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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cg202106-227-01 |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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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czcg202106-227-01]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CZZF 附件:招标文件.pdf
1
滁州市政府采购示范文本
公开招标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czcg202106-227
采 购 人: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06 月
2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邀请).................................................................................... 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3
第三章采购需求 ........................................................................................................ 22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 34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 ................................................................................................ 41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53
第七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72
第八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 76
3
第一章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招标公告
受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委托,现对“食堂经营权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
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7月 27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
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cg202106-227
项目名称: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 万元
最高限价:0 万元
采购需求:食堂承包经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 3+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④供应商被税收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⑦被滁州市县两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在禁止
期限内的;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⑨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 5条信誉要求①-⑨项情形之一的,拒绝投
4
标人参加本项目(按照交易文件中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
询);
三、获取交易文件
时间:2021年 7月 6 日至 2021年 7 月 14日
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 7 月 27 日 9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阳县新城区融媒体中心西附楼(中都大道与辅仁路交叉口西北侧)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
?不要求。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
(http://61.190.70.20/a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
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 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
交;已办理过 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
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
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 转 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
徽 CA客服 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
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 CA数字证书登
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
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
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投标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
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5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
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①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自行登录
系统进行投标文件解密;②解密时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时间,不得超过 2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
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 1779号
联系方式:0551-63736771 150551870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刚、孙志强
电 话:15055187053
6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采购人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2 委托人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3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9号
4 项目名称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
5 项目编号 czcg202106-227
6 财政编号 /
7 项目性质 服务类
8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采购人自筹 □其他
9
包别划分 ?不分包 □分为 X 个包
备注:投标供应商可以选投其中任意 1 个包或同时投多
个包。
10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详见采购需求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如有关于付款条件的表述与招
标文件规定负偏离的,投标无效。
11 联合体投标 □允许 ?不允许
12 投标有效期 90 天
13 服务地点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 3 年,期满后餐饮企业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
自动续签 2 年合同,总经营期限不超过五年,具体详见
采购需求。
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不要求
16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17 答疑
2021 年 07月 19日 17时 00 分前接受答疑(逾期不予受
理),
投标供应商请注意: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文
7
件进行的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将在网站上及时发
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
具有同样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凤阳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
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答疑、澄清、变更或补充在网
站上发布。
18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统一组织
19 投标文件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
2、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使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 供 的 电 子 标 书 制 作 工 具 软 件
(http://ggzy.chuzhou.gov.cn/网上下载)制作生成的
加密版投标文件。
3、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4、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
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
(投标截止时间起 20分钟内),投标无效。
5、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份(一正、
二副),纸质投标文件须由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直接打印胶
装成册,与电子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不能有任何修
改。
20 投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1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2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
23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执行,由中标单位支付,采
购人不另行支付。(中标服务费详见招标代理合同)
24 履约保证金
定额收取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收受方式为:?转账/电汇、□保函,收受人为?采购人、
□委托人、□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 31 条
8
25 采购人联系方式 详见招标公告
26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
招标文件以外的其他
资料
无
27
网上招标投标特别
说明
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如还未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办理 CA锁(电子签章)应及时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办理,投标时须携带 CA 锁(电子签章)并牢记解锁
密码。
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参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多
种方式通知的不定期网上招投标培训会。
3、投标供应商如因未办理 CA 锁(电子签章)或未参加
培训会等自身的原因,而导致不能投标或投标无效的由
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
不负责。
4 、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
