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遂昌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W(2021)44-公11

项目名称: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元):4300000

最高限价(元):43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43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个学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1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前往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昌县教育局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公园路7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文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8122651?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89695717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官碧路9弄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秦巧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57815586/678909

质疑联系人:翁南伟

质疑联系方式:15257175815/53581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101号

传 真:0578-8121718

联系人 :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发布稿)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pdf

    966.0K

招 标 文 件 采购编号: ZJSW(2021)44-公11 项目名称: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 采购配送项目 采 购 人: 遂昌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一 总则 ............................................................ 8 二 招标文件说明 .................................................... 9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 9 四 履约保证金 ..................................................... 11 五 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 12 六 开标和评审 ..................................................... 12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 15 八 法律责任 ....................................................... 16 九 询问 ........................................................... 18 十 质疑 ........................................................... 18 十一 投诉 ........................................................... 19 十二 授予合同 ....................................................... 19 十三 验收 ........................................................... 20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 20 十五 其他事项 ....................................................... 22 第三章 采购需求 .................................................... 23 第四章 合同格式 ................................................... 33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 44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 44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 55 三 报价文件格式 .................................................. 66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 73 一 总则............................................................ 73 二 评审委员会...................................................... 73 三 评标程序........................................................ 73 四 评标一般规定.................................................... 75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75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78 现场确认声明书 ..................................................... 81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 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 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8月 4 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W(2021)44-公 11 项目名称: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结算率最 高限价(%) 备注 1 遂昌县实验 小学、平昌 华府幼儿园 学校食堂物 资采购配送 项目 3 学期 430 99% 大米、面粉、食用油按浙江粮油 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 的中标品牌零售价作为市场基 准价;其余食材按衢州农贸城网 http://www.qznmxx.com/发布 的每日菜价、丽水市最新发布的 “品牌超市进校园”企业名单中 的超市、遂昌县中心菜市场三个 点中采集零售价作为市场基准 价。 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 2021年 8月 4日 09:00,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 午 12:00至 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 外) 2.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公告附件 3.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 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 取;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 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8月 4日 09:00(北京时间) 2. 投标地点(网址): 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 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 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57261044@qq.com),传送的备份投标 文件须打包压缩并加密,密码由投标人自行保管,压缩包命名为“备份投标文件”,并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3. 开标时间: 2021 年 8月 4 日 09:00(北京时间) 4.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 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 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 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 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 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安排人员赴现场参与开标。 2.2 政采云平台注册注意事项: 2.2.1供应商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 供应商,需前往注册; 2.2.2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未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将无法实 现该项目合同备案及付款,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2.3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内的供应商请咨询注册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采 购中心),营业执照注册地为浙江省外的供应商请咨询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遂昌县教育局 项目联系人:吴文华 联系电话:0578-8122651 质疑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969571728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古园村两山发展转化大厦 B幢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秦巧娟 联系电话:15957815586/678909 传真:0578-8132214 质疑联系人:翁南伟 联系电话:15257175815/535815 传真:0578-8132214 地址:遂昌县官碧路 9弄 8号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遂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121718 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东街 101号 采购人:遂昌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 年 7月 13日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列表 序号 须知项目 内容、要求和时间 1 项目名称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2 采购人 遂昌县教育局 3 采购代理机 构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组织方式 分散委托采购 5 资格审查方 式 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 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6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7 投标文件组 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以电子邮件提供的备份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数量 1 份。(自行决 定,非必须要求) 8 招标文件质 疑 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质疑时间详见前附表),否则不予受理。 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 布后的第 6个工作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 9 现场踏勘 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10 招标文件澄 清或修改时 间 投标截止时间 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11 投标文件 提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政采云 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 场提交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 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人可自行打 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2 电子加密投 标文件的解 密和异常情 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人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人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 30 分钟内自行完 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 则不予以启用;投标人确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 将打包压缩加密的备份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在解密规定的时间(投标 截止时间后 10 分钟内)发送至邮箱 57261044@qq.com 内,未在规定 时间内发送造成的投标无效或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当后果。 13 开标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1年 8月 4日 9时 00 分开始 地点:遂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丽水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 276 号七楼开标室) 14 中标结果公 告及中标通 知书 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 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丽水市公共资源 交易网(遂昌)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和浙江省政 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上发布,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15 评标办法 和细则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16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 采购合同 17 发布媒体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 http://lssggzy.lishui.gov.cn/scweb/;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18 采购文件解 释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 招标代理费 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0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缴纳方式: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 中标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 5个工 作日内,凭履约保证金收据向采购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 息)。 缴纳户名:遂昌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东街支行 缴纳账号:33001697552053000741 21 特别提醒 1、请投标人根据资格审查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及评标办法要求 提供相关原件扫描件,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所造成的风险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 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 标文件解密失败。 