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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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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高温慰问品公开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询价公告名称:2021年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高温慰问品公开询价公告创建时间:2021-05-26 17:15:13报价剩余时间4天12小时14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21-05-26 17:2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1-05-31 09:00:00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询价内容说明:

见附件

  •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备注
风油精-2126瓶装,10ML/瓶
食品-1713胎菊,瓶装,55克~65克/瓶
食品-1063龙眼蜜,瓶装,450克~500克/瓶



2021年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高温慰问品公开询价公告.docx

2021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高温慰问品公开询价

编号:莆报价2021- 5-26


为做好2021年高温慰问工作,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工会拟采购高温慰问品。现将拟采购高温慰问品品名、规格、评分规则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拟购商品

拟购商品1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大约采购数量(瓶)

含税单价报价

评选规则

含税单价限价

斧标驱风油

,10ML/瓶

梁介福

2126

 

符合资格条件后,最低价中选

不高于10元人民币

拟购商品2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大约采购数量(瓶)

含税单价报价

综合得分

含税单价限价

瓶装,55~65克/瓶

1713

价格:0~50

口感:0~30

品相:0~20


不高于20元人民币

拟购商品3

商品名称

规格

单位

生产厂家

大约采购数量(瓶)

含税单价报价

综合得分


含税单价限价

龙眼蜜

瓶装,450克~500克/瓶


1063

价格:0~50

口感:0~30

品相:0~20


不高于40元人民币



备注:


1.有效报价的价格分计算如下

价格分=权重分*最高报价+最低报价-供应商报价/最高报价

2.采购数量为参考数量,可能与实际采购数量差异,最终实际采购数量计算

3.拟购商品(1)产品报价最低者中选。拟购商品(23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

4.含税单价报价超过限价者效报价。

5.报价准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6.每项拟购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只有2家,可继续开价;如参与询价的供应商只有1家,可与1家合格报价定向谈判。

7.中选供应商可中选1项或以上的拟购商品。

询价要求:

1.公开询价应答材料密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后寄(送)达我司,截止日期:20216309:0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接收人:中国电信莆田分公司办公室蔡女士,电话18959508885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梅园西路77号,邮编351100

2.材料密封外包装袋、快件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价应答材料外包装袋未注明项目名称、应答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的,可能被询价方认定为无效。

3.“应答单位报价”表格应盖有单位公章,整份应答文件应盖有骑缝章。

4.应答单位应录入中国电信供应商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 ,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资格要求

(一)报价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经营许可证及相应的符合国家药品或食品安全等相关规定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各单位报价应含开票税点,须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四现场评选会议63日上午930在莆田电信公司501会议室召开。参加报价单位准时到场,并同时提供样品。

询价人:谢亦彬 联系电话:2781177 18959506559

商务要求:

1.1最大限度满足本公开询价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含税单价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中选。报价相等的情况下,以技术指标、性能、配置高者推荐;报价相等且技术指标(性能、配置)相等者,以服务优者推荐。

2.付款方式:商品到货验收合格并在收到报价方提供的增值税全额发票后,60日内付清合同款

中国电信集团工会莆田市委员会

2021526



附件2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关于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的处罚实施办法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询价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加强对供应商遵守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的管理,防范违法违规的现象发生,确保双方合作业务可持续发展,保证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相关管理办法与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供应商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福建公司的采购行为(以合同方式有偿获得物资和服务的行为),为福建公司提供物资和服务等资源的企业或机构。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商品,包括设备(含主设备、终端、备品备件等)、材料、用品(含营销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软件(含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等);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含设计、施工、监理、代理、集成等)、维护服务、营销服务(含广告、宣传等)、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是指供应商在参与福建公司采购行为过程中,违背福建公司廉洁协议规定,发生的违规行为。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公司及福建辖区内的电信分公司、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行为的处理。

廉洁协议内容及规定

第五条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报价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第六条 供应商参与福建公司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福建公司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第七条 供应商不得向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亲属”主要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商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第八条 供应商不得宴请福建公司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

第九条 供应商不得为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第十条 供应商不得擅自与福建公司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第十一条 除以上规定外,供应商不得有导致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处罚实施措施

第十二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廉洁协议规定第七、八、九条,(1)所有发生事项的累计金额在2000元及2000元以下的,给予书面警告或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2)所有发生事项累计金额超过2000元,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一到两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3)所发生的事项累积超过5000元的,根据情节轻重停止该供应商两到三年时间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或涉案地市的参与及实施资格。供应商出现第十四条情况的按照第十四条处理。

第十三条 供应商发生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视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该供应商书面警告,致使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停止该供应商一年时间在涉事地市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四条 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视情节轻重,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2人(含二人)以下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三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3-5人(含5人)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涉案地市6年参与及实施的资格;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5人以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停止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全省范围内10年以上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五条 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采购阶段的,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已确定为中选供应商但合同尚未履行阶段的,终止签约。违规供应商所涉及的项目处于合同履行阶段,终止合同履行,并解除合同,未履行部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 供应商违反廉洁协议规定两次及以上,在原有处罚基础上,以违规累积次数为倍数处罚该供应商在福建公司范围内的参与及实施资格。

