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07-05 16:44
项目概况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页面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 | 5134262021000213 | ||
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预算金额(元) | 4120720.00 | ||
采购需求 | 附件 | ||
合同履行期限 | 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即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业主有权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和营养餐项目运行情况调整(随着正餐模式的开展,可能会大幅减少)。 |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时间: | 2021年07月06日到2021年07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地点: | 四川政府采购网页面下载 | ||
方式: | 详见招标文件 | ||
售价: | 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2021年07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
地点: |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
地址: | 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4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朱先生/邵先生;联系电话:0834-5422262、54255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凉山州会东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先生/申先生;联系电话:0834-542510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邵先生 | ||
电话: | 0834-5422262、5425589 | ||
|
项目编号:HDZCA2021106
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共同编制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1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3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31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32
第七章 评标办法 38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样稿) 45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委托,对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DZCA2021106
二、招标项目: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资金412.072万元。
四、招标项目简介及供应商邀请方式:
1.招标项目简介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招标以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本采购公告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如果是生产厂商投标,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是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川学奶办〔2020〕2号)规定的生产供应企业。
3、如果是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与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供货、仓储、配送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招标文件自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12日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现场报名,免费领取,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报名时须提供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并在介绍信上备注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件地址,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提供的所有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有效的公章(鲜章)),不接受网上或传真报名。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年7月27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温馨提示:因疫情期间,需戴口罩及需出示健康码。其他要求按照会东县疫情防控相关文件执行。
开标地点: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会东县政务中心三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二年(即从2021年9月至2023年7月),业主有权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和营养餐项目运行情况进行调整(随着正餐模式的开展,可能会大幅减少)。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先生/邵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2262、5425589
地址:会东县鱼城街道金叶街46号
采购代理机构: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会东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 李先生/申先生
联系电话:0834-5425106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7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采购项目名称 |
会东县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
|
采购编号 |
HDZCA2021106 |
|
价格标底 |
学生饮用奶、蛋糕、核桃酥、面包每份单价均不超过2元。按学生饮用奶与蛋糕、核桃酥、面包轮流搭配一种食品为每天(餐)的供应量进行供餐,每天(餐)的报价最高不超过4元。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投标保证金 |
交款方式:疫情期间,免交保证金。 |
|
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和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圆整。 交款方式:中标企业按要求将履约保证从其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
|
交货时间、地点 |
交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交货地点: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的地点 |
|
质量要求、验收标准 |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 验收标准:由招标人组织验收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
|
现场勘查 |
投标人自行实地勘查,采购单位不统一组织。 |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提出质疑的时间 |
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 |
|
分包履约 |
本项目各投标供应商不允许将包内项目再拆分履行。 |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产品注意事项(实质性要求)规定的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 |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如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投标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的采购范围和标准和认证机构按: 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三、《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等内容执行。 具体为: 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定。 |
|
声明承诺提醒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种声明和承诺应当真实有效, 无效声明和承诺、虚假声明和承诺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由 此带来的任何不利后果,虚假声明和承诺还将报告监管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
|
相关政策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4、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二、失信企业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对失信行为投标人给予10%/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加成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加成后的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
|
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作为招标 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时,有 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 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如 附表中无相关内容,在保证国家、集体和采购人利益不受 损害的情况下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必要时,可 以暂停本次采购活动,待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样品 |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样品每个品种(口味)不低于5盒(份),随招标文件一并提交。因评审需要,样品一律不予退还。 |
|
民营经济政策扶持 |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适用“政采贷”信用融资贷款。“政采贷”产品信息查询渠道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模块”— “政采贷。 |
|
绿色包装 |
绿色包装: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应符合《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供应商应在承诺及声明函中予以响应(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未响应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简称“招标人”)。
2.2 “集中采购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集中采购机构是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简称“集中采购机构”)。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报名成功并领取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投标邀请”第五条规定的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向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报名登记备案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
5.1供应商家数计算。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中标人推荐资格。
5.2关系投标人限制。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以取得授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且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1家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不同型号的,最多只能有2家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超过2家参加投标的,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2家作为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总公司、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变更公告。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本次采购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及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
12.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知识产权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对所有投标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14.2 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规格;
(2)投标产品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产品验收要素(注明投标产品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品牌和生产厂家)。
