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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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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1年5月17日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二、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5月17日 至 2021年5月20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详见附件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比选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5月21日 09: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1年5月21日 09: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评审信息

比选时间: 2021年5月21日 09:30

比选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曾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820776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歇马街688号(歇马高新区)

九、附件
员工食堂采购招标文件.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员工食堂采购招标文件.doc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A-CQ20210022

招标人: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目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2625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9853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14085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

HYPERLINK \l _Toc19596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HYPERLINK \l _Toc29761 3.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

HYPERLINK \l _Toc16820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

HYPERLINK \l _Toc16725 5.发布公告媒体 4

HYPERLINK \l _Toc10610 6. 联系方式 4

HYPERLINK \l _Toc80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1883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HYPERLINK \l _Toc9203 1. 总则 8

HYPERLINK \l _Toc30288 2. 招标文件 9

HYPERLINK \l _Toc10158 3. 投标文件 10

HYPERLINK \l _Toc19752 4. 投标 11

HYPERLINK \l _Toc25593 5. 开标 12

HYPERLINK \l _Toc190 6. 评标 13

HYPERLINK \l _Toc6955 7. 合同授予 13

HYPERLINK \l _Toc23290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4

HYPERLINK \l _Toc14263 9. 纪律和监督 14

HYPERLINK \l _Toc28206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5

HYPERLINK \l _Toc2036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6

HYPERLINK \l _Toc25454 1. 评标方法 16

HYPERLINK \l _Toc25866 2. 评标委员会 16

HYPERLINK \l _Toc14540 3. 评标程序 16

HYPERLINK \l _Toc17018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18

HYPERLINK \l _Toc10881 5.附件 18

HYPERLINK \l _Toc32157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3

HYPERLINK \l _Toc1166 一、 项目概况 23

HYPERLINK \l _Toc11135 二、总体要求 23

HYPERLINK \l _Toc19994 三、食材配送服务需求 24

HYPERLINK \l _Toc1547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现就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

1.2项目性质/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项目标的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

数量

服务期

采购预算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

1项

服务总期限为1年,合同每6个月一签。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并通知第二中标候选人配送。

每年总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

1.4.服务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在重庆市北碚区设有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须提供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3投标人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3年内)服务过单位饭堂的类似食材采购供应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2.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近3年内)食品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2.5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人,请于2021年5月17日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要求内容。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5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至2021年 5 月 21 日09 时 30分。

4.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4.3开标评标时间:2021年 5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4.4开标评标地点: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

4.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行采家平台(http://www.gec123.com)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歇马街688号(歇马高新区)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3-6820776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大嘉州城1栋403

联系人:仇老师

电话:023-67148607

2021年5 月 17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编号

ZJA-CQ20210022

1.1.3

招标人

招标人: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歇马街道歇马街688号(歇马高新区)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023-68207769

1.1.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恒大嘉州城1栋403

联系人:仇老师

电话:023-67148607

1.1.5

项目名称

员工食堂餐料采购配送项目

1.1.6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招标文件中所有需要填写标包号的地方均打“/”。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所有与联合体相关的条款均不适用。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9.3

招标人澄清

/

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2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下浮率报价,下浮率为正数,格式X.X%,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投标人所填报投标下浮率应大于等于0%,否则为无效投标。

投标报价应为投标人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费用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保险、装卸、人工、伴随服务、拟投入工具及材料、各类税费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2.3

报价折扣

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每年总金额约人民币100万元。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起 90

3.4.1

投标保证金

3.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

3.5.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版(U盘)1份

3.5.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4

封套上写明

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3)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

(4)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由招标代理公司依法组建专家,共3人。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名

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详见招标公告

7.3.1

履约担保

投标人在被选定为中标人并完成合同签署后,须在15日内向招标人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壹拾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将被用于考核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的食材供应和服务质量,若在合同期内未出现双方约定的扣款项目,则在合同结束后一周内予以全额免息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若中标人在合约签署后拒绝缴纳服务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并与第二中标候选人进行协商。因此产生的相应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7.5.1

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幅度

(因就餐人数具有不确定性,具体可根据招标人及就餐企业的就餐人数进行调整)

8

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数,参照发改价格[2011]534号收费标准(服务类)的90%计取,由竞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缴纳给比选代理机构。

9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招标文件两次及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是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有关货物(下称招标货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标包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招标的要求: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3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此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包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标包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货物。

(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转包

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1.12 知识产权

1.12.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工业设计权等权利)的起诉及索赔。若招标人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2.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的,所有应向其支付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用户需求书;

