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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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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年06月10日 11:44

附件1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告版).pdf
项目概况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0701-2021-01610

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项目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1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80,000.00 1,18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当是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2)供应商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22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 6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至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供应商账号后方可在网上进行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中的“政府采购平台”自行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顶部“操作指引”-“政府采购”中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报告流程图》。(同时,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其成交后发出成交公告。)
3、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开标前,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购买磋商文件款项。收取磋商文件款项账户名: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44405016701010000191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4、若供应商不能在开标前缴纳购买磋商文件款(即人民币 150 元),则被视同本项目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必须打印具有确认码的《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该回执是供应商成功报名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供应商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评审结果为准。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⑤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8、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供应商应当以转账(或汇款)(建议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供应商对公基本账户内转出。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接收磋商截止时间一致。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凭证复印件单独递交。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账 号:440501670101000019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号

联系方式:0750-350516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里村下外村 1 号首层自编之六

联系方式:0750-339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雅雯

电 话:0750-3399533

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10日

相关附件: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告版).pdf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 页 共 81 页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 页 共 81 页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函....................................................................................................................3 第二部分采购需求........................................................................................................................8 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27 第四部分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43 第五部分采购合同(参考范本)................................................................................................53 第六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57 附件一:自查表..................................................................................................................59 附件二:响应书..................................................................................................................64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66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7 附件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69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69 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71 附件八:政策适用性说明表..............................................................................................72 附件九:响应人情况简介..................................................................................................74 附件十:本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一览表......................................................................75 附件十一: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76 附件十二:售后服务计划..................................................................................................77 附件十三: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78 附件十四:退磋商保证金说明..........................................................................................79 附件十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0 附件十六:资格证明书......................................................................................................81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 页 共 81 页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 页 共 81 页 采购邀请函 项目概况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 江 门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 2021 年 06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计划编号:440701-2021-01610 项目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0,000.00 元 最高限价:1,180,000.00 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标的数量:一项; 3、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下称“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1年(12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 的信誉; (2) 供应商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或《食品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 页 共 81 页 生产许可证》;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4)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 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10 日至 2021 年 6 月 17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 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index.html) 方式:网上报名和网上获取 售价(元):150 四、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五、 开启 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 六、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 页 共 81 页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 09 点 00 分至 09 点 30 分(北京时 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供 应 商 必 须 通 过 登 录 江 门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http://www.jiangmen.gov.cn/bmpd/jmsggzyjyzx/)的供应商账号后方可在网上进行 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在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中的 “政府采购平台”自行完成注册后再进行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具体的操作流程可参考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顶部“操作指引”-“政府采购”中的《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政府采购系统项目报告流程图》。(同时,请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在广东省政府 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 其成交后发出成交公告。) 3、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 150 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供应商应在开标前, 以现金、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向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本项目的购买磋商文件款 项 。 收 取 磋 商 文 件 款 项 账 户 名 : 江 门 虔 成 招 标 代 理 有 限 公 司 , 账 号 : 44405016701010000191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4、若供应商不能在开标前缴纳购买磋商文件款(即人民币 150 元),则被视同本 项目报名手续未完成,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必须打印具有确认码的《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该 回执是供应商成功报名唯一证明。供应商应将《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粘贴在响应文 件正本的外包装,以供核对。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6、供应商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供应商是否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以 评审结果为准。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④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⑤关于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 页 共 81 页 8、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分。 供应商应当以转账(或汇款)(建议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供应商对公基本 账户内转出。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接收磋商截止时间一致。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凭证复印件单独递交。 磋商保证金账户: 户名: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账 号:44050167010100001914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 5号 联 系 人:吕先生 联系方式:0750-3505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里村下外村 1 号首层自编之六 联系方式:0750-3399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容雅雯 电 话:0750-3399533 邮 箱:qczb@jm-qiancheng.com 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8 页 共 81 页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9 页 共 81 页 一、 商务要求 1、项目介绍:本次采购内容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 务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分响应。 2、结算方式:采用每月按量结算的方式,以每月实际订单量进行结算。中标供应 商根据采购人当月订单完成当月供货单,双方核对无误后,应在次月15号前向采购人开 具全额合法的发票以及递交有关结算资料,采购人经核对无误后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 款。结算以人民币单位计算和支付,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3、法律责任: ①不合格的货物将被无条件退货,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将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②由于提供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而使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增加的成本将由中 标供应商补偿。 ③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投标时作出的承诺,优先保证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所需 货物的质量、数量和时间要求。如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导致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损失 的,供应商应给予赔偿。 4、供应商应当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如实编写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 5、供应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随时接受评标委 员会的询问,就有关问题予以正式回答。 6、供应商在价格上应予以充分的优惠,并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注:“商务要求”中的内容有与“技术要求”中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技术要求” 中的要求为准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0 页 共 81 页 二、 技术要求 注: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 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一)项目总体要求 1、为规范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食材配送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对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进行采购。 