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文件下载 |
1 |
czcg202106-155-01 |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
点击下载 |
附件:招标文件.pdf 附件:[czcg202106-155-01]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CZZF 附件:招标文件.pdf
1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
承包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106-155
交
易
文
件
招 标 人:定远县第二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日 期:2021 年 6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二、投标人须知...................................................................................................12
第三章 评标办法......................................................................................................27
一、总则...............................................................................................................27
二、投标文件初审...............................................................................................28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0
四、比较与评价...................................................................................................30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35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37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55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
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
cn/)获取交易文件,并于 2021 年 7月 13 日 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6-155
项目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 万元
最高限价:300 万元
采购需求:具体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3 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
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
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
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
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 条信誉要求①-
4
⑨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
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
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三、获取交易文件
时间:2021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
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 年 7月 13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自交易文件开始发出之
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康
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 300 米)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 项 目 只 接 受 在 安 徽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市 场 主 体 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
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
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
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
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
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
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
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 ( 8:00-21:00 )、
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
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
5
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
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
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
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
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
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数字证
书 登 录 滁 州 市 “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 网 址 为
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
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
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
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可继续
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用此方式
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
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
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为:
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
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定远县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戎翔,0550-2165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徐工,0550-4021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13637002353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项目名称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1.1 项目编号 czcg202106-155
1.1 承包期限
3年,合同一年一签,量化考核不合格者,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三年
期满,如果学校对食堂的考核得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学校可以续
签一年,续签的决定权在学校,最多只能续签两次。
1.1 承包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1.1 承包方式 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供服务
1.2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
话
联系人:戎翔
联系方式:0550-2165335
1.2
代理机构联系人及
电话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0550-4021200
1.3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1.4 采购预算 投资估算价 300 万元
2.1 采购需求(内容) 详见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4.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2
投标人资格条件及
其他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
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
单的;
④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
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5. 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4条信誉要求①-⑨
项情形之一的,?接受 □拒绝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
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
6.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
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
7
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务必自行踏勘现场。
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 2021 年 6 月 27 日 17 时前在滁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提问”栏
目提交疑问内容。(操作手册请查看:http://ggzy.chuzhou.gov.cn/
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1d4d3
dd7155&categoryNum=004003)。
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及方式
招标人将在 2021年 6月 28日 17时前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答疑澄清文件”栏目
予以公告。
11.1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2.3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及专家评审费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收费标准代
理服务费执行 2020-2021 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服务费报价
标准(计:24000 元),专家评审费(不出具发票)按实际发生的费用
计算。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
知书前向代理单位交纳以上费用。
16.3
投标人要求澄清交
易文件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同表 10.2
19.1 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 300 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2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
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4 投标保证金
1.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
25.1 投标文件数量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
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4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交易文
件格式中要求“签章”的部位,使用电子签章或盖章后扫描上传均可。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具体密封要求
不需提供电子光盘,本条不作要求。
26.2.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
息
不需提供电子光盘,本条不作要求。
27.1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 7 月 13 日 9时 30 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开标时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
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2)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
密时间,不得超过 60 分钟(解密时间为 2021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
8
至 2021 年 7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
作 方 法 详 见 “ 投 标 人 远 程 解 密 操 作 手 册 ”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e92ef2b0-f400-4
11f-9642-35ce240a75d6&categoryNum=013。
29.1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 年 7 月 1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定远县新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四开标室(地址:定远县永
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 300 米)。
29.4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先资格审查,再开技术标,最后开商务标。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专家评委+2 名业主代表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
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32.1.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候选人
是,评标委员会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32.1.2 中标结果公告媒介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等网站
