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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救助管理站(凉山州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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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1年06月02日 16:32

附件1食堂服务采购项目.doc
附件2食堂服务采购项目.doc

项目概况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自2021年06月 03 日至2021年 06月 0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1404125707@qq.com,联系电话:(0834) 218233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or20210602

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采购供应商,为站内干部职工、在站受助人员提供食堂服务。

  • 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凉山州救助管理站干部职工、在站受助人员。

2、服务内容:早中晚三餐服务、加班后就餐服务、公务接待;服务需包含菜品配送、餐品制作、就餐服务、环境卫生、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清运需求等:

按照厉行节约、合理饮食、文明就餐、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本地特色,尽量满足干部职工以及在站受助人员的用餐需求。

(1)早餐:面条、鸡蛋、豆浆、稀饭、馒头、牛奶等。

(2)午餐:提供两荤一素一汤。

(3)晚餐:一荤一素一汤

(4)公务用餐:由双方共同制定用餐标准,采购人根据用餐标准据实支付。

(5)供餐时间:

①早餐:7:30 至8:20;

②午餐:11:45 至12:30;

③晚餐:17:00 至18:00。

④职工用餐标准:早餐3 元/人,午餐5 元/人,晚餐5 元/人。(单位补贴)

(6)服务模式:

①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人员,负责制作及接待采购人职工工作日早、中餐、晚餐三餐(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用餐及会议用餐)并对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进行环境维护及管理。

②采购人负责能源费用,提供厨房场地、水、电、气及烟道深处清洁、防灭鼠等维修费用,包括厨具、餐具、用餐的纸巾、牙签、洗洁精、食品仓库、低值易耗品耗材等。

③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餐具和正常维修维护等。服务单位因操作和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免费向服务单位提供管理用房,服务单位不得改变其用途,并于合同终止一周内将业务用房及相关资料等交还采购人。

④服务单位按时提供工作就餐,并凭凉山州救助管理站职工食堂就餐卡就餐。采购人职工用餐凭证以刷卡计次为标准。采购人提供制作及补、充卡。

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严格区分生、熟食物的容器、刀具、墩子等。餐后及时擦扫地面、台面、柜面、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孳生环境。

(2)工作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3)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壁画符合就餐环境。

(4)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有。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依据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整洁。

2、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日常物资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加工前先检查质量状况,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油、酱等原材料,防止食物中毒。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后再进行洗切加工。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须存放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冰箱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

(5)按时开餐。营养搭配合理。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

(6)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坚持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7)保持用电、用气安全,注意节能。

(8)按照采购人工作接待餐的要求和规格,提供桌宴,满足采购人接待用餐需求。

(9)荤素搭配合理。

(10)服务单位提供的菜肴,必须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等,不得提供剩菜剩饭,并于每周五前提供下一周的工作餐菜单供采购人审核。

(11)服务供应商应合理估算采购人每一天用餐人数,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烹饪饭菜数量。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日常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物资费用,人工费及相关费用。

3、食品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要求:

①原材料进货质量。合理控制原料进货量和仓储量,确保原料的新鲜度。一般情况下肉制品、水产品绿叶菜、豆制品、鲜活原料(除冻肉及冻制水产品外)当天购进,当天使用。严格区分原料的种类,按类存放,防止串味,做到一餐一查,先进先用。

②原材料加工质量。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③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由就餐员工出任食品质量监督员;保证饭菜的热度。

④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

(2)卫生标准:

①实行安全责任制 ,产品质量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

②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

③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和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

④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鲜膜后放入冰柜中。

⑤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保证每半年一次例行体检;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 三白 (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须,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

⑥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日一清,不得久放;在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实施防尘、防蝇措施,正确使用灭鼠、灭蝇、灭蚊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墙壁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残渣、沿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⑦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器皿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器皿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莱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落实专人负责。

⑧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老油重复使用不超过三次;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漫(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的保质期,看是否到期、包装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

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4、安全、消防要求:

(1)安全要求:

①成交人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等,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②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天负责检查厨房内冰箱、消毒柜、蒸饭柜等实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在供餐结束后关闭水电气;

③每天负责检查就餐区的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在供餐完毕后关闭所有电源;每周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④成交人应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班前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