3、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一 总则 1.适用范围 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1 “采购人”系遂昌县教育局。 2.1.2 “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并报名参与项目投标的 供应商。 2.1.3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4 “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1.5“合同”系指委托方、受托方双方签署的规定委托方、受托方双方权利与义 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1.6 “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 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 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 2.1.7 “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送货上门、安装、调试、技术 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 2.1.8“▲”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3.投标人基本要求 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 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4.联合体说明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特别说明 ▲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以及属于 同一母公司或集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 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二 招标文件说明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 下述部分组成: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采购需求 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6.1.6评标办法和细则 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7.投标人的风险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 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 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发布及澄清 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 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 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 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布更 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 15 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9.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 投标人承担。 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9.3.1 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9.3.2 投标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 件,且经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知后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 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 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 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 其投标文件无效。报价文件如有资 信商务及技术内容, 其资信商务及技术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 11.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1 资格审查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1 公司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11.1.2 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扫描 件,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11.1.3 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见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11.1.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须体现增值税或 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电子文档; b. 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一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税务部门出具的专用 收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电子文档。 c.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材料扫描件; 注:营业执照属于三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扫描件;营业执照属于五 证合一的,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 ▲11.1.5 资格声明;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1.1.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11.1.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 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 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 11.2.3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11.2.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 11.3报价文件内容: 详见第五章格式。 11.3.1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价格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 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 理。 12.排版 12.1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文件各部分的组成内容的相关顺序进行排版。 13.投标有效期 ▲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 明“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 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投标文件格 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履约保证金 15.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合同中约定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 15.2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供货期间无服务和质量问题的,合同履行完毕后一个月 内无息退还。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五 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 16.投标文件的导入和加密 16.1 投标人应当按照资格审查文件、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 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 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 将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并加密。 17投标文件的提交 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17.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列表 17.3不予接收的投标文件情形 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 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未提供备份投标 文件的。 17.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8.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 回。补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生成加密的 电子投标文件并重新传输递交;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 购代理机构。 18.2 补充、修改后重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导入、加 密和提交; ▲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 六 开标和评审 19.开标 19.1 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标文件开标。 19.2 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可自行决定 是否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未安排人员到场的应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 投标人自行承担。 19.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 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 19.4 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 传备份投标文件,上传之前须由投标人代表提供备份投标文件密码进行解密。 19.5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19.6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会议记录,投标人在解密完成后可查看投标人名单。 19.7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 19.9 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 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57261044@qq.com)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 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19.10开标会议结束。 20. 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及记录, 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 20.2 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进入评审,并按相关规定重新 组织招标。 21. 评审流程 21.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或采购人代表和评 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 审专家按规定从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如有特殊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1.1.1符合性审查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 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21.1.2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21.1.2.1 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 信商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21.1.2.2 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 件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 21.2.3 报价文件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 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2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2.1 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 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电子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用政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的澄 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为 30 分钟。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 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2.2 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政 采云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要求投标人进行说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 22.3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2.4 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 (1)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 (6)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7)电子投标文件修正错误的投标报价,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经投标人同意签章 确认后产生约束力;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 理。 23.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 2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 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 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 24. 评标报告 24.1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 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4.2 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 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3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公布评标结果。 