32.3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方可发出。
36.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30 万元
1、银行转账交纳要求:
①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 号: 20000325027110300000018
②户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支行
帐 号: 178230156219
③户 名: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远县支行
帐 号: 100809857700010001
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注:未按规定时间金
额交纳的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网上公告)
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
包商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附言中注明的名称可以简写)。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将在项目验收合格后 30 个日历天内一次性无息
退还。
2、保函要求:
(1)保函形式须为见索即付型(无条件保函);
(2)须由定远县本地银行或在定远县具有分支机构的银行出具;
(3)须有保函编号;
(4)须加盖银行公章而非银行业务专用章;
(5)须按照银行格式规范填写(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与银行格式
有差异的,以银行格式为准)。
第五章 承包费
本项目承包费设定为:投标的费率报价在 10%-13%(含本数)的为有效
报价,超出范围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
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
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为固定价(不允许调
整):垃圾清运费每年 5000 元;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 5000
9
元。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完全响应上述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报名及交易文件领取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交易文件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交易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
特别提示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uzhou.gov.cn)首页左侧点击下载电子标书制作工
具;
2、如果过程中出现交易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
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请注意投标报名成功后,一定要用本单位身份下载交易文
件并制作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文件上传。如出现投标
人相关 MAC 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4、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
目,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
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5、投标单位须用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
(如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请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A 证书办
理窗口办理。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
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关于企业办理 CA 证书和证书延期的一
次性告知书。网址:
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c1
36bed-337f-4baf-8b89-677d85ac0805&categoryNum=004001001。 因
未及时办理 CA 锁手续导致无法报名投标的,责任自负;
6、请各投标人开标时,务必携带本项目加密投标文件所用 CA 锁。开
标时进行投标文件的解密;
7、本项目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具下载请至滁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左下方进行下载,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
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
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 0550-3801701;
8、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后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继续参加开标。如因投标
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自负。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评标结果。
重要说明
1. 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
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
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
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 CA 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
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
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
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 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 CA
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
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
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
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
10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
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 企业报名程序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具体操作步骤
和程序请参见“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投标报名栏目>“企业报名、下
载文件及项目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网址: http://ggzy.chuzhou.go
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9445c218-441c-443e-8ec8-c
1d4d3dd7155&categoryNum=004003;
3、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创建标识码。若存在投标文件制
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保证金不予
退还、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
4、投标人相关 MAC 地址一致,投标无效;
5、投标人必须报名并下载交易文件,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人被县级(含)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综合监督管理
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开标日在处罚期限内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资格,
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7、凡投标人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破坏市场秩序
等不良行为且被监管部门处罚的,一律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
关网站曝光;
8、投标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其他扰乱秩序等行为被滁
州市公管局披露信用信息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在披露期内的投标文件;
9、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一律限制进滁交易
资格,不得参加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投标活动,若中标取消中标
资格;
10、若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
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
在不良信用记录;
11、投标人的不良行为、失信行为及行政处罚等效力不因企业名称的
变更而改变;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
贿行为的,投标无效,如中标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2、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将
不予退还,并被记不良信息记录。
13、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供应商保证金)的情形,银
行转账的,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采
购)人予以追缴。
备注
1、系统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与交易文件中不一致时,以交易文件中
提供的格式为准。
2、本交易文件前后条款若有不一致之处,在澄清答疑时又未作出明确
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要满足其中任一条款均视为对交易文件的
响应。
3、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交易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交易文件为准;如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
为准。
4、根据滁州市公管局《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备案管理办法》、滁
办发(2018)9号文件及滁州市公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文件精
神,招标人(及其委托人招标代理机构)已经严格按照上述文件精神
要求,进行编制交易文件。
11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
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
密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
证 书 登 录 滁 州 市 “ 不 见 面 开 标 系 统 ” , 网 址 为
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
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
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
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签到解密>远程解密中进行解密操作。采
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
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
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两种方式的解
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项目概况
1.1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 标 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期(服务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供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人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代理机构及联系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本项目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范围:
2.1 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技术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3.标包划分:
3.1 本项目划分: 一 个标包。
4.招标方式:
4.1 本项目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计价方式:
5.1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采用 固定总价 。
6.评标办法:
6.1 本次招标评标采用 综合评分法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投标人资格:
7.1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满足本次招标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的供应商。
7.2 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投标人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应仔细阅读该
项目的资质要求,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3 根据电子化政府采购的特点,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库中注册并且审核通过,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
13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
次性告知书”)。
7.4 投标人必须确保自己在信息库中注册的信息真实、准确,并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有关信
息与库中的信息相一致。否则,投标人因此蒙受损失,招标人概不负责。
