的经济实体;
3.4.2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对应满足本项目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并且联合体投标人整体应当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否则,其提交的联合投标将被拒绝;
3.4.3由不同专业的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 首先以投标的授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所对应的投标人的应答材料确定;
3.4.4联合体中标后,合同应由各成员的合法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成员公章,以便对联合体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若该等签字或公章不齐全或缺乏,该联合体的牵头人的签署或类似的意思表示人具有代表该联合体的签署或意思表示的法律效力,并且据此各成员为履行合同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4.5联合体或其成员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有关分包事项或服务委托等须事先取得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同意并且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全部相关规定;
3.4.6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同时再以自己独立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同时参加其他的联合体投标。若该等情形被发现,其单独的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一并拒绝。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纪律
5.1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5.2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1.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2.1.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5.2.1.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5.2.1.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2.1.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5.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5.2.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或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5.2.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5.2.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2.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6.1本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及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发出的澄清、修改和答疑组成。
7.踏勘现场
7.1本项目是否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项的规定。
7.2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人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价款或索赔的要求。
7.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供货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4除采购人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知识产权
8.1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2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9.答疑及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要求进行澄清的,应按照时限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出后,请投标人及时通过交易平台“答疑文件下载”栏目查看答疑文件或澄清文件。必要时,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如召开,答疑会安排另行通知。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对在“疑问接受时间”后就招标文件内容提出的疑问及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9.2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或依据投标单位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回复,一经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单位有约束力。
9.3采购代理机构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现实的或潜在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而无论是否已经实际收到上述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9.4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的澄清、修改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内进行发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并获取相关资料。因登记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投标人未及时获取的,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且有关的招标活动继续有效地进行。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进行其他答复等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
9.5澄清、修改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必须使用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10.2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投标人名称或其他实际情况不符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0.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4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
10.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11.投标文件组成及编制
11.1投标文件由封面、商务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组成。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供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和服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2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3、14项的规定。
11.2.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
11.2.1.1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制作编制。投标文件制作时,不同内容按标签提示制作导入,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需各类材料应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1.2.1.2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投标人公章的电子签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若无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
11.2.1.3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招投标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1.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在生成加密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非加密投标文件一份,并可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导出的PDF格式的投标文件,供投标人使用。
12.投标报价
12.1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在其他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他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投标人投报多包的,须对每包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并报价。
12.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可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2.4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9项的规定。
12.5投标人须严格按照报价明细表规定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以及其他事项。
12.6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投标文件中显著处注明。
12.7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还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表和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格式由投标人自行设计。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2.8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13.投标有效期
13.1本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2项的规定。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短于规定期限的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13.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要求修改投标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14.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4.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将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4.3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14.4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中,均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具体情形评审时予以处理,乃至对该投标予以拒绝。
14.5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4.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指与当事人全称相一致的电子签章或法定名称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4.7本项目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中第18项的规定。如果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身份为原则并需严格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4.7.1技术部分的全部内容纳入暗标评审。
14.7.2暗标的编制要求
14.7.2.1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本投标人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企业徽标或符号、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如word编辑中出现投标人名称,统一用“***”代替。如截图或者扫描件中出现投标单位名称,应用马赛克遮盖后再上传系统)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7.2.2 页面设置及字体要求:采用标准A4纸张,上下页边距为2.54厘米,左右页边距为3.17厘米,装订线位置在左;不得设置页码;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行距:固定值28磅,段前段后0行间距;标题为二号黑体字;
