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编号:ZJKJ-TL2021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要求: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9 时30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八、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良君
联系电话:0571-29602226
传真:/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潮路369号9-11层
2、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联系人:袁波
联系电话:0571-64216811
传真:/
地址: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三合路6号
3、监督机构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联系人:陈旭涛
联系电话:0571- 6421688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询价采购文件—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doc
143.5 KB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编号:ZJKJ-TL2021008)
询 价 文 件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采购机构 :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就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ZJKJ-TL2021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将被拒绝(以开标当日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2、特定要求:具有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可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自行查看和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及方式:
1、质疑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7时前。
2、质疑方式:质疑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受理。质疑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a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b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c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d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e提出质疑的日期。
3、质疑送达地址:桐庐县迎春南路130号梧桐凤栖商务楼四楼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2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5月25日9 时30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其他
1、投标人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开标大会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疫情防控期间特别注意事项
(1)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实行“即交即走”的原则。(投标单位限1名人员进场递交(建议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进入交易场所人员(投标单位限1名人员(建议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进入交易中心递交标书)携带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所有参加人员凭借身份证参加;禁止各类异常症状、重点疫区人员、红黄码人员参加。
(3)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所有现场审核及投标人确认环节,即投标人递交投标书后即可以离开开标现场,不须参加身份核验、唱标、确认等开标环节。
(4)投标人联系人在开标期间应当保持电话畅通,若有询标,将以语音电话的方式进行。投标人通讯不通,导致30分钟内无法联系(或拨打三次未能接通),将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投标人不能提起质疑。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联系人:袁波 联系电话:0571-6421681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良君 联系电话:0571-29602226
3、监管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联系人:陈旭涛 联系电话:0571- 64216880
报价须知
供应商:
参考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此次采购做如下说明和要求: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数量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上限价 |
备注 |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
1项 |
40万元 |
需按人员进行报价 |
二、服务人员需求清单及要求
(一)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人员安排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1 |
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
1名 |
2 |
配菜厨师 |
1名 |
3 |
服务员 |
3名 |
4 |
打杂人员 |
2名 |
5 |
合计 |
7名 |
注:以上人员由中标方自行聘请厨房员工,被聘请的厨师和配菜厨师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需持有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三级以上烹调证书;服务员年龄在35周岁左右,打杂人员工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且每名员工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同时填写《招录员工报名表》,由中标方负责及时上报采购方管理备案。
上述岗位设置配置人员为基本要求,承包人可以根据项目特性及实际工作中根据任务要求,科学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如需调整工作人员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合同期内,厨师原则上不予调整。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素质良好,无犯罪记录,爱岗敬业,会普通话。专业技能经过公司培训并合格,符合上岗要求。
(二)其他要求及相关说明
1.设备维护
(1)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的桌椅、厨房设备,提供给承包人免费使用,承包人应爱惜财物保持其完好性。日常维修由采购人负责。如发现属人工操作不当或故意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和赔偿。
(2)碗、勺、筷、盘等日常餐具由采购人统一提供,按需登记造册领用,每周清点一次,每月统计一次,年损耗率不超过10%,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在承包费里扣除。如由就餐人员引起的损耗应及时报采购人管理人员核销。
2.中标方负责人全权代表投标人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并保证食堂餐饮服务工作。中标方应制订具体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相关服务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要求,中标方就因此承担质量安全责任和经济赔偿。
3.应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口感味道、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
4.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对食品及原材料、调料的清点验收、保管、储存、制作加工、配售等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对食堂职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
5.加强内部质量检查和监督,建立采购人食堂管理小组,每月实施卫生、安全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卫生、安全检查档案;按季度进行全体职工对食堂满意度测评。
