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
1、采购编号:YCQ-2021-CG164
2、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7.36万元;超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可在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下载,报名资料请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wcqztb@ywcq.com,并致电报名处确认报名情况(以邮箱回执报名成功为准);邮件发送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报名处联系人:毛小姐 0579-89906887。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①投标单位在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③投标人简介等。
7、技术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先生 (0579-8998605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虞先生(0579-8991987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5。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6日14时将投标文件(快递材料)递交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收件人:虞先生;电话:1357595730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交即走。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14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7月26日 下午14时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先生:0579-89986057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虞先生 0579-89919879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1年7月14日
附件:/ckfinder/userfiles/files/大塘下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最终稿).doc
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YCQ-2021-CG164
采 购 人: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盖章)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七月
招标文件目录
TOC \o "1-2" \h \u HYPERLINK \l _Toc19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264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3
HYPERLINK \l _Toc32581 投标须知 5
HYPERLINK \l _Toc27843 一、说明 5
HYPERLINK \l _Toc12737 二、招标文件 6
HYPERLINK \l _Toc16783 三、投标文件 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1
HYPERLINK \l _Toc6809 五、服务费 12
六、其它 12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13
HYPERLINK \l _Toc6464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22
HYPERLINK \l _Toc11205 一、开标 22
HYPERLINK \l _Toc27000 二、评标 22
HYPERLINK \l _Toc10636 三、定标 24
HYPERLINK \l _Toc13052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7
HYPERLINK \l _Toc23060 第六章 评标办法 29
HYPERLINK \l _Toc31044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32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36
招标公告
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现就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生产厂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YCQ-2021-CG164
2、采购内容及数量: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3、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27.36万元;超过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2)国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厨房设备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3)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5、报名时间和地点:招标文件可在义乌产权交易网(www.ywcq.com)下载,报名资料请于2021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ywcqztb@ywcq.com,并致电报名处确认报名情况(以邮箱回执报名成功为准);邮件发送时主题需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报名处联系人:毛小姐 0579-89906887。
6、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①投标单位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下同)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说明:法定代表人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人员为准];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
③投标人简介等。
7、技术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先生 (0579-8998605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虞先生(0579-8991987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5。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所有纸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指定EMS邮寄,不接收其他快递)或现场递交。快递邮寄面单(格式见附件)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应于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6日14时将投标文件(快递材料)递交至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收件人:虞先生;电话:13575957302。采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即交即走。在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14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以北京时间为准,招标人(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校准时间),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送达时间以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9、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1年7月26日 下午14时
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10、投标保证金:无
11、业务咨询: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吴先生:0579-89986057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虞先生 0579-89919879
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21年7月14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综合 说明 |
项目名称: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情请见第三章《招标项目要求》。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
详见招标公告 |
4 |
供货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5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6 |
现场踏勘时间 |
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
技术质疑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2021年7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以书面方式分别提交至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先生 (0579-89986057)、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虞先生(0579-89919879,453367901@qq.com),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确认。书面文件邮寄地址: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4055。 |
8 |
投标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60天(日历天) |
9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1,收件人:虞先生;电话:13575957302; |
