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招标项目的潜在申请人应在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 月 日09点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条件: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 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9年3月18日修正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金〔2014〕215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求,对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项目编号:YNYX-2021-0689)面向国内以资格预审采购方式确定社会投资方,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相关工作等。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面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本采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五华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并获得批复文件:关于对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0]45号),并由五华区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经五华区财政局审核同意。采购人为五华区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项目编号:YNYX-2021-0689
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预算金额: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总投资9051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3282.5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52041.39万元(含设备投资(教学设备)19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49.38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0181.40万元,其中校区征地费13308.40万元;配套市政道路征地费 6873.00万元),预备费7291.78万元;建设期利息7229.62万元。
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昆明市五华区龙泉路广南卫和上庄片区,用地东临昆明卷烟厂,西临虚宁寺,南临现有到虚宁寺道路,北临烟厂。
合作内容
(1)建设内容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校区总用地面积214192.7m2,总建筑面积107582.69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493.51m2,地下建筑面积17089.18 m2;隔震夹层建筑面积8889.41 m2。
项目公司在建设期内负责项目范围内各类教室的专用和辅助用房、食堂宿舍、运动场所以及绿化与道路建设等的建设;在运营期内针对校内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食宿管理服务,同时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消防演练,防范并及时处理治安案件,不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建设内容与规模一览表
项目 | 指标 | 单位 | 备注 |
用地面积 | 214192.7 | m2 | 321.29亩 |
净用地面枳 | 123425.18 | m2 | 185.14亩 | |
建筑退让线用地面枳 | 109637.35 | m2 | 164.46亩 | |
总建筑面积 | 107582.69 | m2 | | |
地上建筑面枳 | 90493.51 | m2 | | |
地下建筑面枳 | 17089.18 | m2 | | |
隔震层建筑面积 | 8889.41 | m2 | | |
建筑占地面积 | 18205.56 | m2 | | |
绿地率 | 39.7% | | 48962.862平方米 | |
建筑密度 | 14.75% | | | |
容积率 | 0.733 | | | |
(60 班)其中 | | | 52752.09平方米 | |
综合楼 | 6701.91 | m2 | 6F (2部电梯) | 不含隔震494.46 |
实验室、公共教学、教学楼 | 13148.65 | m2 | 5F (2 部电梯) | 不含隔震 1416.08 |
宿舍 | 23353.44 | m2 | 6F 504 间(3000 人) | 不含隔震 1946.12 |
食堂、篮球馆 | 4112.89 | m2 | 3F (1部货梯) | 不含隔震 678.96 |
礼堂、图书馆 | 5435.2 | m2 | 3F (1部电梯) | 不含隔震 840.51 |
(36 班)其中 | | m2 | 37741.42平方米 | |
综合楼 | 6701.91 | m2 | 6F (2 部电梯) | 不含隔震 494.46 |
普通教室、实验室 | 12933.79 | m2 | 5F | 不含隔震 1236.34 |
食堂 | 1779.96 | m2 | 2F (1部货梯) | 不含隔震 437.00 |
宿舍 | 16325.76 | m2 | 6F 426 间(1800 人) | 不含隔震 1345.48 |
地下室 | 17089.18 | m2 | -2F 车停车位 453 |
运动场 | 2 | m2 | 400米跑道、200米跑道 |
篮球场数 | 12 | m2 | | |
样球场数 | 4 | m2 | | |
网球场数 | 2 | m2 | | |
配套五华183号路 | 471.44 | m | 红线宽度 15m |
配套五华 172号路 | 513.95 | m | 红线宽度为 15、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20km/h。 |
| | | | | |
(2)建设内容产出
本项目建设内容产出主要有用于设置各类教室的专用和辅助用房、为学生餐饮住宿配备食堂和宿舍,配套建设运动场所以及相应的绿化与道路建设等。具体产出内容如下:
第二十八中学建成后可形成60班形的完全中学、36班形初级中学以及两条配套道路。其中,60班形的完全中学新建综合楼6701.91平方米;实验室、公共教学、教学楼合计13148.65 m2;宿舍23353.44 m2;食堂、篮球馆合计4112.89 m2;礼堂、图书馆合计5435.2m2。36班初级中学新建综合楼6701.91 m2;普通教室、实验室合计12933.79 m2;食堂1779.96 m2;宿舍16325.76m2。配套两条市政道路,五华183号路道路全长471.44m,红线宽度15m;五华172号路全长513.95m;红线宽度为15、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20km/h。
(3)运营服务产出
1.设施维护服务
针对校内地上和地下的建筑物、构筑物、电气设备、电子通讯设备、监控系统以及其他公共设施提供维护保养服务等。
2.食宿管理服务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提供食宿管理服务。保证食堂餐饮售价符合学生餐饮限价要求,运营过程中无食品安全隐患、餐饮卫生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学生吃得健康营养;提供宿舍管理服务,配合学校进行安全教育、消防演练,防范并及时处理治安案件等。
(4)社会效益产出
项目建设完成后有良好的社会效益产出。
在校园整体建设上,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范、规程,突出了合理、实用的校园功能分区,建筑空间形态也更富有立体感、温馨感和个性化。同时,也在功能设计、整体环境等方面体现前瞻性和现代化特色,落实以人为本的设计理念,加强文化设施的合理配置,使文化与现代化达成有机的统一。
在提高办学质量上,通过优化基础设施,扩大办学规模,为进一步提高五华区教育办学质量及整体水平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当地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也将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带动五华区经济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创新和文化传承,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
(3)项目投资估算
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总投资90512.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83282.55万元,包括工程费用52041.39万元(含设备投资(教学设备)192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49.38万元(含征地拆迁费20181.40万元,其中校区征地费13308.40万元;配套市政道路征地费 6873.00万元),预备费7291.78万元;建设期利息7229.62万元。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5)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采取“可行性缺口补助”回报机制。