(5)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

3.2.4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

不缴纳

3.5 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5.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5.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电子版”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且在本章节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本章第4.2.1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

(3)潜在投标人未取得投标邀请书的(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包号、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评标委员会评标,各竞标人离开,等待电话通知中标结果)。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7.2.1在公司公示,公示期3日。

7.2.2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原则上以电话通知形式只向第一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余未中标候选人可以不通知。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7.5.1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数量和相应服务根据实际需要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原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8.2 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的投标人仍然少于三个的,按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开标和评标。重新招标经评审有有效投标人的,应当依法确定中标候选人;无有效投标人的,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由招标人直接但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核准、备案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报原项目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科学城公司监察审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9.6.2投诉

(1)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招标文件、开标、公示的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商务、技术和经济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100分,其中技术得分占35分,商务得分占45分,经济得分占20分,然后按评标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2. 评标委员会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3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

2.2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标工作,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标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标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的要求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只要有一项不通过,则视为资格评审不通过,其投标文件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进入详细评审。

3.2详细评审

3.2.1服务评审和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附件2“商务评审细则”和附件3“技术评审细则”的要求,分别对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文件评审,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

3.2.2投标报价评审

3.2.2.1投标报价算术修正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中的最高价加进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如已报项目的数量不足,则按投标人自身所报项目单价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评标价的基础。

(4)若投标人的报价包含了招标范围之外的内容,则超出部分应予剔除。

(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修正后的价格若高于投标价,则评标价以修正后价格为准,中标价以投标价为准;修正后价格若低于投标价,则评标价和中标价均以修正后价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2.2.2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4“投标报价评分表”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 综合得分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1-Cmin)/(1-C)]×20+ T + M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实际投标下浮率;

Cmin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下浮率最高的投标下浮率;

T 某个投标人的服务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 T、M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3.5评标结果

3.5.1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经济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排序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

3.5.2完成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按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5.3中标人的确定:除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1条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应确定排序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按中标候选人排序依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标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被否决

4.5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5.附件

附件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附件2:商务评审细则

附件3:技术评审细则

附件4: 投标报价评审表


附件1: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内 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①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②投标报价不低于成本价且是唯一确定的

③投标报价应报下浮率

3

准入条件:

(1)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2)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如项目考核经营范围,可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加入以下内容:

(如营业执照未记载经营范围,同时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单位“登记信息”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4)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6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服务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不产生偏离(投标文件中服务规范、需求或其他内容优于招标要求部分不视作偏离)

7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说明:

1.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项进行评审,通过就记为“○”,不通过就记为“×”。

2.统计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一项的评审结果,如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以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为评标委员会对该情形的认定结论。资格性审查有一项不通过视为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附件2:商务评审细则(45%)

商务评审细则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合同商务条款的响应性

3分

全部响应3分;部分响应1-2分;有不利于招标人或无响应0分。

2

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

8分

自2020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具有就餐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学校配送服务业绩,每个得4分,最高得8分,需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及配送服务评价表(要求体现人数)为准,缺少一项不得分。

3

质量体系

认证

8分

提供有效的IS0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的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的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提供有效的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2分。

4

供应链整体质量

10分

1.自有、租赁或合作的蔬菜基地或养殖基地,1000亩及以上,得5分;

2.自有、租赁或合作的蔬菜基地或养殖基地,小于800亩的,得3分;

3.无自有、租赁或合作的蔬菜基地或养殖基地,不得分。

4.有合作肉类屠宰场,提供投标人与合作方签订的生猪待宰协议,得5分;

以提供蔬菜、养殖基地产权或租赁或合作协议文件复印件为准,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原件备查)

5

配送中心情况

8分

投标人重庆市在北碚区内拥有1000m?以上仓库,1000m?得2分;每增加100m?加1分,最高得4分。(提供场所有效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人在重庆市北碚区内拥有面积100m?以上的冷库,100m?得2分;每增加100m?加2分,最高得4分。(提供场所有效产权证书复印件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冻库建设合同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冻库实景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

配送车辆

3分

根据投标人名下自有配送车辆、并承诺使用进行评价:

1、5台及以上(至少含2台冷藏车)得3分

2、3台及以上、5台以下(至少含1台冷藏车)得2分

3、2台(至少含1台冷藏车)得1分

4、无冷藏车不得分

(须提供每台车有效证明文件:自有车辆行驶证、车辆保险单、照片,原件备查)

