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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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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16 一、项目编号:
Z1310222100352301
二、项目名称: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
固安县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固安县京开路西侧(万汇广场南侧) 91131022319897008G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日期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说明 优惠价/入围价
固安县安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机关后勤运营服务 固安县人民法院及乡镇法庭后勤运营 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期限一年 143768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轶、宋岩峰、解延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742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固安县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 : 固安县新昌街
联系方式: 孙志勇 1393160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2B-2-104
联系方式 : 刘广玉 15832669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广玉
电话: 15832669570
十、附件
安家中小企业声明函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HBCH-2021-8 采 购 人:固安县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 5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 7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 22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 22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 40 第七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 44 2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机关后勤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H-2021-8 项目名称: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67768元 最高限价:1467768 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机关后勤运营服务 2.数量:选定 1个供应商进行服务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 范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 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 目,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5 月 31日至 2021 年 6 月 4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 午 12:00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 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 6月 1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 6 月 1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 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 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或供应商可直接登 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 交易类型,在列表中选择对应交易项目,点击右侧“+”符号,填写联系人及联 系电话,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后,在【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未完 成市场主体注册的投标人或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要求 办理主体注册相关手续,待主体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进行后续操作。因投标人或 供应商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主体注册、确认投标等问题而造成 的后果,由投标人或供应商自行承担。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开评标项目,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制作投标文件,并提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 开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 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菜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使用 CA数字 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关于办理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通知》 4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2016〕 12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 投标活动。(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固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固安县新昌街 联系方式:孙志勇 13931608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安次区馨语星苑商业 2B-2-104 联系方式:刘广玉 15832669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广玉 电 话:15832669570 5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 HBCH-2021-8 3 项目实施地点 固安县人民法院及乡镇法庭(包括柳泉人民法庭、牛驼人 民法庭、马庄人民法庭、东湾人民法庭) 4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5 采购内容 机关后勤运营服务 6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 算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 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7 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 8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柒仟柒佰陆拾捌元整 人民币小写:1467768元 9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的规定: (1)具有上一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2)提供近 1年至少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提供近 1年至少 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 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 或微型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0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1 响应文件 提交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 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LFTF 格式),应在文件领取开 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公共资源 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响应文件上传(电子)】 菜单”上传。 6 12 响应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 间 提交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截止时间:2021年 6月 1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13 磋商时间及地 点 磋商地点:固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磋商时间:2021年 6月 15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14 评标方法及标 准 综合评分法 1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6 说明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 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 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供应商 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 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7 信用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 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 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 外) 7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包含的相关内容的招标。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固安县人民法院。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受采购人委托的河北春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2.1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进行 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符合性评审,不通过的做无效标处理。 2.2 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序号 资格审查文件 合格标准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2 近一年至少 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3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 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4 近一年至少 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5 具有上一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 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 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6 中小企业声明函 响应文件中存放有效原件 的扫描件 2.3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 8 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注: 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投标费用 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 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代理费按 18742元收取。 2.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合同条款 2.采购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网上发布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 约束作用。 3.