件进行解密(使用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的 CA 锁并牢记解
锁密码),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均可,投标供应商自
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因投标供应商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
标现场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可远程网上询标)
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6 、从评标委员会发起远程网上询标至询标结束原则上
为 15 分钟,未安排工作人员至开标现场的投标供应商在
投标文件解密之后,至评审结束之前,应确保工作人员
登录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接受评标委员会可能发起
的询标,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
担。
7、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
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投标文件制作时加盖
电子签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投
标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
8、投标供应商网上投标文件制作完成时应自行检查证明
材料扫描件或影印件是否清晰,如因材料模糊不清,导
9
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认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
承担。
注:《投标人远程解密、在线询标操作》、《投标人操作手
册》详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专区,网址
http://http://ggzy.chuzhou.gov.cn//hbweb/xzzy/Mo
reInfo.aspx?CategoryNum=015。
28 备注
1、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如下(仅以下述渠道查询结果
为准):
( 1 )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 2 ) 企 业 经 营 异 常 名 录 : 信 用 中 国 官 网
(www.creditchina.gov.cn)
(3)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中国官网
(www.creditchina.gov.cn)
(4)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
购官网(www.ccgp.gov.cn)
2、联合体供应商,联合体任何一方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投标时,供应商应当查询上述记录后,如实提供无不
良信用记录声明并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联合体投
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如有虚假,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上报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
规定处理。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应当诚信守法、公平
竞争。如有以提供虚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虚假技术参
数投标、虚假业绩、虚假证书、虚假检测报告等)、串通
投标、隐瞒失信信息等谋取中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
报监管部门严肃查处。
10
二、投标人须知正文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服务项目招标。
2.定义
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
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招标之日向前追溯 X年/月(“X”为“一”及以后
整数)起算。
2.3业绩: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
合同。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
为追溯节点。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3.1招标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
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招标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
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
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
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
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
人。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
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
11
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参加招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招标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招标。
3.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
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
加招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
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
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招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5.8对联合体参加招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7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4.资金来源
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招标公告(招标邀请)。
5.招标费用
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招标有关的费用。
6.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招标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
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2
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
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招标
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
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
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
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招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
或修改的内容)。
9.招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招标,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中规定。
9.2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
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招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
述。供应商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
13
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招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
选招标方案。
12.报价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
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招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
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招标报价中。
12.3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招标文件(公告)
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
要求的招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招标保证金
13.1 供应商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招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招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供应商请注意:
(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
(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
14
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招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供应商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
勿将招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3.3 招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应当一致。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分公司或子
公司代缴招标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招标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其投
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4 联合体参加招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招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招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3.5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招标保证金;
1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招标保证金的情形。
14.招标有效期
14.1 招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招标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4.2 在招标有效期内,供应商的招标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招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招标有效
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招标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招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
书面形式提交。
15.投标文件的制作