10 |
投标文件份数 |
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人只需邮寄一个包裹,包裹不得体现单位名称及标识,快递邮寄面单按附件格式填写。寄件人与报名人、法定代表授权人为同一人。包裹双层包封,包裹内的技术标、商务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密封包装。 |
11 |
邮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
2021年7月20日-2021年7月26日下午14:00止,超出时限概不接收。 |
12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7月26日下午14:00 开标地点:义乌市望道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4023。 |
13 |
投标保证金 |
无 |
14 |
履约保证金 |
无 |
15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6 |
付款方式 |
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付清(不计息)。货款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拨款申请表支付。在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需提供至100%的增值税发票。 |
17 |
失信行为处理 |
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除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外,还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放弃中标的; (2)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4)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缴纳招标代理费的; (5)中标供应商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约的。 (6)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失信行为。 |
18 |
其他 |
1)本项目设有预算价和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为无效标。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根据评审细则对评审的内容复印完整、清晰可辨,否则在评审时以最不利于投标人原则评审。 |
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与本招标文件后述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3投标人:系指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供应商。
2.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及其它类似的服务。
2.5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6需方:即采购人,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
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
2.8“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2.9“★”标记系指必须满足不能负偏离或必须应答的条款。
3、合格的投标人
3.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符合《义乌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同时投标人无以下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符合采购公告中要求的条件;
4、保证
4.1投标单位应保证所提交给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
5、招标投标费用
5.1不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
6、现场勘察
6.1投标前,投标人须自行到项目所在地予以踏勘,对项目实施现场及周边环境等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否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单位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及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3采购人向投标单位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4现场踏勘完毕,将认为投标人己了解现场情况,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
7、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投标须知和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第六章 评标办法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八章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8.2除8.1内容外,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上述所列8.1及8.2条内容均以书面文件为准,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对采购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8.4投标单位应认真阅读投标须知、合同条件、规定格式、项目要求、报价要求等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招标文件的澄清
9.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送(传真)至义乌行政服务中心4楼交易大厅国企采购窗口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
9.2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答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一 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为默认接收。
9.3投标单位在前附表规定时间未提交疑问的,视作默认对本次招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无异议,采购人对其提出的问题可以不作解释。
9.4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5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答复或电话通知一律无效。
9.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及时间前不署名书面或传真形式要求澄清问题的文件,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三、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对投标文件的要求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
1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须逐条逐项作出实质性回答。
11.3 在招标文件对技术要求中,投标人必须充分应答和满足用户的强制性的需求,如“★”等,否则将导致废标。
11.4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5货物简要说明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应有原产地证书证明,进口货物必须有进口产品的商检证明、报关单等资料。
11.6投标人在阐述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资料时应注意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技术与商务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响应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
11.7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部分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及其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12.2 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技术标为除商务报价外的所有内容,且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密封。技术标(含资信与服务)不得含商务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12.3技术标:
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的所有证书应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12.3.1 投标方资格、资信合格性的有关证明及资料(提供的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其具体内容为:
(1)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上的单位详细信息打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打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义乌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6)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2.3.2 投标货物、服务符合性的有关证明及技术资料:投标人须提交参投货物的详细技术文件,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证明其拟供货物和服务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其具体内容为:
(1)货物简要说明一览表;
(2)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及制作工艺的详细描述(含产品样本、说明书、具体结构图等印刷资料);
(3)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4)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
