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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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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学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学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01 15:21:09

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作为部门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就“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学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 JYSTPS-2021-1

2、项目名称: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学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确定杭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1学年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供应商若干家。

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粮油、冷鲜肉、冷冻品、蔬菜等物品的配送及配送物品的质保、退换等服务。具体分为三个标项:

标项一:粮、油、调味品

标项二:冷鲜肉

标项三:蔬菜、冷冻食品(半成品)、冷鲜禽类、豆制品等鲜活农产品

投标人只可选择上述一个标项进行报名投标。

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近三年未列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杭州食品安全黑名单”的。

(2)具有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食堂大宗物品配送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以学校食堂供货合同为准),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企业。

(3)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投标报名资格。2018年起,在市教育局本级、上城、(原)下城、(原)江干、拱墅、西湖、滨江、钱塘等教育局投标,被列入信用污点单位,并在处罚期内的企业无报名资格。

(4)报名参加标项二的企业应拥有自有冷藏车不少于2辆,否则无报名资格。

(5)实际生产经营场所应与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相一致。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领取标书:

(1)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2)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杭州市东新路重机巷56号)603室。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此项)

3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标项二冷鲜肉除外)

4“食品安全责任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由注册地市场监管局在2021年6月1日(含)以后开具的包含报名企业股权情况的企业基本信息文件(含公司登记基本情况表、企业章程、变更登记情况等资料)

6不少于2份的学校供货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2辆自有冷藏车证明(机动车登记证和行驶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标项二的企业提供)

8法定代表人领取标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务必注明所报名标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标书需携带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务必注明所报名标项、联系电话、手机号码)、被委托人跨年度的养老保险凭证(个人专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4)请报名企业自带U盘领取电子版本标书,恕不发送电子邮件。

7、投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标项一、标项二: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整;

标项三: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整;

(2)开标时间:标项一、标项二:2021年6月22日上午9:00整;

标项三:2021年6月24日上午9:00整;

(3)投标、开标地点:杭州市教育技术综合楼(杭州市东新路重机巷56号)10楼1015开标室二。

8、质疑和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联系方式:杭州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马老师,电话(传真):0571-85828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