15.1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5
(1)投标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
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
(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
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招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
章的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
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
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
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
投标文件)。
15.3招标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
子投标文件。
16.2 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
商受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投标文件的提交、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招标邀请)”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
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
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
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
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投标文
16
件。
17.4 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招标小
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
新提交投标文件的,不在此列。
18.招标小组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招标小组,招标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招标小组及其成员
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招标小组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事项与实质性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招标。
18.3 招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投标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
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招标
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
19.2公开招标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
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 招标小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
下:
19.3.1 初审。招标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投标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
投标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投标无效的,招标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
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3.1.1 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
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招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9.3.1.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
17
(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
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2 招标。初审合格后,招标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
商分别进行招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平等的招标机会,如供应商未到招标现场的,
视同放弃该权利。
19.3.3 报价。招标结束后,招标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投标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最后报价。
19.3.4 综合评分。招标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
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招标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
19.4.2 招标小组根据与供应商招标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招标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招标
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供应商。
19.4.3 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
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
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招标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
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招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
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或影印件的,招标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招标小组决定投标文件的投标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
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招标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公开招标
18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公开招标采购,并将理由
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招标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招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投标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
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
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招标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
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带本
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招标现场等情
形而无法接受招标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最后报价
22.1 招标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招标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
报价。
22.2 在招标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
价。
22.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
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
行办法〉的通知》(财购〔2012〕142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
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
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
19
除。
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参与评审。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23.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及标准
23.1 招标小组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
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
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招标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
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4.1 招标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
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招标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编写评审报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招标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
报告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招标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
意见和理由。招标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
审结论。
26.保密要求
26.1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
秘密、商业秘密。
27.成交结果公告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
购 网 ( www.ccgp-anhui.gov.cn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安 徽 省 滁 州 市 )
(http://ggzy.chuzhou.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
公告的内容。
20
28.成交通知书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
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
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招标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
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
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成交服务费
31.1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并按照下列标准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2% 1.2% 0.8%
100-500 0.88% 0.6% 0.56%
500-1000 0.6% 0.36% 0.44%
1000-5000 0.4% 0.2% 0.28%