2、供应范围: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所需食材,包括:肉类、水产品类、 蔬菜瓜果类、粮油酱料副食品类等。 3、服务期:1年(12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4、采购人不承诺在中标有效期内授予中标单位实际采购品类,也不承诺在中标有效 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采购人有权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调整采购的数量。 5、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6、本项目食材配送地点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民警食堂(采购人指定地点),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5号。 (二)供应商所响应货物总体要求 1、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应当是在中国境内合法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 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2、所有食材、食品添加剂等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 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其它食品料质量标准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供应商所供应的食材供应链必须明确,所有货物的来源必须清晰,来源应当是 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流通市场或具有相关资质的厂家生产,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 食品生产许可证(SC),生产食品的源头与供应商要有固定的合法的供应关系,严禁收 购非标准产品供应。 4、包装要求:供应商所供应的食材包装应符合销售包装要求,包装材料应清洁、 卫生,不与原材料发生化学作用而产生变化,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规定。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1 页 共 81 页 5、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产品标准号、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等内容。 6、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有效期的三分之二,否则采购人有权 拒收货物。 7、供应商所提供的蔬菜、瓜类使用率必须达到 95%以上。 (三)供应商需提供的服务总体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一定的仓库储存能力,保证特殊情况、特 殊天气下食材货物的正常供应。 2、供应商应当按照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要求的品种、品牌、质量、数量向江门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供货物。 3、供应商的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 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 4、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框、箱、 袋)和运载工具,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 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保持性能稳定,符合规定的温度要求,使运输食 品处于恒定的环境中。 5、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供应服务合同要求及时供货以及提供货物运输和装货服务 等,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时,并负责卸货。 6、中标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履行供应服务合同中规定的其他服务内容。 ★7、蔬菜瓜果卫生质量要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 GB2763-2019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负责每日所供应的蔬菜、 瓜、果产品的质量、农药残留检测(采购人抽样送检,二次检测农药各污染物超标,即 终止合同),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8、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此产生 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根据采购人上级管理部门防疫要求,中标供应商配送人员应相对固定,并提交 防疫检测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核酸检测,按实际要求提供)。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2 页 共 81 页 10、送货车辆实行1小时配送圈运作,目的地在1小时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 外的须用制冷车配送,保证肉类产品中心温度控制在-2℃到7℃的范围之内,保证运输 过程冷链不中断。食品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干爽,无软化现象。 (四)供应商提供货物应符合下列的《制造商及产品资质证明》 1、生产(供应)企业的资质证明: 类别 资质证明 畜禽、冻肉类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 肉制品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水产品 《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产品票证要求 类别 产品资质名称 验收索证要求 猪、牛、肉类、 家禽类 《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 由政府动植物检疫部门出具,用于跨区销 售检查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随车同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肉制品 《卫生检疫报告》 由政府疾控部门或卫生检验部门出具(半 年内有效)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随车同行。 冷链食品 《出入库检测证明》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检验合格证明, 随车同行。《核酸检测报告》 食用油 《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由具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出具,每季度一 次。 《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报告。 大米 《检测报告》 由具有资质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每季度 一次; 《出厂检验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报告单。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3 页 共 81 页 蔬菜瓜果 《产品合格证》、残农检 测报告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残农检测报告,随货同行。 调味品、副食品 《产品合格证》 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 合格证明,随货同行。 (五)货物质量及配送要求 A、肉类 1、质量要求 (1)鲜肉要求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 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江门市及周边城市政府指定的 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核查),鲜肉确保每日新 鲜、无异味。(须提供承诺函并加供应商单位盖公章,格式自定) (2)腊肉、腊肠要求 ①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 干燥结实,带有固有的腊式香味; ②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不发霉,无粘液, 肠衣与肉 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 味芳香。 (3)家禽要求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 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判别: ①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②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③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充满整个眼窝; ④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表面干燥而紧缩,呈乳白色或淡黄 色,稍 带微红,无异味; ⑤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4 页 共 81 页 ⑥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 光禽肌肉松驰,湿润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4)熟食要求 熟食(特别是鲜制熟食)保质期较短,保鲜要求高,供应的熟食需保证产品的品质。 2、肉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鲜肉类 1 瘦肉 7 光鸡 13 羊肉 2 五花肉 8 鸡壳 14 牛肉 3 猪蹄 9 鸡腿 15 牛腩 4 排骨 10 鸡翅 16 牛骨 5 猪骨 11 鸡脚 17 光鸭 6 猪尾 12 鸽子 18 光鹅 腊味、熟食类 1 腊肉 3 腊鸭 5 烧鸭 2 腊肠 4 烧鹅 6 卤猪耳 注:(1)供应商所供应的肉类产品必须是当日新鲜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货物重量验收:新鲜肉类产品直接称重验收。 (3)所有的新鲜肉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B、水产品类 1、质量要求 序号 品种名称 质量验收标准 1 新鲜鱼类 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 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 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 虾类 游水快,对外界刺激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 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 冰鲜鱼 鳍平直紧贴鱼体,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黏液层,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 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 有一层清洁透明的黏液,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或淡水 鱼固有气味,鱼眼澄清透明,眼球饱满凸出,角膜透明,鳃鲜红、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5 页 共 81 页 清晰,腹部坚实、无胀气、裂现象、肛孔白色凹陷,肉质坚实,有 弹性,骨肉不分离。解冻后与鲜品特征相同。外包装箱完好无破损, 有生产日期。 4 冰鲜虾类 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身较挺,半透明不发红,外壳有光泽, 稍湿润,气味正常. 5 冰鲜鱿鱼 色鲜艳,皮微红,有光泽,多粘液,体形完整,肌肉柔软光滑,有 弹性。 2、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新鲜鱼 1 鲩鱼 4 太阳鱼 7 桂花鱼 2 海鲈 5 生鱼 8 鲮鱼滑 3 雄鱼头 6 仓鱼 9 虾 冰鲜鱼 1 马鲛鱼 3 带鱼 5 黄花鱼 2 白鲳鱼 4 白花咸鱼 6 三牙鱼 注:(1)供应商所供应的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新鲜水产品直接称重验收;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 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 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3)所有的水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4)根据采购人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冷链食品需提供每批次核酸检测合格报告(按 实际采购需要提供)。 C、蔬菜瓜果类 1、质量要求 序号 品种名称 质量验收标准 1 叶菜类 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 菜等绿叶菜类。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 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 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 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6 页 共 81 页 2 茄果类 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 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 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 瓜类 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形状、色泽一致, 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4 根菜类 萝卜、胡萝卜等。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 腐烂、畸形、裂痕、糖心、异味,不带你傻,不带茎叶和须根。 5 薯芋类 马铃薯、芋、姜等。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 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 发芽,皮不变绿。 6 葱蒜类 葱、蒜、韭菜、洋葱等。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 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 腐烂、畸形、异味。 7 水生菜类 藕、茨菇、茭白、马蹄、菱等。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 畸形、异味,无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8 食用菌类 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 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许浸盐水保鲜); 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9 芽苗类 绿豆芽、黄豆芽、香椿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 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所有蔬菜瓜果须有无农药残留等检测报告。农药残留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值》(GB2763-2019)的规定。所有蔬菜瓜果在交付采购人前 须经过前期处理,可食用率达到 95%以上。 (2)从蔬菜瓜果色泽看,各种蔬菜瓜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 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瓜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3)从蔬菜瓜果气味看,多数蔬菜瓜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 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4)从蔬菜瓜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瓜果滋味甘淡、甜酸、清 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常; (5)从蔬菜瓜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7 页 共 81 页 的蔬菜瓜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6)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2、蔬菜瓜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1 菜心 20 丝瓜 39 西芹 2 大白菜 21 节瓜 40 洋葱 3 奶白菜 22 苦瓜 41 蒜头 4 菠菜 23 豆角 42 生姜 5 芥菜 24 鲜草菇 43 沙姜 6 生菜 25 茶树菇 44 葱 7 油麦菜 26 平菇 45 尖椒 8 西洋菜 27 白萝卜 46 指天椒 9 通心菜 28 红萝卜 47 圆椒 10 包菜 29 西红柿 48 沙葛 11 枸杞叶 30 茄子 49 苹果 12 韭菜 31 紫苏 50 梨 13 花菜(散) 32 淮山 51 香蕉 14 西兰花 33 莲藕 52 橙 15 香菜 34 芋头 53 桔子 16 豆芽 35 土豆 54 火龙果 17 冬瓜 36 玉米 55 西瓜 18 青瓜 37 粉葛 56 葡萄 19 南瓜 38 香芹 57 番石榴 注:(1)供应商所供应的蔬菜瓜果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货物重量验收:称重验收。 (3)所有的蔬菜瓜果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D、粮油酱料副食品类 1、质量要求 序号 品种名称 质量验收标准 1 大米 执行标准:以国家最新标准(GB1354-2009 GB2715-2005)为准, 国家标准一等米,不含添加剂。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8 页 共 81 页 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要求:碎米总量≤17%(国家标准: ≤35%)小碎米总量≤2%(国家标准:≤2.5%)不完善粒≤3.5%(国 家标准:≤4%)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2 油类(不含 转基因成 分) 所供货物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 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 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 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 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2%。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B1(5μ 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 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A(5μg/kg)。重金属污染 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 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用户需求的粮油等级 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 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 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 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3 鸡蛋 新鲜无公害鲜鸡蛋,鸡蛋新鲜完整、不破损、不变质,保持鲜鸡蛋 表面清洁,不沾附泥污等物。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 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无霉味、酸味、臭味等不良异味。 4 皮蛋 外表泥状包料完整、无霉斑,包料除掉后蛋壳亦完整无损;灯光透 照蛋内容物凝固不动;打开观察,整个蛋凝固、不粘壳、清洁而有 弹性,呈半透明的棕黄色,闻起来有芳香,无辛辣气。 5 咸蛋 蛋壳完整无损,无裂纹或霉斑,摇动时有轻度水荡漾感觉;灯光透 视蛋黄 凝结、呈橙黄色且靠近蛋壳,蛋清呈白色水样透明;圣诞 打开课件蛋清稀薄透明,蛋黄呈红色或淡红色,浓缩粘度增强,但 不硬固;煮熟后打开,可见蛋清白嫩,蛋黄口味有细沙感,富于油 脂,品尝有咸蛋固有的香味。 6 干货制品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 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 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 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 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 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19 页 共 81 页 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 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医院有权拒绝接受。 7 酱类食品 具有正常酿造酱的色泽、气味和滋味,不涩,无其他不良气味,不 得有酸、苦、焦糊及其他异味、异物。 8 调味料 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7) 要求,包括食材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则(或) 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 食材生产许可证编号、食材标准代号等内容。供应有保质期限的食 材剩余保存期时长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时长的三分之二。 2、粮油酱料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1 大米 8 陈醋 15 腐乳 2 调和油 9 料酒 16 叉烧酱 3 花生油 10 蚝油 17 柱侯酱 4 面粉 11 南乳 18 辣椒油 5 面 12 面豉酱 19 冰片糖 6 米粉 13 味极鲜酱油 20 白糖 7 河粉 14 老抽 21 盐 注:(1)供应商所供应的粮油酱料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所有的粮油酱料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3、副食品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序号 品种名称 1 黄豆 12 腐竹 23 鸡蛋 2 绿豆 13 香菇 24 咸蛋 3 赤小豆 14 木耳 25 皮蛋 4 花生 15 紫菜 26 薏米 5 豆腐 16 海带 27 红枣 6 豆干 17 萝卜条 28 杞子 7 辣椒面 18 萝卜丁 29 香叶 8 干辣椒 19 头菜丝 30 八角 9 菜干 20 榨菜丝 31 白芝麻 10 鸡骨草 21 咸菜 32 桂皮 11 云耳 22 芡实 33 花椒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0 页 共 81 页 注:(1)供应商所供应的副食品类包括但不限于以上的品种。 (2)货物重量验收:称重验收。 (3)所有副食品类产品为非转基因产品。 (六)其他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至少提前一天以书面方式(含微信、传真等)向中标供应商发送订货通知 书,内容包括:商品品种名称、数量、规格、送货时间、加工要求等。中标供应商按照 订货通知书要求,按时送货至指定位置,交付商品并验收合格。 2、中标供应商须建立及时响应机制: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订货通知书进行调 整,临时修改订货通知书内容或增加新的订货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一小时内将货物送达,经采购人验收核对后,才算完成供货。 3、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订货通知书配送货物,不得擅自更换品种、增 减数量、改变规格,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季节因素、商品短缺等客观原因确需变 更品种或规格的,应事先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更。中标供应商不得 推迟送货,如因客观不可抗力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告知采购人,并采取 紧急应对措施满足采购人需求。 4、中标供应商须做好各种食品的索证记录以备查验,采购人有权视实际情况要求 提交相关记录及证明材料。 5、中标供应商须安排专职送货员及专车送货,负责货物的搬运、过秤,并协助采 购人验收货物,货物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结果为准。 6、中标供应商送货车辆进入采购人相应指定地点,必须服从管理,车辆按规定行 使,在指定时间内送货,在指定地点停放、卸货,相关送货车辆信息、配送人员需提前 报备。 7、中标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对食材进行前期处理及加工。 8、采购人特殊情况或紧急所需要食材,中标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通知一小 时按要求配送相应食材;若中标供应商无法在要求时间内提供的,采购人经与中标供应 商协商后由采购人代买,由中标供应商支付货款。 (七)货物的验收 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中标供应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双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1 页 共 81 页 方验收人员共同检查货物质量,货物须符合本技术要求中的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按索 证→抽查→过磅→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供应商每次配送商品须附有电脑打印的送 货清单,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种名称、规格、单价、数量,送货单上内容必须 与采购人订货通知书一致,送货单打印清晰,不得手写涂改。 2、验收人员根据订货通知书及送货单、商品合格证明等,查验商品以确保符合要 求。对于商品验收的全部信息数据,双方验收人员一起签名确认。若有不合格产品、保 质期过期的商品等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验收人员当场拍照存档、记录, 开出退货单。 3、采购人对货物质量进行抽查,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 一经抽查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产品全部退货。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 现部分产品质量问题,将问题产品退货处理。情况严重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4、中标供应商供货商品若与订货通知书不符,须立即更正,补送或更换的商品必 须在一小时内送达。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验收标准的商品,当场清退。数量不足或部分 退换货的,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一小时内将补送或更换的商品送达。中标供应商未能履行 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 案,并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任。情况严重 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采购人的损失由该违约中标供应商承担。 5、如双方对质量或重量有争议的可送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检测,同时留样备检。 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食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 不退货给中标供应商。 (八)退出机制及相关说明 1、中标供应商按要求与采购人签订配送合同、所有产品和服务都必须满足采购人 要求并承诺。在服务期满后自然退出。 2、服务期内,若中标供应商配送服务与响应文件中各配送品种质量要求不一致, 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或延迟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按照退出机制或合同 约定方式,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造成责任事故的一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在招投标过程中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中标,或配送过程中由于情况变化不再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2 页 共 81 页 符合准入条件的,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4、按合同约定供货,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 同,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一切损失。 5、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食材等商品,影响正常就餐的,三次 及以上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 6、确认为中标供应商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 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供应 商的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7、服务期内,如中标供应商不能按时、保质、保量供货,则由采购人的相关人员 自行采购,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接受违约处罚。 8、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中标后反悔或不能 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 担。 9、服务期内,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等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或不可抗拒力等原因,采 购人客观条件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支付实际发生的采购费用。 10、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约定的考核机制(详见技术要求中的“(十) 考核机制”)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出现3次或以上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终止 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1、供应商报价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为实施和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包括商品价款、 粗加工、包装、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 利润等一切费用。 (九)定价机制及报价方式 1、采购人将参考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上“菜篮子行情”公示的蓬江区各市场 的各品种货物价格合理制定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原则上每月定价一次。最终的各 品种货物供货单价为各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中标费率。 2、江门市菜篮子报价市区价格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若无 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双方共同在周边市场调研 (白沙市场、贯溪市场)的平均价格作为基准价。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3 页 共 81 页 3、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 一计价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 费率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供应商所 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 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4、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费率在服务期内不能作出改变,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货物的服 务期间价格波动引起的风险。 供应商的最高投标费率为100%,响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费率,否则作无效投标 处理。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十)考核机制 1、采购人定期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见附件一:《供 应商月度评价表》),并根据考核的结果、反映的情况,要求中标供应商进行相应的整 改。 2、服务期限内,如中标供应商出现考核不及格的,中标供应商应积极改进,若出 现 3 次 或以上考核不及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评价总得分有 1个月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出具书面通知要 中标供应商进行整改。连续两个月考评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当月结算款的 3%作为罚 金。连续 3 个月考评分低于 80 分,采购人将无条件解除合同,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4、采购人原因导致中标供应商无法按服务评价考核表完成工作的项目,该服务评 价项目评价不予扣分。 5、因特殊情况,中标供应商不能达到考核项要求的,应在考核前 7 天书面告知采 购人, 经采购人管理部门同意后,可免除对应项的考核扣分。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4 页 共 81 页 附件 1: 供应商月度评价表 序 号 考核项目 标准内容 评分细则 扣除 分数 1 管理制 度情况 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 1.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 和岗位责任制,明确和落实食品 安全责任; 2.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3.是否建立采购查验和索证索 票制度; 4.是否按要求建立健全其他食 品安全 管理制度。 主要检查:食品安全管 理组织和岗位责任制 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 制度等,每发现一处不 完整规范扣 1 分。 2 人员管 理情况 从业人员 健康合格 证明情况 1.是否均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 明。 每发现1人无有效健康 合格证明扣1 分。 3 接触食材 的搬运操 作人员情 况 1.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 病。 每发现1 人不符合要 求扣2 分。 4 1.是否规范佩戴口罩; 2.接触食材之前是否洗手、消 毒。 每发现1 人不符合要 求扣2 分。 5 食品安全 培情况 1.