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7-02
项目概况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7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JJY-GY2021-001
项目名称: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元):2809200
最高限价(元):2809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杭州市南郊监狱按需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80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厨房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设计要求提前介入配合及45日历天内设计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网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号会议室(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7886034 utm=web-government-front.49399a16.0.0.728a1c50dae211eb9051b90b783004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南郊监狱
地 址:萧山区新街街道杭新路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黄旭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2640359
质疑联系人:王英
质疑联系方式:1358845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794438
质疑联系人:高天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1-228166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 真:87715261
联系人 :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附件信息: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0702.doc
1.4M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文件
编号:GYGK-NJJY-005
杭州市南郊监狱
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2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1)“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2)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3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YGK-NJJY-005
项目名称: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
项目预算金额(元):2809200
最高限价(元):28092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2809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厨房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括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的第二部分总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至 2021年 07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1)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
(2)投标人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省采中心-网上报名”(http://www.zjzfcg.gov.cn/bs_other/2018-03-30/12002.html)。
方式:
(1)潜在投标人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收取工本费;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无;
(3)提示: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投标人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4)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 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23日14:0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南郊监狱
地 址: 杭州市萧山区杭新路8号
项目联系人:黄旭东
项目联系方式:0571-82640359
质疑联系人: 王英
质疑联系方式 : 13588455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号心意广场2幢1101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8794438
质疑联系人:高天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1-2281666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617办公室
传真:87715261
联系人:吕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8771526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投标人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投标人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注:本项目通用总则条款与前附表等专用特别规定有冲突之处,以专用条款(特别规定)为准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该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资格审查及信用信息查询、评标、定标、合同、验收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人。
2.2 “采购机构”系指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本项目的采购机构。
2.3 “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负责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
2.5 “▲”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系产品采购项目中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
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 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3.2 节能环保要求
3.2.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产品,并且提供该产品所在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及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注:在最新一期节能产品品目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最新一期品目清单。▲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必须以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内产品投标,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或相关证明,投标无效。
3.2.2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当优先提供《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内产品,涉及项目评分条款加分项时,应当提供财库〔2019〕18号文件清单,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3.3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3.3.1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3.2小型、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3.3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格给予6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3.4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与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投标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3.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3.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4. 询问、质疑、投诉
4.1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可以就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及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对此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就采购活动 中的其它事项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对此作出答复。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投标人质疑
4.2.1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4.2.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投标人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采购文件在获取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对采购文件中特定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分办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对采购过程中有关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采购过程中其它事项提出的质疑,由采购机构负责答复。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机构负责答复。(详见前附表相关规定)
4.2.3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2.3.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2.3.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4.2.3.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2.3.4事实依据;