25. 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 25.1 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 的人员透露。 25.2 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 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 行为,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26.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 26.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 26.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6.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6.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 26.5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6.6评审委员会评定有实质上“▲”条款的负偏离的。 26.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 26.8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9 招标文件中未要求,但投标人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 务的。 26.10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 26.11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 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12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 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 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 26.1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6.14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 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6.1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 八 法律责任 27.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 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 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7.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27.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7.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7.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27.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 27.1 至 27.6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8.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 28.1 向评标委员会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28.2 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3 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4 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8.5 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28.6 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 构的,处以采购金额 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 29.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 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0.1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 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30.2 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30.3 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0.4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30.5 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 30.6 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30.7 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 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30.8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30.9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0.1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0.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30.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九 询问 31.投标人有权就采购活动的事项在有效时限内提出询问。 31.1 投标人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 密。 31.2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31.2.1 采购代理机构为合理安排工作进度,建议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前,准备好需 答疑、澄清的内容(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内容、技术参数是否具有排他性或独有性以及 是否有违反三公原则的内容等),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1.2.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对投标人澄清的要求予以答复, 答复内容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lssggzy.com)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上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务必关注相关网站,投标人因自身贻误 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1.3 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31.4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 十 质疑 3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各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2.2 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 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 证据。 32.3 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 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 32.3.1 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1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的日期。 32.3.2 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 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 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32.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 32.4 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 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2.5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 书面形式答复质疑投标人。 32.6 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 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 公告。 十一 投诉 3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 十二 授予合同 34. 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4.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4.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书面发出中标通知书。 35.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5.1 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 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 金额的 10%。 36.签订合同 36.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 36.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6.3 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 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 的中标资格。 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6.4 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 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 36.5 如中标人在履约期间未履行有关义务或项目未验收通过的,采购人将延期退 还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直到中标人正常履行有关义务止。 36.6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十三 验收 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 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 况。 37.1 本项目由采购人邀请人员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核对中标产品的技术指 标、规格型号、保修服务、承诺等内容,是否和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内容相符 合。 十四 政府采购政策 38. 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 38.1本项目 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8.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38.3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8.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 享受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 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 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8.5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的价格扣除。 38.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 (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 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 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 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8.7 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8.8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8.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8.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8.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 其他事项 39.解释权 39.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 购代理机构。 40.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41. 采购代理服务费: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按人民币叁万元计取,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货物需求 大米、面粉、食用油(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站中发布的 2021 年截止招标日中品 种价格行情中长期有售);干货类、蔬菜类、水产类、鲜肉类、冷冻食品类、家禽类、 豆制品及禽蛋类、调料类、副食及其他类(粉干、面条、年糕、蛋糕、水果、卤制品等)。 二、配送范围及供货期限 1.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2.通过本次招标,确定一家采购配送企业(如出现中标企业退出或其他原因,导致 不能履行合同的,备选供货商按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替换。),备选供货商必须在 20 天 内完成投标承诺事项,在备选供货商完成签约前,由原中标供货商负责配送。此项目在 开标过程中经资格、资信、技术及报价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作废标处理, 并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本表为 2021 年春季人数,供货期间具体人数以实际为准) 序号 学校 学生数(人) 教职工数(人) 1 实验小学 1249 92 2 平昌华府幼儿园 180 10 三、▲采购物品及质量要求 1.总体要求: (1)肉、禽、蛋、水产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 (2)水果、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蔬菜按供货批次提供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3)饮料、调味品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从正规渠道采购,货物配送时间必 须在保质期一半时间以上; (4)供应商负责供货产品的食品安全,须做到来源可溯。采购货源必须持有与销 售内容相对应的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有正规合法的配送车辆(有运输冷冻或保鲜货物的条件),保证配送的副食 品新鲜优质; (6)配送合同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2.