(2)消防要求

①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②在餐厅内配备消防器材,提高火灾的防范能力。

③积极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食堂内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及要求

人员配置不低于2人,其中,厨师1人、服务员1人。

人员具体要求:(实质性要求)

(1) 厨师1人,要求:年龄25到55岁,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善于统筹协调,具有健康证;

(2)服务员1人,要求:男女均可,年龄18岁到55岁之间,具有健康证。

注:如人员情况出现调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件)

其它要求:

(1)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同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全员购置社保并承担相关费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成交人不得以人工社保上涨要求增加相关补助,采购人不额外向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人食堂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各岗位匹配的工作制服(工作制服由成交人自行提供,具体样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健康证由成交人自行安排员工在正规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领取健康证明,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所有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

(4)供应商的员工在食堂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安全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5)服务单位负责食材包括米、面、油、菜、肉类等的采购,生鲜食品留样24小时备查。

(6)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2、对因不负责或违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

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6、厨房专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三)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包干价,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管理劳务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成交人给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

2、预算控制价金额36万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售后及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间所有食品安全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疫情期间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须提供安全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2.应急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预案,水、电、气无法供应时,采购人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须负责在此期间的餐食供应;

(2)供应商制定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采购与保管、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和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3)有防盗、防火、应急等具体措施。

(五)考核标准

1、采购人相关部门在每月月底前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完成对供应商服务的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得分90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得分为80 分(含)-90 分(不含),按照1 分10 元的标准考核扣款后支付服务费;

考核得分为60 分(不含)-80 分(不含),按照1 分15 元的标准考核扣款后支付服务费;考核得分为60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服务费。

如服务单位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评得分

食堂卫生清洁(25 分)

1.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每出现1 次不合格现象,扣2 分。

2.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导致滋生蚊蝇老鼠等的,扣3 分。

3.门窗应随时关闭,每发现一次门窗不按要求关闭的情况,扣2 分。

4.餐厅、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未按限规定进行清洁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2 分。

5.垃圾应按要求进行分类,盖好存放并及时处埋,每发现一次未盖好或未及时处理的情况,扣2 分。

6.厨房的灶台,工作台,电冰箱,碗柜,设备,餐厅桌、椅,地面应随时保符干净,有污物及时处理,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 小时,如发现一次,扣5 分。7.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头发扎起,保清爽干净,违反个人卫生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 分。

25

食品安全(25 分)

1.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发现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 分。

2.食物加工前清洗,削皮,退毛等不净,碗筷清洗不净的每次扣5 分。

3.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当月综合考核不合格。

25

伙食质量(20 分)

1.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发现一起扣2 分。

2.早餐:提供牛奶、豆浆、鸡蛋、包子、馒头、油条、稀饭、小菜、面条等品种。

午餐:提供一主荤菜、一副荤菜、两素菜、一水果或甜品,例汤米饭任食,菜单每日更新。

如甲方有加班等情况,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用餐服务。未按要求供餐的,一次扣5 分。

20

成本控制(15 分)

  • 节约能耗。水,电,气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扣5 分。
  • 2.提前沟通和预测当日当餐就餐人数,菜,饭分别计算,超出、浪费发现一次扣2 分。

15

出入库记录(表)15 分

有15分,无0分。

15

总得分

100

二、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食堂。

2.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底考核,不合格不续签。

3.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生效后5 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或开始服务。

4.付款方式:采购单依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 a、服务费: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的形式,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含人工费、社保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及服务期间的所有管理及风险责任金等。因新增服务项目、政府调整最低社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变化,由采购人据实调增。

b、职工用餐费:职工用餐按刷卡加签字数量计算,次月支付上月所有费用,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时间。(具体细节合同约定)

三、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3、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投标人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7、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8、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三)投标产品资格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④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⑤竞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03日 至 2021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自2021年06月 03 日至2021年 06月 0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1404125707@qq.com,联系电话:(0834) 2182337。

方式:网络或现场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地址:0834-3784126

联系方式:余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联系方式:赵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0834-2182337

招标编号:xx政采招[xxxx] xxx号

项目编号: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共同编制

2021年06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5210238" 第一章 磋商邀请 1

HYPERLINK \l "_Toc45210239" 第二章 磋商须知 4

HYPERLINK \l "_Toc45210240"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4