4.2.3.5必要的法律依据;
4.2.3.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需一式三份。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2。
4.2.4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4.2.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4.2.6质疑接收人:详见前附表
4.3投标人投诉
4.3.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4.3.2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4.3.3投标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3.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投诉书范本及制作说明详见附件3。
二、招标文件的构成、澄清、修改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公告、内容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须自行于招标公告所在网站获取相关信息(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zjzfcg.gov.cn)。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补遗公告,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更正、补遗公告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三、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详见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未按照公告要求完成招标文件的获取环节的,投标无效。
8.开标前答疑会或现场考察
采购人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如果采购人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潜在投标人按前附表的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采购人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投标人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1.1资格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证明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条件和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投标人均应当提供)
11.1.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保登记证(或其它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
11.1.2 最近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资料文件 (或其它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公司,必须提供情况说明);
1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11.1.5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特别声明;
11.1.6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开标当天之间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三个查询记录截图。
11.1.7符合特定资格条件(如果项目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按招标文件有关格式范例提供联合体投标授权书)。
11.2 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1.2.1投标响应函;
11.2.2投标(开标)一览表;
11.2.3中小企业声明函。
11.3 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1.3.1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1.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无效
11.3.3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机构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授权书,同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中应当注明由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联合体协议中仅约定由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某一方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责任的,视为联合体协议不成立,该联合体投标文件将被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要求的,投标无效。)
11.3.4资信文件: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
11.3.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投标人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即合同和用户验收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与联合体协议中规定的分工内容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数量以提供材料较少的一方为准,如联合体协议中未进行分工约定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就所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有一方未能提供全部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联合体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以分包方式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还需提供其项目采购人同意分包的证明材料);
11.3.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3.7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完整技术解决方案和实施方案;详细阐述项目方案的实现思路及关键技术;符合本项目对当前和未来发展的要求;以及对功能设计和实施计划的建议;
如果本项目涉及硬件设备采购,还需提供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设备名称、品牌及型号、规格配置详细说明、数量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如当前公布的技术指标只有英文表述的,必须由投标人作出中文注释(评审时以中文注释为准)。否则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11.3.9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说明表中,应对采购需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答复、说明和解释。如果投标人在技术偏离表中注明无偏离,评标结束后、签订采购合同前又认为其实际产品与投标技术需求不一致的,并以此为由拒不与采购人按采购需求与投标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投标人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形,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11.3.10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本项目详细工作实施组织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11.3.11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项目验收之前、验收之后的维护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维护方案等。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完整准确地表述售后服务承诺(范围、标准及期限等)、投标人可能增加的服务承诺等。并明示服务承诺可能涉及的前提设定和费用,否则将被认为是无条件和免费的。承诺质保期内均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11.3.12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技术职称、工作特长、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在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等;
11.3.13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11.3.14备品备件清单(含随机自带的备品备件和质保期后供采购人选择的备品备件及配套零部件,明细备品备件及价格,且供货价格不高于中标价格;中标货物设备应提供易损部件的备件和整机备品);(如果有)
11.3.15培训计划;(如果有)
11.3.1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1.3.17关于对招标文件商务、合同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投标无效。
▲根据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12.2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节“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其中技术商务文件、资格文件中不得出现本项目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12.3本采购文件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人自行拟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12.4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2.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6投标人没有按照本采购文件内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采购文件,或者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3.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
13.1投标文件的形式和份数:见“前附表”。
13.2“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13.3“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的“备份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的盖章
14.1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14.2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15. 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