是否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 安全培训并建立培训档案。 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 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建 立培训档案,1 分;无 或档案不规范,0 分。 6 场所卫 生和设 施设备 情况 食材加工 经营场所 的内外环 境情况 1.墙壁、天花板、门窗是否清洁, 是否有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 积垢; 2.地面是否洁净,是否有积水和 油污,排水沟渠是否通畅; 3.垃圾和废弃物是否及时清理, 存放设 施是否密闭,外观是否 清洁; 是否有昆虫鼠害。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 分。 7 食材加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5 页 共 81 页 工、贮存、 陈列、消 毒、保洁、 保温、冷 藏、冷冻 和防蝇、 防鼠、防 尘等设 备与施 运行情况 是 否 正 常 运 转 和 使 用 。 分。 8 食 材 采 购 、 贮 存 、 经 营 和 使 用 等 情 况 食材原料 情况 1.是否经营或使用病死、毒死、 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动物肉 类及制品; 2.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未经检疫 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 类及其制品; 3.是否在食材制作加工中使用 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 4.是否经营或者使用其他禁止 生产经营的食材 .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 分。 9 食材经营 和使用行 为 1.是否经营或者使用被包装材 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 品; 2.是否经营或者使用无标签及 其他不符 合有关标签、说明书 规定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 剂; 3.是否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 质。 1.贮存食材的场所、设备是否存 放有毒、 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 物品; 2.食材是否分类、分架、隔墙、 离地存放;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 分。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6 页 共 81 页 10 食材贮存 情况 冷藏、冷冻设备中是否做到成 品、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并 明显标识;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1 分。 11 加工操 作情况 用于食材 加工操作 的工具和 设备标志、 使用、存 放、清 洁情况 执行监管机构、下达临时任务情 况。 每发现一处不规范扣2 分。 12 其它有 关情况 执行临时 任务情况 是否按要求准时供货 落实不到位,不积极配 合执行,每次扣2 分。 供货情况 有效投诉(属服务范围内的) 没有按时送达,每次扣 2 分。 投诉情况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 后仍未达到要求。 每宗扣5 分;不及时处 理每宗再扣3 分。 整改情况 未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或整改 后仍未达到要求。 每宗扣 10 分。 其他不规范情况 总体评价: (可附页)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日期: 备注:总分为100 分,低于80 分为不及格。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7 页 共 81 页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8 页 共 81 页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1.2. 采购人已获得用于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合格的供应商 2.1. “采购人”是指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组织本次磋商的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 2.4.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乙方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 工具、手册、相关软件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3.2. “服务”是指磋商文件规定乙方须承担的进口、运输、装卸、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校准、培训、售后服务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 磋商费用的承担 4.1. 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5.1.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其所提供的货物或货物的任何 一部分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 权的起诉。 5.2. 响应总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 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29 页 共 81 页 6. 供应商诚信管理 6.1. 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 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 影响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 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磋商(递 交响应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磋商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人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 得的权益。 6.2. 如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证据表明供应商在本采购项目的竞争中存在 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磋商。 6.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将作不良诚信记录,并报广东省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江门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网上通报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谋取中标、成交的; (2)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磋商),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4)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7)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的; (8)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 (9)拒绝提供售后服务,给采购人造成损害的; (10)恶意投诉,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害的; (11)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12)经认定的其他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 二、磋商文件 7. 磋商文件的构成 7.1. 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磋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参考范本。 磋商文件由下述六个部分组成: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0 页 共 81 页 (1) 采购邀请函; (2) 采购需求; (3) 供应商须知; (4) 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5) 合同格式(参考范本); (6)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8. 磋商文件的修改 8.1. 磋商文件的修改书(若有的话)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约束 力。 8.2. 为使供应商编写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迟磋商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9.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说明。 9.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磋商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 和数据,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磋商文件规定的保修期间正常、连续地使用所需的 完整的备件和工具等清单,包括备件和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 逐条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 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4. 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 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而是作为共同报价的基础,以方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对供应商进行比较。供应商在磋商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1 页 共 81 页 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质量和性能不得低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 满足采购人的使用要求。 10. 要求 10.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确保其响应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否则,其磋商可能被拒绝。 10.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对于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 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10.3.除非磋商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封面 (2) 目录 (3) 自查表 (4) 响应书 (5)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11) 响应人情况简介 (12) 本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一览表 (13)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售后服务计划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2 页 共 81 页 (15) 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16)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1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8) 资格证明书 1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响应文件目录”。上述文件及表格 为供应商必须提交的文件,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但不得擅自减少有关 内容。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是评审的内容之一。 12. 响应文件格式 12.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书、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响 应价格表、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关于资格的声 明函、资格性/符合性自查表、商务要求偏离/响应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技术评审 自查、商务评审自查、疫情防控评审自查表、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政策适用性说明表、销售业绩一览表、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规章管 理制度一览表、售后服务计划、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资格证明书等。 12.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中的内容拆散来响应。 13. 磋商的响应报价 13.1. 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附件的《报价一览表》格式(附件三)填写响应货物 的单价和响应总价。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修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3 页 共 81 页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磋商)无效。 13.2.供应商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2.1 条规定将磋商价分成几个部分,只是为了方 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条件订立合同的 权力。 13.3.供应商所报的响应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变更。供应商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磋商而予以拒绝。 13.4.本次响应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14. 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响应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附件 格式十六),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供应商提交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 供应商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 (2) 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所规定的由乙方履行 的保养、维修、供应备件、提供相应软件和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 (3) 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中列出的资格标准。 15. 磋商保证金 15.1.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磋商保证金作为其磋商的一部 分。供应商应当以转账(或汇款)(建议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 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单)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在供应商对公 基本账户内转出。磋商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与接收磋商截止时间一致。 注:递交响应文件时将磋商保证金的有关单据凭证复印件单独递交。 15.2 磋商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响应人的行为而蒙受的 损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因响应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响应人的磋商保 证金。 15.3 磋商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响应)报价币种相同。磋商保证金账户(户名、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4 页 共 81 页 开户银行、账号)见采购邀请函。 15.4 未按规定(见采购邀请函)提交有效磋商保证金的磋商,将被视为无效磋商。 15.5 如无质疑或投诉的,未中标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请未中标的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 理退还磋商保证金手续(联系电话:0750-3399533)。 15.6 中标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 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请中标供应商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处办理退还 磋商保证金手续(联系电话:0750-3399533)。 15.7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磋商)有效期内撤销其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的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4)中标供应商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中标供应商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 人同意,违反磋商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 响应有效期 16.1.