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90512.17万元,其中政府方自筹182.83万元,社会资本方筹集90329.34万元。政府方自筹资金即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出资。社会资本方筹集资金包括自有资金18099.72万元,该部分资金以股权出资形式注入项目公司,且不得以任何形式的债务资金充当项目资本金;其余72229.62万元通过银行贷款、信托、基金等渠道筹集。
采购需求:
1 本次采购范围为昆明市第二十八中学选址新建PPP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社会资本,具体操作模式见本公告合作内容条款。
2 本项目采用PPP模式新建项目中BOT(建设—运营—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的方式运作。申请人中标后,政府将按法律、法规、政策及合同规定授予申请人投融资、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包括投资建设权、设施设备经营权等。申请人作为社会资本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并在PPP项目合同规定的经营期满后,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将项目范围内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及相关资料等按合同规定无偿移交给五华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中标社会资本方应在PPP项目合同签署后15个工作日内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8282.55万元,占总投资20.20%。其中昆明市五华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占股1%,出资182.83万元;中标社会资本占股99%,出资18099.72万元。
4.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5年。
5.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为:有限数量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昆明市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昆财采〔2020〕5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供应商,在采购报价评审时给予采购报价总额10%的扣减,扣减后的报价总额参与采购报价评审。
2.2根据《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残疾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在采购报价评审时给予采购报价总额10%的扣减,扣减后的报价总额参与采购报价评审(不重复享受政策)。
2.3对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在评审过程中给予以加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采购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1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申请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采购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企业(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
3.5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7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设、运营及维护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经验。(若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房建或市政相关专业)和一级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总工)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房建或市政相关专业)或一级建造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4)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配备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必须具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8 财务要求:
3.8.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商业信誉承诺及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如为2017年后成立企业,需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若成立不足1年,提供成立之后至今的财务报表);
3.8.2 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成员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匹配投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3.8.2.1 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的合法有效的①授信额度不低于9亿元的证明②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不低于9亿元的存款证明③需提供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贷款意向书(至少含不低于2亿元的存款证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可累加提供)。
3.8.2.2 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任意一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即:联合体各成员能力可累加,不同银行可累加,存款证明和授信额度可累加,但联合体牵头单位融资能力及存款证明不得低于要求的60%)。
3.8.2.3 申请人需提供银行征信报告,报告显示其无违约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时点在距资格预审会议开标前1个月内。(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
3.9 商业信誉及法律要求
3.9.1 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申请人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疏忽,而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或清算,其资产或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查封、冻结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仲裁中的对象。
3.9.2 申请人须提供在国家信用公示系统中打印出来的企业信用报告(打印加盖公章,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9.3 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加盖公司公章,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9.4 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无行贿犯罪不良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截图后附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0 采购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3.11 申请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12 申请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14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14.1为本级政府所属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控股国有企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文件规定的除外);
3.14.2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14.3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14.4被责令停业的;
3.14.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14.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14.7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禁止的。
3.15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15.1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
3.15.2 联合体成员需满足3.1—3.14款资格要求(可累计满足);
3.15.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