7

经营场所

5分

1.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北碚区或设有分支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得3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拥有自己公司的有效注册商标证书(须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得2分,没有不得分。

合计

45分

附件3:技术评审细则(35%)

技术评审细则

序号

评议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1

配送管理(人员)

5分

投标人视配送和服务人员设置情况综合打分。配送人员3名得2分,每增加1人加1分,最高得5分。(需提供配送人员有效的健康证复印件及重庆市三甲医院出具的配送人员连续3个月的核酸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食品安全方案

2分

投标人为所供物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额度在200万元及以上得2分。

4分

提供保证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食材供应质量的正规性、稳定性、充足性的保障方案;所供食材的质量标准、新鲜度及描述等进行综合打分,优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4分

提供食材配送安全管理措施、食材存放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综合打分,优得4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3

配送服务方案

5分

投标人制定配送服务管理方案、配送服务组织机构进行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5分

投标人制定采供管理作业流程、食材保鲜等质量措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5分

投标人配送时间保障方案、措施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5分

投标人制定临时要求送货的保障方法;售后服务工作(退货、补货、换货)服务方案进行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好得2-3分,一般得1分,差不得分。

合计

35分


附件4:投标经济评审表(20%)

投标经济评审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1

经济评审

20

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最低价(最低折扣系数)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得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折扣系数填报说明:如某供应商承诺:所投项目的产品在“北碚区重百超市中心店、新世纪超市万达广场店”的挂牌价(特价、促销价除外)的基础上给予采购人10%的价格优惠,那么该供应商该项目的折扣系数就填0.9,折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2位;折扣系数应小于等于1,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折扣系数;最低折扣系数的认定:如只有A、B、C三位供应商投标,且三位供应商填报的有效折扣系数分别为0.90、0.85、0.92,那么0.85在所有折扣系数中最低,即为最低折扣系数。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一、 项目概况

员工食堂每天100左右人次用餐。食材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根据招标人每天或每周的预计就餐人数而定,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用户需求共分为两方面:食材配送服务需求增值服务需求,投标人需要对此两方面需求同时进行响应,其中带“”条款必须完全响应,其余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依照第三章中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

二、总体要求

1.所供的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

2.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4.所供的食品材料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5.食品材料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通知的为准,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食品材料的品种和数量。

★6.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由于招标人工作的特殊性,投标人中标后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遵守招标人各项规定。

8.投标人中标后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招标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会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招标人要求推迟的除外),招标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9.投标人中标后应严格按招标人订货清单供应,否则,招标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招标人申请,经招标人核实同意后可变更。

10.招标人或其指定的货品验收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招标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如发生超过三次的同样问题,招标人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11.本次招标由 西部(重庆)科学城北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就相应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12.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根据需要对中标人配送场所等进行实地考察,若发现实际情况与中标人投标时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一致,将视为虚假应标,招标人有权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13.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购买企业经营风险类相关保险,保证本项目合同期在该保险期限内,并将该保险合同复印件作为签署本项目合同的附件装订,否则将视为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由此引发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原材料在验收时有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货物,更换后仍然不符合标准的,招标方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一个月内连续三次出现类似情况的,则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人停止供货整改1个月,如1个月后再次出现严重不符合标准的货物,招标方将有权取消合同并更换服务商,同时招标方将启动临时采购程序。

对于食堂管理的增值服务部分,如因中标人的原因未能实现有效管理目标,招标人有权以正式书面通知的形式要求中标人限期进行整改(但因发生安全事故或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而被要求限期撤场并即时终止合同的情形除外),若经上述连续三次整改且未能达到预期效果,招标人有权提前5天书面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

以下情况招标人有权即时终止合同:

(1)中标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管理制度,造成招标人重大损失。

(2) 中标人发生由政府权威机构或部门认定的安全事故或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三、食材配送服务需求

3.1原材料范围

3.1.1原材料说明

食堂各类原材料是制作员工工作餐的基本原料,包括七大类近百个品种,涵盖蔬菜类水果 、肉食禽蛋、水产品、干货、调味品、米面油、牛奶制品及小食品各个方面。

3.1.2原材料分类

3.1.2.1蔬菜类

当季应节各类新鲜蔬菜;

3.1.2.2水果类

当季应节各类新鲜水果;

3.1.2.3肉禽蛋类

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等禽类,禽蛋;

3.1.2.4水产类、生鲜类

各类生鲜食品及常见海水(淡水)鱼虾贝类及

水发冷冻品等;

3.1.2.5干货类(部分)