(4)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5)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最近半年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加盖鲜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社保、税务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6)国家法定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7)学生应用奶生产企业必须有四川省学生饮用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8)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0)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
(11)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生产厂家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配送实施方案、配送责任人员名单等(加盖鲜章);
(12)商务应答表;
(1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
(14)投标人必须具有与投标产品生产或销售企业签订的供货协议(生产企业投标人除外),并提供生产或销售企业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供货、仓储、配送及其他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15)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14.4其他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疫情期间免交)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90天。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标书(U盘制作)1份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一式2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
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18.4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胶装成册并逐页编码(实质性要求)。
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招标文件要求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电子标书,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标书”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0.2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21.4 投标文件中如果出现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的投标报价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可以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集中采购机构应让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22.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投标文件中有关明细表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
23. 开标程序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和主持人、唱标、监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
(2)监管人员监督,评标小组成员审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宣布检查结果。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对其“开标一览表”的项目名称、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进行宣读。同时,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集中采购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四份),财政局采监科、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各留存一份。
26. 合同分包
26.本项目只有一个包,不接受再分包。
27. 采购人增加合同标的权利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9. 履行合同
29.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 验收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七、投标纪律要求
31.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支付货款
32. 申请支付
32.1采购项目验收合格,采购人签署《验收结算书》后,向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提出支付申请。
32.2采购人根据购货数量每月与中标人结算一次。
九、质疑和投诉
33.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其他
34. 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六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不包括签字盖章),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招标文件(采购编号: ),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产品和服务。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合同签字生效后, 交付采购人验收合格,在2021年秋季开学时按质、按量、准时将学生饮用奶(送到指定学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 万元(大写: )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并履行合同。
4、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标书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2份。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 项目(采购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电话: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以上内容,务必安排在同一页A4纸上。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学生营养餐采购项目 |
|||||
招标编号 |
HDZCA2021XXX号 |
|||||
序号 |
品牌 |
单位 |
净含量 |
品牌 |
单价(元) |
|
1 |
学生饮用奶 |
1盒 |
200ml |
|||
2 |
食品(蛋糕、核桃酥、面包) |
1份 |
100g |
|||
投标总单价 |
人民币大写(元): 人民币小写(元): |
注:1、“投标单价之和”与“投标总价”相一致,为每天(餐)的营养餐供应量。本次采购价格以每天(餐)的营养餐供应量计算报价得分。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四、商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完成项目质量 |
备注 |
|
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完成项目质量”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七、服务应答表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的应答 |
说明 |
1 |
||||
2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服务内容事项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服务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八、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人员 |
||||||||
服务人员 |
||||||||
其他人员 |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九、投标人财务状况
投标人须提供2019或2020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鲜章)。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得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盖章)称:
日期: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或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十二、制造商家授权书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XXX(制造商家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XXX。
XXX(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XXX(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XXXX。
XXX(制造商家名称)授权XXX(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XXX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清单附后),参加XXX项目第XXX包的报价,全权处理与该产品采购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采购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政府采购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报价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义务。
授权单位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授权销售产品清单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报价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制造厂家可以是派出机构。若由代理商授权的,须同时提供证明代理商有授权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若由国外制造厂家直接授权的,签字或盖章均可)
对技术服务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且可以在成交后通过合法渠道获得产品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文件特别注明不需要提供授权书的采购项目,可以不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十三质量保证书
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书作为 (供应商)对会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提供的质量保证的证明。我方承诺提供以下质量保证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l、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
2、提供的货物符合报价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3、保证服务承诺全部内容的满足;
4、每件货物必须配件齐全、包装完整、完好未拆封;
5、保证所承建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规范进行,质保期及质保期内产生的维修、维护费用按国家相关部委规定执行。
本保证书自报价文件递交日起90日内有效,如我方成交则至保质期满为止有效。
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1、如果是生产厂商投标,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必须是四川省学生饮用奶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川学奶办〔2020〕2号)规定的生产供应企业。
3、如果是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与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供货协议,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具有供货、仓储、配送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投标文件资料需按采购文件规定正确地签字、盖投标人鲜章。当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前后矛盾时或响应资料内容信息(包括法人、授权代表人的签字、盖章等信息)前后不吻合时,评标委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即可以根据具体投标情况如果涉及资格性审查事项的,作无效标评判)。
4、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投标人年度要求的,响应人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5、若因年审或处于换、发证期间暂无法提供有效证照件的,应提供发证部门出据的证明资料。
6、只要国家相关行政许可法规明确规定了应取得前置许可资格证或资质证书或其他特许证照后方可从业或生产经营的,无论本采购文件是否作明确约定,投标人都应按法规要求提供,否则评标可以根据具体的采购情况综合判定其投标无效。
7、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及相关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取消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资格,并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函;
(2)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备查;
(5)提供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社保资金缴纳证明、纳税证明等复印件加盖鲜章(新成立公司提供验资报告、社保、税务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6)提供学生饮用奶生产企业有四川省学生饮用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7)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8)提供投标企业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9)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加盖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