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 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9 供应商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 即认为所有潜在供应商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供应商如未从河 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 自行承担责任。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后,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竞争 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发布形式发送给所有供应商,网上发出即 确认。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 用。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发布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 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修改或澄清文件为准。 4.为使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 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 间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字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2.除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响应文件的编制依据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通知,答疑 纪要等。 (六)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须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完成招 投标过程。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 如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其 10 后果由供应商自负。供应商如对正确使用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拨 打系统内客服电话咨询。 特别提醒:相关文件涉密的,请做好脱密处理。 (七)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应包括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格式中所列 的内容。 (八)磋商报价 1、响应文件中投标函的报价为首次报价,磋商后,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作为评分依据,“最后报价”一经中标,一次包死,不再调整。最后报 价限时 30分钟。 2、投标报价(最后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相关设备、人员、管理、材 料、保险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3、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LFTF )到电子 交易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请供应商在上 传时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供应商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问题无法上传文件时,可拨打 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十)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一)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 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 3.因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供应商在响应 11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供应商未 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二)响应文件制作 1.供应商登录“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文 件下载】菜单,点击页面左上角【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按钮,下载“新 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也可在文件下载详情页面点击响应文件制 作软件图标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或者直接登录新点标 桥 https://www.bqpoint.com/在下载栏目中搜索“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廊 坊版)”下载“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 ”。 2. 供应商凭 CA 秘钥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所参加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文件及变更澄清文件(如有)。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LFZF,需使用“新点响 应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打开。 3. 供应商应使用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响应文件。并使用数字证书(CA) 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签名。电子交易系统不接收潜在供应商未按规定使用数字 证书(CA)加密、签名的响应文件。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 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销。 4.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为使用“新点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廊坊版)”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响应文件。 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5. 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响应文件内, 严格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 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响应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6. 供应商编辑电子响应文件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用法人 CA 秘钥 和企业 CA 秘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响应文件(*.LFTF 格式和 *.nLF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 CA 秘钥加密。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2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四、磋商、评审 (一)网上开标其有关事项 1.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 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开标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在任意地点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 易网上开标大厅系统(http://222.222.66.156:8050/BidOpening/bidopeningh allaction/hall/login)(以下简称:“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并根 据需要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与现场开标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 传送等活动。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时内,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 需提前进入网上开标大厅,选择进入本项目的开标会议区在线签到。登录网上开 标大厅,根据操作手册(请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操作手 册”中下载)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在开标过程中如有疑义请及时在讨 论组中反馈。 4.供应商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 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供应商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标 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将在系统内公布供应商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 议区发出响应文件解密的指令,供应商须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因供应 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CA密钥发生故障或用错、 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 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系统内响应文件将被退 回;因采购人原因或网上开标大厅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或 开、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 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606 13 5109】。 6.网上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 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 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 定代表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理由推脱责任,供应商 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二)开标程序 1.主持人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网上开 标。 2.各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需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小 时内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后,根据主持人的要求在规 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间 30分钟。 3.主持人在供应商解密响应文件成功后,导入全部已解密的响应文件,根据 磋商报价进行唱标环节。 4.唱标环节结束后,供应商确认有无异议,若供应商有异议,可一一作出答 复,所有供应商确认无异议后开标结束。 5.在唱标完毕后开标会结束,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 注: 1.开标结束后,各供应商请勿关闭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届时需实时查看 公告栏,关注二次报价与评委老师询标事宜。 2.二次报价限时 30 分钟,请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二次报价并上传 相关附件。 (三)评标程序和要求 1.组建磋商小组 1.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 组由 3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由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2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14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3宣布评审纪律,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1.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小组组长。 2.磋商小组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 是否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2.1响应文件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2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3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服务内容、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6其他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2.7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响应文件的澄清 3.