(5)产品安全使用及保养、维修计划;
(6)生产加工工具配置情况表;
(7)主要检测设备;
(8)备品备件清单;
(9)规范偏离表;
(10)供应商在浙江地区必须具有固定售后服务场所及人员。(提供供应商直属的售后服务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相关人员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浙江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承诺在中标后设立。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2.4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并不仅限于以下)并应按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函;
(2)报价一览表;
(3)其他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资料。
13、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是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次招标设备要求报交钥匙总价(所有货物(含所有配件)均要求安装、调试到位,即采购人可直接使用。),投标总价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组成:投标报价为投标人所能承受的一次性最低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包括设备价款(必备的附件,如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预埋件等)、设备基础及施工费用、深化设计费用、包装费、运杂费、仓储费、保管费、所有搬运费、所有吊装就位费、货物运到工地后的卸车费、安装费及安装材料费、水电费、安装过程中用水用电等临时设施费、设备安装完毕进行的调试费、出厂验收费、成品保护费、试验、保修期内油烟管道清洗费用、垃圾清运费、调试、检验、验收、培训、协调费、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各种险费、税金、中标服务费等直至验收交付正常使用的一切费用以及质保阶段的费用(含质量保证期的备品备件等费用)等,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包含施工过程中的孔洞开凿及回填费用、排烟管道的材料和安装费)、税费等所有费用。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予调整。投标报价为投标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4.2投标方须在《开标一览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4.3中标后,中标人所填写的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因设计与工程因素引起实际施工中发生设计变更、修改、调整、完善等情况,修改部分则按其投标书相应部分货物及施工的单价同口径计算。
14.4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格式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14.5投标人按照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报价。一旦确认某一投标人中标,除合同规定的可调整内容外,中标人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14.6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7招标文件中规定由投标单位承担并支付的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一并考虑。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投标文件须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格式在不改变格式内容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在所提供表格格式之外,投标人可以增加自行设计的表格及内容,以便更细致全面的说明其能力。
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6.1投标人应按第12条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和顺序用标准A4纸分别装订成册(图纸可采用A3纸),标书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商务(技术)标、正(副)本、投标单位名称”;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若正本与副本之间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6.2商务标和技术标须分别装订成册,技术标中不得包含商务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1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除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外)或打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16.4 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16.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在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废标处理。
16.6 投标文件建议双面打印。
17、履约保证金:无。
18、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60天。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文件外包裹
投标人只需邮寄一个包裹,包裹不得体现单位名称及标识,快递邮寄面单按附件格式填写,寄件人与报名人、法定代表授权人为同一人。包裹双层包封,包裹内的技术标、商务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独立密封包装。
19.2包裹内的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标记:技术标包装袋内装技术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标包装袋内装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外包装封面上应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技术标(或商务标)、投标人名称”等,并注明“于2021年7月26日下午14:00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封口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20、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接收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招标人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签收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前述包封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送达。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确需撤回的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53367901@qq.com,应注明项目名称、寄件人名称及电话,并致虞先生:13575957302告知撤回地址及收件人。
22.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4按规定提交撤回投标文件通知书的不予开标。
22.5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2.6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将通报市信用管理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五、服务费
招标服务费于中标通知书发送前按照中标金额向中标方收取。单宗招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中标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 |
备注 |
100以下 |
1.5% |
招标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方或中标方单向收取。 例:中标金额为1000万。服务费=100万×1.5%+400万×1.1%+500万×0.8%=9.9万 |
100-500 |
1.1% |
|
500-1000 |
0.8% |
|
1000-5000 |
0.5% |
|
5000-10000 |
0.25% |
|
10000以上 |
0.05% |
服务费汇至:
银行账号名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20802000904500958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义乌分行
六、其它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第三章 招标项目要求
《招标货物一览表》
义乌市大塘下幼儿园新建工程厨房设备清单:
序号 |
规格参数 |
数量 |
位置 |
参考图片 |
一 |
操作设备 |
|||
1 |
电热开水器连座 |
2 |
粗加工1/洗消间1 |
|
2 |
洗手星盆 |
3 |
一更1/二更2 |
|
3 |
单星水池 |
6 |
切配区1/洗消间2/烹饪间1/备餐间1/售卖间1 |
|
4 |
双星盆水池 |
1 |
粗加工 |
|
5 |
三星盆台 |
1 |
洗消间 |
|
6 |
淘米盆台 |
1 |
蒸煮间 |
|
7 |
大单星盆台 |
4 |
洁具间1/粗加工2/餐厅1 |
|
8 |
冲水龙头 |
2 |
切配区1/蒸煮间1 |
|
9 |
天然气双眼大锅灶 |
1 |
烹饪间 |
|
10 |
天然气单眼锅灶 |
1 |
烹饪间 |
|
11 |
双门蒸饭柜 |
1 |
蒸煮间 |
|
12 |
蒸饭柜 |
1 |
蒸煮间 |
|
13 |
天然气汤粥炉 |
1 |
蒸煮间 |
|
14 |
天然气单眼蒸台 |
1 |
蒸煮间 |
|
15 |
四门冰箱 |
2 |
切配区1/烹饪间1 |
|
16 |
平冷雪柜 |
1 |
备餐间 |
|
17 |
留样冰箱 |
1 |
备餐间 |
|
18 |
双门热风循环消毒柜 |
2 |
洗消间2 |
|
19 |
四门碗柜 |
3 |
洗消间2/蒸煮间1 |
|
20 |
电饼档 |
1 |
烹饪间 |
|
21 |
五格保温售菜台(电热型) |
1 |
售卖间 |
|
22 |
双层工作台 |
2 |
烹饪间2 |
|
