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
1.2 工程名称: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1.3 项目规模:项目包含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工程及轨道片区纵二路道路工程。
1)、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工程总占地面积约28952.95㎡,总建筑面积约94214.77㎡。其中,居住用房52313.39㎡,商业建筑7623.27㎡,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含人防)34278.11㎡,停车位917个。项目包含4栋高层(除1#楼为地上18F外,其余均为地上19F)、1栋商业(商业地上5F)及1个地下车库(地下2F)。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支护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厨具、卫浴、洁具等)、绿化工程、管网工程、给排水及电气安装工程等。
2)、轨道片区纵二路道路工程位于璧城组团北部,道路起点接现状景山路,由南向北与杨柳坝路西延线相交,终点止于与龙梭中路西延线交叉口处;道路全长706.388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4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26m;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综合管网工程、照明工程和交通工程。
1.4 项目招标范围:各规格型号涂料、涂膜344150.11kg, 防水卷材69377.6m2。
1.5计划供货周期:暂定380日历天。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库内单位,且无失信记录。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防水材料销售(含建材批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 招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行下载招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1年7月19日9:00至2021年7月19日12:00,地点:渝北区星光大道80号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9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采人不予受理。
5. 公告时间
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16日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渝北区星光大道80号3009室
联系人:招采部电话:023-63076532
3、招采文件 - 挂网.doc
5a18446cc8f39f8d96daed88c8c48d4a.doc (200.72 KB) |
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企业内部
招采文件
招采文件编号:2021-03-1047
2021年7月14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 说明
二、 招采文件
三、 投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 开标、评审
六、 中选及合同签订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材料采购进行企业内部招采(简称“招采”),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并按本招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 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2、型号/技术规格、供货数量: 各规格型号涂料、涂膜344150.11kg, 防水卷材69377.6m2。(详见报价表)。
3、供货周期:暂定380日历天。
4、供货地点:璧山区城北小学东侧地块及璧城组团北部
5、发放招采文件、现场考察、答疑及开标(即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招采文件发放时间:2021年7月15日
7、公示时间及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开标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在递交标书时带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由法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的带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
采购单位: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7月15日
采购单位联系人:招采部
联系方式:023-63076532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供货项目/地点 |
项目: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地点:璧山区城北小学东侧地块及璧城组团北部 |
2 |
招采材料 名称及型号 |
各规格型号涂料、涂膜, 防水卷材。 |
3 |
供货数量及时间 |
涂料、涂膜类344150.11kg, 防水卷材类69377.6m2。供货时间暂定380日历天 |
4 |
供应商要求 |
1)供应商必须是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库内单位,且无失信记录。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
5 |
最高限价(含税) |
490.90万元 |
6 |
报价要求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位公布的最高限价且保留两位小数 |
7 |
技术/质量标准 |
按国家标准执行 |
8 |
供货周期 |
暂定380日历天 |
9 |
支付条款 |
乙方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为对账日,次月20日之内,甲方支付上月对账金额的70%,剩余货款待所有防水材料供完 ,付款资料备齐后6个月内支付至结算总金额的100%。(所有支付在收到工程款后进行)。 |
10 |
结算方式 |
供货材料以甲方实际签收的乙方小票(送货单)为准。甲方可以进行不限次数的抽查 |
11 |
答疑/现场踏勘 |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
12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
13 |
公示时间及网址 |
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 2021年7月16日 网址:http://www.cico.com.cn |
14 |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时间 |
收件人: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采部 地点:渝北区星光大道80号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3009室 提交时间: 2021年7月19日9:00至2021年7月19日12:00 |
15 |
开标 |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19日15时00分 地点: 渝北区星光大道80号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6 |
评审方法及标准 |
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低价中选方式,详见第三部分评审方法 |
17 |
在开标时应出示文件 |
见投标人须知及附表 |
第三部分 评审方法(符合性评审)
符 合 性 评 审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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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委托代理人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采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 |
|
信用情况 |
无不良信用记录 |
|||
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材料数量 |
符合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四、投标报价表”规定 |
|
供货周期 |
符合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招采文件给出的材料/设备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单位公布的最高限价,但也不得低于投标人的企业成本。 |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招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若不满足以上任一评审标准,即为无效标书。 |
||||
报价 评审 |
4 |
评审 标准 |
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者即为第一中选候选人 |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 本项目建设资金。
1.2 本招采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2.采购单位
2.1 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
3.合格的投标人
