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委托,就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QZB-YJ-2021070301
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
(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5、投标人需为食材提供安全保险;
6、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15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 14:30
七、投标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 14:30
九、开标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开户名称:永嘉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203074609000103329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系人:余旭凡
联系电话:18968868813
传真:0577-88113839
附件信息:
瓯北二中食堂配送项目招标文件(7.3终).doc
445.7 KB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非政府采购) 项目名称: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 采购编号:HQZB-YJ-2021070301 采 购 人: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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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1" \h \z \u 关于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3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5
第一部分 投标通知(邀请)书 6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9
一、采购总说明 9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13
一、说明 13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 14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7
五、开标和评标 18
六、授予合同 2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24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0
一、商务报价标部分格式 30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30
二、资信标部分格式 31
附件二 投标函 31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2
附件四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33
三、技术标部分格式 34
附件五(一) 商务偏离表 34
附件五(二) 技术偏离表 34
附件六 配送方案 35
附件七 配送人员情况汇总表 36
附件八 自有配送车辆汇总表 37
第六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38
关于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委托,就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QZB-YJ-2021070301
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合同期限为3年)
(招标内容和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相关部分)。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5、投标人需为食材提供安全保险;
6、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7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15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其他事项:
投标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代理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 14:30
七、投标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八、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 14:30
九、开标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开户名称:永嘉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203074609000103329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人:余旭凡
联系电话:18968868813
传 真:0577-88113839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日 期 |
2021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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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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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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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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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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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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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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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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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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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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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报名文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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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 名 资 料 |
是否提交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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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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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工商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注册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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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
售后服务点: □ 其他:□ |
第一部分 投标通知(邀请)书
项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项目名称 |
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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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QZB-YJ-2021070301 |
资金来源 |