8. 投标费用
8.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9. 踏勘现场
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
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
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0. 投标预备会
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
澄清。
10.3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
容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
11. 联合投标(本项目不采用)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
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
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
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
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
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
14
带责任。
12.招标代理费
12.1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等费用: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滁州市 2020-2021
年度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采购项目》文件按服务期计算(计:24000 元),专家评审费以实
际发生为准(专家评审费不提供发票),由中标单位另行支付,以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在领取
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上述两项费用应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投标报价
让利中综合考虑上述费用。
12.2 收费计算示例。
12.2.1 例如:某服务类项目最高限价 400 万(不含暂定金),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
下:
100 万元×1.2%=1.2 万元
(400-100)万元×0.8%=2.4 万元
合 计: 1.2+2.4=3.6 万元
收取代理费为:3.6 万元。
13.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
13.1 投标人一旦报名且下载了本交易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交易文件中的所
有条件和规定。投标人必须严格按交易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13.2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
人参加开标会议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本项目不采用)
13.3 投标人对采购内容中规定的技术参数、规格、数量和要求等必须最大限度的满足交易
文件的相关要求。
13.4 推荐品牌有助于投标人选择所投产品,仅供参考,并无限制性,可以选择性能不低于
推荐品牌的产品,但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要最大限度满足交易文件提供的详细参数。
13.5 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都应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以
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1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别(标段)的投标。
13.7 本项目只接受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库中已注册并且审核通过的企业报名,未
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办理注册登记请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
我是投标人>诚信库申请栏目>“关于企业注册申报诚信库的一次性告知书”)查询。网址:ht
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infodetail/?infoid=55c0568a-820a-4e86-809e-0ee
15
8186a80f1&categoryNum=004001001。联系电话:1)、注册及系统问题处理:4009980000 2)、
技术咨询:0550-3801701 3)、CA 锁使用问题处理:400-880-4959 4)、CA 锁办理问题处理:
0550-3019013 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13.8 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
于:
(1)国家对本次投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维修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
管理标准;
(2)安徽省及滁州市等有关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3)招标人的相关场地情况、基础建设、电力供应情况及相关设计标准。
本交易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14.1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
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二)交易文件
15. 交易文件的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部、省、市级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编制本交易文件。
16. 交易文件的组成
16.1 交易文件包括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文本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文件的确认
16.2 除 16.1 内容外,招标答疑亦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16.3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交易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
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包
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交易文件予以
16
澄清。
16.4 交易文件的澄清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发布,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7. 交易文件的修改、补充、解释
17.1 交易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交易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
充,并以澄清公告形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uzhou.gov.cn)予以公告,
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交易文件的修改、
补充等内容作为交易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7.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
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7.3 交易文件的解释
本交易文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8. 交易文件的发出
18.1 交易文件、交易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答疑等均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
理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9. 凡需要设置样品情形时,必须明确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并明确检测机构的
要求、检测内容、中标样品封存等事项。评标委员会无法判断样品是否合格且样品需要提供给
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的,在投标人提供招标人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后,评标
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方可生效,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交易文件中应明确样品送检方式、检测费用支付方法、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第三
方权威检测机构检测报告的处理方式。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20. 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20.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须使用简体中文。
20.2 除交易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2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上传及其光盘刻录说明
投标文件由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投标书二(技术标)和投标书三(商务标)三部
分组成。
21.1 投标书一(资信证明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是证明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
17
满足招标的要求,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
效身份证)(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21.2 投标书二(技术标)
21.2.1 技术部分是证明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交易文件要求的证明文
件,以及对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交易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21.3 投标书三(商务标)
21.3.1 商务标部分是对投标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标明
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21.4 投标文件的上传及其刻录说明
(1)投标单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利用用户名或 CA 锁登录下载交易文件(.czzf
格式)后,在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后,在线制作投标文件自行准备投标光盘,制作好的
投标文件格式有 2 种:第一种.cztf 格式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通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来上传投标文件;第二种.ncztf 格式是不加密投标文件,此种投标文件不需要提供。
(2)如果一个项目有多个标段,则需按标段分别生成对应的投标文件。
(3)请投标单位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 CA 锁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
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 井工、吴工,
电话:0550-3801701。
21.5 投标文件的编制
18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文本”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次招标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
投标单位的会员系统中制作、电子签章、上传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要求详见系统内帮助模块。
(4)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按交易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单位分别签章。
22.投标报价
22.1 投标报价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22.2 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
和总价。
22.3 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
22.4 投标人应按“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所列货物逐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材
料费(含主材、辅材、安装配件)、材料加工费、安装材料所需的人工费、试验费、检测费、
培训费、运送至工地现场的运输费、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的装卸费、材料现场安装调试费、管
理费、利润、招标代理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及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及维保期
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列入到报价之中。
22.5 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
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22.6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费用应包括在投标价格中。投标文件报价为含税
价,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支付任何费用。
22.7 投标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22.8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本次招标最高限价,否则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2.9如投标文件中未列明全面实现投标货物功能而必须配置的配套或辅助设施及相应技术
措施的费用,这些费用将被视为已包含在总投标价中。
22.10 总投标价中不得包含交易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但在授
予合同时,招标人有权将这部分价格从其中标价格中扣除。
22.11 总投标价中不得缺漏交易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
的最高价计入其评标总价,但在授予合同时,缺漏项目的报价视作已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
