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法库县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nbsp;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有效期: 2021-06-24 至 2021-06-30
撰写单位: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nbsp; nbsp;
(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1-210124-00073
项目名称:法库县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1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

履约地点:法库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付款方式:

1、付款条件:付款时点为每完成服务时限的1/4,按合同出具完成额发票且累计付款额不超过合同价款

2、付款比例:按同时段实际完成额支付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5天)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项目概况:法院食堂及保洁物业服务劳务。

2、采购内容:保洁服务、食堂服务、维修服务等。

3、采购范围:本项目为部分物业劳务服务。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65日,具体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服务地点:法库县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人员配置

法库县法院外委服务人员共计29人。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服务人员服装;根据季节特点,随时做好除“四害”工作,提供挡鼠板、除蟑螂药等;冬季应及时做好除雪工作,提供除雪车等专业工具。

具体岗位分配情况如下:

1、法院食堂部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食堂部服务人员总计10人。

食堂部:厨师1人、面点师1人、面案2人、切配1人、勤杂1人、水案1人、洗消1 人、服务员2人。

2、法院保洁部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法院保洁人员总计14人。

保洁部:保洁主管1人、保洁员11 人,室外保洁2人。

3、法院综合部人员岗位分配情况

管理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以下为综合部人员总计5人。

综合部:安保收发员2人、会务员1人、维修员2人。

三、 保洁服务

1、保洁(女,共14 人)。

2、岗位工作要求:

区域分为:

(1)大厅、各会议室、各楼层审判庭

(2)走廊、楼梯、电梯、开水间、 卫生间、浴室

(3)楼外地面、墙面、绿地等

(4)采购人办公区域(办公室、接待区、休息区等)清洁工作。

保洁人员每天8: 00前应清扫完毕(节假日全面清扫除外),每周进行一次彻底清扫,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前视情况进行大清扫,大厦外立面玻璃每年清洗三次。

清扫时要求室内桌椅横竖成行,桌面、门、窗台、窗棱、暖气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无痰迹、烟头、纸屑等杂物,烟蒂盒内不得积存多于两个烟头,卫生间早中晚各喷洒消毒水一次,墙面不能留有痕迹。

工作日内,保洁人员对自己分担的保洁区域必须不断巡视,随时保持清洁。

各楼层小型垃圾桶内的垃圾不得多于三分之二,保洁人员同时负责清理办公室的垃圾桶并及时将垃圾清运到楼外的垃圾点。

保洁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工作时间必须着工作装,并保持服装整洁。

保洁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服从领导安排,不怕脏,不怕累,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齐心协力完成本职工作。保洁人员上班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各办公室。不准打电话、手机。

周六上午照常工作。

四、综合部服务(5人)

1、岗位设置:安保收发员2人、会务员1人、维修技术工2人

2、岗位工作要求:

(1)收发室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正门大厅接待工作,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不擅离职守,不得私自换岗、串岗、替岗,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 读书、看报、吸烟、喧哗、打闹、吃零食、听收音机等)。

(2)会务人员完成好会议服务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维修技术人员负责保障大楼正常运转的各种设备和设施的运行、维护、保养、维修(包 括变电所备用电源、声光电和音响设备、低压配电、供暖、空调、给排水、新风换气、厨房设备、煤气等)、弱电设施、通讯、设备的使用、保障、房屋维修、设施年检、节能降耗;

负责与专业公司协调,确保接入的室外管线和通讯设备正常使用;协助甲方年检等。

具有3年以上工程及设备维护工作经验,年龄为55周岁以下,具有电工证书,能够胜任水、电、暖、钳等工种工作。(证书上岗前检验)

五、食堂服务

1、岗位设置:厨师、面点、小菜、勤杂等(10人)。

2、食堂管理范围及要求:

(1)就餐形式:自助式、分散就餐。

(2)就餐时间:每日早晨 7:30-8:20,中午 11: 30-12: 30,晚餐 17: 00-18: 00。

就餐天数:按法定工作日计算,以及临时安排的用餐。

主、副食的采购:甲方负责主、副食及原材料的采购。

伙食标准:由乙方每周五前提报下周菜谱,经采购人同意确定后,根据菜谱进行加工, 主、副食须每日留样。

就餐人员约250人,每人每日一次早餐、一次午餐、小食堂午餐、晚餐以及临时安排的用餐。物业人员就餐由采购方保障。

厨师和面点需具有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资格证书。(证书上岗前检验)

就餐秩序

就餐人员凭工作证进入食堂,自觉排队用餐。提倡节约、反对浪费。食堂内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不准随地吐痰、倒水和乱扔杂物,保持良好的就餐环境,爱护食堂内的一切公物设施,对损坏公物设施者除给予批评教育外还要按价赔偿。

食堂管理

需引入《HACCP卫生管理体系》和专用的《卫生管理手册》,以保证卫生安全,进行全面的卫生控制,要点如下:

1.加强职工道德教育,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服务。

2.对不称职、责任心不强、就餐人员反映大的厨师或工作人员应及时调整,待学习培训达到要求后方能上岗;对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严肃处理。

3.只有完全掌握设备操作技术的员工才能上岗工作,并定期及时维护,在平时的工作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杜绝设备事故的发生。

4.及时听取机关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意见,虚心学习别人之长处,及时进行整改,总结经验。

5.禁止无工作证人员就餐。

6.工作人员需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检查合格证明,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上岗;上岗前、触摸不洁物后必须洗手消毒。

7.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操作间,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严格管理,把好卫生关,严禁提供剩余饭菜,杜绝食品腐烂变质,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确保机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8.食堂食品严格实行入库登记制度,执行24小时清库原则;半成品或食品即使放在容器内也不准放在地面上,严格坚持生熟分开的原则;工器具用颜色加以区分,并实行分区摆放和使用。

9.食品加热处理时一定要加热充分。加工好的食品要尽快食用。尽量现加工、现提供、现食用。

10.食堂的保洁要求:a.餐具干净、卫生,每天用后必须进行清洁消毒;b.餐桌、 餐椅洁净、卫生、无油渍污渍定期清洁消毒;c.地面、墙面洁净、卫生;d.灯具、通风口洁净、明亮、无灰尘。

六、其他要求

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岗位调剂,否则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4日至2021年06月3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7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的可加密等形式递交至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南门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nbsp; nbsp;称: 法库县人民法院
地 nbsp; nbsp;址: 法库县兴法东路20-1号
联系方式: 024-271299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nbsp; nbsp;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nbsp; nbsp;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024-22890043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翀
电 nbsp; nbsp;话: 024-22896687 024-2289004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电子保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