5000-10000 0.2% 0.08% 0.16%
10000-100000 0.04% 0.04% 0.04%
100000 以上 0.008% 0.008% 0.008%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2%=1.2 万元
(500-100)万元×0.6%=2.4 万元
21
(1000-500)万元×0.36%=1.8 万元
(5000-1000)万元×0.2%=8 万元
(6000-5000)万元×0.08%=0.8 万元
合计收费=1.2+2.4+1.8+8+0.8=14.2(万元)
32.签订合同
32.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合同。
32.2招标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
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3.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
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
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4.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
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
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4.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
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招标小组评审认可。
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
1 付款方式 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2 服务地点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3 服务期限 3+2 年
二、项目概况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管理理念先进、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设备领先、教学质量一流、育人环
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是凤阳县的一张靓丽名片。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约 1200 人,教职工约
98人。学校食堂按照食堂相关标准设计建设,面积约 1600 平方米,在食堂一楼配套有小卖部。
本次招标针对食堂(包含小卖部)承包经营服务,以及建设学校“互联网+食堂服务智慧监管平
台”。
(特别声明:上述人数仅作参考,不作为投标和合同签订与履约的依据。“互联网+食堂服
务智慧监管平台”只作为评分项,不作为资格审查项。)
三、服务需求概述及内容
(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需求
1、基本要求
1)应该熟知学校教职工及学生等人员的工作、学习生活规律及要求,具有为服务对象提供
优质服务的经营理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餐饮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建立既安全规范、
完备的管理服务制度。
2)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食堂整体或部分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在学校内搞不法经
营。一经发现,一次性罚款 500元,并按学校要求进行整改。
3)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
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2、膳食服务要求
23
1)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健康,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及安徽省滁州市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2)物品采购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采购并建立台账。
3)按照学校作息时间保证校方午餐的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 保证主副
食花色品种不断翻新和多样化。中标供应商按学校向采购人按时按量供餐,就餐时间段内,保
证饭菜温度适宜,有保温措施,中标供应商需给予学校教职工食堂饭菜消费半价优惠
4)中标供应商应负责确保食堂设施设备运行安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由中标方
承担。大型设备的购置由采购方负责。
5)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上岗证,人员技术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述人员健康上
岗证合同签订后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不满足要求,报经采购人同意,须立即进行整改, 如因
人员配备不到位导致项目进度,造成恶劣影响的,采购人有权报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并
终止合同,投标供应商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6)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政府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发生食物中
毒等责任事故的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7)餐具、用具及辅助性设施设备由采购方提供。如需对房屋等设施进行改造,必须征得校
方同意。
8)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须制定满足师生就餐需求的相
关应急预案。
9)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学校应予以协助。合同履行期间,校园内不
得有餐饮服务(含小卖部)等与中标方相同经营种类出现。
10)服务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执行。
3、相关费用
1)学校无偿提供经营场所。
2)中标单位自行购置厨房设备,投入装潢装修费用(含餐桌椅的更换),满足日常经营及
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符合《餐饮服务安全操作规范》。
3)委托经营期间,实行零租赁。
4) 委托经营期间,经营所产生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价缴纳。
(二)互联网+食堂服务智慧监管平台建设需求:
1、需求概述
学校对给予食堂服务的餐饮公司的监管,主要通过相关科室线下的定期监督,线下纸质形
24
式,监督效果受执行力、情感等主观因素影响较大,造成监管流于形式;且师生对餐饮服务发
表意见时,也只能通过留言簿纸质形式登记很不方便,造成有些师生不愿意反馈意见。因此缺
乏有效的信息化手段对餐饮企业服务的全过程进行多位一体的监管。
为提高学校对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质量和效率,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的安全性,针对学校食
堂监管存在的以上现状,通过互联网智慧平台开展全方位、全流程地对餐饮服务监督、推动校
园餐饮服务评价体系建设,使校园餐饮服务更加规范化、合理化,进一步为师生提供全面、便
捷、高效、满意度高的餐饮服务。
2、技术参数要求
25
序号
设备名
称
功能参数要求 数量 单位
1
餐饮服
务大数
据运营
监管平
台
(一)总体功能要求
通过建设智慧校园餐饮大数据运营与监管平台,可以实
现对各餐饮企业通过手机 APP、小程序等平台为学生提供智
慧化服务,同时实现学校管理机构通过大数据实时掌握食
堂各类运营情况。具体为:
1)学生预定端 APP 实现在线预定、支付、查询、评价、监
督随手拍的功能;
2)总务处监管端系统具备五位一体的监督与稽查功能(含
手机端、PC 端):
(1)具备现场稽查功能;
(2)具备现场评分和批量评分的功能;
(3)可视化大数据运营驾驶仓功能;
(4)满意度问卷设计
总务处可在线设计问卷内容,并进行发布和回收,同
时可在线统计问卷填写结果。
3)所投餐饮服务监管平台厂商具有大数据企业资质证书,
所投企业实施人员需具有信息安全管理(高级)证书,具
有餐饮监管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4)所投餐饮服务监管平台厂商,具有满意度评价系统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 套
四、结算要求:
学生自主消费,根据学校财务管理要求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报价要求
项目无须报价,投标供应商须无条件投标付款及招标文件要求。
六、其他要求
1、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学校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中标供应商对房屋设施使用管理不当,造成房屋设施受损,中标供应商要原样修复或按
价赔偿。
七、 食堂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评价监督管理
(一)监督体系
甲方把食堂纳入学校统一管理,构建由政府职能部门、学校、学生共同监督和餐饮经营公
司自我约束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体系。
(二)监督依据
26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
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
2、学校制定的有关学生食堂的日常管理规定。
3、学校与经营学生食堂企业的经营协议书及下列约定: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
餐饮服务消防安全责任书
学生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
学生食堂伙食品种、质量和窗口服务量化考核表学生食堂食品安全要求及处罚标准
监督方式
采用强化日常监管、每月量化考评、年度集中考核、奖罚结合的监督方式。
27
(三)监督原则
贯彻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监督原则。
(四)监督手段
一提醒、二整改、三处罚、四培训、五复查、六退出。
提醒:检查人员对乙方及其员工工作中的失误或错误行为给予指出和指导,第一次采取口
头提醒和《改进建议书》的形式,对相关问题加以纠正和解决。
整改:对提醒无效的行为,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乙方加以纠正和解决。
处罚:对违反合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处理的手段,以《处罚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乙方加以
纠正和解决。对于检查中出现的有可能引发饮食安全的重大问题将直接下发《处罚通知书》。培
训:在日常检查中,对于乙方经营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和突出问题,用培训的方式加以解决。
通常采用每天班前班后会,食堂业务研讨会及食堂负责人例会及举办集中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
训。
复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再次检查。如出现同样问题,加倍处罚,直到问题解决。
退出:对复查后反复出现问题或解决无望的情况下,要求乙方主动退出或学校强制其退出。
考核与评价
(一)量化考核
对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应实行量化考核(采用百分制),包括膳食委员会日常监管和学生随机
评价。学校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每周两次)和学生随机评价都每月统计汇总,得出月考核结
果(其中膳食委员会的日常监管占 60%,学生随机评价占 40%)。各月汇总的考核均值为年度考
核结果。
(二)考核评价
结果分为优秀(80 分以上)、良好(75~79 分)、合格(60~74 分)、不合格(60 分以下)
(三)奖励与处罚
1、奖励:对本年度未发生群体性食品卫生安全、工伤、火灾及其他安全事故或重大不良影
响事件,餐饮服务满意度在 80%以上且年度考核结果达优秀等级的企业进行精神奖励,发
给考核优秀证书。
2、处罚:在合同期内考核有三次不合格的,合同期满后,自行终止合同。对日常考核不合
格的,按照《食品卫生质量要求及处罚标准》执行。
28
附件一:
食堂经营范围和要求
1、食堂可以经营饭菜、自制面点、特色糕点和风味小吃等。以大锅饭菜为主,小吃品种为
辅。严禁出售凉菜,原则上只能销售自己加工的食品,不得销售非自己加工的食品,如非包装
饮料、校外购置的成品散装面点等。
2、食堂经营对象为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对上述对象外开展经营。