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 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 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 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 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4.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 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15 4.3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 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4.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 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 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 4.6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 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 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7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 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家。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 磋商。 6.比较与评价 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 价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7.编写评审报告 7.1磋商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7.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 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8.确定成交供应商 16 根据磋商小组的评审得分结果,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9.评审过程保密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 密。 五、合同 1.成交通知书 1.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 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竞争性磋 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采购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行订 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 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 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 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不得将成交项 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六、质疑和投诉 (一)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 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17 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 内容: 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4事实依据; 4.5必要的法律依据; 4.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5.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二)投诉 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 门提起投诉。 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 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2.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 2.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2.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2.4事实依据; 2.5法律依据; 2.6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18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 的投诉事项除外。 七、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依据财库〔2019〕9 号相关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 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见财库〔2019〕18 号、 〔2019〕19号中规定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节能 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3.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 16号)中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机构,以《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 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为准。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 1.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 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本办法规定 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4.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划分标准如 下: 19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中型 小型 微型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 人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 万元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5.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7.其他未列明的相关内容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文件执行。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 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条件(详见财库 [2017]141号)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 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 函内容的材料。 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5.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 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 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产品。 (四)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号)的要求,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20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 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的证明文件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五)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规定: 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 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 n)、中国政府采购网址(www.ccgp.gov.cn )。 八、其它说明 (一)投标材料 1.供应商必须对所提供各种证书、证明及其它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 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 九、特别提醒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 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 节。为保证本项目远程开标会议顺利进行,特做如下提醒: 21 1.本项目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各供应商务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前仔细确认响应文件已成功递交到系统内,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递交失 败,开标当日不得使用备用非加密文件进行补救,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可使用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http://publicservice.hebp r.cn/PublicService)中的模拟解密功能,如能正常解密,说明本机满足远程自 助解密要求。 3.进入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后,请将 CA密钥插入电脑并做好解密准备, 在主持人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请供应商务必确保 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 CA密钥不出故障。若因供应商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 然未解密,响应文件将会被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 4.廊坊市网上开标大厅系统访问地址:http://222.222.66.156:8050/BidO 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供应商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 配置电脑(操作系统要求 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暂只支持 IE11及以上)、 高速稳定的网络(独享网络带宽 4M以上)、电源(不间断)、CA密钥、音视频 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等;建议供应商具备的软件设施有:安 装河北省通用数字证书驱动最新版本(可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 www.hebpr.gov.cn/hbjyzx/bszn/006005/bsznmore.html 下载数字证书驱动)。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供应商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供应商自身 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 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温馨提示:请使用制作响应文件 CA密钥进行解密;如解密失败请立刻通 过使用网上开标大厅交互功能联系开标主持人,或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0316-6065109】。 22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一、采购货物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为了做好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服务工作,创新后勤管理模式,引进高水 平、高标准的服务公司,从而更好地服务办公人员。固安县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 况和有关规定决定将机关后勤服务进行采购。