这些项目将作为免费赠送而包含在合同内。
22.12 投标人不得对从第三方采购货物的随机备品、备件另行收费,否则在计算评标价时
19
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在授予合同时将从中标价格中扣除该部分费用。
22.13 投标人应根据货物的技术状况列出随机备品备件的清单和数量,并将该备品备件价
格计入总投标价,若所提供的产品无需备件,则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无论投标人在报价中列
明随机备品备件的数量及价格多少,在质保期内招标人均无需为维护维修保养所需的专用工具
和备品备件另行支付费用。
23. 投标有效期
2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交易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
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24. 投标保证金
2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24.2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
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2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七天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交易文件规定提
交履约担保。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的等。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2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25.1 投标文件份数: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投标单位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
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公章;份数:4 份;中标单位领取中
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代理机构)
25.2 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或电子签章),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
20
定后,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6.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本条不采用)
26.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的密封
26.1.1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6.1.2 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及具体密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1.3 未按交易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电子光盘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6.1.4 如果所投项目分有多个包(标段),则投标书必须以包(标段)为单位进行封装,
并在密封袋上标识标段号。
27. 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27.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7.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7.4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
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27.5 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带其有效加密锁(CA
锁)在线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28.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8.1 投标人在本章 27.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
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8.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21.5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
章。
28.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
28.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三)投标文件
的编制、第(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
字样。
28.5 采用网上招投标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
标文件为准。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29. 开标
21
29.1 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29.1.1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 27 条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29.2 参与开标的监督部门
29.2.1 招标人可以邀请相关监管部门参加。
29.3 开标程序
开标会议由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2)宣布招标人、见证人、公正人、代理机构等有关人员姓名;
(3)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后,由投标人远程解密;
(4)请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比较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主持人宣布评审结果;
(6)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多标段项目应按以上顺序依次开标。
29.4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30.评标委员会
30.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30.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30.1.2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依法推荐或确定。
30.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0.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述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
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30.4 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
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2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无效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8)投标人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的确认报告;
(9)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0)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11)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0.5 评标委员会接受招标人授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30.6 评标委员会应自觉接受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现场监督,评标委员会成员与评标活动有
关的工作人员和监督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
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投标文件及与评标有关的资料应当保密。
31. 评标
31.1 评标准备工作
31.1.1 阅读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编写的招标项目情况的说明材料;
31.1.2 阅读、研究交易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31.1.3 熟悉交易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31.1.4 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1.2 评标办法
31.2.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
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31.3 评标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1.4 关于提供相同品牌的处理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并在交易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3
31.5 投标文件的澄清
31.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可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
答复。
31.5.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答
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6 报价合理性的判断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
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7 评审意见分歧的处理办法:
(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人提供的报告、证明材料及详细说明认真研究。对存在意见分
歧的,可采用投票方式表决决定(按多数评委意见为准);
(2)招标投标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或者投诉,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认为需要重新
进行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机构要求重新评标。
31.8 评标报告的签署
31.8.1 评标委员会应当编制书面评标报告,所有成员应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31.9 评标过程的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
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2. 定标
32.1 中标人的确定
32.1.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
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1.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人名单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公告。
32.2 中标通知书
32.2.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等网站公告中标结果并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2.2.2 中标通知书须加盖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公章并加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见证章后,
24
方可发出。
33. 开评标异常情况处理
33.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 投投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投标人的报价均脱离实际且无充分证据的;
(5)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 变更交易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管局《招标失败转变采购方式暂行规定》(滁公管【2017】4 号)相关规定
执行。
(六)合同的授予
34. 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投标须知第 32 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5.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5.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书面采购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5.1 条的规定与中标人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
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应当按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对投标人进行赔偿,给投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
任。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 35.1 条的规定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
投标担保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
他人。
36. 履约保证金
3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金额和交易文件第五
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
担保。
25
3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3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七)纪律和监督
37.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37.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
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38.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8.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
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9.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39.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39.2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