质量要求:所有配送物品需满足有关行业标准,物品的等级规格按国家有关物 品等级规格标准的一级标准执行,国家无明确等级规定的,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官方网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站“菜篮子 红绿灯”板块公示的规格/等级执行。 序 号 物资 名称 种类描 述 质量要求 退货依据 1 大米 晚籼米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 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大 米等级为一级及以上,每袋 25公斤及 以下或≤25公斤/袋;大米必须在浙江 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 发布价格行情中的大米现在有售;由 投标人自己选择一款质量等级为国标 一级晚籼米(不得用陈米);采购优 惠价格应每公斤低于 6元(含);投 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的全项目检测报 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须提供每 批次大米的产品检测报告(由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出具)。 不符合国标一级大米 标准、有虫、受潮、不 足称,无法提供有资质 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批 次检测报告、色泽有问 题、2年以上,有短斤 缺两的大米 2 面粉 品牌面 粉 面粉品牌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价格行 情中的品牌面粉长期有售;采购优惠 价格应每公斤低于 5元(含);是食 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品生 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装、 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投标方 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目检 测报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须提 供每批次面粉的产品检测报告(由有 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无法提供有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的批次检 测报告、色香味有问 题、不足称、受潮、超 过保质期一半的面粉 3 食用 油 品牌食 用油 食用油品牌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价格行 情中的品牌食用油长期有售;由投标 人自己选择一款非转基因一级压榨的 食用油;采购优惠价格应每升低于 15 元(含);包装为 5或 10升;质量等 级为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不含棕 榈调和油。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 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投 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 目检测报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 须提供每批次食用油的产品检测报告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无法提供有资质的检 测机构出具的批次检 测报告、色香味有问 题、不足称、超过保质 期一半的食用油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 干货 类 土特产 干货等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 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投 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 目检测报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 须提供每批次干货的产品检测报告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 原材料不新鲜,添加违 禁食品添加剂,无法提 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 出具的批次检测报告。 5 蔬菜 类 叶菜 外形正常,叶梗光滑幼嫩,不干瘪凋 萎,无黄叶,色泽正常。去除根须, 不含土,无虫害,无腐烂情形,无浸 水现象;农药残留不超标。 味苦,鲜度、嫩度明显 不佳,含黄叶、须根、 泥土、虫害严重、萎捏 严重、浸水后仍不可恢 复、农药残留超标。 根茎类 (如香 芋、土 豆、莴笋 等) 无虫咬、发芽、发霉现象,新鲜,形 态大小与招标人自购标准相当。农药 残留不超标。 发芽严重、发霉,新鲜 度不佳,形态大小与招 标人自购标准存在较 大负偏差。农药残留超 标。 花果类 (如西 兰花、白 菜花) 无虫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 泽鲜明,无发霉发黄。农药残留不超 标。 不新鲜,发霉,虫害过 多。农药残留超标。 6 水产 类 淡水鱼、 海鱼、 虾、蟹类 等 具有鲜鱼固有的鲜明体色余光泽,粘 度透明;鳞完整或稍有花鳞,紧贴鱼 体不易剥落,有透明黏液;鳃盖紧合, 鳃丝鲜红或紫红,色清晰,黏液透明 无异味;鱼眼饱满,角膜光亮透明; 腹部呈白色或淡玫瑰红色;肌肉结实 或富有弹性,无风干、异味现象。 体表色暗淡无关黏液 透明度较差、浑浊且有 腐败味;鳞不完整松 弛、易剥落;鳃盖松弛, 鳃丝粘连,呈淡红暗红 或灰红褐色,有显著腥 味;眼球凹陷,角膜混 沌或发糊;腹部膨胀或 变软,表面发暗色或淡 绿色斑点;肌肉松弛, 弹性差。 7 鲜肉 类 猪肉、牛 肉、羊 肉、内脏 等 符合政府规定遂昌养殖的放心肉,保 证当天屠宰每日新鲜、干净、卫生、 不注水。两证两章(物产品检疫合格 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 验讫印章、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 齐全。所供后腿净肉:不带碎骨、不 带肥肉,肉色鲜艳,无病变、不打水; 猪肉:不带碎骨(一斤猪肉,三两肥 肉七两瘦肉),肉色鲜艳,不打水; 五花肉:要求中肋部分整方形,不带 腩肉,带少量排骨,肉色鲜艳,层次 分明。 与验收标准不符,无法 提供两证两章,病死或 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 其制品等。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8 冷冻 食品 类 各类冷 冻食品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 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投 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 目检测报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 须提供每批次冷冻食品的产品检测报 告(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生 产企业应具有该品种有效期内的生产 许可证,每批次应提供该批次产品的 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产品包装、标签标识应符合相关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 9 家禽 类 鸡、鸭、 家鸽等 家禽类 必须肉质新鲜,保证当天屠宰每日新 鲜、无冰冻、无血水、干净、卫生、 不注水,无毛、无脚指、无内脏、肉 身干爽。皮肤有光泽,呈淡黄、淡红、 灰白色等,肌肉切面有光泽,指压后 凹陷恢复得慢。 与验收标准不符,病死 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 及其制品等,干缩凹 陷、表面干燥粘手,新 切面湿润粘手,肌肉松 弛,指压后凹陷不能恢 复,并由明显的痕迹; 有腐败味或霉味。 10 豆制 品及 禽蛋 类 豆腐、豆 腐干、豆 腐泡等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或获得小 作坊登记证的产品,且证书在有效期 内。包装产品、散装产品均需有产品 标签,标签标识规范。投标方必须提 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目检测报 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须提供每 批次豆制品的出厂检测报告。 原材料不新鲜、有异 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 剂。 鸡蛋、鸭 蛋、鹌鹑 蛋等 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必须是不霉烂、 无酸变、无腐烂、无变质、整齐、均 匀、完整、质优、无污染,硫等物质 含量不得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符合食 品卫生要求的产品。质量要求为鲜蛋 外壳有光泽;用光照,能透光,呈桔红 色,气室小而透亮,蛋黄轮廓完整清 晰,无斑点;用鼻闻,清新、无异味; 将蛋轻轻摇动,听不到声音或感觉不 到振动,鲜鸡蛋依据标准 GB2748-2003 《鲜鸡蛋卫生标准》。每批次货物提 供必要的质量证明材料 蛋类不新鲜,有散蛋 黄,有破损,来源不安 全可靠。 11 调料 类 盐、酱、 醋、香料 等 是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食 品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产品有包 装、非散称,产品标签标识规范。投 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全项 目检测报告。且在后续供货过程中必 (1)不符合验收标准 的、非食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 (2)无品名、产地、厂 名、生产日期、保质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产品检测报告 (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根据 招标人要求提供各类货品,并保证产 品新鲜度。 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 明的预包装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 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 定型包装食品; (4)腐败变质,油脂酸 败,霉变,生虫,污秽不 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 感官性状异常,含有 毒、有害物质污染,可 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食品。 12 副食 及其 他类 面条、粉 干、年 糕、粗粮 等 面条、粉干、粗粮是食品生产许可证 获证企业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在有 效期内,产品有包装、非散称,产品 标签标识规范。投标方必须提供标的 物具有资质的全项目检测报告。且在 后续供货过程中必须提供每批次产品 的出厂检测报告。年糕必须当日加工、 新鲜、无异味,保证不添加任何违禁 食品添加剂,加工场所整洁卫生、无 蚊蝇和无污染。 原材料不新鲜、有异 味,添加违禁食品添加 剂。 水果 外形正常,无虫咬、发霉现象,无虫 害,成熟度良好,新鲜固有的色泽鲜 明。 不新鲜,农药残留超 标。 四、执行标准要求: ▲(一)报价要求 由于食堂的食材价格会存在经常波动,教育局将成立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领导 小组(下设食堂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进行食品原料的价格取价、审核和确定市 场基准价格,便于通过基准价和中标供应商中标结算率来确定最终结算价。 1.米、面粉、油类食品的价格约定:实行一月一价,大米、面粉、食用油按浙江 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的中标品种零售价为基准价;大米如提供的 不是品牌产品,按该网站粮油市场价格行情中晚籼米价格作为标准;以前一个月每周第 一个工作日的平均价为当月基准价;当网站发布的价格出现异常时,选取该网站前一个 月每周任意一个工作日的平均价为当月基准价;如该网站每月发布少于四次(含)的, 按当月发布的次数平均值作为基准价;当网站由于其他原因品牌下架或者关闭,原则上 按最后一次采集的基准价执行;如确实存在按该网站基准价进行浮率计算后合同结算价 大于市场价或价格波动较大需要调整基准价的,遂昌县教育局有权召集食堂食品原料管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理小组重新采集市场批发价为基准价,采集人员抽签产生。 合同结算价=市场基准价×结算率 2.综合类食品的价格约定:实行一周一价,市场基准价按衢州农贸城网 http://www.qznmxx.com/发布的每日菜价、丽水市最新发布的“品牌超市进校园”企业 名单中的超市、遂昌县中心菜市场三个点中采集,具体采集点招标方有权视供货实际情 况确定。如确实存在按上述三个点采集的合同结算价最终高于市场价的,遂昌县教育局 有权召集食堂食品原料管理领导小组对结算价进行重新认定,中标供货商不得提出异 议。 合同结算价=市场基准价×结算率 3.请参标企业自行考虑市场基准价和波动情况以及承担的各项费用(如运输费等) 填写结算率,由于自身填报原因引起的损失,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4.结算价包含标的物费用、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一切费用。 ▲(二)遂昌县范围内经营场所规模的要求 因本项目的特殊性,配送企业必须在预中标公示后 20 天内(签订合同前),在遂 昌县范围内设立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经营场所规模要求如下: 1.配送企业须具有 200平方米(含)以上(包含保鲜库、冷冻库、猪肉分割场所、 分拣区、储藏仓库、分捡设备(工具)等功能区)的经营场所。 2.配送企业所在经营场所(分拣分装场地)安装有视频监控,要求场所全覆盖, 监控内容储存 30日以上。 3.配送企业须具有自备(租赁)保鲜库和冷冻库,其中保鲜库要有 15立方米(含) 以上,冷冻库要有 30立方米(含)以上。 4.配送企业必须配备冷藏车和厢式货车各 1辆(含)以上。 5.配送企业须具有自备(租赁)猪肉分割场所,并做好色标管理。 6.配送企业要配备检测设备,配送的食材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送到学校,食材到 校,检测报告也要到校。 7.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从业人员须包括驾驶员、会计、统计员、采购员、分装员、 保管员、配送员,且从业人员持有岗位所要求的有效证件; 注: 遂昌县范围内暂未设立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的和已设立同等规模经营场所 的均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如若达不到相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2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关要求的,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对预中标人在遂昌县范围内经营场所规模要求的实地 查看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三)服务要求 1.配送企业所配送的食堂食品原料应按学校订货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送达学 校指定地点,运输、装卸全过程费用由配送方承担。配送企业必须确保安全,凭食品配 送专用车辆标志进入校园,在校内运输要遵循学校指挥,确保师生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 及装卸,配送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配送企业需承担一切责任。如配送的食堂食 品原料不符合学校具体要求,配送企业必须无条件按学校要求及时补货或退、换货。 2.配送企业要确保食品进货源头安全,所有的食品应严格检测及验收,建立进货 台账,确保食品质量。同时,必须做到采购配送及时,服务态度良好,自觉接受各职能 部门、学校的监督检查。 3.配送企业中标签约后,应按合同时间要求,准时向学校食堂提供优质、新鲜、 合格的食品。要根据学校(幼儿园)每日在“丰收溯配”平台上报送的食品订单要求进 行配送,在平台上做好食材源头追索电子台账。 4.配送企业应提高质量意识和服务水平,配送的食品必须来自食品生产许可证获 证企业,并提供每一批次的产品检验报告。每次配送,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配送单(配 送单上注明供货日期、产品名称、供货单位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情况)。配送企 业要做到分类仓储保鲜、分类包装运输,48 小时留样备查,对不符合学校订购要求或 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 5.中标单位必须提交贰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配送企业因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 要求配送,影响学生正常就餐的,按合同约定扣罚履约保证金(具体见责任追究制度); 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6.学校与配送单位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7.