HYPERLINK \l "_Toc45210241" 二、总 则 9

HYPERLINK \l "_Toc45210242" 三、磋商文件 12

HYPERLINK \l "_Toc45210243" 四、响应文件 13

HYPERLINK \l "_Toc45210244" 五、评审 18

HYPERLINK \l "_Toc45210245" 六、成交事项 18

HYPERLINK \l "_Toc45210246" 七、合同事项 21

HYPERLINK \l "_Toc45210247" 八、磋商纪律要求 24

HYPERLINK \l "_Toc45210248"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25

HYPERLINK \l "_Toc45210249" 十、其 他 25

HYPERLINK \l "_Toc45210250"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26

HYPERLINK \l "_Toc45210252"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7

HYPERLINK \l "_Toc45210253" 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27

HYPERLINK \l "_Toc45210254"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7

HYPERLINK \l "_Toc45210255"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30

HYPERLINK \l "_Toc45210256"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37

HYPERLINK \l "_Toc4521025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38

HYPERLINK \l "_Toc45210258"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39

HYPERLINK \l "_Toc45210259" 格式3 响应函 41

HYPERLINK \l "_Toc45210260"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2

HYPERLINK \l "_Toc45210261" 格式5 承诺函 43

HYPERLINK \l "_Toc45210262" 格式6 报价表 45

HYPERLINK \l "_Toc45210263" 格式7 分项报价明细表 46

HYPERLINK \l "_Toc45210264" 格式8 中小企业声明函 47

HYPERLINK \l "_Toc45210265" 格式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8

HYPERLINK \l "_Toc45210266" 格式10 服务要求应答表 49

HYPERLINK \l "_Toc45210267" 格式11 商务应答表 50

HYPERLINK \l "_Toc45210268" 格式12 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51

HYPERLINK \l "_Toc45210269" 格式14 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53

HYPERLINK \l "_Toc45210270" 格式15 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54

HYPERLINK \l "_Toc45210271" 格式1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 55

HYPERLINK \l "_Toc45210272" 格式17 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6

HYPERLINK \l "_Toc45210273" 格式18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57

HYPERLINK \l "_Toc45210275" 第八章 评审方法 59

HYPERLINK \l "_Toc45210276" 一、总则 59

HYPERLINK \l "_Toc45210277" 二、磋商程序 60

HYPERLINK \l "_Toc45210278" 三、综合评分 67

HYPERLINK \l "_Toc45210279"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69

HYPERLINK \l "_Toc45210280" 五、磋商小组在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9

HYPERLINK \l "_Toc45210281" 六、评审专家在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0

HYPERLINK \l "_Toc45210282" 第九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例) 71

HYPERLINK \l "_Toc45210283" 第十章 附件 75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采购人)委托,拟对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人: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地方资金36万元(大写:叁拾陆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1年06月 03 日至2021年 06月 07 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邮购联系方式: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1404125707@qq.com,联系电话:(0834) 2182337。

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十章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06 月11 日 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06 月11日14 时30分(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通讯地址: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联 系 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0834378412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4) 2182337

电子邮件:1404125707@qq.com


第二章 磋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人民币36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36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4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

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6

政府采购

扶持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影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详见第七章 第七条)。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限局域网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1)节能产品

A、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本次政府采购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B、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遇有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的,同时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C、若本次采购项目属于列入强制采购品目范围产品的,应当强制采购;请供应商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仔细阅读查询,并严格按其规定要求使用列入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参与投标;并且响应产品型号规格应当与节能产品清单型号规格一致(务必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以认定,后果自负。(实质性要求)

(2)环境标志产品

A、根据《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最新一期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

B、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后,遇有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发布的,同时执行上期或本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C、响应产品型号规格与环境标志清单型号规格须完全一致(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还须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证明材料,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以认定(但不影响其响应有效性)。

(3)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是本采购文件的采购项目清单或采购项目质量、技术服务内容要求中另有特殊规定的情形除外)。

注:1、对于节能产品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中的优先采购产品,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时,最后汇总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但是评分细则表中已经有单独的政策性评分评审因素的,不再重复使用。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采购项目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或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项目的具体情况而确定,供应商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响应报价产品是否列入政府采购扶持的产品范围,并承担相应的投标风险。