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0.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0.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
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八)质疑与投诉
41. 询问、质疑
41.1 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
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1.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招标人。
41.3 中标公告发布后,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
起或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质疑。但属于第 41.1 条问题,且未在
规定时间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41.4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提出的书面质疑,负有举证的责任。在质疑函中应清楚
地写明所质疑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号标段名(如果有分标段)、质疑的事项与事实等内容,
并附上质疑事项、事实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在经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将该
质疑函递交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26
41.5 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质疑函后,将审查质疑函的格式、内容以及所附的
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说明原因退回投标人;如符合要求,则接受该质疑函并向
投标人出具受理证明。
41.6 处理质疑的时间,从实际接受投标人质疑函、出具受理证明的时间开始计算。
42. 投诉
42.1 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
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1.1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总得分从高到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 综合评分法一般适用于较为复杂、评价指标难以量化且价格为非主要因素的非标准定
制商品和非通用服务项目的项目评审。
2.评标程序
2.1 投标文件的初审
2.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交易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1.2 符合性检查。依据交易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交易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在监督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
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
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供货期、自报质量等实质性内容。
2.2.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印鉴,签字或盖印
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它实质性
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
2.2.3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单位主动提出的澄清。
2.3 比较与评价
2.3.1 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
进行资信、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4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4.1 中标候选人数量应当根据采购需要确定,但必须按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人。
2.5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
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
28
二 投标文件初审
3.资格性审查:
3.1 评审细则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重要要求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
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
身份证)
核验电子标书
注: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
2、投标人备案入库报名情况
是否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心备案企业
信息库中备案且审核通过并在网上报名
2
投标人应符
合的基本资
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列证书、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
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
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
件)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
重要提示:
1、投标所需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投标企业系统-诚信库管理中对应栏目,制作投标文件时
插上 CA 数字证书,从投标企业注册信息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
2、投标所需材料请精心准备并扫描件上传,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
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
即使投标单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3、交易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涉及到的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企业的相关证书,如企业的资格证
书、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等可以提供公证件扫描,公证扫描件的效力等同于原
件扫描。
4、在交易活动资格审查和评标环节中,凡是要求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带官方二维码的,
投标企业均可以提供复印扫描件替代原件扫描,但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复印扫描件二维码不清晰,
无法扫描识别,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
5、以上资格评审所要求的原件扫描除带官方二维码的证书外,均要求原件彩色扫描,黑
白格式扫描均不认可。
6、以上内容有一项审查不合格的,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开标,其投
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29
4.符合性审查
4.1 评审细则
序号 审查因素 审查内容
1
标书的有
效 性
(1)投标文件签署 签字、盖章符合要求。
(2)投标方案 每个分包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3)报价唯一
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完全响应。
2
标书的完
整 性
(5)投标文件份数 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6)投标文件形式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清晰、齐全无遗漏。
3
标书的响
应程度
(7)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8)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包
括供货期、售后服务、技术培
训等)
响应交易文件要求。
4.2 资格审查及评分细则中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电子标书中须按交易文件要
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评分中特别说明除外),以
供审查。
4.3.评委会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但
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4.4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交易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
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4.5 投标人可在现场 20 分钟内对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提出异议,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
文件及有关规定对投标人的异议进行复议。
4.6 只有通过初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温馨提示:1、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完善诚信库管理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电子标书中须按交易文件要求上传原件的扫描件(身份证上传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
(评分中特别说明除外)。
3、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请精心准备,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投标。即使投标单
位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投标处理。
30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5.1 评审阶段,评委可能会要求有关投标人就其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
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如因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导致开评标过程中无法
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视同投标人放弃该权利。
5.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不得超出投标书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书的实质性内容,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
5.3 评委会修正错误的原则:
5.3.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当投
标数量与招标数量不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当分项报价清单、投标函的总报价与开标一览
表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5.3.2 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及开标一览表;当单
价小数点有明显的错位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其单价;投标的数量与招标的数量不
一致时,以招标数量为准。
5.4 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
人具有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予以书面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
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四 比较与评价
6. 详细评审即按交易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进
行技术和商务部分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6.1、技术评审细则(90 分)
评审细则:
详细评审表
序
号 指标 指标描述
分值
范围
31
1 经营方案
应围绕经营管理,原材料采购,饭菜品种、价格,企业与学校共建校园文
化方案、食品安全环境卫生,食品质量控制,服务质量控制,卫生管理控
制(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等进行编制,评
委根据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1)方案全面深入,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的,得6分;
2)方案较为贴切,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3-5分;
3)方案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0-6分
2 管理制度
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采购索证、出入库台账制度;食品加工、销售、
存储和餐具消毒制度及财务管理制度;员工管理制度与员工服务规范、着
装、用语等;意见反映渠道、反馈流程与改进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分:
1)制度详尽健全,科学合理的,得6分;
2)制度符合实际,具有实用性的,得3-5分;
3)制度基本符合要求的,得2分。
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0-6分
3 经营承诺
本项目服务承诺包括价格承诺、服务态度(文明经营)承诺、风险责任承
诺、食品安全承诺、卫生及消防承诺、提供支持公益事业承诺,承诺中标
后对该标段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众责任险。
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1)承诺详尽准确,科学合理的,得4分;
2)承诺较为贴切,符合实际的,得2-3分;
3)承诺基本符合要求的,得1分。
未提供相应内容的不得分。
0-4 分
4 保险保障
投标供应商为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同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
保险并在有效期内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保单扫描件,同时另附所经营食堂合同扫描件或影
印件。
0-4 分
32
5 企业实力
投标供应商的技术团队中同时具有人社部颁发的中式烹调师和中式面点师
资格证书的人员,每提供1人得1分,最高得14分。