各类常见干货、水发制品;

3.1.2.6调味品(部分)

油盐酱醋等各类常用调味品;

3.1.2.7米油类

大米,面,食用油等

3.1.2.8牛奶制品及小食品类(部分)

3.2产品配送要求

3.2.1招标方提前一周安排菜单品种及数量,食材配送中标人根据菜单内容,每日按时进行配送。若招标方对菜单有临时调整,须在配送前一天书面(传真或邮件、微信等)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必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中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做出必要调整;中标人保证每日早7点前将各类蔬菜配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

3.2.2肉禽蛋类由招标方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一周书面(传真或邮件、微信等)告知中标人需求计划,中标人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中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做出必要调整;肉禽蛋类需根据菜谱上的每日需求,当天配送。

3.2.3水产类(生鲜类)须保证新鲜;水产冰鲜类须保证符合保鲜要求;水产加工时要处理干净、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

3.2.4干货、调味品类由招标方根据菜谱需求,提前书面(传真或邮件微信等)告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2日内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招标方准备情况,每周根据需要配送当周产品。

3.2.5包装与标志要求: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在高温季节须使用保温箱配送肉类和水产类食材。

标志:包装食品须在外包装上标明产地、品种、净含量、生产单位、地址和日期。

3.2.6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3.2.7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招标人或其指定的收货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3.2.8每次根据招标人通知订购品种和数量后,由招标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招标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食材产品质量原因而造成招标人就餐企业员工或就餐宾客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

3.2.9对招标人临时的供货要求,需随订随送,至少在2个小时内响应。

3.3质量标准

3.3.1蔬菜类必须保证新鲜,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中标人须每日在项目现场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备查。

3.3.2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中标人须每日在项目现场对蔬菜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并保存检测记录备查。

3.3.3肉禽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

3.3.4水产生鲜类须保证鲜活,外观大小基本一致,水产冰鲜类须保证符合保鲜要求,水产加工时要处理干净、做到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为确保新鲜类水产品的安全。

3.3.5干货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内,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

3.3.6粮油类须保证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须为知名大品牌,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

3.3.7调味品,牛奶,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招标方要求,生产日期、包装规格齐全,且须在保质期的有效时间2/3之内,外观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

3.4定价与结算方式

3.4.1所有食材的价格均以北碚区周边永辉超市、新世纪等超市价格为基准(如遇特价商品,按原零售价格为准),按投标人承诺的下浮率执行;

3.4.2定价时间:以1个月为定价周期,每月1日为定价日,根据北碚区周边永辉超市、新世纪等超市价作为基准价格按照服务商承诺的下浮率确定本月的价格。

3.4.3定价方式制定的执行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等费用。

3.4.4由招标人确定采购计划,与中标人一起按中标人承诺下浮率制定采购执行价,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确认后,双方经手人签字。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需求计划保质保量配送,若招标方有对菜单的临时调整,须在配送前一天书面(传真或邮件)告知服务商,中标人必须在当日做出响应。如有某些菜品出现市场断档,中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方,以便招标方做出必要调整。

3.4.5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和服务订单后,凭以下有效文件客户方须在下月10号前进行对账结算,付款方收到以下全部付款依据后15天内,以支票或转账形式支付货款。

(1)双方确认的月度结算单;

(2)双方确认的每日收货清单;

(3)服务商开具的正式合法发票;

3.5售后服务

投标人中标后,在供货期间,所供产品非招标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需退换,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4.增值服务需求

4.1增值服务需求: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可提供相应的营养分析团队作出合理的营养方案。

4.2现场沟通管理机制

中标人须建立完善的现场沟通机制及相应的对接流程,完善的内部沟通反馈渠道。形成定期沟通的机制,以及在近期情况下的沟通流程和步骤。

4.3应急预案机制

中标人制订周密的应急预案措施,保证在特殊情况下对招标人的全体员工供应食材。

4.4.厨房布局优化服务

中标人应拥有专业厨房设计人员,能够针对本项目厨房硬件条件、现场工作流程等特点,发现风险和隐患,给出专业的优化意见和建议,并制定完整的解决方案。以达到现场工作流程顺畅,确保食品安全、人员安全等目的。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目 录

(投标人自行编制)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

致: 公司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采购 招标文件,我方同意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已按照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 1份,电子文档(U盘)1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本项目货物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下浮率 %作为本项目报价。

1.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货物和服务。

2.经核实,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4.我方接受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我方投标报价的算术修正。

4.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招标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5.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招标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