经评审,该项目最高限价为14677 68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 规范: 本次服务采购需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符 合《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标准手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为固安县人民法院提供保洁、餐饮服务人员、水暖电维修、垃圾清运、保安 等服务。保洁服务需要供应商提供保洁工具;餐饮服务由固安县人民法院无偿提 供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产权归采购人所有。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工作人员约241 人。 一)保洁服务 1、配备不少于 6 名保洁人员, 2、工作内容 23 (1)保洁:负责办公楼公共区域卫生,包括公区地面、两侧步行梯、栏杆、 扶手、垃圾桶、卫生间卫生等;负责各会议室卫生及会议服务。 (2)达到标准: 公区地面、楼道、台阶无明显灰尘和垃圾;公区门、窗(内部)目视无积尘、 无污渍,门框、窗框内缝隙无明显灰尘;开关、栏杆、扶手、标识牌、宣传栏无 积尘、无污渍,干净、清爽;楼层痰桶时刻保持干净整洁。 卫生间地面干净整洁,便器干净无黄渍,及时倾倒垃圾、无水渍、无杂物、 无异味,洗手液、手纸要正常供应。 院落卫生、设备房整洁、无明显垃圾。 会议室干净整洁,接到会议通知后及时进行会议服务(准备茶叶、纸杯、倒 水等),会后及时整理卫生,保证会议室卫生常态化。 二)餐饮服务人员要求 1.服务团队 人员数量:定员定岗不少于 7名,其中:厨师不少于 2名(其中 1人兼任现 场管理人员或者项目经理);面点不少于 2名;服务员不少于 2名,保洁人员不 少于 1名。 (1)厨师条件 厨师必须持有厨师证,具有不少于 2年为企事业单位餐饮服务经验。现场管 理人员还需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熟悉食 堂餐饮经营、菜肴质量管理、人员管理、采购管理、餐厅维护等。 现场负责人必须在职在岗,负责项目服务期间的日常管理工作,中途不得随 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或调整的,须得到固安县人民法院同意,所替换 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上述条件,否则视为重大违约,我方有权拒绝并可提前终止 合同。 (2)其他服务员条件 年龄 50周岁以内,品貌端正,具有酒店或者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服务工 作经验。 24 所有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且每年都要进行健康体检。若用人标准、数 量达不到要求,固安县人民法院将根据实际到位工种及人数在当季拨付的管理服 务费中,同比例扣除管理服务费。 2.工作内容 (1)为机关人员提供餐饮,采取分餐式供餐。周一至周五每天早餐: 7:30-8:20;午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早餐(自助):主食 2种及以上,汤粥类 2种及以上,小凉菜 1种及以上, 咸菜 6种及以上,热菜 1种及以上,蛋类 2种(不限量)。 午餐(自助):热菜 3种及以上(2荤 2素),凉菜(自制)1种及以上, 主食 2种及以上,汤粥类 2种及以上,水果 1种及以上。 晚餐(自助):一凉一热,主食 1种,咸菜 2种,汤粥类 2种及以上。 (2)周六、日和节假日值班,具体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测算,配备值班餐。 3.食堂燃气费、水费、电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期内的食堂所有设备、用具 等维修由服务公司负责。在经营期间,所需增加的设施由服务公司自行负责。服 务公司负责服务期内的厨、灶、餐具、桌椅和水电设备的日常维修及保养,并确 保完好。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餐饮监管部门的 有关标准。严格按照餐饮监管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营业期间必须穿卫生 制服、戴工作帽,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由服务公司自理。 三)乡镇法庭餐饮服务人员 乡镇法庭共计 4个,每个法庭配备不少于 1名厨师,提供以下服务: (1)职工就餐服务,一天三餐的就餐供餐服务。 (2)食堂内食品卫生管理。 (3)食堂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4)厨房抽油烟系统的清洗。 (5)食堂泔水及隔油池清运、流向管理。 (6)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 (7)会议茶水供应等服务。 四)日常水暖电维修 25 1、人员数量:水暖维修工不少于 1名,电工不少于 1 名; 2、工作内容:对法院机关供电系统高、低压电器设备、电线电缆、照明装 置、弱电线路、弱电井设备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管理和养护维修;负责供水 供暖设施设备巡视,检查与保养工作,确保正常工作和运行;对办公楼室内外给 排水系统的设备、设施,如水泵、水箱、气压给水装置、水处理设备、消火栓、 管道、管件、阀门、水嘴、卫生洁具、排水管、透气管及疏通、水封设备、室外 排水管及其附属构筑物等正常运行使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五)垃圾清运 负责及时把垃圾运到垃圾处理站,不能长时间堆积;垃圾清运车必须做好防 漏撒工作,严禁随意倾倒;及时清理垃圾池及周边垃圾,保障垃圾池(桶)干净 整治,周围无外溢、无堆积;必须对用后的工具、垃圾桶等设备进行清洁整理、 摆放整齐。 六)保安服务 1、配备保安人数要求: 保安人员不少于 16名,其中机关配备保安人员不少于 12名,4个乡镇法庭 各配备不少于 1名。 2、保安人员标准: 18-55周岁,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强健, 没有犯罪记录或受过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的人员。 3、保安的职责及规范要求: (1)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着统一的保安制式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服务标 识,携带必备的防卫器械。熟悉院内建筑结构及治安状况,做好隐患排查,维持 好院内的工作秩序。 (2)做好来访人员的验证和登记工作。 (3)负责院内及周边治安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 (4)做好院内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安全事故等工作,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上报法院和服务公司,确保法院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5)完成法院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26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选定1个供应商进行服务。 2、实施时间:2021年6月22日。 3、项目实施地点:固安县人民法院及乡镇法庭(包括柳泉人民法庭、牛驼 人民法庭、马庄人民法庭、东湾人民法庭)。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供应商提供的后勤管理服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采购 人的采购需求。 (2)法院和服务的各类人员之间没有任何合同约定关系。 (3)服务公司对各类人员承担全部责任。负责为聘用的人员缴纳国家规定 的保险。服务期间造成身体伤害等事件以及造成第三方伤害等民事以及刑事责 任,均由服务公司承担,法院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服务公司应对到任上岗的各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了解院内基本情况, 熟悉各项规章制度等。 (5)请假制度和处理办法。病事假由当事人向服务公司申请,服务公司妥 善安排好带班人员,并告知法院相关人员。擅自离岗、空岗,未请假的按旷工违 纪处理,违约造成未履行的服务当日费用不予结算。 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在财政预算 保障的前提下,根据服务考核情况可续签一年服务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两次)。 3、服务效率: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应保质保量的完成采购人所要求的各项服 务内容。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采购人派代表对供应商所完成的各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确认无误后签 署验收意见,完成验收; 2、验收标准:根据服务内容满足以下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物业管理条 例》、《物业管理标准手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27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 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提供近1 年至少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他条件。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二)其他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2016〕 12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如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 项目投标活动。 (三)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28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以下投标内容的格式,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所提供的 格式进行填写,未提供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由供应商自行确定格式。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格式如内容不够可按相同的格式扩充。 29 固安县人民法院机关后勤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0 一、声明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遵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方决定参加 (项目名 称) 的磋商活动,并正式授权 (姓名) 代表 (供应商名称) ,提交响 应文件。 据此函,我公司宣布同意如下: 1、按照采购要求的总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服务期限: 。 2、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3、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投标有效期内遵 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我方完全理解最低价的投标不是成交的保证。 5、一旦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我方的承诺严格履行合 同。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 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 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如有违 反,我方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我们的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1 二、供应商身份证明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2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 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参加 (项目名 称及编号) 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 其所签署 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代理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供应商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本授权委托 书。 33 三、报价表 序号 项目 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4 5 …… 投标总价(小写) 投标总价(大写)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四、服务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作内容实施技术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2.项目周期及进度计划保证措施 3.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 4.