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5月27日 09:0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天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5月27日 09:0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5月27日至2021年06月0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6月16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6楼613室 | ||
预算金额 | ¥184.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2-66222829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滨海新区晋州道 616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 022-6668955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滨海建投大厦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老师 022-66222829 | ||
附件: | |||
附件1 | JTXG-2021-004公开招标文件 外聘厨师2021年.doc |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XG-2021-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一包 | 是 | 67.2 | 67.2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北部片区、东部片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是 | 117.6 | 117.6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南部片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整包投标,整包中标,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或2021年任意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至 2021年06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TXG-2021-004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帐号:912004010000053746。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hjtxmglzb@126.com。(3)邮件主题为:JTXG-2021-004(第 包)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6楼6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晋州道 616 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2-66689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滨海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马老师 022-6622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 话: 022-66222829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JTXG-2021-004
招 标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5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2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1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15
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 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1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编号:JTXG-2021-004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84.8万元
最高限价:184.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 最高限额 |
预算 (万元) |
最高限额 (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一包 |
是 |
67.2 |
67.2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北部片区、东部片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是 |
117.6 |
117.6 |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南部片区)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整包投标,整包中标,兼投不兼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或2021年任意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7日到2021年6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
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TXG-2021-004 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帐号:912004010000053746。 (2)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供应商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开票信息(注明专票或普票)、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bhjtxmglzb@126.com。(3)邮件主题为:JTXG-2021-004(第 包)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6月16日上午09:30
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滨海建投大厦6楼61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晋州道 616 号
联系方式:022-66689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滨海建投大厦
联系方式:022-66222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马老师
电 话:022-66222829
2021年05月27日
第二部分: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1、?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或2021年任意一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微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三、项目需求
1.? 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应按照行业及企业自身取费标准,并充分考虑市场竞争因素进行投标报价。
(3)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最优惠总价格,包括完成招标文件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服务要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服务地点:第一包(汉沽大队机关、东风路消防站、四纬路消防站、中港消防站、石化小区消防站),第二包(塘沽大队机关、海洋高新消防站、新北路消防站、福建路消防站、外滩消防站、新港消防站、响螺湾消防站、京山道消防站)。
(3)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3、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
4、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1)?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一包人民币壹万元整,二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2)? 投标保证金形式:非现金形式缴纳。
1)以电汇方式缴纳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并取得保证金缴纳收据;(建议采用方式)
2)以支票的方式缴纳的,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保证金缴纳收据;
3)提交投标保险或银行保函的,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bhjtxmglzb@126.com,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原件在开标当日单独密封后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或支票信息错误等无法到账情况或没有提交保函的,按投标单位未缴纳保证金处理。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投标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 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支行
账号:912004010000053746
财务部联系方式:022-66222829
(4)? 开标当天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或保函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时请各单位注明项目编号,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支票),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保证金收据,否则不予认可,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当配合代理机构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需携带:投标人授权委托书(含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对开收据、投标人汇款账户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是中标单位,还需要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
(6)?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6、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增值税发票申请付款,按月支付相应款项(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若出现上述情形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开评标程序
(一)开标
(1)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询问予以解答。
(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二)资格审查
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
2、? 资格性审查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如有不满足,将视为无效投标(资格审查表详见下附表1)。
3、?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三)评标
1、公开招标采用两阶段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一阶段进行技术和部分商务内容(不含价格)评审。
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评审。
第一阶段评审结束后,投标文件中技术方案和商务内容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价格部分评审。
2、具体评审步骤详见本文件第三部分第29条。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评分表详见下附表格2)
(二)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其他要求:
1、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号条款)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不进入价格评审阶段。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4、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代理机构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包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 gov.cn)。
(2)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开标时间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附表1
资 格 审 查 表
序号 |
项目内容 |
提交材料要求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 |