23 |
双层工作台 |
2 |
粗加工1/切配区1 |
|
24 |
双层工作台 |
2 |
蒸煮间1/餐厅1 |
|
25 |
双层工作台 |
3 |
粗加工1/切配区1/洗消间1 |
|
26 |
单向移门调理台 |
5 |
烹饪间2/备餐间2/售卖间1 |
|
27 |
绞切两用机 |
1 |
切配区 |
|
28 |
消毒式组合刀架 |
1 |
切配区 |
|
29 |
消毒池 |
2 |
二更 |
/ |
30 |
豆浆机 |
1 |
蒸煮间 |
|
31 |
双动双速和面机 |
1 |
蒸煮间 |
|
32 |
洗地机 |
1 |
||
二 |
排烟系统 |
|||
33 |
脱排油烟罩(㎡) |
11.2 |
||
34 |
脱排油烟罩不锈钢风管(㎡) |
96 |
||
35 |
风柜 |
2 |
烹饪间1/蒸煮间1 |
|
36 |
电子油烟净化箱 |
1 |
||
37 |
防火阀 |
1 |
||
38 |
风柜减震支架 |
2 |
/ |
|
39 |
净化箱支架 |
2 |
/ |
|
40 |
降压启动装置开关 |
1 |
||
三 |
其它设备 |
|||
41 |
灭蝇灯(含软管) |
10 |
||
42 |
单水龙头(含软管) |
9 |
||
43 |
冷热水龙头(含软管) |
9 |
||
44 |
感应水龙头(含软管) |
3 |
||
45 |
风幕机 |
1 |
||
46 |
风幕机 |
2 |
备注:1、投标人在供货时应有效、合理包装,在包装箱中,应附有产品合格证书(包括合格证、部件合格证、材料合格证等)产品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备件及专用工具清单等有关技术文件资料。
2、清单中所有制品中未标注型号的不锈钢必须为SUS304优质不锈钢,且不锈钢厚度≥1.0mm。所有不锈钢制品边角均须作钝化处理,避免人划伤。
3、所有涉及接入设备的水、电、气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
4、采购人提供厨房内水电接口,从接口处到设备处的材料及连接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水接口包含冷水接口及热水接口)
5、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现场进行设计深化,深化及现场实施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深化后应满足学校使用要求。
6、投标人与其他单位的项目界面
序号 |
工作内容 |
精装修单位 |
厨房设备供应/安装位 |
1 |
厨房主体结构、内墙砌筑和抹灰(天棚不抹灰) |
√ |
|
2 |
厨房地面回填层、垫层 |
√ |
|
3 |
厨房内精装的防水、天棚抹灰和其它装修 |
√ |
|
4 |
提供至厨房内电源箱前的机电工作(包括此电源箱) |
√ |
|
5 |
按图纸完成电源箱之后的配电(包括厨房用配电箱),直至电源供应点,并装上电源开关。【厨房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6 |
按图纸完成相应厨房内机电配套工作,直至设有阀门的冷/热水、及排水供应点/接驳点。【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7 |
厨房排烟通风,包括送风、排风管道及排油烟风管等管道连接至图纸指示的有关接驳点。【设备投标人完成最终接驳】 |
√ |
|
8 |
消火栓系统、自喷系统、报警系统等消防管线供应、安装、配合调试。 |
√ |
|
9 |
厨房内部装饰装修、照明系统 |
√ |
|
10 |
不锈钢地沟及地沟盖板制作安装 |
√ |
|
11 |
厨房内所有台面补角、厨具与墙面间密封。 |
√ |
|
12 |
厨房设备等电位连接 |
√ |
二、商务要求
(一)项目投标报价要求
1、供货单位要包质量、包数量、包运输和包安装调试。
2、按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投标人根据项目特点和企业条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总价和单价不做调整。
3、按国家规定由中标人缴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投标总价内,由中标人向税务机关缴纳。
4、投标人报价超过预算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5、中标人应与所有相关的部门相联系,获得相关认可,以便货物能及时投入使用。
6、在安装期间,中标人应遵守有关部门的管理,并遵照相关规定。
(二)工期和安装地点
工期: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完成供货,供货后5天内安装并调试完成。
交货和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保修期
所有投标货物均须提供至少一年的免费保修期。
(四)验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验收评定标准等规范,由采购人根据《义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义政办发〔2017〕102号)、《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办法(暂行)》(义招管办【2008】32号)文件要求,组织验收。
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同时,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检测方法,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相应的规定和标准。
付款方式
全部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5%,余款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付清(不计息)。货款凭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义乌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项目拨款申请表支付。在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时需提供至100%的增值税发票。
备注:如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履约时应以有利于采购人的条款执行。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须知
一、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开标全程通过钉钉项目群进行直播。
2、开标程序:
2.1招标代理机构需在开标前一小时核对快递材料并根据寄件人信息组建具体项目的开标钉钉群,并做好相关群设置(入群验证、禁言、禁止私聊等)。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按照群公告内容统一修改群名片,名片格式为“投标单位名字+被授权人姓名”。(快递名单上的寄件人与报名人及授权委托书上的授权代表一致)。
2.2开标由采购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
(3)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监督人共同完成投标文件的现场递交及密封情况检查,并现场见证。经确认无误后,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3待技术标评审结束,进行商务标开标。在商务标开标时,招标人监督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作为监标人检查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现场拆封,对开标记录、询标记录进行确认,并对开标流程进行监督见证。
3、直播内容分为视频直播及文字直播两部分,投标人须在群内完成投标文件密封性及开标相关记录确认。
4、各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提前列明,并在开标评标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二、评标
3、评标小组
3.1 评标小组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专家和采购人代表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3.2评审过程中招标代理人员通过私聊方式进行询标的,投标单位应在30分钟内予以回应,否则后果自负。
4、评标原则
4.1评标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
4.2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
4.3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审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4.4有利于提高投资效益,节约建设资金。
4.5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异常或特殊情况时,由评标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5、评标过程的保密
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等与评标有关的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采购人和评标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3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小组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全部情况。
5.4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人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成员之外。
5.5评标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供应商的认定
不同供应商之间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产品的,应当按一个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其中有效技术标的综合评分最高的一家为有效供应商,综合评分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文件的澄清
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11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8、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8.1开标后,采购人应将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小组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内容为:
8.1.1是否出现第五章规定的内容;
违反上述情形之一者,技术文件或商务文件初步评审不予通过,不列入商务标详细评审。