14.7.2.3 任何情况下,技术部分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的审阅或者批注痕迹,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人应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数字证书)。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有效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
18.开标
18.1 开标程序
18.1.1主持人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8.1.1.1宣布开标会开始;
18.1.1.2宣布采购人代表、监标人、主持人、记录人等;
18.1.1.3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项目,公布并查看投标人;
18.1.1.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18.1.1.5批量导入投标文件;
18.1.1.6生成开标记录表,投标人若有异议,3分钟内系统提出;
18.1.1.7开标结束;
18.1.1.8投标人对代理机构评议评价。
18.2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
18.2.1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18.2.1.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18.2.1.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18.2.1.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18.2.1.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18.2.1.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18.2.2 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可延期开标。
六、资格审查
19.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19.2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七、评标步骤和要求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20.1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2评标委员会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21.初步评审
21.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
21.2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21.2.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上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付日期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21.2.2.1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的;
21.2.2.2质保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2.2.3质量要求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2.2.4供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21.2.2.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章的;
21.2.2.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1.2.2.7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
21.2.2.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21.2.2.9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1.2.2.10技术部分内容不符合“暗标”编制要求的(规定为采用“暗标”评审方式的);
21.2.2.11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21.2.2.1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1.2.2.1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21.3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1.4 初步评审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1.4.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4.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1.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其他外来证明。
22.投标的澄清
22.1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通过【澄清/优化】功能实现。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2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22.3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投标。
23.综合评审
23.1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
23.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依法独立评审,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
24.推荐中标候选人
24.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具体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
25.评标过程要求
25.1开标之后,直到签订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向投标人或者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
25.2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6.采购项目废标
2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
26.1.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进入综合评审、打分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26.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履约保证金
27.履约保证金
2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要求。
2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27.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
九、代理服务费
28.代理服务费
28.1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由中标人交纳,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签订合同
29.中标通知
29.1中标人确定后,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相关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已经收到该通知。中标人委派专人持介绍信或授权书和身份证件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作未中标原因的解释,但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以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收到相应的通知为前提。
29.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30.2中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声明。
30.3中标人一旦中标及签订合同后,不得转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
30.4违反30.1、30.2、30.3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处罚、询问和质疑
31.处罚
31.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供应商诚信库档案并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1.1.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31.1.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1.1.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投标人须知5.2所述内容属于此项);
31.1.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31.1.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
31.1.6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1.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1.1.8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投诉;
31.1.9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1.1.10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32.询问
32.1投标人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3. 投标人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
33.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投拆。
十二、保密和披露
34.保密和披露
34.1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担本招标项目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
34.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4.3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强制节能产品:水嘴:1、水龙头( 可承受2mpa压力爆破,0.8mpa测试1分钟混水9.5L,产品主体黄铜,不锈钢鹅颈管,直径18,厚0.8mm,黄铜螺杆阀芯,合金手柄,开孔22mm,两孔中心102mm。)130个。2、花洒:高于国内标注铜制成,不易生锈,配备的花洒喷头可节约用水量,采用铜体陶瓷阀芯,不易损坏,使用寿命长,简易安装清洗方便。)
压缩机:四门冰柜16个。冷库4台。(满足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要求或3C认证)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包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踏勘现场,如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如对本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请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出,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
第四章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一、评分细则
本项目评审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9项的规定。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因素 |
评分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商务部分 (8分) |
类似项目业绩 (此项如有,除涉及商业秘密的业绩合同之外,需同步诚信库) |
投标供应商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每提供一个得1分,此项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合同及合同货款发票(发票上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上的单位名称一致。若根据合同付款方式,不到开具发票的节点,则应提供合同采购方加盖公章的证明(格式见投标文件))。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并同步至投标文件中,以同步至投标文件中的诚信库内容为准。合同可以节选重要内容,但是扫描件内须含有合同签订时间、显示类似业绩的相关内容及盖章页等体现加分要素的内容,签订人须为投标人,否则不予加分。 |