6.食堂区域内垃圾用袋装收集,餐厨垃圾要按垃圾分类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清扫、保洁的工作按相关卫生标准严格执行。
7.承包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发现工作人员的年龄、职业资格、综合素质等不符合采购人管理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整改、更换,如7天内整改、更换不及时或不到位,经协商无效,采购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解除该工作人员合同。承包人更换或调整人员应提前征求采购人意见,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调整。
8.承包人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及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到扣款或终止合同。
9.承包人应严格执行采购人统一管理标准,认真做好防盗、防毒、防火、防食品变味变质、防工伤事故和消防安全、秩序管理工作。需制定消防、安全等应急措施,并切实地培训到每个岗位人员。
10.中标方要为食堂餐饮的服务工作配备足够的人员,且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部门有关用工规定,并经相关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采购人有权进行审核,该类费用开支由投标人负担。
11.中标方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做好食堂节电、节水、节气工作(水、电、燃气费用都由采购方承担)。
12.遇卫生、消防、安全检查或突发事件时,中标方必须配合采购人及有关部门做好工作,并指定专职人员协助工作,直到完成。
13.服务期满或合同解除,采购人按原移交清单进行财产清单验收,除正常损耗外,如有短缺或损坏,中标方应承担赔偿责任(食堂内所使用的设备都由采购方提供)。
14.采购人会成立食堂管理小组负责食堂平时菜品采购,中标方应无偿配合。
15.中标方要按时供餐。无故不得提早或推迟供餐时间,未按时供餐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元。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特殊情况下可提早或推迟供餐,或可对部分人员提早供餐。
16.中标方着装要规范、整齐。不穿戴工作服的,需立即进行整改,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元。
17.环境卫生不达标的,中标方需立即进行整改。厨房垃圾未分类收集或溢流的,餐具清洗未到位有残余饭菜粒的,菜品中有较大异物的,发现一次支付违约金200 元。
18.必须保证厨房员工及时到岗到位和食堂运作稳定保障供应。如因食堂工作人员更换或请假应事先征求采购方意见,并在三日内补足缺位,即第四天起仍缺员的,采购方将按照实际缺员的天数和平均月工资额扣除劳务工资。
19.中标方在中标后食堂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应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20.禁止事项
(1)中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工作人员支付小费或赠送实物,违者将终止合同。中标方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采购人大楼内相关人员索取小费或钱物等。
(2)中标方不得在食堂区域住宿或从事非法活动,也不得从事有损采购人利益的活动,同时不允许在食堂区域对采购人正常办公有滋扰性的行为。
(3)未获采购人书面同意,中标方任何时候都不能在食堂区域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挥发性大或气味浓烈的物品等。
三、食堂菜品、米、油、调味品及水果采购
1.食堂用餐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早餐和中餐全体人员用餐;如有特殊情况外来人员桌餐订餐,劳务费另算。
2.餐标:日常快餐用餐食材由采购单位负责,由中标单位提供加工服务。
早餐:白米粥、现磨豆浆、鮮肉大包、菜包、菜饼、麻球、鸡蛋、煎馒头、玉米、炒粉丝、汤面、油条、煎水饺、小笼包等。
中餐:三个荤菜、二个小炒、二个时令蔬菜,荤菜应有肉类、水产类、家禽类,小炒应荤素搭配,菜品应确保新鲜,一周内每天搭配不重复。
中标方每周末应提前列好下一周的菜单供采购方审核,审核确认后由食堂管理小组按菜单进行采购。
3.食品原料的采购
(1)食品的主料、辅料、调料等原材料,由采购人食堂管理小组负责,并由双方共同验收。中标人人应配专人负责做好入库、保管工作。
(2)采购的食品及原料每天都要有登记,记录品名、采购点、价格、数量和金额等。
(3)食品采购验收人员对清点验收的加工食品及原料,必须检查其商标、出产地(厂家)、检验合格证等是否齐全,并整理归档,严禁接收加工无证产品。
(4)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新颁布的《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发现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食品,超过保质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应禁止接收或加工制作,并上报采购人处理。
4.其他情形
(1)增加人员就餐。如有会议用餐,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需增加人员的人数,中标方提前做好准备,并按规定人数增加菜品数量,会后凭会议用餐申请单以规定的就餐标准另行结算。
(2)公务招待。如有县外来客确需进行公务招接待的,采购方提前半天告知中标方,中标方提前排好菜单,做好菜品食材采购。
四、其他
1.转让和分包
未经采购单位事先书面同意,成交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否则,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2. 应遵守的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仅限于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GB16153《饭馆(餐厅)卫生标准》
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GB18483《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GB13495《消防安全标志》
GB/T 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SB/T10420《饭店业星级服务人员资格条件》
SB/T 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3.服务期及付款方式
服务期 |
1年 |
付款条件(明确是否需要履约保证金) |
1.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由乙方交入采购人指定帐户,服务期满后,经用户单位确认,由甲方无息退回乙方。 2. 按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一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
如无特别说明,按“第五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相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内容。 |
4. 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浙价服[2003]77号文件收费标准计取;
(2)开标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按实际支出收取;
(3)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单独列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让利中考虑上述费用。
公司名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桐庐分公司
人民币账号:201000091225153
开户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招标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将在询价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请投标人自行到网上查看和下载,投标人因漏看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出席开标会议。
(开标时授权代表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六、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按投标文件格式编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2、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完税凭证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4、提供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缴纳凭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5、供应商必须认真按照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资料,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七、评审原则:按照服务满足采购要求且有效报价合理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人(有选择性的报价、高于上限价的报价或经询价小组认定服务不满足采购要求的均作无效标处理);有效报价合理最低者有两家及以上时,从相同的报价中随机摇号抽取一家中标单位。