第十七条 违反廉政规定的供应商属于特大型供应商(与福建公司合作范围广及金额巨大存在长远战略性合作),无法取消供应商参与、实施资格的,可选择经济处罚方式处理;(1)违反第七、八、九条的,按照发生事项累计总金额的100倍收取违约金。(2)违反第五、六、十、十一条的,根据情节轻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收取5-10万元违约金,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收取60-80万元违约金。(3)供应商违反国家法律致使福建公司工作人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涉案金额的30倍收取违约金。

处罚实施流程

第十八条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供应商违规违纪往来被发现或被投诉、举报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或省公司相关部门按按检控类线索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进行纪律审查,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采购管理部。涉及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属地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报省公司纪检组监察部后通报采购管理部。采购管理部根据通报情节和本办法对违约供应商提出处罚方案,经采购决策机构决策后对违约供应商发出处罚违约通知书并对公司有关单位、部门发出处理执行通知书。


第十九条 省公司采购决策机构是研究对供应商处罚的决策组织,省公司采购管理部是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第二十条 违规供应商采用更名方法逃避处罚的,只要原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原股东人数三分之一存在的新公司被视为原违规的供应商。违规供应商法人代表人或股东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其他公司在福建公司范围内有参与及实施业务的,视同为违规应商。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福建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纪检监察机构、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共同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3

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切实履行询价法及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提高供应商运作效率与服务水平,促进供应链可持续发展,保证中国电信福建公司通信工程建设、通信网络安全及公司合法权益,在《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基础上,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供应商违约指在供应商在询价采购、保修期内或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存在违反询价法、延期交付、产品质量问题、支撑服务不到位等未按法律法规、合同履约的情况及采购价格高于市场价等违约行为。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国电信福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采购实施部门在询价采购、合同签订与合同履行中对供应商违反合约行为的处理。集团签订合同、框架协议及订单的违约处理上报集团处理。

第二章供应商违约分类

第四条供应商违约行为分为严重违约、货物(服务)交付违约、质量违约、其他服务违约四种类型。

第五条严重违约指供应商在询价采购、合同履行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不良供应商。

第六条货物(服务)交付违约指货物(服务)不能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时间交付的;

第七条质量违约指供应商提供货物(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检测)标准要求。

第八条其他服务违约指其他商务条款违约。

第三章严重违约处理

第九条严重违约供应商应纳入黑名单管理。黑名单上的供应商禁止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形式的设备与服务买卖及业务合作经济活动。

第十条在询价采购、合同签订与履行过程中,供应商存

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一)造成重大电信经济损失;

(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三)侵占电信资产;

(四)严重欺诈行为;

(五)发生商业贿赂或其他违法违纪违规案件。

第十一条供应商进入或退出黑名单由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受理,经过审批同意后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黑名单供应商实行期限管理,即黑名单上供应商至少一年不得与福建电信开展任何合作。

第十三条违规情节极其严重并触犯法律的,采取法律手段处理。

第四章货物(服务)交付违约处理

第十四条发生货物(服务)延期交付情形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合同货物每延迟一周交付(不足一周视同一周)处以合同总金额1%的延期交付违约金;超过2周及以上的处以合同总金额1.5%的延期交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延期交付违约金累计超过10%时可终止合同,追究其承担所有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与社会责任。

第十七条第一次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调减2倍订单金额的份额。

第十八条第二次及以上发生订单延期2个月到货的则每次调减总份额的50%

第十九条每发生一次订单不供货的则调减总份额的50%

第五章质量违约处理

第二十条质量违约要遵循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在规定时限内免费更换所有与不合格物资同生产批次的货物,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拆除、安装、检测费、运保等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暂停供应商剩余份额执行,供应商完成全部整改工作且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货;

第二十三条处以不合格货物当期订单总金额的100%违约赔偿金并支付相关质量检测费用。

第六章其他服务违约处理

第二十四条未按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暂停其框架协议执行直至缴纳为止。

第二十五条保修期内服务违约的,每次处以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0.5%违约金。

第二十六条各种违约超过期限未完成整改的则暂缓支付货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七章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供应商违约处理流程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福建分公司采购管理部负责解释,采购实施部门、合同履行部门执行。

附件4

廉洁协议书

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招报价及商业活动中的行为,保证招报价及商业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防止商业贿赂及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廉洁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报价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1.2严格遵守中国电信集团招报价及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1.3不收受或变相收受乙方任何形式的馈赠;不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钱物;不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参加乙方安排的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参加乙方宴请;不要求乙方为工作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1.4工作人员及亲属不收受乙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提供的无偿服务;

1.5招报价期间不单人约见乙方工作人员;

1.6不向乙方及任何其他第三方泄露招报价活动中的秘密及任何细节问题。


第二条 乙方承诺

2.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询价报价法》及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

2.2乙方参与甲方的采购活动,应按照甲方的要求签订《廉洁协议书》

2.3乙方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现金、有价证券、贵重商品等,或提供公司股权

2.4乙方不得宴请甲方工作人员以及为请吃及其亲属报销任何私人消费的费用;2.5乙方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安排旅游或娱乐活动

2.6乙方不得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供应关系的各相关事项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2.7除以上规定外,乙方不得有导致甲方工作人员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有关廉洁从业等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监督及责任

3.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行为,可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组织调查核实,如属实,依据党纪政纪做出处分。


甲方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0591-87553891


3.2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有权对招报价活动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3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按附件《中国电信福建公司供应商违约处理办法》给予处罚。

3.4本廉洁协议书经甲方加盖承办部门印章、乙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202151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