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本文件另有规定,凡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本招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者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的规定,必须遵守本招采文件中的规定。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所涉及的技术、设计、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4.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的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
4.3 投标人应保证采购单位在本项目招采过程中以及招采结束后在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投标人或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负。
6.答疑及现场踏勘
6.1 答疑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
6.2 投标人代表可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示联系人接洽、咨询现场踏勘和答疑的相关问题。
6.3 投标人可能被邀请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投标人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4 答疑记录包括投标人于答疑期间或之前提出的所有与投标有关的问题及其答复,答疑会议纪要提供给所有获得招采文件的投标人。
6.5 各投标人需采购单位澄清的问题,应在答疑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到采购单位。
6.6 答疑所产生的对招采文件的修改,由采购单位以补充通知提供给所有获得招采文件的投标人。
二、 招采文件
7.招采文件构成
7.1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采过程、合同条件和技术要求在招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采文件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评审办法
第四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合同范本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采文件的澄清
8.1任何要求对招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收到的对招采文件的澄清均以补充通知的方式答复所有获得招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招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或所有投标人同意的时间之前,采购单位都可以以补充方式修改招采文件。
9.2招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9.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单位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
10.投标的语言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除采购单位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文书写。
11.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包括:
投标文件(投标函)
投标人资格资料
授权委托书
投标报价书
2)招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12.投标文件
12.1投标人应以招采文件指定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招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表格。
13.投标报价及货币
13.1投标报价应包含招采文件所有明示、暗示的一切风险。
13.2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
13.2.1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的报价均为到场价,价格组成应包括:
1)所供货物的出厂价。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存放、损耗、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3.2.2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的进口货物的报价均为到场价,价格组成应包括:
1)所供货物的全部进口成本的价格。
2)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他税。
3)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存放、损耗、保险、伴随货物安装调试和交付以及技术服务的有关费用。
13.3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此投标文件无效。
13.4除招采文件中明示的特殊要求外,采用货币形式均为人民币。
14.证明投标人合格的文件
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是合法有效的。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货物从采购单位开始使用至设备设计使用年限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3)对照招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单位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16.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6.1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一份投标文件副本。
16.2投标文件需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放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6.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之处应由投标人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应密封在不透明的封装中。
17.2密封封装表面按投标文件封面格式填写。所有密封封装必须注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17.3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7.2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采购单位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7.4投标文件未密封的,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1采购单位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8.2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由于修改招采文件而决定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9.迟交的投标文件
19.1采购单位将拒绝并退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单位。
20.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0.3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五、开标、评审
21.开标一般规定
21.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开标会议。
21.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投标人。
22.符合性评审
22.1评审组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经评审组确认具有有效投标资格及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将重新组织招采。
22.2开启投标文件前,经评审组确认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未能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
2)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7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记的。
22.3开启投标文件后,经评审组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中要求盖章签字的指定位置未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标准、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
3)投标文件未按招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
4)投标文件中存在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其它条件或提供虚假文件;
5)两个以上的投标报价的。
22.4无效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投标失败处理。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23.1开标以后,采购单位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4.开标及其程序
24.1开标会议由招采工作小组主持:
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注意事项;
2)主持人宣布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组成情况;
3)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送达情况;