注:提供国家职业技能网查询截图及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近6个月社保证
明材料。
0-14分
6 项目经理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
1.具有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的,得2分;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师(高
级)证书的,得2分;
3.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的,得2分;
4.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省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
人员培训班”结业证书的,得2分;
5.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6.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颁发的“厨房运营”专项职业能力证
书的,得2分;
7.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同时须提
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0-14分
7 人员配置
厨师长:
1.同时具有三级及以上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资格证书得3分;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1分。
厨师:
1.每配备1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烹调师,得1分,此项最高
得2分;
2.每配备1名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中式面点师,得1分,此项最高
得2分;
3.以上配备的人员中,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监制颁发的“厨房运营”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1名得2分,此项最高得4分。
0-21分
33
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
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附学信网截图)得2分;
2. 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2分;
3. 具有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内审员证书,得2分。
营养配餐师一名:
1. 配备(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师,得2分;
2. 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得1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同时须提供投
标人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2.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8 企业认证
1.企业获得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2.企业获得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3.企业获得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4.企业获得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
5.企业获得HACCP 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
6.企业获得AAA企业信用等级认证证书的,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及中国国家认证认可
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作为评审依据;
0-7分
9
投标人项
目荣誉
1、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团体类荣誉的,得4分;
2、投标供应商获得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四叶以下国家级绿色
餐饮企业”得2分,“四叶及以上国家级绿色餐饮企业”得4分,最高得4分。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出投标人名称 ,若无法反映的,
应同时提供颁奖单位证明材料予以证明, 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不予认可。
0-8分
34
10 投标人业
绩
1.连续经营五年至十年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业绩的,一个业绩得3
分;连续经营满十年及以上正在经营的学校食堂项目业绩的,一个业绩
得6分。
备注:
1. 业绩需要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
2. 本项以投标人的最高业绩计分,不累计得分。
0-6分
6.1.1 技术标评审总分值取每个评委评审总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投标人须按技术评审细则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
的,所对应项不得分。对于投标人提供的各项材料的真实性,甲方保留两年内追责。
6.2 商务标评审细则(10 分)
序号
评 分
因素
分
值
评审细则
1 报价
10
分
1、投标报价(学校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按费率报价:投标的费率报价在
10%-13%(含本数)的为有效报价,超出范围按无效投标处理。中标方需按月
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
修缮费用,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为固定价(不允
许调整):垃圾清运费每年 5000元;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 5000 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完全响应上述报价,否则投标报价无效。
2、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最高投标报价(费率报价)。
3、等于评标基准价得分为满分。
4、其它投标报价(费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费率报价)/评标基准价*10,
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特别说明:
1.评标专家检验上述材料的电子标,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
验电子标书中以上相关资料的,后果有投标人自行承担。
2.以上分值均保留二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委员会按资信、技术和商务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7.1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由招标人现场
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5
7.2 在同等条件、同等价格的情况下,所投产品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数量多者优先。
8. 无效投标条款
8.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
(1) 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
予接收。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人须携带其有效加密锁
(CA 锁)在线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的;
(4) 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
(5)投标人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
(6)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7)被暂停营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
(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
(1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
(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14)投标人使用相同 IP 地址报名的,一经发现,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核实,查实后按串通投
标处理;
(15)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
(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交易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
的除外;
(4)投标文件没有对交易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
交易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
(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交易文件的规定对交易
36
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8)未按照交易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4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
(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在同一项目(或同一标段)中有多个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接近最高限价,且评标委员会
认为报价出现异常的,可以宣布其投标无效;
(5)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
(6)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
(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的;
(8)交易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
8.5 有关说明: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为便于评委查看,投标人应按照交易文件的要求
在相应的部分上传要求的材料。如某部分要求上传的材料上传到其它部分材料中,只要能查阅
到并有效,评委可以认可。
37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采购内容及相术参数要求
为了进一步提供我校食堂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根据国家有关政
策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食堂经营权向社会进行公开
招标。具体事项和基本要求如下:
一、招标项目
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
二、招标项目相关情况
1、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餐饮项目,食堂共有 3 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 13161 平方米(具体
以现状为准),均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各功能用房齐全。每层可同时容纳 1000 人就餐。提
供现有设备,炉灶使用天然气。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承包经营权,不包括水吧、超市,水吧、超市
若连带经营,方案完全由学校确定。
2、学校现有教职工 260 人,在校学生 3000 人以上,学校拟封闭管理。食堂早中晚三餐开放。
三、食堂承包费用
1、学校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中标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
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按月缴纳。
2、垃圾清运费:每年 5000 元。
3、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 5000 元。
4、在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先交清垃圾清运费、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然后签订合同。否
则按弃权处理。
5、当月月初结清上一月的总营业额(扣除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
四、经营范围
1、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品种为辅。严禁出售凉
菜,严禁出售蛋炒饭,不得私自增加经营项目,只能销售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自己加工
的食品,如成品饮料等。食堂面向学校师生,服务师生,不得涉外经营。
五、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1、承包人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
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中标人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该人员必须通过学校面试合格,全权负责
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学校的监督,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
3、学校负责全面监管,承包人直接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工作人员全部由承包
人自行安排, 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人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依
照新劳动法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经营者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
害均由经营人自行承担,与校方无关。
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
38
制定的标准。如因承包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全部责任。
5、承包期间的水、用电、用气、卫生费由承包人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
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6、学校提供食堂现有的厨具设备,维修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承包人可添置需要的厨具
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7、承包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经营人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总务处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总务处批
