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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芝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林芝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ZZB-CQDY-LZ21-06-6

本招标项目林芝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为援藏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EPC(设计、采购、施工)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援藏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芝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觉木滨河路;

2.3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6425.49平方米、体育馆1820.45平方米、行政楼1799.43平方米、实训楼4323.36平方米、竞技楼4463.33平方米、学生宿舍8156.37平方米、食堂2367.77平方米、专家住宅楼6575.3平方米、门卫74.4平方米,配套建设运动场及篮球场11336.45平方米、校内绿化16052平方米、道路10337.29平方米、广场22944.92平方米、围墙1160.13米、升旗台49平方米,校内雕塑小品集休闲长凳景观、室外给排水工程、室外强弱电管线工程、室外照明工程、高低压变配电工程、室外安防监控等工程,以及学生课桌椅、教室讲台、教师办公桌椅、床、衣柜、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仪、礼堂音响系统、办公用文件柜、沙发、茶几、书柜,食堂冰柜、餐桌椅、厨房设备等设备及工器具。(具体规模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4预计投资估算总价:约18000万元(含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全文明措施费及其他所有费用);

2.5招标范围:在经批准的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本次招标范围为林芝市技工学校二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设计(不含初步设计)、采购、项目报批报建、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6计划工期:13个月;

2.7工程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2投标人应该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应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者具备壹级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并须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

3.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以来具有至少壹个类似项目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房屋建筑工程)

3.6 2018年~2020年财务无亏损。(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3.7投标人须符合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及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区外企业需在藏备案。)

3.8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记录或有劣绩通报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9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15日,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开标时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区外企业需在藏负责人前来),未到场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7.2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本项目执行2016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配套文件。

7.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缴纳,并由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相关票据。现场不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

7.4本项目执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关于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2017】1号)的规定要求。 >

7.5按藏建市管【2013】119号和藏建市管【2011】85号文件要求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进行备案; 应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未处于不良行为记录的凭证。

7.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7.7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林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林芝市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奇正藏药家属院B栋2单元401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894-5908700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