须提供复印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3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或2021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4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
须提供原件附在技术标中 |
5 |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
须提供原件附在技术标中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 |
须提供复印加盖公章附在技术标中 |
注:对投标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拒收。
附表2
评分表
序号 |
评分项目 |
满分 |
得 分 |
技术标(90分) |
|||
1 |
投标人实施能力 |
6 |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今与本项目服务内容一致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每提供1份合同或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相关证明材料得2分,最高得6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技术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 |
2 |
人员资质 |
4 |
投标人提供拟派厨师及面点师国家等级职业资格证书,提供全部人员国家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提供拟派厨师及面点师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提供全部人员的健康证得2分,否则不得分,最高得4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附在技术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定) |
3 |
整体管理方案评价 |
10 |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可操作性强: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较强:7分; 方案偏简单,全面性、可操作性差:4分; 其他:0分; |
4 |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 |
10 |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10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7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够齐全:4分; 其他:0分; |
5 |
人员分工、岗位职责 |
10 |
人员岗位职责明确,分工清晰、合理:10分; 人员岗位职责较明确,分工较清晰:7分; 人员岗位职责不够明确,分工不够清晰不合理:4分; 其他:0分; |
6 |
菜品菜色 |
10 |
拟定食堂菜品齐全,菜色艳丽,菜单品种丰富多样:10分 拟定食堂餐厅菜品相对齐全,菜单品种较丰富:7分 拟定食堂餐厅菜品不齐全,菜色品相差,菜单品种单一:4分 其他:0分 |
7 |
厨房环境卫生 |
10 |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方案理想,可行性高:10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良好7分 食堂厨房环境卫生,整体的保洁服务方案差:4分 其他:0分 |
8 |
人员培训、考核评比方案评价 |
10 |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比武、演练等全项内容:10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比武、演练等五项内容:7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比武、演练等两项内容:4分; 其他:0分; |
9 |
突发状况应急保障预案 |
10 |
配合采购人处理突发状况应急保障预案(包括:应急救援外出等实际突发情况。) 应急保障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10分; 应急保障预案较为实用,可行性较一般:7分; 应急保障预案实用性、经济性、可行性差:4分; 其他:0分; |
10 |
节能降耗方案 |
10 |
方案完整详细,全面性、可操作性强:10分; 方案较为详细,可操作性一般:7分; 方案简单,可操作性差:4分; 其他:0分 |
商务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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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价=投标报价-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扣除价格 报价部分评分分值计算方法为: 有效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A=10*L/B ; A:得分; B:有效投标报价;L:有效最低投标报价。 |
七、投标文件的组成及份数
1、本项目须提交两阶段投标文件,每阶段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四份副本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应包含内容: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及商务部分(不含报价);第二阶段商务标应包含内容:报价文件。
3、电子版投标文件要求: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方便打开且无病毒;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
4、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投标文件目录”。未装订成册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八、其他
1、本次项目按照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第三部分第37条。
第二部分附件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需求书(北部片区、东部片区)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主要负责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北部片区所属5个伙食单位(汉沽大队机关、东风路消防站、四纬路消防站、中港消防站、石化小区消防站)一日三餐的制作,负责制定食谱,选派专业人员到上述伙食单位进行菜品炒制,食品加工;丰富主食供应品种和菜品搭配花样,保证膳食营养均衡;保证食品制作、加工、食用、卫生等安全;
2.配合各伙食单位食堂管理员、班长对配送菜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杜绝不新鲜、变质等不合格菜品,保证食品的存放、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均达到食品安全卫生“五四制”的要求,确保供应饭菜安全可靠;
3.一日三餐供应标准:
3.1早餐供应标准:
3.1.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1.2菜类:热炒菜2种,凉拌素菜2种,爆腌咸菜2种,高热量菜1种,禽蛋1种;
3.1.3汤类:米粥和汤2种、豆浆每周2次、老豆腐每周1次、云吞每周1次;
3.2午餐供应标准:
3.2.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2.2菜类:主菜2种(含鱼肉),热炒菜2种,炒素菜2种;
3.2.3汤类:米粥或汤2种;
3.3晚餐供应标准:
3.3.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3.2菜类:主菜1种,热炒菜2种,热炒素菜1种;
3.3.3汤类:米粥和汤2种。
保证各伙食单位每周早、晚餐不少于3次牛奶,午餐保障水果和酸奶。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须派遣5名厨师、3名面点师;供应商须依法为所派遣厨师、面点师准时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保、定时安排派遣人员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服务内容。
4.2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防疫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上岗,在上岗前提供证书;
4.3所有外聘厨师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厨师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在上岗前提供证书;
4.4所有厨师及面点师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品格端正,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思想品格要求,在以往餐饮服务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5具备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4.6 员工体检: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
4.7员工工服:每年每名服务人员发放工作服两套。包括上衣、裤子、帽子、防滑鞋、围裙。
4.8如有伙食单位反映供应商所派遣厨师和面点师厨艺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端正等行为,经核查属实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如不更换或屡次达不到标准,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需求书(南部片区)
一、服务内容
1.供应商主要负责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南部片区所属8个伙食单位(塘沽大队机关、海洋高新消防站、新北路消防站、福建路消防站、外滩消防站、新港消防站、响螺湾消防站、京山道消防站)一日三餐的制作,负责制定食谱,选派专业人员到上述伙食单位进行菜品炒制,食品加工;丰富主食供应品种和菜品搭配花样,保证膳食营养均衡;保证食品制作、加工、食用、卫生等安全;
2.配合各伙食单位食堂管理员、班长对配送菜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杜绝不新鲜、变质等不合格菜品,保证食品的存放、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均达到食品安全卫生“五四制”的要求,确保供应饭菜安全可靠;
3.一日三餐供应标准:
3.1早餐供应标准:
3.1.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1.2菜类:热炒菜2种,凉拌素菜2种,爆腌咸菜2种,高热量菜1种,禽蛋1种;
3.1.3汤类:米粥和汤2种、豆浆每周2次、老豆腐每周1次、云吞每周1次;
3.2午餐供应标准:
3.2.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2.2菜类:主菜2种(含鱼肉),热炒菜2种,炒素菜2种;
3.2.3汤类:米粥或汤2种;
3.3晚餐供应标准:
3.3.1主食:日常主食2种;
3.3.2菜类:主菜1种,热炒菜2种,热炒素菜1种;
3.3.3汤类:米粥和汤2种。
保证各伙食单位每周早、晚餐不少于3次牛奶,午餐保障水果和酸奶。
4.其他要求:
4.1供应商须派遣8名厨师、6名面点师;供应商须依法为所派遣厨师、面点师准时发放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供应商须依法缴纳社保、定时安排派遣人员体检,发放防暑降温费用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暂停或取消服务内容。
4.2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防疫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上岗,在上岗前提供证书;
4.3所有外聘厨师年龄不得高于55周岁,厨师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在上岗前提供证书;
4.4所有厨师及面点师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品格端正,符合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的思想品格要求,在以往餐饮服务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5具备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4.6 员工体检: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临时工)每年必须 进行健康检查。
4.7员工工服:每年每名服务人员发放工作服两套。包括上衣、裤子、帽子、防滑鞋、围裙。
4.8如有伙食单位反映供应商所派遣厨师和面点师厨艺水平不高、服务态度不端正等行为,经核查属实后,供应商必须无条件进行更换,如不更换或屡次达不到标准,采购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A 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4.3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除特殊约定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3.2联合体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交联合协议。
4.3.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并履约。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邀请函;
(2)项目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拟用合同条款;