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单位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及时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 拒绝供应,否则以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8.配送单位应提供给采购单位的各类票据、检测报告、价格预期表等,均要求电 脑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配送单位每天将当天配送单据送至学校后勤部门 备案,对随意涂改、增减的票据,采购单位有权认定为无效票据,并拒绝支付相应款项。 五、付款条件及结算方式 1.付款条件:每月结算一次,中标单位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后,于次月前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当月款项。 2.结算方式:费用按月结算,结算价由采购单位组织采价得出市场基准价,并结 合中标单位报价的结算率结算。 ▲六、样品要求 (一)投标样品要求 1.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一款品牌大米,大米生产企业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 证;大米包装袋上须印有大米品名、等级、数量、出厂名、厂家地址及其电话;原袋包 装;大米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晚籼米,每袋 25 公斤及以下或≤25 公斤/袋;采购优惠 价格应每公斤低于 6 元(含)或≤6 元/公斤;投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第三 方检测报告,大米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价格行情中的 大米长期有售。 2.由投标人自己选择一款品牌面粉,品牌面粉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价格行情中的品牌面粉长期有售;采购优惠价格应每公斤 低于 5元(含)≤5元/公斤;投标方必须提供标的物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3.食用油品牌必须在浙江粮油交易网 http://www.zjlyjy.com/发布价格行情中的 品牌食用油长期有售;由投标人自己选择一款非转基因一级压榨的食用油;采购优惠价 格应每升低于 15元(含);包装为每桶 5或 10升;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 质量等级为一级;有合格检疫报告;不含棕榈调和油。 ▲备注:投标人必须分别准备一款品牌米、面粉、油样品参与竞标,否则为投标 文件内容不齐,作无效标处理。 样品外包装不得标识投标单位的名称等标记。 (二)配送样品要求 中标单位应做好 48 小时实物留样,以便出现问题后进行反查。 ▲七、保险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十日内为学生购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险(人均 4 元以上)。 ▲八、配送企业管理要求 1.对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配送企业实行“五★”考核,如上学年度配送工 作考核获★率低于 85%,将失去续签下一学年度配送资格。 2.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保质、按量配送食品,并附每次食品安全检测报告,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不无故推诿或缓送。 3.配送企业要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各职能部门和学校的 监督检查。 4.食品配送时,配送企业应根据学校每周提供的订货单采购,并进行安全检测, 检测报告及时送达学校及时送达学校;学校组织管理人员进行验收、验证,索取检测报 告。 5.配送企业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内容要求如下: ⑴《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健康日检制度》; ⑵《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定时培训制度》; ⑶《食品准入台帐登记制度》、《食品进出货验收台账登记制度》; ⑷《食品原料留样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 ⑸《不合格食品下柜、召回、销毁制度》;《服务质量跟踪制度》 ⑹《卫生知识培训制度》、《卫生检查制度》; ⑺《食堂食品中毒应急预案》;《责任追究制度》 ⑻《送货不达应急预案》; ⑼《除四害管理制度》; ⑽《消费投诉处理和食品卫生安全承诺制度》; ⑾有独立的财务机构,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⑿其他相关制度。 6.各校每日对配送情况进行“五★”考评。根据学校、家长、学生的反馈情况和 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配送企业的送货及时性、物资新鲜度、物品数量准确度、物品价 格合理性、服务态度等五个维度进行“五★”考核评估。 7.学校对食堂食品配送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对配送企业在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 中,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企业资格,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 失,同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选取本项目下一个中标候选人作为本项目供货商, 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1)所供的食品中含有毒有害物质等原因引发安全事故的; (2)违法违纪经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卫生等职能部门行政处罚并认定为 情节严重的;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在学校食堂食品配送工作中考评连续 3 个月“获★率低于 85%或学年度配送 工作考核获★率低于 85%; (4)涉嫌垄断经营,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反映强烈的; (5)服务承诺履约差,学校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的; (6)送货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的; (7)配送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 (8)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 8.其他 8.1本项目所涉及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货款按学校实际采购数量结算。税收、人 工费、运费等一切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都需包含在报价中。 8.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 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8.3 有关“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事宜可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联系电话: 15957815586/678909。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四章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签署地点: 签署日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合同 协议供货合同格式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了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并严格遵循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采购编号: ZJSW(2021)44-公 11)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货物品牌、规格、单价、优惠率 产品名称 品牌 单位 市场基准价 (由 食堂管理中心随 市场变动确认) 结算率 合同 结算 价 其他 米 公斤 A % 面粉 公斤 A % 油 升 A % 干货类 公斤 A % 蔬菜类 公斤 A % 水产类 公斤 A % 鲜肉类 公斤 A % 冷冻食品类 公斤 A % 家禽类 公斤 A % 豆制品及禽蛋类 公斤 A % 调料类 瓶、袋或公斤 A % 副食及其他类 瓶、袋或公斤 A % 二、供货合同期限: 2021年 月 日至 2022年 月 日止。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 1.甲方 年 月 日前与遂昌县教育局签订合同后,还要与学校签订 配送协议,根据学校要求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将货物送至并交由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甲方应在交货前向乙方提供交货计划;运输、送货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验收标准:符合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验收合格后,乙方在《采购供货 货物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在“丰收溯配”食堂管理软件中做好电 子签收、入库、评价、出库、汇总等工作。 四、付款方式: 乙方开具税务部门提供的正式发票向各学校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次月前 10 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的方式付清款项(如 10月份应付款列入 11月份结算)。 五、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壹佰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甲方逾期 5日不能交货的,除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外,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乙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壹佰元人民币的滞纳金;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甲方偿付相应的违约金。 3.甲方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有关食品安全及质量保证的,乙方将予以没 收履约保证金,并赔偿相应损失。 六、因合同执行而产生问题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向甲方指定协调人反映; (3)向遂昌县教育局采购管理部门投诉;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指定协调人电话:0578-8122651 遂昌县教育局投诉电话:0578-8130110 七、其他约定事项: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本合同未尽事 宜从其规定。 八、 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应该承 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 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十、本合同经甲方和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乙方(签章): 甲方(签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 地址: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食堂物资配送合同 甲方(学校): 乙方(配送企业): 经遂昌县教育局组织的集中公开招标,确定乙方为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 园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具体名单见招标文件)食品原料采购供货中标人,甲乙双方 协商,就供货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食品原料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原料清单及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产品名称 品牌 单位 市场基准价 (由食堂管 理中心随市场变动确认) 结算率 其他 米 公斤 A % 面粉 公斤 A % 油 升 A % 干货类 公斤 A % 蔬菜类 公斤 A % 水产类 公斤 A % 鲜肉类 公斤 A % 冷冻食品类 公斤 A % 家禽类 公斤 A % 豆制品及禽蛋类 公斤 A % 调料类 瓶、袋或公斤 A % 副食及其他类 瓶、袋或公斤 A % 合同结算价=市场基准价 A×结算率 米、面粉、油实行每月一价形式,参考浙江粮油交易网(http://www.zjlyjy.com); 其他类采价实行一周一价,食材价格按衢州农贸城网 http://www.qznmxx.com/发布的 每日菜价、丽水市最新发布的“品牌超市进校园”企业名单中的超市、遂昌县中心菜市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场三个点中采集的零售价平均值为市场基准价。如确实存在按上述三个点采集的合同结 算价最终高于市场价的,遂昌县教育局有权召集食堂食品原料管理领导小组对结算价格 进行重新认定,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条:供货合同期限 2021年 月 日起至 2022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费用由乙方承担。在配送运输中要确 保安全,凭食品配送专用车辆标志的指定车辆(非以下指定车辆不得进入校园)进入校 园,在校内运输要遵循学校指挥,确保师生安全前提下方可运输及装卸,如在配送中发 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指定送货车辆牌照号:厢式货车: 甲方须在上周周五之前上报下周菜谱,特殊应急情况需及时和乙方电话联系供货。 乙方必须在供货日 时之前将甲方采购原料送达学校指定地点,如供应的食 品原料是单餐原料(晚餐),必须在供货日 时之前送达。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配送企业必须保证所配送的食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索证索票有效率必须达到 100%。凡是《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和经营的食品,一律不 得采购配送。严格禁止向甲方配送“三无”食品、有毒有害、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 合格食品。 2.乙方配送企业所配送的食品均来自于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均应按规定索取 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食品包 装上所明示的各类认证标志的证明,其索证有效率应达到 100%;从市场上采购的食品 也应向供货商索取相关的有效凭证。 3.乙方配送企业所经销的食品原料是农(副)产品,如蔬菜类、干货类、豆制品类 等,配送企业应进行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有效凭证,应当保证提供“安全、卫生、健康、 放心”的食品原料。 4.所有食品原料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确保安全、放心食用。做到每批次食品原料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3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均经农残检验,四十八小时留样备查,遂昌县教育局将随时进行抽查。 5.所供蔬菜无枯萎黄叶、清洁新鲜、品质优良。干货类清洁新鲜无变质,符合国家 有关卫生标准。 6.鲜猪肉的要求及标准:乙方提供的猪肉必须是经国家检疫部门检疫的,送货时要 提供检疫部门检疫的有关证明。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标准。甲方需要国家级无 公害鲜猪肉,乙方配送企业应无条件进行配送,配送时应提供无公害鲜猪肉二维码标识。 7.冷冻品、水产、家禽、调料及其他等原料,必须严格按甲方指定品牌从正规单位 进行采购,杜绝假冒、变质、过期的食品原料配送到甲方。 8.生熟食品必须按照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进行分类保鲜、分类送货。 9.在标书中未明示的其它食品原料,配送时必须进行严格检验,确保提供 “安全、 卫生、健康、放心”的食品原料。 10.