3、乙方不允许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等,更不能违法经营。
4、乙方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
督,落实约定的要求。
5、甲方负责全面监管,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所需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
主安排,与甲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务关系,乙方必须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并依照《劳
动法》等有关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安全责任险。乙方及其雇佣人员若发生任何
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高度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
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如因乙方管理不善而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
负全部责任。
7、甲方提供食堂现有的厨具设备,日常维护由乙方提报,甲方负责联系厨具公司维修;托
管期间配套设施、小厨具等由乙方自行解决,合同期满,无条件自行处置。
8、托管期间,乙方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
9、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员(年龄必须在 60 周岁以下)的身份证、健康证;经甲
方批准备案、培训(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考核合
格并与乙方签定合同后,所聘用人员方可上岗;临时托管期间,食堂员工人数应满足各项管理
服务需求。
10、食堂所供应的菜肴必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每天要求更换三分之一的品种。
11、食堂饭菜必须明码标价,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
29
12、食堂免费汤和调料必须有专人管理。
13、食堂饭菜价格需遵守甲方指导价格。
14、乙方不准闲杂人员进入食堂操作间。
15、食堂餐厅、操作间卫生管理必须达到卫生条例的规定要求。
16、食堂生熟盆必须明确标识,分开使用。
17、食堂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
18、食堂餐具及用具需及时消毒。
19、食堂生产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不准乱倒、乱放。
20、食堂操作间需及时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21、食堂不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饮酒。
22、食堂不得向学生提供烟、酒。
23、食堂不准超范围经营。
24、工作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工作衣帽穿戴整洁。
25、严禁乙方工作人员在食堂操作间和售饭、菜窗口吸烟。
26、食堂禁止使用煤作燃料,如发现将处罚违约金。
27、食堂每餐供餐食品必须留样 48 小时,以备检查。
28、乙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29、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泔水处理,乙方必须与收集人签订协议。
30、由于办学形式多样化等因素,甲方对经营环境、就餐人数、经营时间等不作任何承诺。
31、乙方经营期间所产生债权债务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0
附件二:
食堂经营管理工作
1、管理机构:完善食堂管理机构设置,确保各职能部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
2、制度管理:
乙方负责建立完善的食堂规章及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员工手册、岗位职责、质检制度、应
急及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制度、培训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
度等,并遵守执行。
3、质量管理:负责为食堂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强化工作人员训练,按照标准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
4、食堂资产管理:
接受甲方委托全权管理使用食堂资产,经资产造表、造册,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应全力完
善、维护好食堂的硬件设施,使之能良性正常使用。
乙方若因操作不当或管理不善,造成食堂资产损坏、丢失、故障以及发生重大事故导致严
重资产损失,乙方应全责修复,确保修复到损坏前的正常使用功能,否则应予以赔偿。
甲乙双方共同于每学期末对甲方提供的食堂固定资产(具体见设备清单)进行一次清点,
若发现存在正常损耗之外的资产短少,乙方应予以赔偿,并在与甲方结算营业款时赔偿到位。
5、食堂安全卫生管理: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
国食品安全法》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食堂受到处罚或造成甲方被相关部门通报、罚款等,一
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乙方应确保厨房、餐厅、库房保持规范、整洁、有序,地面无污水流淌,窗明几净, 无油
腻、污垢、蚊蝇、鼠害等,同时负责食堂的垃圾清运,维护周边环境,保持卫生状况良好,符
合国家、省、市相关卫生要求规范。
甲方将不定期对食堂进行卫生检查,对甲方检查中提出的修改意见,乙方须无条件整改;
整改效果不到位,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1
6、食堂防火防盗管理:
甲方负责食堂所需要的配套消防设施、器材,并根据需要及时修缮、补充。
乙方应对食堂工作人员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教育,必须做到人走关气、关水、关电、关好门
窗。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是操作不当造成被盗和火灾事故,乙方应全责赔偿损失,并由乙
方承担全部责任。
7、食堂人事管理
乙方要根据食堂管理的实际状况,为圆满完成食堂管理服务工作,须配足人员。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合法用工,所聘人员应办理健康证。
乙方应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开展员工服务教育,如因所属员工对客人服务时态度恶劣、语
言粗俗、举止暴力等,造成师生员工投诉,经调查属实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进行处罚。
32
附件三:
食堂满意度测评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办好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持续提升师生员工伙食质量和食堂服务质量,
最大限度满足师生员工饮食需求,特制定《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满意度测评制度》。
二、测评范围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在校师生
三、测评方法
1、测评实施者:学校成立测评小组,由测评小组负责测评。测评小组由学校纪委、工
会、办公室、总务处、安全教育处、年级部等部门联合组成。
2、测评对象:在本校食堂就餐的师生员工。
3、测评人数:100 人。
4、测评内容:饭菜卫生状况、环境卫生、饭菜份量、饭菜价格、饭菜口味、菜式品种、
饭菜保温、服务态度、综合规范管理等。
5、测评频次: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6、食堂师生满意度计算方法:
满意率指被测评人对测评单项的认可率。
满意度指被测评人对测评十项的总体认可程度。
满意率=(优秀票数+良好票数+较好票数×0.95+一般票数×0.85)÷测评总票数,最后得
出师生满意度。
师生满意度=十项测评内容满意率之和÷10。
最后由测评汇总人、测评小组人员及食堂负责人在满意度测评汇总表上签字。
四、测评反馈
每次测评汇总的结果应及时报学校校长室,在全体教师会上通报,并及时反馈给食堂
负责人,以便食堂整改。食堂整改措施向就餐师生公示,并备上级检查。
每次测评表和每次测评汇总表学校应及时保存,作为合同续签的重要参考依据。
33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满意度测评表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为了进一步提高食堂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需要你的真实评价和真诚意见、建议, 请
你实事求是,公正地填写下面的测评表。您的评价和意见、建议将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好食堂。
测评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测评内容
优秀
(√)
良好(√)
较好
(√)
一般
(√)
不满意
(√)
1 饭菜卫生状况
2 环境卫生
3 饭菜份量
4 饭菜价格
5 饭菜口味
6 菜式品种
7 饭菜保温
8 开设窗口的数量
9 开饭时间长短
10 服务态度
对学校食堂的意见建议:
34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总则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二、评审方法
2.1 初审
招标小组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初审表
序号 评审指标 评审标准 格式及材料要求
1 营业执照 合法有效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
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
证的扫描件或影印件,应完整的体
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
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投标
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联合
体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
供。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单
位登记证书即可、非企业专业服务
机构提供执业许可证。
2 税务登记证 合法有效
3
不良信用记录
查询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
应商资格中的不良
信用记录情形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19.3.1.1条要求
4
无重大违法记
录声明函、无
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加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35
5 招标投标函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加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三
6 招标授权书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招标文件规定并加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五
7 其他要求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或
招标文件列明的其
他要求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36
2.2 综合评分
2.2.1招标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
评分。
2.2.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为 10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项目负责人
(餐饮经理)
(11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餐饮经理)
(1)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证书得2分,中级得1
分。
(2)具有一级高级技师中式烹调师和中式面点师职业
资格证书得3分,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和中式面点师职
业资格证书得1分,三级高级中式烹调师和中式面点师
职业资格证书得0.5分,中级及以下中式烹调师职业资
格证书得0分.