(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4关于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如有需要,采购人将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供应商到项目场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场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8.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www.tjgp.gov.cn)。若有更正公告,请投标人将“更正公告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递交至代理机构,传真号:022-66222930,或发送邮件至代理机构企业邮箱:tedagp@126.com。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已熟知更正公告内容,接受更正公告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9.2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五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资格部分:(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2)技术部分:含技术方案、性能说明、点对点应答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3)商务部分(不含报价):含主要相关项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培训计划等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
4)其他部分:指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投标人也可以根据文件内容编排到其他相关部分中。
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不得包含任何投标报价内容及暗示投标报价内容的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将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1.2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及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相关资料文件格式参见第五部分)。投标人应将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第二阶段商务标投标文件资料目录”。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
12.2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服务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采购人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2.3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货物或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4. 投标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第五部分附件)。
16. 技术响应文件
16.1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提供的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技术响应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其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投入以及服务内容、方式、手段、措施、质量保证及建议等。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在开标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2 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支票;
电汇;
银行保函;
17.3 投标人如以空头支票支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4 投标保证金保函应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
17.5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未在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
17.6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可在中标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7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可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或抵作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及时退回投标保证金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损失。
17.8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7.9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50个工作日。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视为非投标标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9.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五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9.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建议投标文件的制作选择胶装并双面打印。
19.3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9.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和盖章。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技术标密封:供应商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技术标一份,电子版技术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技术标”。
商务标密封:供应商应将商务标正本和副本(含电子版商务标一份,电子版商务标要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与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起)分别密封在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在外层包封上注明 “商务标”。
20.2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并在每一密封信封上注明“于 正式开标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同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
20.3 电报、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20.4 每个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21.2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1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3.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注上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3.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E 开标和评标
24. 开标及资格性审查
24.1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24.2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3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4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采购人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参加投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到场,并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4.5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5. 评标委员会
25.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5.2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二)技术复杂;
(三)社会影响较大。
25.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5.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5.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6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26.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投标性的确定
26.1资格性检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6.2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投标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投标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6.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投标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开标以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6.4实质上没有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投标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5)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7)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10)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扰乱评标现场秩序,无理取闹,恶意诽谤的;
(12)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3)除《项目要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存在多个报价或选择性报价的;
(1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15)《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37、59、60条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
(16)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6.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6.6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6.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6.8如果项目分多包进行评审,则按照第一包评审结束后进行第二包评审的顺序进行,以此类推。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27.1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7.2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7.3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7.4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8.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9.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9.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29.2评标方法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可采用下列评标方法:
(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技术、服务等标准统一的货物服务项目,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时,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能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29.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0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30.1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2投标人在开、评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30.4不保证所有投标一定有中标结果,如出现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或者经审查没有合格标的,将会出现全部落标的可能。
