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法官学院食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ML2021-NK-F065)竞争性磋商公告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180 | 180 | 其他农副食品 | 食材采购 |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9日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一)项目背景
天津法官学院于2003年正式挂牌成立,属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院址座落于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占地123亩,建有教学楼、餐饮楼、会议综合楼和体育馆等共计29000平方米。
学院现有教职工10余人,服务中心常驻员工63人。2020年承接各类培训会议12期,累计855人次。
(二)服务范围
每天配送天津法官学院食堂所需食材,每日早8:00前将所需食材送到食堂。
(三)服务要求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方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 供应商应定期与采购单位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 供应期内各批次的产品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 每天配送食堂所需食材,送货日早8:00前将所需食材送到天津法官学院食堂,特殊情况以甲方指定时间为准。
5、 合同期内,食品、农副产品等货品日常情况下每天供货一次,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中标人所需货品,中标人收到供货通知后的1个日历日内免费送货至天津法官学院,经验收合格签单后交付使用,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中标人应在2个小时内予以免费更换。
6、 合同期内,当采购人若出现食品、农副产品等用品紧急需要时,中标人要根据应急供应服务承诺来进行应急供货,紧急情况下2个小时内供货(包含夜间情况)。
7、 食材采购定点供应商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
8、 供应商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9、 其他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四)服务人员要求
1、人员配置:3人(司机1名、配送人员2名)
2、配置要求:人员身体健康,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适应本岗工作。为避免劳动用工风险,保证员工队伍的稳定,合理设置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所配置服务岗的人员工资标准须符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等,每年健康查体。
(四)服务标准
1、 所配送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食材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员工食品安全。
2、 食堂管理员和配送人员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交接工作无疏漏,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3、 配送食堂所需食材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4、 供应商保证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副食品配送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原因;并能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供应商基本要求
1、供应商需每天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所需肉、蛋、禽、蔬粮、油、调料等各类食材。
2、供应商所提供食材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
3、食材选用要求:采购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供应商签订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所供商品的相应证明,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每次采购的粮、油、副食、调料、果蔬、牛羊肉、大肉类、水产品、蛋、分割鸡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同时须每次按照买方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4、供应商在服务上必须做到日常准时供货、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及时补货,对于不满意的食材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食材及时退回。
5、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在价格;肉、蛋、禽、水果类不得高于采购当日市场批发价的20%,水产品类不得高于采购当日市场批发价的20%。
6、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向管理人员提供当天的采购明细,并由管理人员核对明细,品种、数量、重量等并验收签字。
7、供应商在送货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食材,不能造成损坏和二次污染,对损坏和污染食材无条件退回,同时要爱护环境卫生,对运输中造成的垃圾要及时清理,保持卸货区干净整洁,否则追缴清理费。
8、为保证所供食材安全与保鲜,供应商应具有食品冷冻与冷藏库,自建或租赁的均可。
9、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才能上岗,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并办理有效健康证。
10、供应商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食材采购配送标准按时提供服务。如果确实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则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招标人。
(六)供应商职责
1、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供应商负责。
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同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须保证每日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提供晨检记录),所聘用员工需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3、供应商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利润合理适度。供应商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供应商应索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供应商违约,买方有权责令供应商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4、食材采购及配送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材配送的卫生与安全,由于配送食材造成的安全事故,定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拟采购食材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