(3)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证书得2分,食品安全
管理师证书得0.5分。
(4)公共营养师(高级)证书得2分,公共营养师证
书得0.5分.
(5)具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一级技
师得2分,二级技师得1分,三级高级得0.5分。
以投标文件中的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企业
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人社局网站查询
截图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截图)、健康
证明、投标人单位人员的证明(一年以上社保证明)
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并提供原件。
2 主厨师(3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厨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和一级
中式面点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得3分,二级技师中式烹
调师和二级中式面点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三级高级中
式烹调师和三级中式面点职业资格证书得0.5分,投标
人单位人员,身体健康。不累积计分,本项满分3分。
以投标文件中主厨师的烹调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并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网站查询截图)、
37
健康证明、投标人单位人员的缴纳的连续近一年的社
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并提供原件。
3 专业技术人员(18分)
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
1、中式烹调师一级技师和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
每个得3分,中式烹调师二级技师和中式面点师职业资
格证书的每个得2分,三级高级技能中式烹调师和中式
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6分。
2、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
“厨房运营”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个得4分,最多得
8分。
3、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
发的 “大盘菜制作”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个得2分,
最多得4分。
以投标文件中的烹调师、面点师、建(构)筑物消
防员、电工职业资格证书(需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全国联网网站查询截图)、健康证明等复印件为评审依
据并提供原件,厨房运营、大盘菜制作证书需为人力
资源和社保障部监制为评审依据并提供原件。学历证
书需提供学信网截图。以上人员需提供缴纳连续近三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为评审依据。
4 经营业绩(12分)
在经营的学校食堂同类业绩,每提供一份业绩得6分,
最多得12分。
投标文件中的经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
图和完整的合同,缺项不得分。
5
企业认证和荣誉
(18分)
1、提供
①质量体系认证、
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③食品安全保证体系认证,
④环境体系认证,
⑤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⑥AAA 级信用等级证书和企业信用报告“颁发机构要有
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
⑦AAA 级资信等级证书
⑧AAA 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
38
以上每个得 1分,最多得 8分。
2、提供近 3 年(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三年),企业中国
烹饪协会颁发的“快餐 70强”及以上荣誉得 5分,“快
餐 100 强”荣誉得 2 分最多得 5 分。证书上须有投标
人企业名称和发证单位红章(此项以单个最高项计
分)。
3、提供近 3 年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荣誉的得 5
分。提供牌匾和红头文件,颁发单位需为“市场监督
管理局”“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其它单位颁发不得分。
6 应急能力(10分)
投标人在为经营中食堂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和公众责
任险(在有效期内的),一个食堂的1分,最高的10分
,提供保单原件和相对应的发票原件,参保日期应为
此招标文件挂网之日三个月之前,未提供保单原件和
相对应的发票原件不得分。
7
服务方案
(16分)
经营方案:
食品质量、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整、科学、合理 0-2
分(提供详细方案)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
垃圾处理方案等)完整、科学、合理0-2分(提供详细
方案)
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落实到人,
责任明确有处理预案 0-3分(提供详细处理预案)
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
意外事故处理方案完整、科学、合理0-3分(提供详细
方案及人员分配表)
组织架构、人员配备、培训及管理:
各类岗位、人员配置齐全、科学,承诺专业人员持证
上岗,人员考核有标准、有措施、有奖罚淘汰机制。
上岗着装、仪表、行为、态度等标准统一、规范0-2分
(提供详细制度方案,详细人员分配表及人员持证上
岗名单、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项目人员
39
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1月1日以前在本公司交的一
年社保证明材料,)
服务体系及规章制度:
岗位设置合理,有明确的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完整、
科学、可行,各类规章制度健全规范,针对餐饮服务
所做的规划客观、明确 0-2分(提供详细方案)
菜谱:
根据菜谱花色品种、营养搭配、份量配比、价格等0-2
分(列出经营品种及营养配比说明,符合学校规定,
高、中、低档搭配合理,菜肴营养合理、品种多样、
荤素搭配;列出菜肴基本价格,体现货真价实,质价
相符,符合微利要求)
8
技术参数响应
(6分)
所投“餐饮服务大数据运营监管平台”产品对招标文
件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打分。
1、完全满足或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得满分6分;
2、不满足技术参数及要求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
止;
注: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对应的参数证明材料。
9
技术先进性
(6分)
1、具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 3分;
2、具有市级或以上颁发的大数据企业证书,得 3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0
2.2.3分值汇总
(1)招标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再
将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之和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
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41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滁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服务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年月日
42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合同书
采 购 人(甲方):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
中标供应商(乙方):
项目名称: 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项目
项目编号:
为了进一步做好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委托经营(含小卖部),改善师生生
活,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安徽机电工程学校(以下简称甲)同意根据评标委员
会推荐,将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委托给
(以下简称乙方)经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权力关系,经双方协商特定
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遵
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经公开招标并通过规范议标程序,甲方决定将凤阳
职业技术学校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2 甲方将安徽机电工程学校食堂经营权委托给乙方经营,由乙方合法自主
经营餐饮业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风险自担。乙方不得私自转包给第三方经
营,也不得经营餐饮以外的业务,更不得擅自停业。
1.3 乙方负责食堂的日常经营管理,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应坚持服务好广大
师生为宗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饮食质量和食品
安全,履行服务承诺,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热情周到优质的服务。
二、经营标的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2.1 学校在校学生总人数约 1200 人,教职工约 98 人。学校食堂按照食堂相
关标准设计建设,面积约 1600 平方米,各功能用房齐全,食堂配套设施完善,
在食堂一楼配套有小卖部。针对食堂(包含小卖部)承包经营服务。
43
2.2 乙方向安徽机电工程学校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合同
期满,与甲方债权、债务结清后,并在乙方撤离之日起 10日内,退回履约保证
金(不计利息)。
三、委托经营期限及相关费用
3.1 合同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服务
期限定五年,委托经营期间实行零租赁。
3.2 委托经营期间,乙方自行添置与餐饮经营相关的设备和用具及对食堂进
行装修改造。
3.3 委托经营期间,经营所产生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价缴
纳。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制订本校“餐厅管理制度”,对餐厅
进行考核;制订本校“餐厅管理规定及相关处罚规定”,对餐厅进行日常监管。
4.2 合同履行期间对所属资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甲方资产的保值增值。
4.3 对乙方经营过程中的原料采购,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状况,所售食品
的品种、份量、质量、价格及服务态度等进行监督检查协调,确保师生的合法权
益。
4.4 保障水、电、气等正常供应;协助乙方办理涉及经营、等手续和做好相
关服务工作,为乙方创造安全、稳定的经营环境,甲方协调各方面关系,为乙方
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4.5 甲方对移交给乙方经营所需的房屋设备设施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
4.6 合同履行期间,校园内不得有餐饮服务(含小卖部)等与中标方相同经
营种类出现。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依法享有经营标的物的使用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在经
营过程中不得有转包、挂靠行为。
5.2 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规范完备的财务制度、用工制
度、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物资采购、质量监督、价格管理和文明服
44
务等制度,以及食物中毒、火灾等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乙方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及乙方产生的债权债务、乙方人员
伤亡事故等由乙方完全负责并依法承担责任。制订的相关卫生管理条款及服务承
诺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监督。
5.3 认真履行承诺,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工商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
的监督、指导和管理。服从学校监督管理,遵守学校制订的“餐厅管理规定及相
关处罚规定”。
5.4 伙食品种要色、香、味、型俱佳。做到花色品种多样化,所供应食品,
须明码标价。
5.5 协助甲方办理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规定
年检。
5.6 按照《劳动合同法》自主聘用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其从业人员必
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体检。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须经学校批准,乙
方不得擅自招用。
5.7 按照餐厅的经营规模,配齐配足相关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人数应达