8.2评标时,评标小组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9.1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9.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9.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9.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9.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10.1评标小组将按照本须知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0.2在评审过程后,评标小组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10.3评标小组在作出任何一项无效标决定前,都应当严格遵循以下程序:
10.3.1要求当事投标人作相应的答辩;
10.3.2将答辩记录送当事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签字确认;
10.3.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体表决;
10.3.4若表决通过无效标决定,告知当事投标人,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载明废标理由、依据、答辩的情况和集体表决的情况(同意废标和不同意废标的评标小组成员均应当注明)。
10.4评标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1、评标办法
11.1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办法见后)。
12、决标
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小组直接确定中标人。
三、定标
中标通知
13.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告1个工作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的媒体为:义乌产权交易网。
13.2公告期内,如无有效异议,公告期结束,由采购人和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共同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凭有效证明到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13.3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在项目群内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对异常情况作记录。投标人若对开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材料可加盖单位公章后以扫描件形式通过私聊或邮箱(453367901@qq.com)送达。
13.4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前款所称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采购人应当按规定在收到质疑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投诉递交的资料需为书面材料。质疑投诉书面材料需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投诉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将不予受理:1.质疑投诉人不是所投诉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质疑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质疑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3.未提供书面质疑或者质疑未加盖公章的;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4.已超过招标文件规定质疑投诉提出期限的事项。5.投诉事项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6.质疑投诉的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投诉事项应先提出质疑而没有提出质疑的。7.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义乌市国企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义政办发[2018]97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8号)等有关规定的质疑投诉。
14、合同签订
14.1中标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三十天内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双方合同。
1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在询标时作出的承诺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4.3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4.4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5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14.6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及承诺而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而造成超过规定时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重新招标,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4.7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通知落选投标人,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评标结果不负责解释。
14.8采购人变更数量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技术要求及采购货物一览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章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1.1邮寄的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或采取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1.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的(除运输造成的破损外);
1.3参加开标会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携带身份证的不得入场,且投标将被拒绝。
1.4投标文件包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5投标文件只有技术标或者只有商务标;
2、投标文件技术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或有授权的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但未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或授权委托书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或授权委托书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2.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如资格证明、身份证明等;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提供虚假资料的(含中标后查实的);
2.3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或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文件内容自相矛盾的;
2.4 投标文件采用活页夹装订;
2.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6借用或冒用他人名义或证件、涂改文件、伪造或编造投标文件的;
2.7投标中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包括部分雷同或相似),对所有雷同或相似投标人按废标处理,采购人将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8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2.9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0技术标中体现或包含商务报价;
2.11若发现有意串标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
2.12评标小组认为技术或商务与招标文件偏离的部分过多,或在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
2.13未提交《义乌市国企采购项目投标承诺书》。
2.1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投标人不以自己真正身份参加竞标,以挂户或以他人名义参与竞标的;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如分公司、办事处等);投标人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3、投标文件商务标评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小组审核后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
3.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
3.3投标报价低于企业成本价者或未填报企业成本价者;
3.4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
3.5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投标报价或某些分项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可列为异常报价,确定该投标为无效标。
3.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
3.7对本招标文件中打★号的条款未完全响应的;
3.8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4、评标过程中,非上述所罗列的情况,不得以无效标(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