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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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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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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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点:温州市鹿城区牛山北路13号牛山商务大厦9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18968868813 传 真:0577-88113839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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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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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供应商 资格要求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注册资金需在100万元(含)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4、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5、投标人需为食材提供安全保险; 6、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参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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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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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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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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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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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语言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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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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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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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投标文件的正本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由投标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供应商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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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装订要求 |
投标供应商应将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包装密封,包装应有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印章(或签字)。如投标文件的商务报价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未分开制作与包装或未密封,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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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样品 |
不需要 □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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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15000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开户名称:永嘉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203074609000103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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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
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后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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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 7月26日下午14:30 截止(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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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2021年 7月26日下午13:00~14:30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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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注意事项 |
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14:30 正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永嘉县南城街道繁华路1号嘉成公寓4幢西边间12楼1202-09 注意事项: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未能提供的将被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务必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带身份证件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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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程序 |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供应商是否派授权代表到场; (3)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员等有关人员姓名; (4)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5)开标顺序:投标供应商送达投标文件的逆序;先开启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再开启报价文件; (6)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并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7)宣布开标结束。 (8)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未到场签字确认的,不影响开标,评标过程,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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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委员会的 组建 |
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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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信用查询 |
1、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2、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3、投标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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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备案 |
1、中标供应商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原件交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给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627157963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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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
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投标供应商未中标、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代理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投标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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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权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
第二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总说明
1、采购内容:
1)本项目为瓯北二中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
2)食品采购配送分类目录
1.1.粮类:籼米、粳米、糯米、小麦粉、玉米粉、番薯粉、面条、粉干等。
1.2.食用油调味品类:花生油、菜油、大豆油、色拉油、调和油、玉米油、山茶油;食盐、味精、鸡精、酱油、酒、醋、酱、糖、淀粉、麻油、八角、茴香、辣椒粉等。
1.3.鲜肉类:
1)猪肉(含腊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三层肉、仔排、猪肝、猪腰、猪蹄、猪肠、猪血等。
2)其他肉类:鸡肉、鸡腿、鸡翅、鸡爪、鸭肉、牛肉、羊肉、山兔肉、野猪肉等。
1.4.水产类:带鱼、鲢鱼、鳙鱼、草鱼、鲤鱼、明虾、海蛰等。
1.5.冷冻食品类:带鱼、鸡腿、鸡翅根、鸡翅尖、鸡爪、鸡排、鸡柳、鸡米花、骨肉相连、贡丸、热狗、狮子头等。
1.6.禽蛋豆制品类:
1)禽蛋类: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咸鸭蛋、皮蛋等。
2)豆制品类:豆腐、豆腐干、油豆腐、豆腐皮、腐竹、千张、千张包、豆豉、豆腐、锅巴、五香干、豆浆、豆腐乳、面筋等。
1.7.蔬菜类:
1)萝卜、胡萝卜等根菜类;2)马铃薯、生姜、毛芋山药、甘薯、地瓜等薯芋类;3)韭菜、大葱、大蒜、洋葱等葱蒜类;4)大白菜、小白菜、青菜、油菜、菜心等白菜类;5)结球甘蓝、包心菜、西兰花等甘蓝类;6)菠菜、莴苣、芹菜、苋菜、香菜、蒲公英、马兰头等叶菜类;7)黄瓜、冬瓜、节瓜、南瓜、西葫芦、丝瓜、苦瓜、葫芦等瓜类;8)番茄、茄子、辣椒、青椒等茄果类;9)菜豆、长豇豆、毛豆、豌豆、蚕豆、扁豆、刀豆、等豆类;10)莲藕、茭白、水芹、荸荠、菱角、海带、紫菜、竹笋、芦笋等水生蔬菜;11)黄花菜、百合、香椿、枸杞、车前草、玉米笋、嫩玉米等多年生及杂类蔬菜;12)香菇、蘑菇、平菇、金针菇、草菇、黑木耳、银耳、猴头菇、鸡腿菇、珍珠菇、竹荪;13)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类:14)咸菜、榨菜、海带丝、海带结、雪菜、萝卜丁等其他蔬菜。
1.8.其他食品:水果、饮料、蛋糕等。
2、食品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清洁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2.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2.大豆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4.猪肉、牛羊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2.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7.禽蛋、蔬菜、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2.8.连续三次整改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3、食品价格约定
3.1.保持供货价格相对稳定。食品供货价格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所在地区(包括网上(菜篮子)、市场、超市)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等物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采购人成立采价组,每周对食堂食品原料的价格进行采集,参考相关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与供货商及时对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3.2.合同结算价为各种食品实际结算价相加,单种食品实际结算价=该种食品零售结算单价×该种食品中标折扣率)。
4、基本职责
4.1.配送企业接受配送任务后,应按合同要求,准时向瓯北二中食堂提供优质、新鲜、合格的食品。食品原料的配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做到48小时留样备查。
4.2.配送企业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
4.3.自觉接受教育、农业、食品药品、商务、工商、卫生等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抽查,保证统一配送安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4.提交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师生生命健康和饮食安全。
4.5.实行按月结算,做到账目清晰,有据可查。
4.6.为食材提供安全保险
5、工作职责
(一)学校职责
5.1.遵守学校食堂粮、油、猪肉、冻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物品配送合同规定,不得在非统一配送或定点企业自行采购;严格执行验货、入出库和索证索票制度。
5.2.学校应填制库存日记账,确保粮、油等易存物品库存数保持在食堂一周用量之内。建好相关台账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供货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联系方式等。
5.3.学校应每周制定进货计划,确定具体送货时间、品种及数量,或根据季节变化和指定配送单位协商适当延长配送周期。
5.4.学校在接收配送企业货物时,应由两名工作人员验收,确认无误后,在配送企业的《送货单》上签收并留一份存档。
5.5.学校对配送的食堂粮、油、猪肉、冻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等物品要和配送单位共同把好质量关,规范大宗食品的进出管理,若发现所配送物品存在质量问题应第一时间报告食品药品监督局,并与配送单位取得联系查明原因。
5.6.建立对配送企业实行配送服务质量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退出制度。
5.7.联合食品药品监督、商务、农业、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和定点采购的指导,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和抽查,规范采购食品质量,保证食品安全,及时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6、配送要求
6.1.投标人须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有必要的运输工具,有配送服务点及相应的保证大宗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和制度,有一系列保证大宗食品安全的制度和实施方案等。
6.2.配送企业要提高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按学校要求及时配送到位。
6.3.中标配送企业应当按照学校配送服务标准和中标价格进行配送。要建立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职责到人,做好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学校采购食品必须向签订配送合同的中标配送企业进行定向采购,不得私自采购。
6.4.为保证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配送任务,本项目选择综合得分第一名作为本次的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供应商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安排的配送服务。
7、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定点供货期为3年(1+1+1模式),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在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且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 1年供货期满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下一年供货合同(续签不得超过2年),若中标方有违约行为,服务质量未达到标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8、验收、检查及食品安全要求:
8.1.由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8.2.学校将按照学校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学校食堂粮油供货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中标企业的配送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如在检查中发现有质量、安全、不按合同价格供货等问题,并造成较大影响的,学校有权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同时扣除中标单位100%的履约保证金。
8.3.食品安全要求:投标人对所投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合同中规定的食品供应,以保证采购单位的正常工作。如发现质量有问题投标人应做到包退包换,因质量引起的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经专业权威部门鉴定,投标人应负全部民事和刑事责任。
9、供货单位其他要求:
9.1.中标企业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9.2.中标企业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各有关职能部门、学校的监督检查。
9.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有违规现象取消其供货商资格,没收其履约保证金,并在三年内禁止其参加同类配送采购活动。
9.4.供应商保证提供最佳的售后服务。
10、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五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无息退还,中标人供应的大宗食品经学校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以每月20日付清上个月全部货款。
11、交货方式
按学校预定的时间及数量保质保量及时配送。
12、送货时间及地点
按学校指定时间及地点进行配送。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
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和服务范围。
4、本次采购采用商务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文件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首先评审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技术资信部分无效的供应商不进入商务报价评审。要求供应商技术资信部分的投标文件(含资信与服务)中不得含折扣率报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人有权选择中标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存在上述关系的供应商做无效投标处理。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项目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投标,否则责任自负。
8、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后如不前来投标,需在开标前三日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于本项目后续工作开展,如无故不来投标,则将记录在案,并将不允许再次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
1.1、招标文件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1.2、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
