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24年学生集体配餐招标公告[修正公告]
2021-06-15 22:06:56.0
编号 | JHKMAN2021060241 | 招标项目名称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14年学生集体配餐 |
建设单位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 原公告标题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14年学生集体配餐招标公告 |
修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中有部分项目名称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14年学生集体配餐”现修正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24年学生集体配餐",并且重新上传了已修正的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查看。 |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24年学生集体配餐供应商采购已获批准,项目业主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资金来自学生家长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市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受各学校学生家长的委托,对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24年学生集体配餐供应商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实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的精神,落实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切实保障中小学生用餐安全、营养、健康,进一步规范安宁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按照“公平公正、统一标准、择优选择”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供应商。 安宁市连然小学在校学生约:2707人;安宁市昆钢第一小学在校学生约:2162人;安宁市第一小学在校学生约:1681人;安宁市宁湖小学在校学生约:836人。共计7386人,在校学生人员数量会有所变动,按实际配送数量结算。 2.2 招标范围:向安宁市连然小学、安宁市昆钢第一小学、安宁市第一小学、安宁市宁湖小学在校学生提供午餐配送服务。 2.3 总投资:5703.4692万元 招标规模:57034692元 2.4 资金来源:学生家长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连然小学、安宁市昆钢第一小学、安宁市第一小学、安宁市宁湖小学 2.6 计划开工时间:2021-09-01 计划竣工时间:2024-08-31 2.7 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①招标控制价:每餐不超过13元,且每餐标准不低于两荤两素一汤(荤菜内肉品不少于60%); ②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5.3根据昆检联发【2019】3号文规定,校外供餐单位资质条件如下: ①具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行业经验,从业信誉良好;②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③具有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⑤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 3.5.4招标人其他要求:①投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应提供供餐加工场地意向租赁证明材料,加工场地距离学校车程不超过十公里,且不低于1300㎡;评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内提供日正式的场地租赁合同原件。 ②投标时供应商投标文件内承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餐加工场地建设,2021年9月1日前供餐加工场地通过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初步评审,2021年12月1日前取得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格,否则按合同违约处理,招标人将上报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6-07 14:47 至 2021-06-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29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①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供应商不用到现场开标),请供应商在开标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供应商》,若因供应商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③为做好开评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到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或现场演示的投标人(供应商)须携带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的《疫情期间工作证明》及《开评标活动健康承诺书》入场,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市教育体育局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路5号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色港湾小区2幢1单元一楼 | 招标联系人:李超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玉龙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683211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871-68691110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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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类别 | 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操作 |
JHKMAN2021060241_1 | 安宁市教育体育局四所公办学校2021-2014年学生集体配餐 | 货物采购 | 2021-06-07 14:47 | 2021-06-15 23:59 | 2021-06-29 09:00 |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