4)招采工作小组代表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宣布检查结果;
5)招采工作小组开启相应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评审组逐一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并宣布检查结果;
7)评审组逐项公布符合要求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质量标准等;
8)评审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选候选人排名顺序;
9)评审组推荐中选候选单位、填写评比报告并签字。
25.评比一般规定
25.1评审组由集团公司国内工程部、安全管理部、总工办、财务部、风控部、法律事务部、分公司(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参与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25.2评审组须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评审办法,公平、公正、择优确定中选人。
25.3在评比过程中,出现各类带有争议性或不明确性问题均由评审组共同研究确定。若各评委意见不一致时,须经评审组全体人员独立表决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最终书面决议。书面决议须经评审组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并对所有评委具有约束力。
25.4参加评比会议的人员应对评比全过程的一切相关资料及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泄露(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
25.5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单位或评比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的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25.6开标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26.详细评审办法
26.1评比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6.2评委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评审方法及标准》独立地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7.中选单位的确定
27.1公示期满后,各投标单位及相关方无投诉无异议,由招采工作小组确定中选单位。
六、中选及合同签订
28.中选通知
中选人确定后,采购单位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
29.项目设计方案的优化
29.1中选结果确定后,中选人应当与采购单位充分进行沟通协商,按招采文件要求进行项目设计。如为充分满足招采文件的要求而对中选方案提出的合理变更或优化设计,中选人须在不提高报价的基础上完全接受。
30.签订合同
30.1中选人应按采购单位约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30.2中选通知、招采文件、中选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0.3采购单位和中选人若无法按中选通知规定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第五部分 合同范本
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防水采购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采购类别:
甲方: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 渝北区星光大道80号天王星D2座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甲方因自身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货物信息及合同金额
1.1.合同附件1.合同清单中数量规格为暂定,具体需求的规格、数量及交货时间由甲方根据自身经营业务的需要向乙方提交书面采购订单,由乙方确认后,按双方确认的供货订单确的实际数量、单价供货并结算。
合同总价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中,不含税合同价 元;增值税税率_ _%;增值税税金 元。以上金额为暂定,以上合同总价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1.2其他:
_
货物的质量标准,依次按下列顺序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具体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货物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不回收
货物的交货和运输
4.1 交(提)货时间及地点: 。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送到,甲方有权换其他单位。
4.2 货物的交货单位:
4.3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1 项执行:
(1)乙方送货;(2)乙方代运 ;(3)甲方自提自运。
4.4 运输方式:
4.5 交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
4.6 现场卸货由 负责。
4.7 货物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
4.8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货时提供生产许可证、货物合格证及货物出厂检验报告,如缺少有效质量证明文件,甲方可以拒绝收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9 质量保证期: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质量保证期限至少应为 个月,自甲方实际收货之日起算。
4.10 货物保险:乙方交货前应购买相当于货值110%并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货物保险,并覆盖货物装运、拆卸、交付等全过程产生的货物灭失或丢失的风险,否则不利后果由乙方独自承担。
货物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5.1.支付时间、金额及支付方式:
5.2.乙方银行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行号:
5.3.乙方在双方正式确定采购订单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对应的开票系统出具的销货清单,乙方必须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所在地:”,发票不满足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验收方法
6.1甲方有权通过第三方(如SGS等)独立检测机构进行验货。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在收到货物后当场对货物数量及外包装进行表面验收。甲方自收货后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但乙方有权提出甲方的主张超过质量保证期限等抗辩。
6.2经初步验收确认货物质量和外包装合格的,甲方予以接收;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更换、退货、降低货款或者与乙方另行协商确定交付货物的条件。双方确认在甲方提出异议之日起十日内乙方负责更换并重新交货的,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6.3甲方交货时的验收,仅就前项条款约定的事项进行外观及数量确认,交货时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交付货物的质量责任和货物责任。货物如有不易知晓的瑕疵或缺陷,乙方仍应当按照前项条款之验收不合格约定或本合同的其它条款承担责任。前项条款之甲方验收及双方验收确认,皆不影响乙方应对其货物所承担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7.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的违约金。
7.2乙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货物的具体情况,由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负责更换或修理,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7.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7.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货款总额0.2‰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乙方支付货款的 %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
7.5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7.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7.8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符合甲方验票、抵扣的要求,乙方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10天之内将发票送达甲方,若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导致甲方无法抵扣,甲方所有经济损失及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甲方的违约责任
8.1甲方自提货物未按双方确认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由 承担。
8.2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其它