7

失信企业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5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8

磋商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最终报价、评审结果等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金额:成交金额的5%。

交款方式:通过成交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缴纳。

收款单位: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开 户 行: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银行账号:签订合同前由采购人确定。

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11

磋商文件咨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4) 218 2337

12

磋商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4) 218 2337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 218 2337

14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4) 218 2337

15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本项目资质要求、技术参数要求及综合评分明细表要求根据采购人提供编制,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供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予受理。接收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的形式。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834) 218 2337。

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二段宏达A座6楼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磋商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凉山州财政局。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7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18

采购代理服务费

1、代理服务费收取:

1. 1、本次采购代理费为人民币6000元整;

1.2、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入投标报价。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凉山州救助管理站

2.2 本次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一家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9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响应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磋商文件

10.磋商文件的构成

10.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邮件)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1.3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磋商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4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3.1 资格性响应文件(实质性要求)

严格按照第三、四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3.2 其他响应文件

13.2.1 报价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格式详见第七章)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本项目磋商报价要求:

(1)供应商最终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设备投入、抽样费、购样费、检验费、利润、风险、税金等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竞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总金额:36万元。供应商竞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价为无效竞标。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3.2.2 技术、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2)响应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3)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4)服务要求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5)商务应答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6)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格式详见第七章);

(7)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8)对应综合评分表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承诺或证明材料;

(9)其他有利于采购人或者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供应商承诺给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磋商项目本身所包含的磋商事项。供应商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响应文件的约束。否则,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即使成交也将取消成交资格)。

14.响应文件的语言

14.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4.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5.计量单位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6.报价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响应文件格式

17.1 供应商应尽量按照磋商采购文件第七章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因响应文件格式形式不规范或者内容不齐全导致为无效文件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7.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8.3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8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8.9 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均须单独密封包装。

19.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格式详见第七章);每个密封袋上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若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善并递交,将作为未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处理;递交后,由于密封不牢固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20.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供应商名称和响应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响应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磋商采购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审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2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1.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

21.4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已经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退还。

21.5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1.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36.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3.2 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3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的;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

(5)成交候选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6)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7)其他不应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3.4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人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发布成交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解释成交或落标原因,不退回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资料。

2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4.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期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查询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2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按检察院要求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查询所需资料。

24.3 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

25.成交结果

25.1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25.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5.3 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4 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6.成交通知书

26.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6 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核实,并将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存在虚假响应的,将不予签订合同,并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进行处理。若发生以上情况,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7 成交人在合同签订之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28.合同分包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1.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32.合同公告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3.履行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3.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验收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及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

35.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五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八、磋商纪律要求

36.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8)将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2)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7.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38.供应商行使质疑权时,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不得以质疑手段获取不当得利、实现非法目的;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十、其 他

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要求

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是指投标人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前置审批或许可证照(相关资质证书)后,方可生产、销售或从业经营、或执业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别行政许可事项。投标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投标项目或投标产品是否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并自行提供相应的资料予以响应,否则评审中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提供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9.按照规定获取了投标文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合同)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第四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

3、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度投标人内部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投标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三)投标产品资格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特别说明:①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印章(鲜章)。

②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③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④以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有格式的从其要求,无格式的格式自拟。

⑤竞标人应当为诚信企事业单位、无违法失信行为。【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失信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一)项目概述

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面向社会采购供应商,为站内干部职工、在站受助人员提供食堂服务。

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内容

1、服务对象:凉山州救助管理站干部职工、在站受助人员。

2、服务内容:早中晚三餐服务、加班后就餐服务、公务接待;服务需包含菜品配送、餐品制作、就餐服务、环境卫生、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清运需求等:

按照厉行节约、合理饮食、文明就餐、安全卫生的原则,结合本地特色,尽量满足干部职工以及在站受助人员的用餐需求。

(1)早餐:面条、鸡蛋、豆浆、稀饭、馒头、牛奶等。

(2)午餐:提供两荤一素一汤。

(3)晚餐:一荤一素一汤

(4)公务用餐:由双方共同制定用餐标准,采购人根据用餐标准据实支付。

(5)供餐时间:

①早餐:7:30 至8:20;

②午餐:11:45 至12:30;

③晚餐:17:00 至18:00。

④职工用餐标准:早餐3 元/人,午餐5 元/人,晚餐5 元/人。(单位补贴)

(6)服务模式:

①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提供服务人员,负责制作及接待采购人职工工作日早、中餐、晚餐三餐(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用餐及会议用餐)并对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进行环境维护及管理。

②采购人负责能源费用,提供厨房场地、水、电、气及烟道深处清洁、防灭鼠等维修费用,包括厨具、餐具、用餐的纸巾、牙签、洗洁精、食品仓库、低值易耗品耗材等。

③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品制作场地,厨房和餐厅的设备设施、餐具和正常维修维护等。服务单位因操作和使用不当或故意损坏设施设备造成损失的,由服务单位负责;造成严重后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免费向服务单位提供管理用房,服务单位不得改变其用途,并于合同终止一周内将业务用房及相关资料等交还采购人。

④服务单位按时提供工作就餐,并凭凉山州救助管理站职工食堂就餐卡就餐。采购人职工用餐凭证以刷卡计次为标准。采购人提供制作及补、充卡。

具体服务要求

1、环境卫生管理要求: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严格区分生、熟食物的容器、刀具、墩子等。餐后及时擦扫地面、台面、柜面、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水通畅,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孳生环境。

(2)工作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

(3)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壁画符合就餐环境。

(4)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有。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依据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整洁。

2、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1)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通风良好。日常物资应分类分架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2)食品加工前先检查质量状况,不使用生虫、霉变、有异味的米、面、油、酱等原材料,防止食物中毒。

(3)各种食品原料在使用前须洗净,蔬菜与肉类、水产类须分池清洗,分开盛放。容易残留农药的蔬菜须浸泡后再进行洗切加工。

(4)制作肉类、水产品类应当餐用完,剩余尚无需使用的须存放专用冰箱内冷藏或冷冻。冰箱不得存入变质、有味、污染不洁的食品。

(5)按时开餐。营养搭配合理。厨师应提高烹调技术、设置品种多样化。

(6)服务人员用语规范,态度和蔼,文明礼貌,坚持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服务。

(7)保持用电、用气安全,注意节能。

(8)按照采购人工作接待餐的要求和规格,提供桌宴,满足采购人接待用餐需求。

(9)荤素搭配合理。

(10)服务单位提供的菜肴,必须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营养搭配等,不得提供剩菜剩饭,并于每周五前提供下一周的工作餐菜单供采购人审核。

(11)服务供应商应合理估算采购人每一天用餐人数,在保证饭菜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烹饪饭菜数量。

(12)服务供应商负责日常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物资费用,人工费及相关费用。

3、食品质量管理要求:

(1)质量要求:

①原材料进货质量。合理控制原料进货量和仓储量,确保原料的新鲜度。一般情况下肉制品、水产品绿叶菜、豆制品、鲜活原料(除冻肉及冻制水产品外)当天购进,当天使用。严格区分原料的种类,按类存放,防止串味,做到一餐一查,先进先用。

②原材料加工质量。厨房在加工原料过程中,按岗定位,分工负责,规范操作,严格把好质量关。切配好的原料由专人负责,分类存放,确保菜肴的色泽和新鲜度。烹调按等级、技能分配相应灶位,承担不同种类、不同规格、不同方法、不同要求完成烹调任务。严格控制菜肴一次成熟总量,做到大锅小炒,分批现炒,保持菜肴的色香味。

③设立饭菜质量投诉意见箱和由就餐员工出任食品质量监督员;保证饭菜的热度。

④定期对饭菜的质量、味道、品种、数量等进行检查,并根据投诉意见和检查情况,进行调整。

(2)卫生标准:

①实行安全责任制 ,产品质量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以及采购人的要求,组织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

②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

③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和熟食所使用的餐具分开;

④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鲜膜后放入冰柜中。

⑤个人卫生:工作人员必须无传染病史,持有健康证,保证每半年一次例行体检;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整洁统一的工作衣帽,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必须做到“三白”(口罩白、服装白、帽子白);食品操作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不得留长发、留胡须,不得带戒指、手镯,在直接用手接触食品前,必须洗手消毒;工作人员不得在厨房、切配间等食品加工和出售场所抽烟、吃零食,不得有对着食品咳嗽、打喷嚏等影响食品卫生的行为。