乙方所供各类食品原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食管办制定的验收要求,配送到甲 方时食品有效期在该食品保质期限的一半之前,并提供所供商品生产企业的资质、产品 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完全符合招标书及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 卫生的要求。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招标文件)不符,或证 实货物是有缺陷的,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 赔。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 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五条:包装要求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 指定现场,同时必须保证运送车辆清洁卫生,防止粮油品二次污染。 第六条:验收 乙方将送货至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 物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供货清单上签署验收意见。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卫生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 求采取补足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使用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 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七条:货款的结算和支付 1.乙方应在次月五日内将采购单位上月采购款在已签署意见的“供货结算汇总单” 及合法发票送给采购单位。 2.甲方需在次月前 10个工作日内结清乙方上月货款。 第八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纳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 5个工作日内,凭履约 保证金收据向甲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总计人民币捌万元整(不计利息)。 缴纳户名:遂昌县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缴纳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昌东街支行 缴纳账号: 33001697552053000741 第九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 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在 应付货款中扣除赔偿款项。如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甲乙双方可以向遂昌县教育 局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评价和考核 1.学校对供应商评价时,如果是得“★★★★★”的,直接在食堂管理软件中给与 评价,不用落实纸质台账。 2. 学校对供应商评价时,如果是非五“★”的,需填写供应商日考核评价表并收 集相关证据做好台账,台账保存在数据库中,纸质材料保存在学校供应商评价台账,每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月例会通报。 2.1 教育局食堂管理中心将对乙方供应商配送食品原料的质量以及服务情况等进 行抽查,各学校也将制定出配送企业考核方案,一个月内被甲方两次评价为差评并有证 明材料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当月货款的 10%作为赔偿,如配送工作考核分低于 85% “★”获者或被同一甲方三次以上评价为差评的,将取消下一次投标资格。 2.2甲方未评价,而乙方配送企业在履约过程中确实存在服务差,送货、退换货不 及时的,一经查实,学校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勒令其整改, 整改不及时到位或恶意串通扰乱配送秩序的,将取消其配送资格,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教育局食堂管理中心随机抽取部分学校对供应商实行一月一查,工作不到位的发放整改 通知书,定期整改,同时与供应商的星级评价挂钩。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采购情况。 2.遂昌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地对供货情况进行检查,如乙方没有按投标承诺的优惠率 向甲方供货的,除补偿甲方损失外,甲方有权向遂昌县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没收乙方 的履约保证金。 3.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缴纳师生食品安全责任险,(每生每年 4元以上, 学生人数按学校具体名单),供货前未缴纳,学校不接受乙方的供货,本合同无效。 4.乙方应在订立合同时,携带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专用车辆 行驶证、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供甲方存档。 5. 乙方应根据招标要求,配合遂昌县教育局实施学校食堂管理系统软件,乙方应 完成电子网络化管理,与遂昌县学校食堂管理系统联网,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采购、数据 统计、评议、对账等配送相关工作。 6.乙方在服务期内被取消配送资格或配送企业自行终止合同时,遂昌县教育局有权 将根据实际情况将该企业所配送的学校调整到备选配送企业,备选配送企业没有特殊原 因的必须无条件承担配送责任;备选配送企业临时承担配送任务条件尚不符合规定的, 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先将退出企业所配送的学校调整到另几家配送企业,待备选企业 经过建设由遂昌县教育局验收后符合配送要求时签订合同并实施配送,备选企业如自行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放弃配送资格或不能达到配送要求的,按招标规定进行顺延。甲方因布局调整撤并的, 配送合同自然终止,不视作甲方违约。 第十三条:违约终止合同 1.在乙方违约后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而仍不能有效履行合同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 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合同,合同自终止通知书送达乙方之日起终止。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时间供货; (3)乙方没有按合同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 (4)乙方无故不提供合同供货范围内部分规格的产品; (5)违反本合同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甲方在提出终止合同的同时,取消乙方采购合同供货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2.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3.甲方将对乙方的公司信息对外进行公布,如若甲方收到食品安全或原料采购方面 的投诉和举报,一经学校、教育局或相应执法部门查实,合同终止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话,不应该 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 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 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 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合同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六条:合同修改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署书面补充合同,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则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招标文件;(2)乙方投标文件;(3)询标纪要;(4)供货承诺书。 如上述文件与本合同有不符之处,以有利于甲方的为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肆份,乙方壹份,甲方贰份,遂昌县教育局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 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五章 投标相关文件格式 一 资格审查文件格式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资格审查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名称(CA签章):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 录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 4、资格声明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6、特定资格要求:食品经营许可证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 要求: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参加就贵方组织的有关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并全权办理针对上述 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 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4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2授权委托书 (代理机构名称) : 我 (负责人姓名)系 (供应商全称)的负责人,现授 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项目的招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上述项目的招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授权委托 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 负责人签字/盖章: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1、委托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性别: 注:1、供应商为法人企业的,其负责人为其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 其负责人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2、委托人为上述条款中的负责人。 ▲3、本“授权委托书”需附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如扫描件 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负责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正面: 反面: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 我单位—— (供应商全称)参与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 记录)。 6.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 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 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 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资格声明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 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人数:_______人 6.企业性质:__________ __ 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8.必需的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 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注:上表 8、9项内容可自行添加(格式自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参与的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 号: )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 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 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6、食品经营许可证 内容要求: 1. 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二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格式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CA签章):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 录 1、投标声明书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3、响应偏离(商务响应、技术规格响应偏离) 4、责任保险 5、投标人业绩 6、企业认证及荣誉证书 7、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 8、配送、验收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9、投标人服务承诺 10、投标人服务团队 11、经营场所 12、设备设施 13、投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但不得出现报价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评分索引表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页码 范围 1 责任保险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受益人为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按保额大小量分,最 高得 2分。 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签订的类 似配送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份合同得 0.5 分,最高得 5分。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装入资信及商务文件。 3 企业认证及荣 誉证书 投标人具有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具有环境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荣获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1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装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官方网 站可查)。 4 米、面粉、油 样品 货物质量分,专家根据样品的货物质量分别对大米、面粉、 食用油(不含棕榈调和油)分别打分,大米 0-3 分,面粉 0-1分、食用油 0-2分。 5 投标人企业管 理制度 根据组织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等由评委比较 打分,优 6-4分,良 3-2分,一般 1-0分。 6 配送、验收方 案和质量保证 措施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中对不同种类食品的送达时间、 储存、运输、检测等描述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得分为 0-5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应急方案措施中对不同紧急情况应对措 施的细致周全程度由评委酌情打分,得分为 0-5分。 7 投标人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单位对保证食材优质的承诺及服务方式、对用户要 求的响应、处理、定期回访方案描述酌情打分,0-6分。 8 投标人服务团 队 企业现拥有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在 9人及以上(驾驶员不得 少于 2人,采购、分装、保管、配送、统计、会计和化验员 等各不少于 1人),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每人得 0.3 分,最高得 3分;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 1分;具有 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 保缴纳清单或银行工资清单,以证明从业人员为本企业人 员。