5分 |
荣誉、认证 (此项如有,需同步诚信库)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此项3分,缺一项不得分。 【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并同步至电子响应文件中,缺一项不得分】 |
3分 |
|
技术部分 (25分) |
货物的参数 |
根据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技术参数偏离表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5 分每有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减 1 分,减完为止。 |
15分 |
设备配置、性能、材料 |
从产品的安全性和耐用性,从产品的技术标准、架构设计、安全保 障进行综合比较: 产品安全性和耐用性高,优于满足项目需求:7-10分; 产品具有安全性和耐用性,满足项目需求:3-6 分; 产品具有安全性或耐用性,满足项目需求:0-2 分; |
10分 |
|
服务部分 (37分) |
实施方案 |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对各供应商的实施方案(主要安装实施措施、质量保证措施、安装工艺及规范性、人员配备、进度、工期保证措施,安装设计方案等)情况进行打分,措施方案完善可行得 11-17 分;措施完善,有瑕疵得 5-10分;措施较差得0-4分; 缺失不得分。 |
17分 |
供货组织方案 |
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提供的供货方案完整详细,对实际情况描述清楚,质量 保证措施及制定的方案完全适应本项目特点,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项目进行评价: 方案全面、合理、切实可行,7-10分; 方案合理、可行,3-6 分; 方案合理、可行性一般,0-2分; |
10分 |
|
项目实施现场措施 |
从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环保措施、现场维护协调措施方面评价针 对项目实际情况,有先进、具体、完整、可行的实施措施: 3-5分; 措施方案(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现场环保措施、现场维护协 调措施)完整,具有可行性:0-2 |
5 |
|
维保方案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维保方案进行打分,维保方案较完善可行得3-5分;维保方案部分完善,有瑕疵得0-2 分;缺失不得分。 |
5分 |
|
价格部分 (30分) |
投标报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符合小微企业标准要求的最终评标价格)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
30 |
合计 |
100 |
注:1、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环保产品、节能产品及小微企业产品和产品报价后,投标人相应产品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投标人总报价-小微企业产品报价*扣除幅度。(以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人报价作为评审依据,小微企业产品报价为“小微企业产品清单”上的合计金额);
环保产品价格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
环保产品技术分加分=(环保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
节能产品价格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价格分*加分幅度;
节能产品技术分加分=(节能产品报价/总报价)*技术分*加分幅度。
3、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
4、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5、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投标人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先完善诚信库,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若诚信库中同步内容有修改,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同步诚信库部分。
7、同步诚信库及上传投标系统的内容,必须为相关材料最新原件的扫描件且内容完整、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认可。
8、同步诚信库内容,以同步诚信库为准,其他地方上传不予认可。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1、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电子辅助评标系统的;
2、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盖公章及签字的;
3、投标人不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
5、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未按照要求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
8、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9、报价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
10、报价高于采购文件载明的最高限价的;
11、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技术参数或要求实质性不响应的;
12、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3、修正后的报价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4、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6、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的情形。
第五章 合同(自定义)
(具体合同内容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为准!)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国内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项目编号:XXX)。经评标小组评审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组成
1、合同文本;
2、招标文件;
3、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
6、合同附件。
二、项目名称、数量、价格
1、项目名称:
2、项目货物价格、数量:见附件(货物清单)
三、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四、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
五、交货
1、供货期:
2、质保期: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 ;
4、风险负担:
产品毁坏、灭失的风险在该产品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交的设备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设备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设备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乙方应保证将设备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设备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6、材料设备采购
(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
(2)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
(4)乙方保证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质量。
(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
(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设备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7、验收方式:
(1)设备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按部标或行业标准)或其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2)国内设备或合资厂的设备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3)乙方应将所供设备的有关资料及配件、配套工具等交付甲方。
(4)设备达不到质量和规格要求,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5)项目完成后,项目验收所产生的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8、售后服务条款
(1)质保期为自设备通过最终验收起年。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 4 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设备供货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设备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供应商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付,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货物总额 0.05%支付违约金(双方约定的除外);
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除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调换外,应按调换货物金额每日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有关部门同意后,本合同解除,不履行合同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4、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6、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地方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十、合同保存
合同一式七份,甲方、乙方各三份,代理机构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行 号: 行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监督方备案(章):
地址:德州市湖滨中大道
电话:0534-2381885
代理机构:德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德州市德城区解放中大道1188号
电 话:0534-26622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一)投标文件封面
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所投包号:
投 标 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商务部分
(二)投标函
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承诺除商务部分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单位本次项目的授权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招标活动。授权代表在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人名称)×××(采购内容)(项目编号: XXX)招标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委托书一经发出,人员不得变更。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 别: 年 龄:
单 位: 部 门: 职 务:
授权代表手机号码:
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 标 人: (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授权代表。
2.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必须提供上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手机号码:
上述人员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组织的×××(采购人名称)×××(采购内容)(项目编号: XXX)的招标活动;签署上述招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德州市】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
【德州市】德州高级师范学校餐厅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合同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