10.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10.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3关于商业文书及诉讼、仲裁文书的送达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送达时的送达地址及法律后果作如下约定:
10.3.1甲乙双方根据本协议要求或根据本协议做出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协议发生纠纷时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的相关法律文书均按照本合同首部所载明的联系方式(包括地址、电话、邮箱等方式)进行通知和送达。
10.3.2一方当事人按上述约定地址向对方送达的,视为对方签收;对方当事人拒收的,不影响送达的效力。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依据双方上述送达地址进行送达时可直接邮寄送达,即使当事人未能收到法院或仲裁机构邮寄送达的文书,也应当视为送达。
10.3.3 一方当事人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履行通知义务,通过邮政EMS特快专递的方式按上述送达地址向对方进行书面通知。若未按上述方式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双方所确认的送达地址仍视为有效送达地址。履行送达地址变更通知义务的,以变更后的送达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
10.3.4因一方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当事人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法律文书未能被当事人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直接送达的,送达人当场在送达回执上记明情况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10.4.乙方承诺、保证并同意:
10.4.1.已经收到并知晓重庆对外建设集团合规管理要求,同意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行为准则以及重庆对外建设集团诚信合规管理办法,禁止欺诈、腐败、贿赂等不当行为。
10.4.2.乙方自身、其关联方及其各自的权益所有人、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不会为了达成或履行本合同或以获取业务、保留业务或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而直接或间接地给予、承诺或批准给予任何钱款、礼品或其他有价物给以下人员:
(1)政府的官员、员工和代表,以及代表政府行事的其他人员(或其他被授权行使公权力的人员);
(2)国际组织的领导、官员和代表;
(3)政府机构候选人,政党领导、员工和代表,王室成员;
(4)国有或国家控股公司或实体的官员和员工;
(5)上述人员的近亲属或紧密关系人。
10.4.3.不存在任何针对乙方或其任何高管和员工的正在进行的刑事调查,也没有因与贿赂、腐败或违反商业法律有关的不当行为而在中国或其他国家受过民事或刑事执行措施。
10.4.4.违反上述规定,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
10.5本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执 份,乙方执 份。
附件:1._ __(填:合同名称)合同清单(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盖章):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签订日期: 2021 年 月 日
防水材料采购合同清单 |
金额单位:元 |
|||||||||
序号 |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等)名称 |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等)特征(规格、品牌) |
计量原则及单位 |
暂定数量 |
税前单价 |
税前合价 |
税率 |
税后单价 |
税后合价 |
备注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 |
1、税率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 |
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防水材料采购
企业内部招采
投标文件
招采文件编号:2021-03-1047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附企业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
四、投标报价表
一、投标函
致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参与投标,此报价包含招采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及其相关费用。
我方同意以下内容:
1.本次投标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投标人将按招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表。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若有违反招采文件相关规定,投标人完全承担由己方责任造成的一切后果。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文件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6.投标人接受招采文件中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 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采(招采编号:2021-03-1047)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 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的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重庆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单位)组织的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招采(招采编号:2021-03-1047)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投标报价表
单位:元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 数量 |
限价(含税) |
报价(含税) |
备注 |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单价(元) |
合价(元) |
||||||
1 |
1.5mm高分子防水涂膜 |
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
kg |
138069 |
12 |
1656828 |
|||
2 |
3.0mm高聚物改性沥青自粘聚酯胎卷材 |
3.0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
㎡ |
27645 |
22 |
608190 |
|||
3 |
1.5mm聚氨酯涂膜 |
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
kg |
2900.88 |
12 |
34810.56 |
|||
4 |
1.5mm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Ⅱ型(含附加层) |
JS二型 |
kg |
62792.88 |
6.5 |
408153.72 |
|||
5 |
聚氨酯防潮涂膜 |
单组分聚氨酯防水涂料 |
kg |
13466.5 |
13 |
175064.5 |
|||
6 |
1.0mm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Ⅱ型(含附加层) |
JS二型 |
kg |
92295.55 |
6.7 |
618380.19 |
|||
7 |
自粘3.0mm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附加层) |
3.0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
㎡ |
17438.2 |
22 |
383640.4 |
|||
8 |
自粘4.0mm聚酯胎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附加层) |
4.0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
㎡ |
1006.2 |
27 |
27167.4 |
|||
9 |
自粘4.0mm聚酯胎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含附加层) |
自粘4.0mm厚聚酯胎SBS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
㎡ |
22638.2 |
33 |
747060.6 |
|||
10 |
2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 |
渗透结晶 |
kg |
1725 |
7.5 |
12937.5 |
|||
11 |
3.0mm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含附加层) |
3.0单面自粘防水卷材 |
㎡ |
650 |
20 |
13000 |
|||
12 |
1.2mm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Ⅱ型防水涂料(附加层) |
JS二型 |
kg |
32900.3 |
6.8 |
223722.04 |
|||
合计(元) |
4908954.91 |
|
备注:1、说明:本限价为含税到场价,包含材料费、上车费、运输费、税金(税率13%)等一切相关费用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袋封面格式
璧山国家高新区景山人才培育中心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防水材料采购
企业内部招采
投标文件
招采文件编号: 2021-03-1047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