到安徽省高等院校餐饮行业准入管理办法之《经营企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建议表》
的要求。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参加相关岗前及岗
中培训,并对培训结果进行评价。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5.8 采购、存贮、加工和销售食品应符合有关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要索
票索证,并建立管理台帐;销售食品要符合卫生规范,所售食品成品按规定留样。
5.9 向就餐者提供的餐饮器具必须按规定清洗消毒,并作好消毒记录。承担
甲方指定的环境卫生保洁责任。
5.10 保证承租房屋和设备设施等标的物完好,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
养,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设施、设备改造,
须经甲方同意。严禁私拉乱接管线。
5.11 确保伙食正常供应。假期中的供应保障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餐饮积
45
极配合学校的一切重大活动,做好餐饮的供应保障;学校放假和开学营业时间,
按学校通知执行。
5.12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
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食
品的采购,加管理规章制度,并悬挂各工作场所,接受监督。
5.13 乙方有义务在节日期间开展饮食文化建设活动(如制作宣传海报,
横幅,传单等),并推出让利活动(如赠送水果,点心等),与学生互动。
六、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6.1 变更或解除合同情形
乙方有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
(1)、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相应管理制度或执行制度不力,被相关行政部
门处罚且限期整改不力的;
(2)、经营期间,出现师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
的;
(3)、因食品价格波动、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而引起的就餐人员罢餐、
静坐、聚众闹事等群发事件,影响恶劣的;
(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使假,销售无证、过期、腐烂变质、有毒有
害、污秽不洁的食品、未按规定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学校处罚、限期整改无
效的;
(5)、在经营过程中有转包经营行为的;
(6)、在学期中途无故停止营业的;
(7)、其它违规、违约行为的。
其它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中止或解除合同。
6.2 甲乙双方因不可抗拒或学校总体规划等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
完全无法履行的,可以提前变更或解除合同。提前解除合同的,双方均不承担违
46
约责任;变更合同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6.3 合同到期终止,甲乙双方应及时清点移交资产,结算账目,乙方应于五
日内无条件撤离,乙方经营期间自行添置的小型设备、器具归乙方所有;乙方因
满足其经营,对餐厅进行装修、装饰等设施应无条件移交甲方。如乙方逾期仍有
财物存放经营场所,甲方有权单方面对遗留财物予以处理。
6.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面终止合同,均属违约,
违约方承担由此造成双方全部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七、附则
7.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办理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和乙方向甲方交纳合
同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7.2 甲方招标文件和乙方投标文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乙方投标文件与甲方
招标文件相抵触部分以甲方招标文件为准。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以上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3 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4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附件:设备设施移交明细清单
甲方(章) 乙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47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48
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
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
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
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
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
共服务。
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
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
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
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
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
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
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
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
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49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
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
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
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
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
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
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
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7 质量保证
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
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
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8 延迟履行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
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
2.9 合同变更
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
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
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
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
50
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0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
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
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1 不可抗力
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
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
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
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2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
2.13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
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4 合同中止、终止
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
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
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5 检验和验收
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
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
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
51
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
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
用条款。
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17 履约保证金
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
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10%的履约保证金;
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
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
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
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18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
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
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约定内容
53
附件
履约保证金
(发包人名称):
鉴于(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为(项目名称)的中标人,应承包人申请,
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 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服务期满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
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 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
员会仲裁。
6. 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 保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54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食堂经营权
响
应
文
件
【第包】(不分包项目删除)
供应商:
年月日
55
一、报价表格式
项目名称:食堂经营权
项目编号: 某编号
供应商名称
招标范围 全部
服务内容 □投标 □不投标
备注说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
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
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
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
为评审的依据。
56
二、招标投标函
致:采购人
根据贵方的公开招标邀请公告,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
务费。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供货及安装。
2.我方根据本次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
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附件、参考资料、招标文件
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
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供应商须
知规定的招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承诺如招标保证金未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到达贵方指定的账户,我
方招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方承担,且承诺招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真实
有效。
7.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招标现场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
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投标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招标。