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与经营人签订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
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经营期间,食堂职工不得少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数,学校随
时抽查,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人/天。
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其中三分之一品种。餐厅要承担学校对
内对外的接待任务。
10、食堂必须明码标价,校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部
分饭菜价格定量标准如下:
(1)荤、素菜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高中低档菜肴满足不同层次的消
费需求(中低档菜,不低于所有品种的 2/3,必须有 2 个品种的一元菜肴)。
(2)饭、粥一律用优质大米,每斤米蒸饭成品应在 2.0 斤左右,米蒸成饭的价格不得高于
米价的 30%。每斤干面的成品馒头不得少于 1.4 斤(米、面粉价波动较大时,经请示学校批准,
作出调价通知)。
(3)其他熟食成品质量、数量不低于市场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标准。若经营者违反约定,
如饭菜数量少、质量差、温度低、不卫生,校方有权给予经营者处违约金,直至停业整顿。
(4)承包人所购主要材料的购销合同需要得到校方的认可。
11、构建餐饮、企业文化、学生养成教育、定远二中特色相关的积极向上、以人为本的“定
远二中食堂文化”,包括服务承诺、口号、张贴、服务语言、标牌等。
12、早餐刷卡消费人数不得低于二、三楼。
13、校方对经营者处违约金标准
(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
(2)免费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3)饭菜价格检查利润超过学校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
(4)不遵守总务处统一规定的饭菜价格,查出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5)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0 元。
(6)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
(7)生熟盆必须明确标志,分开始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8)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9)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
39
(10)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1)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12)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3)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
(14)不准超范围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15)不得向学生赊账经营,一经发现,按查实数的 10 倍处违约金;学生包伙需经总务处
批准,否则视为赊账经营。
(16)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 元/人。
(17)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
(18)由学校统一发售学生 IC 卡,实行一卡通,承包经营者与学校管理部门直接结算。就
餐者实行刷卡制,凭卡购买,不得进行现金交易,如发现现金交易,每人次处违约金 500 元。
(停电、机器故障经总务处批准除外)。
(19)经营人对中学 IC 卡按学校规定限额消费(30 元/餐),发现超额消费,处违约金 200
元。
(20)不准使用煤作燃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0 元。
(21)每餐熟食必须留样(48 小时),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执行处违约金 100 元。
(22)经营人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学校将对经营人处同样数量
的违约金。
(23)早餐刷卡消费人数比二、三楼少时,每少一人,处违约金 2 元,累计计算。
14、经营人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学校提供的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在经营期
满后 5 日内,撤走经营人自备物资,把场所交给校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校方强
制搬出。
15、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经营人必须与收集人签有协议。
16、由于办学形式多样化等因素,校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经营时间等不作任何承诺。
17、经营人在校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
六、经营期限
承包期限为 3 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按招标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对中标方进行量化
考核,考核方案另行商定,不合格者终止合同。承包期满,如果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且甲方
对乙方经营三年的考核都是良好以上,甲乙双方可以续签一年,但续签不得超过两次,而且任
然是一年一签,一年一考核,考核达到良好以上。是否续签只能由甲方完全主导,只能以甲乙
双方签字的纸质合同为准,任何口头承诺、会议记录等都不是依据。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
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
40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电 话: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电 话:
1、合同协议书
招标人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组织的招投标活动,经评标委员会的认真评审并经采
购人确认,决定将本项目招标合同授予中标人。为进一步明确责任,确保合同的顺
利履行,双方商定同意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2、合同文件内容
以下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及合同条款(含一般条款)
(2)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书
(3)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有);
3、合同金额
投标报价(费率报价)为 。垃圾清运费每年 5000 元;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年 5000 元。
(1)在中标后一周内必须先交清垃圾清运费、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然后签
订合同。否则按弃权处理。
(2)当月月初结清上一月的总营业额(扣除资产折旧和房屋修缮费用)。中标
方需按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
旧和房屋修缮费用,按月缴纳。
4、进场期
4.1 中标方进驻现场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将提前通知中标单位,如中标单
位不能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41
4.2 中标方派驻学校的管理人员必须通过学校面试合格。
5、本合同一式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立即生效。履约保证金数额
为: 元(人民币大写),合同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6、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3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一
年一签,招标方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等对中标方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方案由甲
方确定,达不到“良好”者终止合同。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
双方协商解决。
7、具体内容:
7.1 承包人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
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7.2 学校提供食堂现有的厨具设备,维修和添补由承包人负责,承包期间承包人
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7.3 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其中三分之一品种。教工餐
厅晚餐必须向教工供应各种小炒,由教工选择,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教工餐厅要
承担学校对内对外的接待任务。
7.4 荤、素菜按市场价核算,保证质优价廉,营养卫生。高中低档菜肴满足不同
层次的消费需求(中低档菜,不低于所有品种的 2/3,必须有 2个品种的一元菜肴)。
7.5 饭、粥一律用优质大米,每斤米蒸饭成品应在 2.0 斤左右,米蒸成饭的价格
不得高于米价的 30%。每斤干面的成品馒头不得少于 1.4 斤(米、面粉价波动较大
时,经请示学校批准,作出调价通知)。
7.6 其他熟食成品质量、数量不低于市场标准,价格不高于市场标准。若经营者
违反约定,如饭菜数量少、质量差、温度低、不卫生,校方有权给予经营者处违约
金,直至停业整顿。
7.7 早餐刷卡消费人数不得低于二、三楼人数,每少一人,扣款 2元,累计计算。
(如有不详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8、甲方责任:
8.1 提供现有设备
8.2 甲方为乙方开通厨房所用的水、电、气,所产生的的费用由乙方按物价部门
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42
8.3 在承包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如有不
详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9、甲方的权利
9.1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种行政监督与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
综合治理、监督检查等,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
9.2 乙方因食堂工作人员失职影响甲方正常工作(如无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
利追究乙方的责任。
9.3 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
菜质量,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量赔偿或终止本协议。
9.4 根据食堂工作情况和员工意见甲方有权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食堂管理。
9.5 乙方除特殊情况外,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
(如有不详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10、乙方责任:
10.1 按甲方消防、卫生、治安等管理规定做好工作。
10.2 食堂工作人员按卫生部门规定进行身体检查,提供健康证明,费用自理。
10.3 经营场所必须定期进行防鼠、灭蝇、灭蟑的措施。
10.4 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严格按食堂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实施。
10.5 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工作服装和卫生用品,费用自理。
10.6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
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10.7 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依规定处理。
10.8 甲方厨房现有之设备及餐具乙方应合理使用,妥善保管严格管理,不得人
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按原价赔偿。
10.9 乙方应为本项目购买餐饮场所责任险、公众责任险。
10.10 乙方因经营和管理问题被卫生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等通报批评或处
罚,或乙方内部管理产生纠纷,甲方不再续签合同。
10.1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经营,除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每停早餐一次,扣款
5000 元,每停中晚餐一次,扣款 10000 元。
10.12 乙方不得用校园“校园一卡通”以外的任何方式收取经营费用,违者按每
43
例 500 扣款,累计计算。
(如有不详请参照招标文件执行)
11、乙方权利:
11.1 有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1.2 有权自主聘用,调用工作人员,但需报总务处批准备案。
12、其他:
12.1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如无过失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
损失。
12.2 节假日乙方照常为甲方服务,如需加餐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准备工
作。
12.3 乙方在承包期间对甲方的财务(厨具、餐具、灶具、洁具及其它设备),
妥善保管和使用,并负责维护。
12.4 承包结束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还清甲
方,配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12.5 承包期满时是否续约或终止合同,甲、乙双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12.6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将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4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文件一)
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45
目 录
(1)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
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
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合一证书),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
