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人民政府机关 2021年小站镇人民政府及下属单位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21-JNXZZ-022)公开招标公告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400 | 400 | 餐饮服务 |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书 |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0日
项目需求书
小站镇政府各下属单位食堂服务人员配置
部门 |
岗位 |
人员 |
备注 |
食堂 |
镇政府食堂人员 |
7 |
正常班 |
执法队食堂 |
4 |
正常班 |
|
园区食堂 |
3 |
正常班 |
|
社区食堂 |
3 |
正常班 |
|
国税所 |
1 |
正常班 |
|
小计 |
18 |
||
总计 |
18人 |
小站镇政府各下属单位食堂就餐人员明细
单位 |
就餐人员 |
餐标 |
天数 |
镇政府 |
230人 |
17元/人/天 |
24天 |
园区 |
43人 |
17元/人/天 |
24天 |
社区 |
115人 |
17元/人/天 |
24天 |
执法队 |
166人 |
17元/人/天 |
24天 |
一、餐饮服务内容及标准
1、服务内容:为小站镇政府以及管辖的各单位工作人员提供早餐、午餐
2、服务标准
(1)菜肴搭配合理,营养膳食,适合大多数人的口味,并掌握好供应时间节点,按需操作和供应,减少浪费。
(2)把好食品和原辅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3、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零利润销售。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根据季节变化,不断创新出品和推出特色菜及点心。
(6)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各部门应配合工程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每日检查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和卫生情况,每日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工程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安全使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控制好餐(炊)具破损率及洗涤剂、清洁物品的消耗量。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9)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溶液擦洗,每日2次;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每周1次;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每日1-2次,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10)接受卫生防疫部门不定期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招标方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二、餐饮部工作职责
1、负责按照客户需求提供早、中、晚餐。
2、负责对拟烹饪食品的质量卫生状况进行检查。
3、负责按规定要求开展食品的烹饪作业。
4、负责厨房的清洁卫生。
5、负责完成规定的相关质量记录。
6、负责完成部门上级交待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其他事项
1、食堂服务中的工具耗材、炊事等设施设备及燃料费、水电费等由采购人负责。
2、食堂原材料采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日常用餐人数为554人,用餐标准为17元/日/人,每月就餐天数按24天计算,共计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