八、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文件封面(盖公司公章,注明正、副本)、报价单、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内容组成;
九、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和副本一齐密封封装。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均以正本为准;
十、任何有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视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供应商开标后撤回投标、成交后不履约和提供虚假证明的,被列入不良供应商;
十二、报价均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人员工时费、交通费、管理费、保险费、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所需一切费用。
十三、成交情况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公示;
说明:
1.投标人投标时完整准确地表述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具体文本以实际签署的为准)
编号:
甲方: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编号: )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同意由乙方承担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的餐饮服务管理。
二、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如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考核细则由采购人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交纳履约保证金。
三、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如需继续聘用优先考虑,另行签订协议。
四、餐饮管理服务合同总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合同总价金额中已包括一切税金和费用(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社会保险费、管理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并按月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用在下一月开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食堂工作人员岗位配置要求:
1.食堂工作人员配置7人。其中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1 人,配菜厨师1人,服务员3人,打杂人员 2人。由乙方自行聘请厨房员工,被聘请的厨师和早餐厨师年龄限在50周岁以下,需持有国家承认的二级或三级以上烹调证书;兼任桌饭的服务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打杂员工年龄在50周岁左右,且每名员工都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开展身体健康检查,同时填写《招录员工报名表》,由乙方负责及时上报甲方管理备案。
2、乙方必须保证厨房员工及时到岗到位和食堂运作稳定保障供应。如需调换食堂工作人员应事先征求甲方意见,并在三日内补足缺位(缺岗人员的工资补贴给替岗人员),即第四天起仍缺员的,甲方将按照实际缺员的天数和平均月工资额扣除劳务工资。
3、乙方招录或换员工必须符合甲方的任职条件(说明:招录或换员由乙方负责),招录后必须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期满后由乙方与每名员工签订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交甲方备案
六、甲方责任条款
1.提供餐饮管理质量标准、作业规范及考核办法。
2.按约定拨付作业费用。
3.如遇突发事件,协调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同其他部门的关系。
4.对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员立即开展政治审查,以免影响乙方工作安排。
5.乙方工勤服装、加工设备、保洁设备等合理性费用,按需申报,经审核后采购予以报销。
6.交办乙方临时性任务,按双方约定拨付相关费用。
七、乙方责任条款
1.餐饮管理的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符合《磋商文件》以及各项监管场所伙房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各项规定。
2.乙方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落实人员配置和聘用员工工资、福利等待遇。乙方需预先报备休假顶替人员,经政治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顶替人员数量不超过在职人员数。
3.遇到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必须服从甲方指挥与安排。
4.完成甲方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6.乙方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或违反操作规范造成甲方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若甲方发生财务偷盗现象,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8.工作人员工资不得低于桐庐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必须落实职工劳保福利待遇,为职工缴纳相关保险费等,保障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
八、甲方对乙方工作按招标规定办法进行考核。
九、乙方在餐饮管理过程中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和标准,甲方有权按总工程价款的5%至10%做出经济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十、乙方必须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发生各类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积极配合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处理。如事故因乙方责任导致发生的,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做出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直接终止合同。
十一、经确认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未达到桐庐县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或组织人员加班未按时发放加班费,甲方可直接终止合同。
十二、本合同以乙方向甲方缴纳 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无违约的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十三、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即自然终止,双方自行承担各自损失。
十五、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理。
十六、所有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十七、其它有关事项:
十八、本合同一式 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并由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托人(签字): 或受委托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正/副本 )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投标日期
报价单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投标报价 (元/年) |
优惠率 |
备注 |
1 |
厨师长(项目负责人) |
1名 |
% |
投标报价时须按规定的最高限价统一优惠率进行报价(即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优惠率) |
|
2 |
配菜厨师 |
1名 |
|||
3 |
服务员 |
3名 |
|||
4 |
打杂人员 |
2名 |
|||
5 |
合计 |
7名 |
备注:
1、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食堂服务所需的一切费用。