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5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9 经营场所 已具有配送场地独立、经营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下的不得 分,达到 200平方米的得 4分,每增加 50平方米的加 1分 (经营场所面积以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本项最 高为 8分。 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或房产证明扫描件;租赁的须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房产证或房产证明扫描件,否 则不得分。 10 设备设施 已具有配套冷冻库 30 立方米(含)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5 立方米的加 1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冷冻库的提供证明, 租赁冷冻库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已具有配套保鲜库 15 立方米(含)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5 立方米的加 1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保鲜库的提供证明, 租赁保鲜库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投标人已具有猪肉分割车间并配备分拣区、储藏仓库、分捡 设备(工具)等功能的,每增加一项功能区加 0.5分,不增 加不得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猪肉分割车间的提供证明, 租赁猪肉分割车间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 求,须提供彩色照片) 经营场所内已具有视频监控,监控全覆盖,监控内容储存 30 日(含)以下的不得分。装有全彩监控、达到 400 万像 素加 1分,存储时间达 60日的加 1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投标人已具有配送冷藏车 1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冷藏车加 1分,最高得 2分;具有箱式货车 1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 箱式货车的加 1分,最高得 2分;配备配送车辆安装视频定 位装置的,每辆得 1分,最高得 2分。(提供自备车辆行驶 证原件扫描件;租赁的提供合同和车辆运营证原件扫描件, 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投标人已配备自行检验检测能力及设备配备情况由评委酌 情打分,最高得 3分。(需提供检测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和 相关检测场所彩色照片。)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投标声明书 (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 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 (投标人名称) 为负责人,我方愿意参 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 材料。 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 资格审查文件;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须知要求的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报价表。 4、如果我方中标,在预中标公示后 天内(不超过 20天)完成遂昌县范围内经 营场所规模的设置。 5、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单位联系的 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 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 6、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天内有效。 7、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8、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的话)、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 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9、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 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11、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 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2、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 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 机构代码编号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编号 投标人地址 注册日期 注册资金 投标人网址 E-mail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主营项目 兼营项目 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 1 2 3 4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响应偏离表 3.1、商务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类别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承诺 备注 1 2 3 4 …… 注:请结合第三章采购需求相关商务条款进行填写,未填写或填写不全视为响应招标 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2、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 号 投标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产品详细 规格 偏离情况详细 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 … … … … … 注: 1、根据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三点所列相关参数和要求进行对应填写。 2、如有偏离或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拒绝接受的内容,投标人应在表中如实填写,并说明偏离 和拒绝的具体情况。 3、投标文件中如有负偏离或拒绝接受的任何技术响应未在本表中列明,而评标、定标过程中又未 被发现,如中标时,则投标人须无条件按招标要求签订合同、并提供货物和服务。 4、如对招标人需求和技术要求的响应的负偏离已可能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或使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定,其技术部分评审得分为零,或投标可能被否决。 5、相关证明材料后附,并在偏离表“备注”栏写明证明材料具体所在页码。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4、责任保险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5、投标人业绩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6、企业认证及荣誉证书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7、投标人企业管理制度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8、配送、验收方案和质量保证措施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9、投标人服务承诺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10、投标人服务团队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11、经营场所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12、设备设施 要求:根据评分标准提供相应内容 13、投标文件和评标办法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但不得出现报价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三 报价文件格式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报价文件封面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CA签章):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目 录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2、企业类型声明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6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 单位 市场基准价(由食堂管理 中心随市场变动确认) 结算率 其他 米 公斤 A % 面粉 公斤 A % 油 升 A % 干货类 公斤 A % 蔬菜类 公斤 A % 水产类 公斤 A % 鲜肉类 公斤 A % 冷冻食品类 公斤 A % 家禽类 公斤 A % 豆制品及禽蛋类 公斤 A % 调料类 瓶、袋或公斤 A % 副食及其他类 瓶、袋或公斤 A % 注: 1.本项目采用结算率报价,所有物资价格同比例下浮,大米、面粉、食用油按浙江 粮油交易网站(http://www.zjlyjy.com)发布的中标品种零售价为基准价;其余市场 按衢州农贸城网(http://www.qznmxx.com)发布的每日菜价、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 定的品牌超市、遂昌县中心菜市场等采集的零售价为基准价。合同期内结算率不作调整。 2.整个项目只需投标人报出一个分类综合结算率,请投标人自行考虑价格波动风 险。中标后,结算率作为合同签订价,合同期内不作调整。 结算价=中标人实际物品市场基准价×结算率 3.评标委员会评定其投标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报价明显不合理或低于成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不能合理说 明原因和提供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作无效标处理; 特别说明:12类食材中有一项报价无效,则 12 项整体报价作无效处理。 4.投标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各 基层单位食堂(或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企业类型声明 2.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 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制造商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 立企业可不填报。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2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 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2.3 监狱企业证明 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如不属于 2.2、2.3 所属单位性质,则 2.2、2.3 无需提供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3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 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1.1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技术、 资信及商务、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 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 何活动。 1.2 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 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 第一名。评标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按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 评审委员会 2.1评审委员会 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 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 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 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 个人责任。 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 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 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三 评标程序 3.1 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 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4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2 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2.1资信商务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商 务文件进行评审,对客观分应统一意见后统一给分。 3.2.2技术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进 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 审同步进行,演示顺序为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样品等情况结 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 3.2.3 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及技 术得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 3.3 汇总资信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 3.4 报价文件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必 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3.4.2 政府采购政策价格扣除; 3.4.3 报价修正; 3.4.4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3.5 评标结果 3.5.1 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投标人的确定,投标人结果排序; 3.5.2 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 3.5.2.1 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资格审查记录; (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 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3.5.3 评标报告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5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3.6 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当日在开标大厅宣布评审结果,并在采购人确定中 标人后 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四 评标一般规定 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分。 