响应文件从开标之日起,响应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日。 16.2.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 磋商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 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 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磋商有效期的延长期 内继续有效。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5 页 共 81 页 17.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且在磋商文件中已明示需签字(或盖章)和盖公 章之处必须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委托代理人在 响应文件正本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具书面形式 的“授权委托书”并附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改或改写。任何 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签字或者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才有效。 17.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磋商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袋上标明项目编号、 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的外包装必须粘贴具有 确认码的《招标文件下载确认回执》。 18.2.为了方便唱标,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复制一份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字样, 然后再装入响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密封。 18.3.供应商应将已交磋商保证金的单据凭证单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不要放入响 应文件的密封袋中,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时交予采购代理机构。 18.4.每一份响应文件的密封袋两头封口处均需贴封条,封条上应注明“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 9:30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公章)。 18.5.响应文件需由专人送交。供应商应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将响应文 件按照磋商文件中注明的开标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18.6.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提前 拆封不负责任。 18.7.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密封不完好的响应文件。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6 页 共 81 页 19.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19.1.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与开标仪式的地点相同。 19.2.2021 年 6 月 22 日 9:00 时开始接收响应文件,9:30 时在江门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 88 号 3 楼)举行开标仪式。提前 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9.3.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邀请函”中规定的磋商截止时 间之前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磋商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1. 开标 21.1.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邀请函”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供应商代表在 场的场合组织开标仪式。参加开标仪式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1.2.开启响应文件前,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将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 况,在确认无误后,在磋商小组内部进行拆封唱标,将不进行公开唱标。 22. 磋商小组 22.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竞争性磋商工程和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 小组会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3.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3.1.磋商当日,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 以网页打印方式与其他响应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其磋商将被拒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7 页 共 81 页 绝而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3.2.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3.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 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的总 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修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23.4.供应商对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 择性的报价。 23.5.在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之前,磋商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 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磋商保 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采购项目的基本商务要求、主要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等内 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实质性响应磋商的供 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3.6.磋商小组确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 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除外),但磋商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 除外。 23.7.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 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1) 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无效的; (2) 供应商以他人名义磋商、串通磋商、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8 页 共 81 页 方式磋商的; (3) 响应报价超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4) 供应商不接受价格修正或修正报价后不确认的; (5) 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磋商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 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6)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7) 响应文件签字人无有效委托的; (8)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9) 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能接受的条件或不符合磋商文件 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4. 询标及响应文件的澄清 24.1.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 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 认真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供应商所作的答复均应补充以书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供 应商有约束力。 24.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 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内容分为商务部 分、技术部分及供应价格。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或多轮磋商。如磋商文件、响 应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最后报价不能高于上一次报价,最后报价内容即现场公布。 24.3.除磋商小组主动要求澄清和磋商外,从开启响应文件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 何供应商均不得与磋商小组联系。如果供应商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 小组以提醒集中采购机构和磋商小组注意,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4.磋商是评审中的重要环节,供应商代表必须接受评审委员会的磋商。 24.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39 页 共 81 页 价,并由获得合法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内容即现场公布。 24.6.磋商小组确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 部的证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除外),但供应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5. 评审原则 25.1.磋商小组只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 较。 25.2.磋商小组会将综合分析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 交单位。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 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磋商小组在综合评比后最后做出评审结 论。。 26. 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2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7.1.评审是采购工作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 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27.2.在磋商、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评委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 审结果的活动。 27.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在采购工作结束 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人员之外。 27.4.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 28. 质疑 28.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0 页 共 81 页 28.2.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接收质疑函单位名称: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容小姐 联系电话:0750-3399533 传真:0750-3503587 通讯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里村下外村 1 号首层自编之六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29.1.磋商小组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择优评定。 29.2.本次采购,合同将授予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报价最合理,能提供优质 服务的供应商。 3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0.1.根据响应或评审情况,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在授予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 何供应,以及宣布采购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供应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 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供应商解释这一行动的理由。 31. 成交通知 31.1.评审结束后,由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发《中标通知书》。 31.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2. 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2.1.采购代理机构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评审及采购人的实际需求情况,对“技 术要求”中规定的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追加,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 何修改。追加的金额不得超过原总金额的 10%。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1 页 共 81 页 33. 签订合同 33.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应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磋商文件、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归档。 34. 履约保证金 34.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34.2.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和期限: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 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向采购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 证金币种应与响应报价币种相同。 34.3.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且在中标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 务后三十个日历日内,予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请中标供应商完成其合同义务后及时到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35. 成交服务费 35.1.中标供应商应在确定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 35.2.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服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 的[2002]1980 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 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 体如下: 35.3.成交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成交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 费的计算依据。中标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服务招标: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2 页 共 81 页 例如:某采购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300 万元,计算成交服务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0.8%=1.6 万元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成交服务费请划入以下账户: 户 名: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账 号:44050167010100001914 注:中标供应商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注明:“QCZFCGF202105-9 成交服务费” 字样,以便查询。 