⑥环境卫生:厨房备有固定专用的残菜容器,残菜必须一日一清,不得久放;在食品操作场所和供应场所实施防尘、防蝇措施,正确使用灭鼠、灭蝇、灭蚊的设备;餐厅、厨房保持整洁,地面、墙壁无污垢,天花板、墙壁无蛛网,门窗明亮,空调风口无积灰,餐桌整洁,餐厅、厨房区域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定期清洁,所有工作场所和餐厅无杂物;过道及堆放残渣、沿水的场所每天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持环境整洁。

⑦食品卫生:食品操作生熟分开、器皿分开、人员分开、工具分开、存放场所分开;所有食品应分类、分架存放,做到隔墙隔地、防潮、防四害、防异物;餐具消毒符合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具不得投入使用,已消毒的餐具存放专用保洁柜,柜内定期清洗,保持整洁,工具、用具、器皿保持无油腻、无污垢、无异味、无水渍;洗涤水池,专池专用。分设餐具、蔬菜、水产品、肉类水池;每天提供的所有食物、莱肴均需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 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落实专人负责。

⑧加工卫生:原材料盛放冰箱必须做到生制品、半成品、熟制品专柜专放,定期清洁冰箱,存放原材料必须做到先进先出;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加工烹制菜肴,老油重复使用不超过三次;绿叶菜必须做到一拣二洗三水漫(半小时以上)四漂洗的操作过程,防止残存农药依附在绿叶菜上;每项加工工序操作前,必须检查原料、调味品、汤料的保质期,看是否到期、包装是否完好;每餐供应结束后,立即对灶面、

锅、勺、铲、操作台、排烟罩、地面、水池等进行清理冲洗,做到一餐一清。

4、安全、消防要求:

(1)安全要求:

①成交人员工在上岗前必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操作规程等培训,使每个上岗员工熟知食品卫生、安全规则、消防知识等,食品卫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②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工作,每天负责检查厨房内冰箱、消毒柜、蒸饭柜等实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在供餐结束后关闭水电气;

③每天负责检查就餐区的空调等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在供餐完毕后关闭所有电源;每周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④成交人应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班前不得饮酒,确保上班时精神饱满。

(2)消防要求

①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消除火灾隐患。

②在餐厅内配备消防器材,提高火灾的防范能力。

③积极对食堂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和食堂内设施设备正确使用方法的培训,确保每个员工都懂得基本的消防知识。

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及要求

人员配置不低于2人,其中,厨师1人、服务员1人。

人员具体要求:(实质性要求)

(1) 厨师1人,要求:年龄25到55岁,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从事一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为人和善,能吃苦耐劳,善于统筹协调,具有健康证;

(2)服务员1人,要求:男女均可,年龄18岁到55岁之间,具有健康证。

注:如人员情况出现调整,必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实施。(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以上要求的人员证件)

其它要求:

(1)成交人应按国家规定同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全员购置社保并承担相关费用。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和义务。成交人不得以人工社保上涨要求增加相关补助,采购人不额外向个人支付任何费用。

(2)成交人食堂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各岗位匹配的工作制服(工作制服由成交人自行提供,具体样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3)按照《食品卫生法》规定,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工作人员须持证上岗。所有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健康证由成交人自行安排员工在正规卫生监督部门体检并领取健康证明,在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采购人提交所有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健康证。

(4)供应商的员工在食堂工作期间发生意外伤害、安全事故等,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5)服务单位负责食材包括米、面、油、菜、肉类等的采购,生鲜食品留样24小时备查。

(6)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节约使用能耗:

1、分类建立厨房餐厅设备设施台账制度,专人负责保管和保养。

2、对因不负责或违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由服务单位承担。

3、指派专人对厨房专用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修复。

4、由专人负责管理水、电、气的节能工作,并建立相关的制度。

5、建立值班巡查制度,负责对水电气的使用进行检查,杜绝人为浪费。

6、厨房专用设备的维修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三)项目报价要求

1、本项目为包干价,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管理劳务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成交人给提供相关服务所需的全部管理和服务费用。