2、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质疑或需要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投标依据。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更正文件)通知供应商。补充、更正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补充、更正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公布。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
1.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2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报价均采用人民币报价。
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招标货物技术规格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上响应。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未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投标货物在基本满足招标货物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
1.4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不利于其投标的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
1.5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二部分组成,须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密封。技术资信部分(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1、商务报价部分组成
序号 |
内容(▲序号1-3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1 |
报价一览表(附件一) |
2.2、技术资信部分组成
序号 |
内容 |
资信部分(▲序号1-5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 |
投标函(附件二) |
2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三) |
3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
4 |
供应商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5 |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2 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在温州地区必须设有自身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配送服务机构; 5.3 投标人需为食材提供安全保险(证明材料); |
6 |
供应商相关资质、资信或信用证书、获奖证书等(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
7 |
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
8 |
2018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清单(附件四) |
技术部分(▲资料提供不齐全,将肯能导致不利的评定) |
|
9 |
商务偏离表(附件五(一))、技术偏离表(附件五(二)) |
10 |
配送方案:配送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承诺等(附件六); |
11 |
配送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温州地区以外的投标人,以温州地区配送服务机构证明材料为准),应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配送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七); 自有配送车辆汇总表及相应行使证复印件(见附件八); 仓储面积、食品冷藏库容积及配送环境(提供房产平面面积证明、自有或租赁证明、仓储环境图片等); |
12 |
距离采购人最近的服务机构的详细介绍、服务机构总负责人,电话,地址,技术力量配置等; |
13 |
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
14 |
其它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 |
15 |
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响应文件页码。(放置于目录前) |
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3.1投标文件格式
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款第2条(上表)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投标文件并装订成册(商务投标部分投标文件与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分开装订分别密封)。
3.2开标一览表为在商务标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供应商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格,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4、投标报价
4.1、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填写报价。
4.2、本次招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3、本次采购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供应商应在各自技术和商务占优势的基础上并充分考虑本项目的重要性,提供对采购人最优惠的报价报价。
4.4、投标报价应按包含以下费用。
人工、货物价格
关税、增值税等其它税,须将税费及税率单列
代理服务费、其他费用
供应商在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投标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
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
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
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供应商须按投标邀请(通知)书中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中标供应商无故未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 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
(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承诺,经采购人确认属实;
(5)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6) 存在串标、围标、抬标、陪标等行为的;
(7)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如有);
(8) 经认定投标供应商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9)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7.1 自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7.3 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签署
8.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复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2 投标文件须由供应商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文件商务报价部分和技术资信部分须分别装订成册,且分别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正、副本字样后装入密封袋内。注明需盖公章及签字(签章)处,应有供应商公章及投标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封皮上写明采购人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分别注明“商务报价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投标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2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的责任自负。
2、投标截止时间
2.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2 采购代理机构如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应在投标截止前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3.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要求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4.1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
4.2 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4.3 包装与密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4.4 投标文件递交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4.5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投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规定本人亲自递交,并签字签到。
五、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采购中心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截标、开标。
1.2、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签到,并积极配合可能的询标。
1.3、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出示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作为投标代表的必须出示并递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密封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也为有效)、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