15.1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见“前附表”。
16.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6.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见“前附表”。
17.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
17.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17.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18.投标文件的无效处理
有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第13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9.投标有效期
19.1投标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
19.2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19.3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机构可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四、开标、资格审查与信用信息查询
20.开标
20.1 (一)开标形式
1.1 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
(二) 开标准备
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
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投标投标人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开标流程(两阶段)
3.1开标第一阶段
(1)向各投标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2)开启投标文件,进入资格审查;
(3)开启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入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
(4)第一阶段开标结束。
备注:开标大会的第一阶段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依法对投标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的评审工作。
3.2开标大会第二阶段
(1)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举行开标大会第二阶段会议。首先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公布经商务技术评审后有效投标投标人的名单,同时公布其商务技术部分得分情况。
(2)开启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有效投标投标人的《报价文件》,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表,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3)评审结束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中标(成交)候选投标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0.2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20.3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1、资格审查
21.1开标后,采购人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21.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21.4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21.5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
22、信用信息查询
22.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的信用记录。
22.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
22.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2.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五、评标
2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并按照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六、定 标
24. 确定中标投标人
采购机构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将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投标人。
25. 中标通知与中标结果公告
25.1采购机构将在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25.2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5.3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合同授予
26. 合同主要条款详见第五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27. 合同的签订
27.1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27.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投标人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
27.4中标投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 履约保证金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八、验收
29.验收
29.1采购人应当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验收采用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和专门机构验收两种形式,
29.2除29.1规定情形外,采购人可以自行验收或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招标一览表
标项 1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与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备注 |
1 |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 |
详见招标需求 |
批 |
1 |
详见采购需求 |
厨房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采购需求 |
招标需求
(一)技术需求
1. 杭州市南郊监狱罪犯伙房厨房设备购置项目具体清单:
杭州南郊罪犯伙房厨房设备清单 |
||||||
编号 |
设备名称 |
尺寸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产品图片 |
AA食品留样化验 |
||||||
AA01 |
工作台柜带水池 |
1500*750*800/95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台 |
1 |
|
AA01a |
冷热水龙头 |
—8"(203mm)台出混水龙头 |
个 |
1 |
||
AA02 |
工作台柜(翻门) |
1500*750*800/95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台面板厚1.2mm |
台 |
1 |
|
AA04 |
食品安全快速测试仪 |
—检测通道:8个; 波长:410nm,采用7寸或以上彩色液晶触摸屏全中文显示,带中英文输入。 —符合农业部标准,可检测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亚硝酸盐、食品甲醛、食品重金属、病害肉、黄曲霉素、食品吊白块、瘦肉精、甲醛乙醇、食品添加剂、抗生素、酸价过氧化值、食品二氧化硫等 |
台 |
1 |
||
AA05 |
电子台秤 |
350*330*108 |
—最大称量:15kg,最小检定分度值5g; —准确度等级:Ⅲ; —显示器件:红色LED数码管双面显示。重量5位,单价5位,金额6位; —功能:零位自动跟踪、置零、去皮、单价设定清除、累计; —置零范围 ≤±50d |
台 |
1 |
|
AB洁具间 |
||||||
AB01 |
拖把池连架 |
1000*600*180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台 |
2 |
|
AB02 |
四层板货架 |
1150*500*1800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4 |
|
AC冷库 |
||||||
AC01 |
保鲜库 |
3730*8160*2600 |
—配压缩机,库板由双面0.6mm不锈钢板,温度带-6°c~12°C |
台 |
1 |
|
AC02 |
四层档货架 |
1150*500*1800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22 |
|
AC04 |
冷冻库 |
3730*8160*2600 |
—配压缩机,库板由双面0.6mm不锈钢板,温度带-22°c~-15°C |
台 |
1 |
|
AD副食库 |
||||||
AD01 |
四层板货架 |
1150*500*1800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29 |
|
AD02 |
平板车 |
900*510*80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台 |
6 |
|
AE主食库 |
||||||
AE02 |
大米搁架 |
1150*500*300 |
—层外框采用38*38*1.0不锈钢方管 |
台 |
32 |
|
AE03 |
平板车 |
900*510*80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台 |
4 |
|
AF粗加工 |
||||||
AF01 |
残菜工作台柜 |
1750*750*800 |
—台面板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厚度为1.2mm |
台 |
2 |
|
AF02 |
单星大盆台 |
1200*750*800/950 |
—板材采用SUS304-2B不锈钢制造 |
台 |
10 |
|
AF02a |
冷热水龙头 |
|
个 |
24 |
||
AF02b |
单星剖鱼盆 |
1500*750*800/950 |
|
台 |
1 |
|
AF02c |
单星大盆台 |
900*750*800/950 |
|
台 |
1 |
|
AF02d |
单星大盆台 |
1200*1000*800/950 |
|
台 |
12 |
|
AF03 |
工作台下层板 |
1800*750*800 |
|
台 |
12 |
|
AF03a |
定制沥水工作台 |
2100*750*800 |
|
台 |
5 |
|
AF04 |
四层档货架 |
1150*500*1800 |
—采用全不锈钢制作 |
台 |
22 |
|
AF06 |
蔬菜清洗去皮机 |
1300*720*1050 |
—适用于马铃薯、胡萝卜、莲藕、甘薯等蔬果类清洗去皮 |
台 |
1 |
|
AF07 |
剖鱼机 |
600*500*700 |
—去鳞,剖腹适用范围:—白链(1kg-5.5kg),花鲢(1KG-3KG)(1KG-4.5KG) —额定电压功率:220V 1.5KW |
台 |
1 |
|
AF08 |
斜切鱼片机 |
800*800*850 |
—额定功率:1 KW |
台 |
1 |
|
AF11 |
绞肉机 |
870*510*800 |
|
台 |
1 |
|
AF12 |
肉片肉丝机 |
750*740*995 |
—入料口尺寸:180(L)×90(W)(m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