(3)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 46 页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_ 职务: _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2、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
撤回、修改 “ ”(项目名称、编号)交易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
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年 月 日
第 47 页
3、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
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
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我公司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
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近三年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
犯罪档案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的;4、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
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6、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
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
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限内的;8、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
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9、被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招标人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保证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
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
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
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
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 48 页
技术标文件
(投标文件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49 页
目 录
(1)服务承诺:是否响应交易文件要求的书面说明和服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交易文件技术标评审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证明材料。
第 50 页
附件
服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本承诺声明: (投标人名称)对本交易文件的相关要
求完全响应。若有幸中标将严格按照以上承诺进行服务。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日 期:
第 51 页
商务标
(投标文件三)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年 月 日
第 52 页
目 录
(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3)交易文件商务评审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
53
附件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总投标价\供
货期(服务期)
总投标价 (大写): (费率报价)
(小写) : (费率报价)
服务期: 。
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4
附件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
1.我们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 (编号: )”
的采购。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
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2.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 (项目
编号)”项目的货物与服务,承诺的投标报价(费率报价)为 。按
月总营业额(校园一卡通报表)乘以中标的费率报价向学校交纳资产折旧和房屋
修缮费用,按月缴纳。垃圾清运费:每年 5000 元;IC 卡充值和财务管理费:每
年 5000 元。
3.一旦我方成为合同签字人,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若我方中标,愿意为本项目提交的纸质投标书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三份。
5.我方愿意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 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
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
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名称: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55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定远县第二中学食堂一层餐饮服务承包商采购项目交易文件
进行确认。
招标单位:定远县第二中学
联系人:戎翔
联系电话:0550-2165335
(单位盖章)
2021 年 6月 22 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锦昊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徐工
电话:0550-4021200
(单位盖章)
2021 年 6 月 22 日
56
附件 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实施
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
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Front_jyzx/)查询以下失
信行为:
①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②被滁州市县公管部门记信用信息记录仍在披露期的。
5、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①近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②被滁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
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
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评审最终得分排序前 3
名(含)的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
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次替
补,并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4、交易中心见证人员对预中标候选人信用查询结果进行复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按规
定程序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5、结果公告须提供有评标委员会、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现场见证人员查询记录三方签字表
方可发布。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出具《诚信投标
承诺书》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 5 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
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
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
57
定的行为(按附件 2 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 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
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
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
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
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
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 号)
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
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
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
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
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
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
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
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交易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
58
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
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
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
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
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
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
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交易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
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
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
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
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
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
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
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
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
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
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
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 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 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
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
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 1 年内累计发生 2 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
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
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59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拖欠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不能按规定支付,经有关机关核实认定后拒不偿还拖欠的;
(三)依法应招标的工程未接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或搞场外交易的,在招投标过
程中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
(四)引起异常、越级、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正常社会秩序,经核实确实存在侵害群众
利益行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对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与监督检查中下发执法建议书、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处罚决
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社会不良影响的。
依据:《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 78 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二)围标、串标的;
(三)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四)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五)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六)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
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交易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联系人:戎翔
二、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 总则
二 投标文件初审
三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四 比较与评价
五 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 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
技术标文件
商务标
第七章 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对本交易文件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