2、预算控制价金额36万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售后及其他要求

1、安全要求(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间所有食品安全及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疫情期间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须提供安全承诺函原件并加盖鲜章

2.应急管理要求:

(1)供应商应建立突发断水、断电、停气的应急预案,水、电、气无法供应时,采购人食品加工及职工就餐区域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须负责在此期间的餐食供应;

(2)供应商制定餐饮服务卫生、食品安全、厨房安全、采购与保管、厉行节约等管理制度和突发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预案;

(3)有防盗、防火、应急等具体措施。

(五)考核标准

1、采购人相关部门在每月月底前结合日常考核情况完成对供应商服务的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得分90 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考核得分为80 分(含)-90 分(不含),按照1 分10 元的标准考核扣款后支付服务费;

考核得分为60 分(不含)-80 分(不含),按照1 分15 元的标准考核扣款后支付服务费;考核得分为60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不支付服务费。

如服务单位连续两个月或累计三个月考核不合格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考评得分

食堂卫生清洁(25 分)

1.食堂所属卫生区要整洁无积尘、积水、无蛛网、无杂物,每出现1 次不合格现象,扣2 分。

2.食堂内外环境要做到清洁,无蚊蝇、老鼠、蟑螂滋生地,按照要求开展灭蝇、灭鼠、灭蟑工作。未按要求开展工作导致滋生蚊蝇老鼠等的,扣3 分。

3.门窗应随时关闭,每发现一次门窗不按要求关闭的情况,扣2 分。

4.餐厅、餐桌、餐椅清洁卫生,及时做好清洁工作,保证室内物品的整洁,未按限规定进行清洁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2 分。

5.垃圾应按要求进行分类,盖好存放并及时处埋,每发现一次未盖好或未及时处理的情况,扣2 分。

6.厨房的灶台,工作台,电冰箱,碗柜,设备,餐厅桌、椅,地面应随时保符干净,有污物及时处理,污物滞留时间不超过1 小时,如发现一次,扣5 分。7.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干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头发扎起,保清爽干净,违反个人卫生要求的,发现一次扣2 分。

25

食品安全(25 分)

1.及时处理变质腐烂的食品。发现未及时处理的,每次扣5 分。

2.食物加工前清洗,削皮,退毛等不净,碗筷清洗不净的每次扣5 分。

3.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当月综合考核不合格。

25

伙食质量(20 分)

1.食品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发现一起扣2 分。

2.早餐:提供牛奶、豆浆、鸡蛋、包子、馒头、油条、稀饭、小菜、面条等品种。

午餐:提供一主荤菜、一副荤菜、两素菜、一水果或甜品,例汤米饭任食,菜单每日更新。

如甲方有加班等情况,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用餐服务。未按要求供餐的,一次扣5 分。

20

成本控制(15 分)

节约能耗。水,电,气控制在单位预算范围内。超出预算扣5 分。

2.提前沟通和预测当日当餐就餐人数,菜,饭分别计算,超出、浪费发现一次扣2 分。

15

出入库记录(表)15 分

有15分,无0分。

15

总得分

100

二、商务要求

1.履约地点:凉山州救助管理站食堂。

2.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底考核,不合格不续签。

3.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生效后5 日内完工并交付使用或开始服务。

4.付款方式:采购单依据考核结果按月结算。 a、服务费:服务费采用包干制的形式,供应商应根据服务内容所需费用(含人工费、社保费、税费、管理费、利润)及服务期间的所有管理及风险责任金等。因新增服务项目、政府调整最低社保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造成的成本变化,由采购人据实调增。

b、职工用餐费:职工用餐按刷卡加签字数量计算,次月支付上月所有费用,不得无故拖延支付时间。(具体细节合同约定)

三、验收方法和标准

验收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四、合同实质性条款

甲乙双方应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第六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针对第五章、第九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评审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格式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致: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授权委托_____________为我的代理人,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响应。代理人在本次采购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我公司均予承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1、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2、委托代理人投标而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适用。

格式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法定代表人名章:

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而非委托代理人投标适用。


格式3 响应函

致:四川欧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磋商编号: )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

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四、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年XXXX月XXXX日


格式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