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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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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
发布于 2021-05-26

招标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1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 详细情况

2021年05月26日 20:27 来源: 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1年5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消防救援总队副食品配送
预算金额: 287.6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A150101谷物细粉,A150102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150103薯、豆、相关植物加工品,A150104饲料,A150105植物油及其制品,A150106糖及副产品,A150107畜禽肉,A150108油脂及食品杂碎,A150109熟肉制品,A150110水产品加工,A150111蔬菜加工品,A150112水果、坚果加工品,A150113淀粉及淀粉制品,A150114豆腐及豆制品,A150115蛋制品,A150199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需求概况 :
一、概况 配送公司配送的副食品内容应当包括:蔬菜配送(蔬菜、豆制品、酱腌类等)、调味品配送(含调料、饮料、干货类及牛奶)、清真肉品配送(牛、羊肉等)、非清真肉品配送(猪肉)、水产品配送(鱼、虾类)、蛋禽类配送(鸡、鸭、鸡蛋、鸭蛋)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甲方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提供的各种主、副食品都是经过国家有关质监部门检验合格的食品,食品包装绝对新鲜。
预计采购时间: 2021-06
备注:
二、配送要求 1、供应商必须有正在经营的实体店,具有专业的配送团队、专业的运输配送车辆、必须有满足供货需求的生鲜食品冷库(需在供货方案中附实体店门店图片及地址截图、运输车辆截图、食品冷藏库图、人员相关证件); 2、所供的食材具有国家食品安全部门出具的与所配送食品相应的合格证书或动物检验检疫证书,并出具详细的供货清单及票据; 3、配送价格原则上以当地政府部门公开发布的价格信息为准,包含税金、采购、加工制作、运输、损耗、装卸车、多次搬运、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等所需的一切费用。 4、配送数量应当以净重为准,去除泥土、外壳、包装、冰水等不能食用部分。 5、服务响应要求:供应商须在1小时内对甲方提供的需求商品信息进行响应,响应回复内容包括: (1)甲方需求的商品是否有货,是否满足甲方的数量、重量、质量、价格要求; (2)是否可以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商品送达要求的送货地点。 数量要求:供应商必须按照甲方预约的品种、数量、重量足额供应,不得随意增减供应数量。实际数量以甲方到货验收数量为准,即以甲方在供应商送货单据实际签收的数量为准。 6、质量要求:形状完整未软化,新鲜完好,无影响消费的腐烂变质情况,不含可见异物、无坏死斑块、无明显的机械伤,无虫害、无冷害、无异常的外部水分,但冷藏取出后的冷凝水除外,无异常气味和味道。 供应商保证所供食材安全均已通过第三方正规检测机构的食品安全检测,并符合国家相关食品检测标准。供应商确保送货交接等从业人员均已通过卫生部门体检并取得健康证,且无各类传染性疾病。 如在甲方验收时发现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及超过保质期限的,可以立即退货并要求配送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配送,同时后勤部门备案。 7、 一旦发生战勤保障需求,配送单位在接到配送通知后的2小时内,必须将支队所需副食品物资送达指定地点。 8、如配送给甲方的货物价格高于市场价且乙方不予调整的,甲方有权暂停配送公司配送资格,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取消配送公司副食品集中配送资格。若配送公司在配送期间无故出现两次及以上菜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开具《副食品停止配送通知书》暂停配送公司配送资格。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