2、漏报的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有重大缺项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公司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响应函
致: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投标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递交之日起60日。
3、如我方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询价采购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
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评标、验收等与本次采购相关工作。
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询价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询价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7、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采购文件”,包括更正通知(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询价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8、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9、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10000以上5000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类似项目的采购活动。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被授权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服务承诺书
致: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我单位如中标,承诺如下:
1、? 中标后本项目配备相关人员;
2、? 中标后按法律法规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等;
3、? 对突发事故(交通事故、抛撒、有毒有害物体等)、自然灾害(特别是雪灾、冰冻路面)的处理及配合重大活动;
4、? 无条件完成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中的突发性工作任务要求、确保不失分;
5、? 中标后根据采购方的工作需求,能及时组织所需人数到岗,服从采购方的工作安排,未达到工作要求的,采购方可根据合同相关约定,扣除履约保证金。
6、?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非采购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我单位自行承担。
承诺人(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防疫方案
经研究,根据《关于加强2021年冬春季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活动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通知》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设计、EPC、资格预审项目线下开标活动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对国家税务总局桐庐县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制定本防疫方案:
1.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1年 月 日 时 分。
(2)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
2.投标文件提交方式:现场提交,实行“即交即走”的原则。每个投标人限安排1名人员进入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递交投标书,投标人签到和递交投标书后即可以离开开标现场,不须参加身份核验、唱标、确认等开标环节。投标人应预留充足时间(一般在投标截止前1小时)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开标现场,并按现场工作人员要求进行杭州健康码和身份证核验,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工作。投标人人员杭州健康码为绿码的方能进场,投标人因不符合规定未能进场的,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投标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和不聚集聊天,禁止各类异常症状、重点疫区人员、红黄码人员参加。
3.不组织场内集中开标,取消所有现场审核及投标人确认环节。
4.防疫措施
(1)进入交易场所的所有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提前1小时到达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庐分中心2号开标大厅(桐庐县城迎春南路258号国资大厦6楼)。所有参加人员凭借身份证+杭州市健康码(绿码)参加;禁止各类异常症状、红黄码人员参加。
(2)所有参加人员进入交易场所后,必须佩戴口罩,进场前洗手、酒精消毒,分散等候、隔空就坐,不得近近距离交谈,投标人签到和递交投标书后即可以离开开标现场。
(3)所有参加评标工作人员评标隔位间隔1.5米以上就坐。
(4)所有参加开标评标的人员自带水杯。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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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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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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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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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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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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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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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健康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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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乏力 |
□有 □无 |
咳嗽、气促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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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近14天内离开过杭州? □离开过杭州地区 □从未离开杭州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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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杭州往 |
离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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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交通 工具(车次) |
返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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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天内是否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 □未接触过 □接触过 具体接触时间及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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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