4.1资信商务权重为 12%,总分值为 12分,评委在规定的分值内统一打分。 4.2项目技术权重为 58%,总分值为 58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 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如果某个单项的打分超过所规定的分值 范围,则该张打分表无效,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算数平均值。 4.3报价权重为 30%,总分值为 3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 特别说明:12类食材中有一项报价无效,则 12 项整体报价作无效处理。 4.4评审专家在规定的分值范围内独立打分,评分时保留小数 1位,计算评分值时 保留小数 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五 评标办法和细则 5. 评标内容和标准 5.1 资信及商务分为 12 分,权重为 12%,根据以下内容由评委统一打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1 责任保险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受益人为投标人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保单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电子章,保额 3000 万的得 1 分,每增加 1000万加 0.5分,最高得 2分。 0-2 2 投标人业绩 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签订的类 似配送合同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一份合同得 0.5 分,最高得 5分。 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装入资信及商务文件。 0-5 3 企业认证及荣 誉证书 投标人具有 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1分;具有环境质量 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 分;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 1分;荣获市场监督管理局颁 发的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1分。 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装入资信及商务文件(官方网 站可查)。 0-5 5.2 技术分为 58分,权重为 58%,由评委独立完成打分。 序号 评分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4 米、面粉、油 样品 货物质量分,专家根据样品的货物质量分别对大米、面粉、 食用油(不含棕榈调和油)分别打分,大米 0-3 分,面粉 0-1分、食用油 0-2分。 0-6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6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5 投标人企业 管理制度 根据组织制度健全、岗位职责、质量考核办法等由评委比较 打分,优 6-4分,良 3-2分,一般 1-0分。 0-6 6 配送、验收方 案和质量保证 措施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中对不同种类食品的送达时间、 储存、运输、检测等描述情况由评委酌情打分,得分为 0-4 分。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应急方案措施中对不同紧急情况应对措 施的细致周全程度由评委酌情打分,得分为 0-4分。 0-8 7 投标人 服务承诺 根据投标单位对保证食材优质的承诺及服务方式、对用户要 求的响应、处理、定期回访方案描述酌情打分,0-6分。 0-6 8 投标人 服务团队 企业现拥有配送服务的从业人员在 9 人及以上(驾驶员不得 少于 2人,采购、分装、保管、配送、统计、会计和化验员 等各不少于 1 人),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每人得 0.3 分,最高得 3分;具有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 1分;具有 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1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证书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社 保缴纳清单或银行工资清单,以证明从业人员为本企业人 员。 0-5 9 经营场所 已具有配送场地独立、经营面积在 200 平方米以下的不得 分,达到 200 平方米的得 2 分,每增加 50 平方米的加 1 分 (经营场所面积以房产证或者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本项最 高为 10分。 自有的须提供房产证扫描件或房产证明扫描件;租赁的须 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扫描件、房产证或房产证明扫描件,否 则不得分。 0-10 10 设备设施 已具有配套冷冻库 30 立方米(含)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5 立方米的加 1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冷冻库的提供证明, 租赁冷冻库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0-2 已具有配套保鲜库 15 立方米(含)以下不得分,每增加 5 立方米的加 1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保鲜库的提供证明, 租赁保鲜库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0-2 投标人已具有猪肉分割车间并配备分拣区、储藏仓库、分捡 设备(工具)等功能的,每增加一项功能区加 0.5分,不增 加不得分,最高得分 2分。(自有猪肉分割车间的提供证明, 租赁猪肉分割车间的提供合同,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 求,须提供彩色照片) 0-2 经营场所内已具有视频监控,监控全覆盖,监控内容储存 30 日(含)以下的不得分。装有全彩监控、达到 400 万像 素加 1 分,存储时间达 60 日的加 1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0-2 投标人已具有配送冷藏车 1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冷藏车加 1分,最高得 2分;具有箱式货车 1辆得 1分,每增加 1辆 箱式货车的加 1分,最高得 2分;配备配送车辆安装视频定 位装置的,每辆得 1分,最高得 2分。(提供自备车辆行驶 0-6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7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证原件扫描件;租赁的提供合同和车辆运营证原件扫描件, 合同必须满足配送服务要求)。 投标人已配备自行检验检测能力及设备配备情况由评委酌 情打分,最高得 3分。(需提供检测设备发票原件扫描件和 相关检测场所彩色照片。) 0-3 5.3 投标人报价满分为 30分, 报价权重 30%,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计 算打分: 5.3.1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定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 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 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 5.3.2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3.3报价得分计算: 5.3.4 报价得分按以下方式计算: (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统称为小微企业)产品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其评标价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价=小微企业报价结算率×(1-6%); 并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评标价; (2)其他投标单位的评标价=各投标单位最终投标报价结算率; (3)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结算率; (4)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 (5)投标人最终报价得分=12类物资得分之和 项目 品牌及规格要求 单位 评标基准 价 结算率 报价 权重 分值 大米 公斤 % 3.7 面粉 公斤 % 1 食用油 升 % 1.5 干货类 公斤 % 1.8 蔬菜类 公斤 % 4.8 水产类 公斤 % 1.8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8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鲜肉类 公斤 % 4 冷冻食品类 公斤 % 1 家禽类 公斤 % 2.7 豆制品及禽蛋类 公斤 % 3.2 调料类 瓶、袋或公 斤 % 1.8 副食及其他类 瓶、袋或公 斤 % 2.7 合计: 30 注:以上各项如需认定为小微企业,则各项中的品目必须全部提供相应声明函。 缺一品目单项则不作为小微企业认定。 5.4 本项目最终得分=资信及商务得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 5.5 评分时保留小数 1位,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 2位,小数点采用四舍五入方法。 六 评审纪律和要求 6.1 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 6.2 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 6.3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 6.4 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 6.5 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 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 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 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 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 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6.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 或者说明。 6.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 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 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 平均分 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79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6.8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 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9 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 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标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 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 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 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 6.10 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 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 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 6.11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 悉的商业秘密。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 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6.12 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 理机构说明情况。 6.13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6.14 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15 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 罚款: 6.15.1 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 6.15.2 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 6.15.3 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 6.15.4 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 6.15.5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 6.15.6 上述 6.15.1 至 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 6.16 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 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 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 6.17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 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 2000 元以上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80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 2万元以上 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 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 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 2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 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 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配送项目 第 81页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578-8132214 传真:0578-8132214 现场确认声明书 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 ,合法授权参加 遂昌县实验小学、平昌华府幼儿园学校食堂物资采购 配送项目(采购编号:ZJSW(2021)44-公 11)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 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投标人名称) 之间存在 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 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和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 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 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 2. 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 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 20分钟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