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10.我方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
责。
11.与本招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57
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联合体参加招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
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
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郑重声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
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2)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
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0分(含 10分)到 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个月;
(3)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
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分(含 15分)到 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滁州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
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分(含 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个月。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58
四、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供应商名称)授权(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
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招标、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
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
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
59
五、商务投标表
序号 商务条款 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承诺
偏离
说明
1 付款方式
2 服务地点
3 服务期限
…
60
六、人员配备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61
七、服务方案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1、管理方案
2、服务方案
62
八、服务承诺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63
九、招标业绩承诺函
我单位同意成交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
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范围 备注
1
2
3
4
5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
定的,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
64
十、联合体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招标或未组成联合体的,不需此件;允许联合体参加招标且
供应商为联合体参加招标的,请将此件加盖公章后制成扫描件上传)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招标,
现就联合体参加招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招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
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招标,代理人在招标、合同签订过程中
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
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
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
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
比:%;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承担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
比:%;
…………
4.招标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
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
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
效。
联合体成员一:(公章)
65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年月日
66
十一、投标保证金
如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扫描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格式如下。
(采购人名称):
鉴于(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的投标,(担保人
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
形以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可
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
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真:
年月日
注:允许投标人实际开具的银行保函格式与本文件提供的格式有所不同,但不得更改本文件
提供的银行保函的实质性内容。
67
十二、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我公司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投标文件中
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公司
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名称 食堂经营权
服务范围 投标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 投标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投标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标准 投标采购文件要求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68
十三、中小企业声明函
(非中小企业招标,不需此件)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
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由本企业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69
十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招标,不需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
□符合□不符合(对应勾选)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本项目
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期:
70
十五、保险保障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71
十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提供符合招标邀请(招标公告)、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
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
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72
第七章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
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
投标办法》(八部委 20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
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滁州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
和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
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
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
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
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
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
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
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
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滁州区域公共资源交易
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
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
73
认定。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
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
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
在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
件。
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
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
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
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滁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招标、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
照招标(招标、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
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
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
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
74
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
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
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
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
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
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
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
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
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
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
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小时内无法恢复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75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
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
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
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76
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77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
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
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并加盖公章。
第二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技术参数要求
2021-07-06T17:35:50+0800
1页(195,161)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