实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 35 五、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 执照副本); 2、近一年至少 3 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近一年至少 3 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 5、具有上一年度(2020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说明: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放置有效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36 六、同类业绩及相关证明资料 序号 项目名称 用户单位 项目内容 合同日期 说明: (1)同类业绩合同指:2018年 5月至今参与的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业绩合 同。 (2)后附相关材料扫描件。 七、售后服务 注:根据自身情况填写 八、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37 最 后 报 价 单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最后报价 大写: 小写(元): 说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印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最后报价包含完成采购项目的相关设备、人员、管理、材料、保险 及各项税金等所有费用。 2、最后报价单开标时按规定单独上传。 38 附: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 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3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 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 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 1、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 供。 40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 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抑制恶性竞争、反对不 正当竞争。 二、磋商小组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 3 名评审专家组成,评 审专家由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 任评审专家。 三、评标程序 1、采购人代表按资格审查标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 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 是否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 应文件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实质上不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3、磋商小组与通过符合性评审通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并按照评审标准和方法 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5、最后报价说明:投标函中的报价为初步报价,初步报价全部公开。所有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均有一次“最后报价”机会。“最后报价”一经中标, 一次包死,不再调整。最后报价限时 30 分钟,按规定时间进行最后报价上传, 过时报价无效,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交易响应方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http://publicservice.hebpr.cn/PublicService/memberlogin/memberLog in?Type=6 交易响应方(投标单位)业务系统接收二次报价开启通知,点击录入 最后报价并上传最后报价单,点击保存; 四、评审标准及方法 1、符合性评审; 41 (1)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 一份响应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 条件。 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磋商小组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a.未按规定、要求盖章或签字的; b.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c.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d.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 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 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e.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f.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超出规定的最高限价(拦标价)的; g.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h.违反磋商文件其他有关规定的。 (3)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 相关供应商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响应性的投 标。符合性评审被拒绝的响应文件,不再参与任何后续评审。 (4)磋商小组对投标报价按下列程序进行评审: a.对投标报价的填报是否齐全,项目内容是否明确,价格构成是否合理等方 面进行审核,判定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 b.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校核,看其 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①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 准; ②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磋商小组认为单 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③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人 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 42 价,则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c.磋商小组对在投标报价审核中发现的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应当向供应商提 出询问。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 2、报价评分 不高于最高限价,且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最后报价为有效磋商 报价进入价格评比。 3、评分方法; 序 号 评审项目 标准 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0分 供应商最后报价中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满 分1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根据价格评分方法计 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 100 2 工作内容实 施技术方案 及计划工作 量 25分 对本招标项目内容充分认识和理解,能够准确掌握 本项目的特点和需求,有针对性的分别制定实施工 作方案,依据实际情况结合程度打分: 工作方案具体、完善、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 15-25 分;工作方案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5-14分;工作方 案欠合理 0-4分;缺项 0分。 3 项目周期及 进度计划保 证措施 15分 人员配备充裕、专业结构科学合理,组织安排科学、 进度安排合理,保障措施完善有力,得 11-15 分; 人员配备较充裕、专业结构较合理,组织安排较科 学、进度安排较合理,保障措施较完善,得 5-10分; 人员配备一般、专业结构一般,组织安排一般、进 度安排一般,保障措施一般,得 0-4分。 缺项 0分。 4 质量标准及 保证措施 15分 根据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情况,综合评定: 第一档:质量保证措施完善,响应程度高或优于采 购需求的,得 11-15 分;第二档:质量保证措施较 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5-10 分;第三档:质量 保证措施基本符合招标要求,措施、方案内容一般 或较差,得 0-4分。缺项 0分。 5 实施工作重 点、难点分析 和处理措施 15分 对本招标项目实施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和处理措施 充分认识和理解,能够准确掌握本项目的重点和难 点需求,有针对性的分析和处理措施,依据实际情 况结合程度打分:内容具体、完善、有针对性,可 43 操作性强 11-15分;内容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5-10 分;内容欠合理 0-4分;缺项 0分。 6 售后服务 20分 根据承诺服务内容是否细致、完善合理,承诺服务 期限安排是否合理,承诺服务响应时间是否及时、 解决问题的方案是否合理有效,进行量化评分:优 秀得 15-20;较好得 9-14;一般得 1-8;缺项 0分。 合计 100分 注:1、评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所有评审专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的得分。 五、定标办法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所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得分高低 排序,推荐 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 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工作内容实施技术方案及计划工作量 优劣顺序推荐。 2、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确定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44 第七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评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服务。 2.合同价款: 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监督并指导乙方做好服务工作; 2.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服务报酬。 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和规定。 2.遵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讲究诚信,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遵守工作 纪律和廉政纪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3.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工作过程中接受甲方的管理和监督。 4.建立健全规章管理制度。 5.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严格按相关规定、标准等开展工作。 6.接受和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监督、检查。 第四条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49条、第 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六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首先 45 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协商不成,向固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在甲、乙两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3、本合同的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 容,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 部分。 甲方(采购人):(盖章)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 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1、如弄虚作假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本声明函非必须提供项,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响应文件中是否提供。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第七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2021-05-28T14:23:16+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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