服 费 务 类 率 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0以上 0.01% 0.01% 0.01%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3 页 共 81 页 第四部分 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4 页 共 81 页 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1.按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响应人成交的 原则定标。 2.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响应性检查,未能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 件作无效响应处理,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人才能进入评比阶段。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 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评审以磋商文 件规定的条件为原则,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本项目的评分权重及评审因素 如下: 3.1 资格和符合性审查 审查项目 序号 审查内容 资格性审查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供应商是分公司磋商的,必须提供总公司关 于本项目的磋商授权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 至今任意 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关于具备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度 至今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或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提供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暂不要求证明资料) 2 供应商应当是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 供应商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5 页 共 81 页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 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 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 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审查项目 序号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1 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2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磋商保证金 3 投标报价: 1)响应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内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 3)响应报价唯一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报价要求 4 响应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5 响应文件不存在磋商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6 页 共 81 页 3.2 技术评分(30 分) 序 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1 项目采购需求的 响应情况(5分) 考查、对比响应人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响应服务内容全部满足采购 需求的得 5 分;一项不满足或负偏离扣 1 分,扣完为止。 2 配送服务方案 (5分) 对响应文件中供应商的配送方案进行评分(包含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整体 配送计划方案、流程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验货标准): 各项标准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非常完善,可操作性强,得 5 分; 各项标准基本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明确,有可操作性,得 3 分; 各项标准不合理,工作流程及方案差,可操作性差,得 1 分。 响应文件中没有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3 食材供应及质量 保证(8分) 考查、对比各供应商提供的食材供应方案及质量保证进行评审: 食材供应链健全,质量保证措施完善,操作性强,能最大限度保障采购 人权益的,得 8 分; 食材供应链较健全,质量保证措施较完善,操作性较强,基本能保障采 购人权益的,得 6 分; 食材供应链不健全,质量保证措施不完善,操作性差,不能保障采购人 权益的,得 2 分。 不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4 卫生安全、响应 速度、应急保障 措施、突发事件 处理(10分) 考查、对比各供应商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响应速度、应急 保障措施、突发事件处理进行评审: 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响应速度、应急计划与预案、突发事件处理,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优于或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0 分; 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响应速度、应急计划与预案、突发事件处理, 较合理、有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6 分; 卫生安全保障计划措施、响应速度、应急计划与预案、突发事件处理, 内容没有针对性的、部分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1 分; 不提供相应内容不得分。 5 规章管理制度 (2分) 供应商须提供食品安全保障制度、人员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劳动纪律 和奖惩办法、客户投诉反馈管理制度,具备以上规章制度得 2 分,少 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7 页 共 81 页 3.3 商务评分(60 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1 拟投入本项目项 目负责人、服务 人员情况资质 (8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学历在本科或以上、营养师、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 书,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2.项目服务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食品检验工证书的 得 1 分;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1 分。 注:①本项满分 5 分。②须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 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连续三个月供应商为此缴纳的社保证明 文件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或专业技术职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考查、对比供应商拟投入主要管理、服务人员情况: 人员组织架构合理,岗位设置分工科学、可行、合理的,得 3 分; 人员组织人员组织架构合理,岗位设置分工较科学、较可行、较合理的, 得 2 分; 人员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分工一般的,得 1 分; 人员组织架构及岗位设置分工较差的,不得分。 2 自检能力 (5分) 供应商具有食品检测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农药残留检测仪、 肉类水分检测设备、重金属检测设备、食品甲醛检测设备。每提供以上 一类检测仪器得 1 分,最高得 5 分。 注:须提供购买检测仪器的发票复印件及税务局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发票开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 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 3 自有基地(6分) 根据供应商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养植基地面积进行评分: 具有 1000 亩或以上的得 6 分,每减少 200 亩以 1 分递减,扣完为止。 注:①本项最高得 6 分。②有多处种养植基地的,按合计总面积计算。 ③基地须有供应商提供的自有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本 项目服务期)或者土地合作协议或土地流转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单位公章。 4 配送冷藏库情况 (5分) 1.考查、对比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库进行评审: 1) 500立方米(含)以上,得 3 分; 2) 500立方米(不含)—300立方米(含),得 2 分; 3) 300立方米(不含)—100立方米(含),得 1 分;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8 页 共 81 页 4) 100立方米(不含),不得分。 2.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冷藏库在项目所在地(江门市辖区内)得 2 分。 注:①本项满分 5 分;②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合同)(租 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务期)复印件和资料图片,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管理体系认证 (4分) 1.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得 0.5 分。 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4.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5.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6.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初级生鲜食品配送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7.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商业信誉评价体系认证得 0.5 分。 8.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得 0.5 分。 注:本项最高得 4 分。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核查, 无 原 件 不 得 分 ) 及 国 家 认 证 认 可 监 管 委 员 会 官 网 (http://www.cnca.gov.cn/)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 提供或无法判断是否清晰有效的不得分。 6 第三方检验检测 报告(6分)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之日前具有 CNAS、CMA 及 CATL 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1. 青菜类或瓜果类; 2. 水产类; 3. 禽畜类; 4. 水果类; 5. 鸡蛋类; 每一个种类提供连续三个月的检测报告,全部满足得 6 分,有一种类 不满足扣 2 分。 注:须提供具有CNAS、CMA及CATL印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和第三方机构 的CNAS、CMA及CATL认证资质证书及合作协议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缺少其中任意一项印章不得分。 7 企业荣誉 (6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AAA级信用企业证书得 1 分; 2.供应商获得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得 1 分; 3.获得国家行政机构颁发的省级或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书得 2 分;市 级农业龙头企业得 1 分。 4. 供应商具有以供应商名义获得的有机认证证书或有机转换认证证书 2 分; 注:①本项满分 6 分。②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49 页 共 81 页 应商单位公章,响应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相关项不计 分,不提供不得分。 ③有机认证证书须提供有效认证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员 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磋商小组须在评审现场登录网站核验其真实情况,如发生虚假材料则磋 商无效,并考虑列入黑名单。 8 纳税情况 (3分) 供应商以最新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 A 级得 3 分,B 级的 2 分,C 级的 1 分,D 级或未提供资料的不得分。新设立企业取得 M 级及经营 年限未达 3 年导致未能评定的得 1 分。 注:①“新设立企业”指从首次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宜之日起时间不 满一个评价年度的企业。评价年度是指公历年度,即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②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税务系统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 公章。 9 配送保障能力 (3分) 根据供应商自有或租赁的冷藏车辆进行评分,每提供一辆得 1 分,最 高得 3 分,否则此项不得分。 注:①自有车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或车辆 登记证)、发票(写明车辆类型为冷藏车)、车辆校准证书及车头完整 正面图片(含车牌号码),所有权人必须为供应商单位;②租赁的冷藏 车辆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列明车辆类型为冷藏车)、出租方的道路 运输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校准证书及车头完整正面图片(含车 牌号码)。③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 10 食品安全责任保 险(4分) 考查、对比各供应商是否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需在保险期内), 根据购买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2000 万元由大至小排序评分,排 名第一的得 4 分,其余依次递减 1 分,最低得 0 分 注:须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 章,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购买相关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单年 单份计算,同一时间段不累加多份保额。 11 同类项目业绩 (6分) 供应商2018年 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的同类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食材配送)业绩,每提供一 项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注:供应商提供的每项业绩须按以下要求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复印 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不清晰或未提供不得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 供完整证明文件的业绩不计分,一年一签的长期服务续签合同只计算一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0 页 共 81 页 个业绩: 1.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的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合同服务的起止时间、签订日期、合同盖章页等); 3.上述有效业绩中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的相关证明文 件。 12 配送场所(服务 的便利性) (4分) 根据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江门市辖区内)自有或租赁配送场所面积的 大小进行评分。 1) 自有配送场所或租赁配送场所500平方米以上(含)得 4 分; 2) 自有配送场所或租赁配送场所300平方米以上(含)得 2 分; 3) 自有配送场所或租赁配送场所100平方米以上(含)得 1 分; 4) 自有配送场所或租赁配送场所100平方米以下不得分。 注:自有配送场所提供该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租赁配送场所提供该场所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需覆盖本项目服 务期),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或不清晰不得分。 