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供应商库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职工餐厅食材采购供应商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人编号:QXBZB-2021-08 招标代理编号:HYHA2021-0816
2.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职工餐厅食材供应商库招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可供货物必须包含所投标段的全部货品品类。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包号 | 类别 | 内容 |
1 | 肉类 | 猪肉、鸡肉、牛肉等 |
米、蛋、面类 | 大米、面粉、鲜鸡蛋等杂粮 | |
油类 | 烹饪使用的花生油、各类调和油等 | |
蔬菜、水果、豆制品类 | 时令蔬菜及各种新鲜水果类产品(白菜、芸豆、油菜、菠菜、娃娃菜、苹果、香蕉、葡萄、橘子、梨等)及豆腐、豆腐皮、豆腐干等豆制品类产品 | |
综合类 | 调味品类(食用盐、食用醋、孜然、味精、生抽、老抽等)、干货类食品(海米、虾皮、木耳、银耳、枣等)、方便类食品(方便面、火腿等)、糕点面包类 | |
2 | 水产 | 冷冻产品(鱼、虾等冷冻产品)类 |
注: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服务期限:2年。
4.服务地点:青州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5.中标人数量及使用要求:评标委员会依据每标段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为4名时,推荐前3名为入围中标候选人;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为5名及以上时,推荐前4名为入围中标候选人。
按照评标办法,每标段初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4家时,该标段流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中标供应商合同后,根据采购需要采用询价比价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中标人若出现主动放弃中标、未及时响应招标文件、未按规定履行合同相应条款或询价比价时不参与报价等情况将取消其资格,招标人有权解除与其签订的中标供应商合同。中标人须对主要货物采购清单、货物要求、售后服务等工作全部响应。
6.本项目总预算约计3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由最先报名单位取得投标资格,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眼查”的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供应商自行查询,招标代理公司查询验证,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近三年(自2018年07月01日起)的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自(近三年)2018年07月0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及所属单位行贿行为名单范围(还包括行贿行为名单中的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
7.投标人须具有所投标段货物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形式两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的,须将现场报名提供的文件,经彩色扫描后发送报名邮件至报名邮箱gaowenchao@sdhyha.com,并备注供应商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内容。
2.报名时,将在资格要求中的载体和渠道,对存在不同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查询,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关联单位报名资格。
3.报名时间: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办理报名手续者不受理其投标。
4.报名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金融中心A2-3号楼18楼招标一部。
5.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6.招标文件15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报名合格并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由招标代理发放给投标人。
7.投标人用于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投标人,逾期不予确认回复的均视为投标人已收到相关信息,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投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8.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济南解放东路支行
账号:37050110172600000129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2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会议室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1.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青州市经济开发区十八里街1111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536-3523336
电子邮件:2747189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南路汉峪金谷A2-3号楼18楼
联 系 人:高文超
电 话:0531-82667208
电子邮件:gaowenchao@sdhyha.com
招标人:青州新华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