F 授予合同
31.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1.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1.2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2.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定标。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评审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投标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
33.最终审查
33.1 评标委员会将对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3.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3.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4.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5. 中标通知
35.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2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并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5.3《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5.4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代理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6.3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7. 招标代理服务费
37.1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当合同生效后的合同总价与中标价出现差异时,以合同总价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以下附表1。
(3)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交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附表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工程 |
服务 |
货物 |
100以下 |
1.0% |
1.5% |
1.5% |
100~500 |
0.7% |
0.8% |
1.1% |
500~1000 |
0.55% |
0.45% |
0.8% |
1000~5000 |
0.35% |
0.25% |
0.5% |
5000~10000 |
0.2% |
0.1% |
0.25% |
10000~50000 |
0.05% |
0.05%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0.008%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0.006%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注:此费率为差额累进费率。例如:
(1)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50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1.1%=4.25万元。
(2)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350万元,中标服务费金额为:100*1.5%+250*0.8%=3.5万元。
3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采用)
38.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
38.2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支票;(2)电汇;(3)银行保函。
38.3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8.4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39.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36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将合同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招标。
40.合同转让
40.1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40.2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41.关于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相关文件详见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政策法规-市级
第四部分:拟用合同条款
项目合同
甲方: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支队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TXG-2021-004)第 包的招标文件要求及 年 月 日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联合组织的该项目开标结果及质疑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1.? 服务内容:
二、服务期及地点
1.? 服务期:
2.? 服务地点:
三、服务要求及保障
1.? 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
2.? 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必须与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乙方将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额及付款方式
1.? 合同额: 元(人民币大写: ),报价清单见附件。
2.? 付款方式:
五、验收
1.? 服务完毕且成果满足需方要求,需方开具“验收书”。
2.? 供方凭据“验收书”申请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违约责任
1.? 非因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最终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应当赔偿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给守约方,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
2.? 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3.?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甲方行程安排的,甲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4.?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如因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双方应协商对本合同进行相应调整,使之符合法律规定。
七、争议解决方式
1.? 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未尽事宜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
2.? 本合同未作明确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3.? 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时,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合同签订地点
1.? 合同签订地点:
十、其他
1.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2.以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2) 供方的投标文件、有关投标的澄清资料及承诺书。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格式说明
1、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是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证件、技术等文件。
2、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须分正本、副本单独装订、密封。
3、第一阶段技术标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投标价格及任何与投标价格相关的内容或暗示。
4、下述附件说明:除下述附件外,投标人还可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所要求的各项方案及证明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他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技术标)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包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法定代表人:
供应商代表:
日期:
附件1
投 标 书
致:天津滨海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第 包,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 份。
1. 资格部分
1.1 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
2. 技术部分
2.1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2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2.3项目实施方案
…………
3. 商务部分(不含报价)
3.1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3.2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3.3中小企业声明函
…………
4. 其他部分
4.1真诚投标承诺书
4.2承诺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3. 本项目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50个工作日。
4. 如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参与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次招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2
资格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关于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复印件须字迹清晰且证件须在年检有效期内,并加盖公章)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
系 的法定代表人。前往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的投标活动,及签署上述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洽谈、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代理人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招标的投标活动。其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年龄:
代理人性别:
代理人职务:
代理人签字样本: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我单位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第 包,并作出如下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附件6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
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付款方式 |
|||||
1 |
付款方式 |
||||
质量要求 |
|||||
1 |
质量要求 |
||||
服务要求 |
|||||
1 |
服务期 |
||||
2 |
服务地点 |
||||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项目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 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 偏离说明指项目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7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 包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
1 |
||||
2 |
||||
… |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上表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
附件8
项目实施方案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附件9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