3.4 价格评分(10 分) 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1 价格扣除条件 (10分) 对节能产品在评审时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3% 的价格扣除; 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对其产品价格给予 3% 的价格扣除;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在评审时对其响应报价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最后磋商报价)×10 4.技术评定 (1)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指标进行审核和分析;对响应文件中的 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技术评分表》。 (2)将每一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取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 技术评定得分。 5.商务评定 (1)由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响应和指标进行审核和分析;对响应文件中的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1 页 共 81 页 指标响应进行评分,填写《商务评分表》。 (2)将每一个磋商小组成员的评分汇集,取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 商务评定得分。 6.价格评定 (1)价格核准:磋商小组对有效供应商的详细报价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 的错误或供货范围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a)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报价表)为准; b)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d)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供应商的修正应当采用书 面形式,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磋商无效。 (2)价格扣除条件: a)根据有关规定,磋商小组将修正后的入围响应人的最后磋商报价进行价格扣除, 价格扣除的原则如下: ①对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在评审时对其磋商价格给 予 3% 的价格扣除; ②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对其磋商价格给予 3% 的价格扣除; 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在评 审时对其磋商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b)由磋商小组对每个响应人的价格扣除条件进行审核和分析;对每个响应人的价 格扣除条件进行价格扣除,填写《价格扣除表》。 (3)价格扣除后的价格评分:将将磋商小组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磋商价格,取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扣除后的最低磋商报价作为磋商基准价,定磋商基准价的价格 评分为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2 页 共 81 页 价格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价格扣除后的最后磋商报价)×10 (4)价格评定得分=价格扣除后的磋商报价得分。 7.综合评估分的计算 (1)综合得分=技术评定得分+商务评定得分+价格评定得分; (2)在评审过程中所有计算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第五位小数四舍五入; (3)将综合评估分从高到低排出名次,综合得分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名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出名次,报价最低的响应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5)综合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商务评定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出名次, 名次最高的响应人为第一中标候选。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3 页 共 81 页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4 页 共 81 页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合同 (参考范本) 甲 方 ( 采 购 人 ): 乙方(中标供应商):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 年 月 日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民警食堂食材配 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的竞争性磋商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乙 方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货物的品种、数量、基准单价、服务期: 1、供货品种、数量:以甲方月计划为准。 2、服务期:1 年(12 个月),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 3、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含品种、质量等)供应。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变 更供应商品的品种、质量等,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食材定价机制: 第二条 货物质量及标准 第三条 交货地点: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 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 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第四条 货物的结算方式: 采用每月按量结算的方式,以每月实际订单量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当 月订单完成当月供货单,双方核对无误后,应在次月15号前向采购人开具全额合法的发 票以及递交有关结算资料,采购人经核对无误后于30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结算以人民 币单位计算和支付,并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5 页 共 81 页 2、履约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和期限:乙方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 五 个工作日内,应当向甲方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币种应与 响应报价币种相同。 3、履约保证金在无违约情况且在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 个日历日内,予以不计利息原额退还。请乙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后及时到甲方江门市强制 隔离戒毒所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第六条 货物配送 第七条 货物验收 第八条 退出机制及相关要求 第九条 供货计量 以交货地过磅为准。 第十条 货物包装标准 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和要求。 第十一条 双方权力义务 1、甲方对验收不合格的货物,有权作退货处理并要求赔偿;甲方有按时与乙方结 算货款的义务。 2、由于货物的质量问题或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应,造成甲方该类货物紧缺,可在 其他供应商供货,相应的差价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货物的质量问题造成中毒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一切损失。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6 页 共 81 页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相关人员行贿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 若有违反以上内容的行为,有关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 处罚。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1、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需求、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 文件、中标通知书、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内容自定)等。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份,乙方执 份,一份送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归 档。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 采 购 人 ): 乙方(中标供应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形式上的参考,具体条款内容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7 页 共 81 页 第六部分 附 件 响应文件格式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8 页 共 81 页 (正本/副本)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计划编号:440701-2021-01610 项目名称: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 人: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 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59 页 共 81 页 附件一:自查表 1.1资格和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资格性审查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序号 符合性审查表内容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 ......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 第()页 注:1.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资格和符合性审查表》的内容填写此表。 2.以上材料将作为响应人合格性和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响应人必须严格按 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 响应!在对应的□打“√”。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0 页 共 81 页 1.2商务要求偏离/响应表 序号 磋商文件 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内容 响应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1.“商务条款”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 2.根据自己的选择,相应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负偏离” 时,需具体“说明”。 3.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和“★”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 性能要求,响应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其中若有一项带“★”的指标 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1 页 共 81 页 1.3技术要求偏离/响应表 序号 磋商文件 技术条款内容 响应文件 技术条款内容 响应 偏离 说明 1 2 3 ... 注:1.“技术条款”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 2.根据自己的选择,相应填写“响应”,或“正偏离”或“负偏离”。填写“负偏 离”时,需具体“说明”。 3.本采购项目要求中凡标有“▲”和“★”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 性能要求,响应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应当满足这些要求,其中若有一项带“★”的指标 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2 页 共 81 页 1.4技术商务评分自查表 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技术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3 页 共 81 页 1.5商务评分自查表 序号 评标因素 评标指标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1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2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3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 □通过 □不通过 见响应文件第()页 注: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评分表》的各项内容填写此表。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4 页 共 81 页 附件二:响应书 致: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服务的 邀请(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签字(或盖章)代表 (全名、职务) 经 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 (1) 封面 (2) 目录 (3) 自查表 (4) 响应书 (5) 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6)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11) 响应人情况简介 (12) 本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一览表 (13) 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14) 售后服务计划 (15) 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16) 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1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8) 资格证明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投标费率为:% 2. 我单位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单位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 部资料和有关附件。我单位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对磋商文件不明白和误解。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5 页 共 81 页 4. 响应文件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是准确和真实的,否则,我单位愿意放弃中标 的权利,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5. 磋商有效期为 60 个日历天,自开标之日起计算。 6. 如果开标后我单位在磋商有效期内撤回,我单位愿意承担贵公司由此而产生的 损失。 7. 我单位同意按贵公司的要求和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有关的一切资料,理解贵公 司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磋商或收到的任何磋商。 8.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响应人名称(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被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被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6 页 共 81 页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供应商名称 投标费率(%) 服务期 备注 % 1年(12个月),自合同 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注:1、为了方便唱标,供应商应将正本中的本表复制一份(加盖公章),单独密 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字样,然后再装入响 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2、竞争性磋商报价应为该项目的响应总价,即含税全包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3、供应商对该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投标费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 选择性的报价。 4、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的方式进行响应报价,报价格式为收费百分比(xx.xx%) 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 2 位。供应商进行响应报价时,投报一个费率作为所有食材的统 一计价费率,为含税全包价。