未提供以上证明的投标文件将拒收,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未到账的供应商将拒绝接受。
1.4 开标
1)首先当众开启供应商技术资信标。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采购组织机构审查投标供应商代表合法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保证金收据原件。
为方便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密封在技术资信部分投标文件中的,开启其技术资信标后再进行投标资格审查,但对于其技术资信标的启封,采购人及采购组织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进入其技术资信标评审。不通过的,退还未拆封的相关投标文件。
2)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资信、资质、资格及技术进行符合性审查。技术资信标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商务报价标开标。不通过的,退还其商务报价部分投标文件。
3)商务报价标开标
(1)开商务报价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准时出席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代表未及时参加商务报价标开标的,事后不得对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2)宣布对各供应商有效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等审查结果和技术、资信标得分情况。
(3)检查有效供应商“商务报价标”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启“商务报价标”,唱读“开标一览表”全部内容。唱读结束后,供应商代表应对唱读内容及记录结果当场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默许同意。
(4)开标时没有启封和宣读的投标文件,原封退回给供应商。
(5)开商务标时,采购人指定专人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2、评标
2.1评标由采购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确定中标人,并对其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推荐为中标人;
4)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5)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中标人名单;
2.2评标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为符合性检查。
(1)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3)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推荐中标人候选人名单,并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中标人。
2.3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正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招标要求,存在负偏离的);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付款方式、完工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
8)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9)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
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技术资信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
3)除2.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或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的主要参数的投标文件;
4)除2.3条款以外,出现投标货物数量与招标文件对比出现较大偏差;商务报价明细表计算错误,出现较大差错;
5)除2.3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认定。
2.5 开启供应商商务报价文件后发现价格、数量有误,其投标价将按下述原则处理:
1) 任何有漏去一些小项货物或服务的投标将被视为其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投标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2) 任何有多报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的投标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则合同价格必须为核减掉多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后的价格。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3)对于计算错误的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果该供应商中标,如其投标价格计算错误导致多报者合同价格予以据实核减,少报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上述处理方式,将作为无效投标。
4)对于计算错误,多报或漏报的一些小项工程或货物、服务的仅仅为非实质性重大偏差范围内的偏离,并经过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为细微偏差,评审时其投标价不予调整。如认定为重大偏差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7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8 评标时如遇到招标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
2.9评标委员会对未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采购人及评标委员会可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进行澄清,并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授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3.2 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改变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
4、禁止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4.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4.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投标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
5、评标原则
▲投标截止时或评审过程中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予开标或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评标办法具体见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六、授予合同
1、决标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供应商。
2、中标通知书
2.1、采购人依法确认中标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3、中标无效
1)发现中标供应商资格无效或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4、签订合同
4.1 中标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
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
4.3 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拒签合同者,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的,所需费用由原中标供应商承担。
5、招标代理服务费
5.1、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15000元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下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嘉上塘支行
开户名称:永嘉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1203074609000103329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仅供参考)
编号 :
采 购 人: (甲方)
中标供应商: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名称) 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配送食品范围、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一)配送食品范围为: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
(二)合同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格结算
1)保持供货价格相对稳定。食品供货价格以随行就市、保本微利为原则。平时以采购人所在地区(包括网上、市场、超市)粮油类、肉类、禽蛋类、冻品类等物品信息价格作参照,作一定比例的折扣优惠,并保持相对稳定。如市场价格有波动,配送主体要及时告知,供需双方协商定价。采购人成立采价组,每周对食堂食品原料的价格进行采集,参考相关部门发布的市场信息,与供货商及时对接,原则上每周确定一次。
2)合同结算价为各种食品实际结算价相加,单种食品实际结算价=该种食品零售结算单价×该种食品中标折扣率。
2、付款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提供 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无息退还,中标人供应的大宗食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以每月10日付清上个月全部货款。
二、食品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确保食品质量。大米、面粉、食用油、调味品等必须从正规厂家采购,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鲜肉类原则上须经县生猪定点屠宰厂(点)检验检疫监测,盖有蓝色图形检验检疫印戳,并附有检验检疫监测证明;蔬菜做到清洁新鲜,每批次检测,48小时留样;所有食品必须按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分类存储,分类包装运输。
