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规范单位食堂运行,做好民警、职工餐饮保障工作,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要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昆财综[2020]33号)文件精神,我支队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食堂服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食堂购买服务(代码及目录名称: E1801“后勤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主要内容
(一)食堂服务
车管所提供营区食堂场地,大型厨具设备,厨房用品,承担食堂运行水、电费用。承接主体为食堂餐饮保障,保障人数390人,服务期限1年。提供就餐人员早餐、午餐、晚餐服务。
(二)餐标
1、早餐:6款
米线、面条、饵丝、米粥每天固定供应,并另外提供不少于2个餐品(包子、馒头、花卷、油条、蛋糕、煮蛋、豆浆、汤圆;8选2交替供应)。米线、面条、饵丝,肉帽为双帽,杂酱帽固定供应,并另外提供1款(焖肉、辣鸡、、牛肉、猪肉丁、肉皮;5选1)。
2、午餐:12款
五荤、五素、一汤、一粗粮
3、晚餐:5款
两荤、两素、一汤(素)
四、预算资金
项目金额:51.84万元。
五、承接标准
具备餐饮服务资质的市场主体,工作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
六、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照合同要求,认真负责组织相关工作,按合同约定,为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工作自助餐服务,做好食堂就餐管理、卫生保洁、设备维护,负责食堂环境安全、食品安全、操作安全等管理工作。
七、购买方式
该项目属年初预算“物业管理专项经费(预算290.056万元)”内的子项目,采购品目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11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