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按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 费率计算,即各品种货物供货单价=相应品种货物供货基准单价×投标费率。供应商所 投报的各品种货物供货价格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即包括货物的供应、粗加工、包装、 运输、搬运、储存、调换、质量检测、管理费、人工费、保险、税金、利润等一切费用。 5、若磋商小组认为响应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响应人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 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 作为无效磋商处理。 6、响应人认为应当说明而本表中无相应栏目的,请在“备注”一栏中说明。 供应商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7 页 共 81 页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同志,现任职务,为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就江门市 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的 磋商,以本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附:法定代表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2021年 月 日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的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法定代表人的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8 页 共 81 页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注册地)的(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名(或盖 章)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 代理人,就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QCZFCGF202105-9)的磋商,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或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 注:1、如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及签署响应文件,则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书代替《授权委托书》。 2、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正面 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背面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69 页 共 81 页 附件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于贵公司采购项目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的 磋商邀请,我单位愿意参加磋商响应,提供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证明提交的下列 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由市场监管部门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相关单位登记证书。 2、由相关部门签发的我方各类资质证书。 3、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我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 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 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 他采购活动。 6、我方单独参加磋商,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7、由相关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认证证明和检测报告。 8、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9、我方提供的货物为合法的生产商所生产。 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授权签署本资格文件人: 名称:(印刷体)(加盖单位公章) 签字: 地址: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传真: 邮编: 电话: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0 页 共 81 页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 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 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 编号:QCZFCGF202105-9)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 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供应商不是中小企业的,可不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1 页 共 81 页 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请 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 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采购活动, 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请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本声明函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3、如果供应商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提供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2 页 共 81 页 附件八: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供应商名称: 序号 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 商标)/服务内容 制造商/ 开发商 /服务商名称 制造商/ 开发商/ 服务商 企业类型 适用价格扣除条件 (填写价格扣除条 件序号①/②/③及 相应内容) 产品/技术/服 务价格(元人 民币) 该产品/技术/ 服务价格在响 应总价中所占 比例(%) 注:1、根据有关规定,供应商如是符合政策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小型或 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则应在本表中详 细注明;如没有符合政策的则不需填该表。 2、根据有关规定,按以下三种价格扣除条件对响应报价进行价格扣除,价格扣除 的原则如下: ①对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在评审时对其响应价格给 予 3% 的价格扣除; ②对环境标志产品在评审时对其响应价格给予 3% 的价格扣除; 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在评 审时对其响应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 3、制造商/开发商/服务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时才需 要填“制造商/开发商/服务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4、响应人所响应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①和价格扣除条件②的,须在响应文件 中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3 页 共 81 页 5、响应人所响应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③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具体格式详见《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6、供应商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原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4 页 共 81 页 附件九:响应人情况简介 主要内容包括: 1、响应人的建立和发展历程,相应历史,获得的荣誉等等; 2、响应人的资质及企业实力情况; 3、响应人获奖情况; 4、响应人的服务经营管理情况介绍; 5、响应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5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本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注:1、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参考第四部分 评定原则与评标方法),以证明上述人员的情况等。 2、响应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应当是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类别/项目 姓名 部门 和职务 学历 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 备注 项目 负责人 投入本项目 服务人员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6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一: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序 号 采购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总价 签约时间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 注:1、各供应商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本表格。在填写过程中请按年份顺序填写, 须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和项目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合同盖 章页、时间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7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二:售后服务计划 供应商名称: 主要内容应包括: 1、 供应商简介; 2、 本项目工作安排计划; 3、设备生产厂商在广东省内设立的备品、备件库及技术维修服务机构的情况介绍; 4、 售后服务场所设立情况,应急维修或维护响应时间安排; 5、 维修或维护服务收费标准(包括维护期外的续保费用标准); 6、 耗材供应情况及价格; 7、 保修期或维护期内售后服务承诺及保修期或维护期外售后服务承诺; 8、 响应项目的培训计划,包括时间、地点、对象、内容、方法等; 9、 响应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8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三: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79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四: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致: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QCZFCGF202105-9)磋商所提交的磋商保证金,请贵单位退还时划到我方的以下账户: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请各响应人在填写账户时务必认真核对账号等内容!) 响应人代表签字及盖公章: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80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贵公司”) 如果我单位在贵公司组织的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2021 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项目采购中中标,我单位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 前向贵公司一次性交纳中标服务费(详见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第 33 款)。 如我单位出现如下情形之一:⑴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⑵因自身原因无法履 行成交后应该进行余下采购活动的;⑶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取消成交资格的。我单位 承诺并保证仍向贵公司交纳中标服务费(收款单位:江门虔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市分行; 账号 :44050167010100001914)。 特此承诺! 响应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 响应人法定地址: 响应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话/传真: 承诺日期: 江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年民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QCZFCGF202105-9)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 81 页 共 81 页 附件十六:资格证明书 (1)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2)响应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若有)。 注: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函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一、商务要求 二、技术要求 A、肉类 1、质量要求 (1)鲜肉要求 (2)腊肉、腊肠要求 (3)家禽要求 (4)熟食要求 2、肉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B、水产品类 1、质量要求 2、水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C、蔬菜瓜果类 1、质量要求 2、蔬菜瓜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D、粮油酱料副食品类 1、质量要求 2、粮油酱料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3、副食品类产品所包含的具体品种如下: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与资金来源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合格的供应商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磋商费用的承担 5.知识产权和专利权 6.供应商诚信管理 二、磋商文件 7.磋商文件的构成 8.磋商文件的修改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9.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0.要求 11.响应文件的组成 12.响应文件格式 13.磋商的响应报价 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磋商保证金 16.响应有效期 1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截止时间 20.迟交的响应文件 五、开标和评标 21.开标 22.磋商小组 23.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24.询标及响应文件的澄清 25.评审原则 26.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27.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8.质疑 六、授予合同 29.合同授予标准 30.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磋商的权力 31.成交通知 32.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3.签订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5.成交服务费 第四部分 评定原则与评审方法 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 (参考范本) 第六部分 附 件 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一:自查表 附件二:响应书 附件三:报价一览表(首次报价) 附件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附件六: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八: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附件九:响应人情况简介 附件十:本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一览表 附件十一: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附件十二:售后服务计划 附件十三:磋商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附件十四:退磋商保证金说明 附件十五: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附件十六:资格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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