三、配送流程及要求
1、甲方应在周四前把下周每天要采购的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备货。
2、乙方必须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到位,确保合同的履行;
3、乙方将货物送达后,甲方对食品质量、数量、价格验收确认后签字,验收清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检验检测
甲方根据本次《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实施验收。如甲方对商品质量有异议,可要求更换;若不更换则由区卫生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为准,检测不合格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否则由甲方支付。
五、运输要求
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凭学校食堂食品配送专用车辆通行证进入学校,在学校内应减速慢行,听从学校指挥。在确保人生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搬卸。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1 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中标人须承担相应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乙方在未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发生,且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前提下, 1年供货期满后,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下一年供货合同(续签不得超过2年),若中标方有违约行为,服务质量未达到标准,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合同。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提供的食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重新调换配送,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凡因食品质量原因而造成食物中毒等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2、乙方因配送延误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偿付应付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的,招标方有权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5、若乙方中途不履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招标方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八、合同的解除
乙方因下列原因,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所供的粮油、蔬菜、肉类等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引发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农业、工商、经商、质监、卫生、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行政处罚并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
3、在食品配送中,因下列原因月考评不合格的: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学校反映强烈的;履约服务差,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配送不及时,影响学校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4、在食品质量、价格、配送时效、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食堂多次投诉,经采购人核查,情况属实的。
九、其他约定
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向甲方提交一份完整的配送计划书及乙方认为可能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2、廉政建设要求:经查实发现有商业贿赂现象,取消配送资格,相关工作人员按情节轻重做出相应处分或处罚;触犯法律,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中所指甲乙双方享有同等权力,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提交某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十一、合同的生效
1、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采购人的为准。
2、本合同在采购人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经签署,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所列的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另行协商,商定内容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采购人的招标文件与招标补充文件;
2、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和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
甲 方:(印章) 乙 方:(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附件1:
各类食品中标折扣率
序号 |
食品分类目录 |
(中标折扣率) |
1 |
粮油类 |
|
2 |
鲜肉类 |
|
3 |
蔬菜类 |
|
4 |
调味品类 |
|
5 |
其他类(冻品、水产、禽蛋、干货、豆制品、腌制品、活禽、禽肉、熟食等) |
附件2:
食堂食品采购配送分类目录
1.粮类:籼米、粳米、糯米、小麦粉、玉米粉、番薯粉、面条、粉干等。
2.食用油调味品类:花生油、菜油、大豆油、色拉油、调和油、玉米油、山茶油;食盐、味精、鸡精、酱油、酒、醋、酱、糖、淀粉、麻油、八角、茴香、辣椒粉等。
3.鲜肉类:
1)猪肉(含腊肉):前腿肉、后腿肉、排骨、大排、里脊肉、三层肉、仔排、猪肝、猪腰、猪蹄、猪肠、猪血等。
2)其他肉类:鸡肉、鸡腿、鸡翅、鸡爪、鸭肉、牛肉、羊肉、山兔肉、野猪肉等。
4.水产类:带鱼、鲢鱼、鳙鱼、草鱼、鲤鱼、明虾、海蛰等。
5.冷冻食品类:带鱼、鸡腿、鸡翅根、鸡翅尖、鸡爪、鸡排、鸡柳、鸡米花、骨肉相连、贡丸、热狗、狮子头等。
6.禽蛋豆制品类:
1)禽蛋类:鸡蛋、鸭蛋、鹅蛋、鹌鹑蛋、咸鸭蛋、皮蛋等。
2)豆制品类:豆腐、豆腐干、油豆腐、豆腐皮、腐竹、千张、千张包、豆豉、豆腐、锅巴、五香干、豆浆、豆腐乳、面筋等。
7.蔬菜类:
1)萝卜、胡萝卜等根菜类;2)马铃薯、生姜、毛芋山药、甘薯、地瓜等薯芋类;3)韭菜、大葱、大蒜、洋葱等葱蒜类;4)大白菜、小白菜、青菜、油菜、菜心等白菜类;5)结球甘蓝、包心菜、西兰花等甘蓝类;6)菠菜、莴苣、芹菜、苋菜、香菜、蒲公英、马兰头等叶菜类;7)黄瓜、冬瓜、节瓜、南瓜、西葫芦、丝瓜、苦瓜、葫芦等瓜类;8)番茄、茄子、辣椒、青椒等茄果类;9)菜豆、长豇豆、毛豆、豌豆、蚕豆、扁豆、刀豆、等豆类;10)莲藕、茭白、水芹、荸荠、菱角、海带、紫菜、竹笋、芦笋等水生蔬菜;11)黄花菜、百合、香椿、枸杞、车前草、玉米笋、嫩玉米等多年生及杂类蔬菜;12)香菇、蘑菇、平菇、金针菇、草菇、黑木耳、银耳、猴头菇、鸡腿菇、珍珠菇、竹荪;13)绿豆芽、黄豆芽等芽苗类:14)咸菜、榨菜、海带丝、海带结、雪菜、萝卜丁等其他蔬菜。
8.其他食品:水果、饮料、蛋糕等。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报价标部分格式
附件一 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
食品分类目录 |
投标折扣率(%) |
折扣率区间 |
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食堂(粮类、食用油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水产类、蔬菜类、豆制品类、禽蛋类、水果类、调味品等)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服务 |
粮油类 |
92-96 |
|
鲜肉类 |
95-98 |
||
蔬菜类 |
85-90 |
||
调味品类 |
92-97 |
||
其他类(冻品、水产、禽蛋、干货、豆制品、腌制品、活禽、禽肉、熟食等) |
90-95 |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折扣率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折扣率;其中投标报价应包括税金、运保费、人工费、运输费、服务费、保险费、验收费、招标代理费等其它需要的一切费用。
★所报折扣率如含有小数的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否则按四舍五入计算。
★折扣率=1-下浮率,单种食品实际结算价=该种食品零售结算单价×该种食品中标折扣率。
★供应商投标折扣率(%)不得超出各自的折扣率区间,如超出各自折扣率区间,按无效投标处理。
★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二、资信标部分格式
附件二 投标函
:
(供应商全称)授权 (授权代表名称) (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内填投标编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
3、保证忠实地执行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双方所签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4、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
7、我公司没有被浙江省财政厅、温州市财政局及永嘉县瓯北第二中学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8、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人名称):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供 应 商 名 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授权代表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 项目投标,全权处理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签字) 性别 :
职务: 年龄: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或影印件) |
附件四 2018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