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食堂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C2021131(CS)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操作步骤: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供应商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2.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2.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5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第二中学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望江东路水门头8号温州二中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6617219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17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509B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96032/18357703076
质疑联系人:陈素芳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食堂设备采购.doc
3.1M
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docx
14.1K
温州第三十四中学(1).dwg
819.2K
温州市鹿城区政府分散采购
磋商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ZJYC2021131(CS)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人:温州市第二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七月
目录
第一部分采购邀请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为投标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加粗部分为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各供应商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磋商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食堂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YC2021131(CS)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8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在线申请获取磋商文件:(操作步骤: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菜单,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提交后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7月26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2.1供应商必须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登记注册,相关事宜请参照(《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指南》“浙江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注册-供应商注册申请”),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后台依法进行网上自主下载。2.2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3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目前“政采云”平台仅支持浙江汇信或天谷CA锁,个体工商户投标仅支持浙江汇信CA锁)申领操作流程”】。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CA驱动和申领流程》: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cm2eqWwBFdiHxlNd_otq/lwV6GXABiyELHE-oVMj3?keyword2.4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地址: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2.5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第二中学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望江东路水门头8号温州二中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6617219
质疑联系人:郑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7-56617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大学茶山南校区行政楼509B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6596032/18357703076
质疑联系人:陈素芳
质疑联系方式:15805779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地 址:温州市鹿城江滨西路552号博林大厦
传 真:/
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35917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温州市第二中学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15日
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1 |
项目名称 |
食堂设备采购 |
2 |
项目编号 |
ZJYC2021131(CS) |
3 |
资金来源及预算 |
▲本项目总预算金额1800000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4 |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第一部分采购要求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6 |
转包与分包 |
不允许 |
7 |
磋商响应备选方案 |
不允许 |
8 |
报价要求 |
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竞争性磋商以最后报价为合同价。 |
9 |
资格审查材料 |
①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见附件3-1) ②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附件3-2) 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附件3-3) |
10 |
磋商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90日历天 |
11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12 |
响应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 |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 供应商应准备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二类: (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 (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812799762@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 注: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全套纸质响应文件贰份。 |
13 |
磋商地点 |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评审室(温州市宽带路18号科技大楼)(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 |
14 |
电子招投标特殊情况处理方式 |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所有供应商递交的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
15 |
评审小组确定和人数 |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
16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7 |
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注: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接收大企业投标,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企业划型标准具体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18 |
所属行业 |
工业 |
19 |
信用 |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或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20 |
注意事项 |
1)磋商供应商如发现磋商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质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磋商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该项目成交公示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审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
21 |
其他 |
1)本磋商文件中有关时间安排如有不一致的,一律以本“前附表”为准; 2)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 3)本磋商文件涉及的货币为“人民币”; 4)竞争性磋商公告是本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5)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次采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和实施,并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导和监督。
1.2本项目采购方式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2.定义
2.1采购人:温州市第二中学。
2.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3磋商响应供应商: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
2.5“▲且加下划线”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必须做出实质性响应。
2.6“电子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
3.竞争性磋商费用
3.1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
成交金额(万元) |
收费标准(费率,%) |
100及以下 |
1.5 |
100-500 |
1.1 |
请各供应商将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采购代理服务费可以是现金、支票或汇票。
收款人账号名称: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税号:91330103MA2AYJQP7X
开户行:建设银行杭州之江支行
账号:33050161982700000693
4.特别说明
▲4.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3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未注册入库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按规定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评审专家的资格审查和其他评审。一旦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在合同签订前按本办法的规定完成注册并成为正式注册供应商。
▲4.4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九条:除在线询价项目和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小额询价采购项目外,如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相同型号的产品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技术分最高者;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型号均相同且报价占项目总报价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同型号的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50%以上,提供同品牌同型号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5.质疑和投诉
5.1质疑
5.1.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5.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CA电子公章。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供应商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5.2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组成
6.1本磋商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发出的补充资料。
6.2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商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
6.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交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
6.4磋商文件是磋商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凡不遵守磋商文件规定或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报价,将可能被拒绝或投标无效。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和本磋商文件进行解释。
7.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同时政采云系统会向所有已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送更正提醒信息,潜在供应商请自行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公告附件,潜在供应商在收到该公告附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签署意见并加盖实体公章或CA电子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给予确认。过期未回复的,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
7.3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
三、响应文件相关要求
8.响应文件的形式
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备份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为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
8.1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
8.2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812799762@qq.com,递交1份,传送的备份响应文件需打包压缩并加密,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未加密导致投标信息泄露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3响应文件的效力
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8.4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各个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导致投标被拒绝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由报价文件、资格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9.1报价文件
磋商响应初始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1)
初始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2)
报价部分其他内容(如有,格式自拟)
9.2资格文件(格式见附件3)
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五选一)(见附件3-1)
关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承诺函(见附件3-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见附件3-3)
9.3商务和技术文件
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5)
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6)
磋商响应供应商基本情况介绍;(格式见附件7)
响应声明书;(格式见附件8)
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9)
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如有);(格式见附件10)
采购需求偏离表;(格式见附件11)
配置清单;(格式见附件12)
投标产品技术支持材料;(格式见附件13)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附件14)
磋商响应方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附件中有参考格式的,参照格式,没有参考格式的,磋商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9.4磋商货币
本次磋商项目货币为人民币。
9.5磋商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供应商如与磋商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及技术各项要求有偏离,应填写《采购需求偏离表》。
9.6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10.报价要求
10.1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10.2磋商响应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件格式填写。
10.3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Pdf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10.4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完成所有产品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1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2.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日后90日历天。不足有效期的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其磋商将被拒绝。
12.2在原定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磋商供应商对此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
13.响应文件的签署
13.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磋商响应报价,如因供应商原因提前泄露磋商响应报价,是供应商的责任。
13.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
13.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CA电子公章。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4响应文件字迹模糊或在关键的技术、商务条款上表述不清楚,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
14.1电子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电子投标要求将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逾期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14.2备份响应文件的加密、递交(如有)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政采云上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导致供应商投标无效,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加密、递交。
本项目由采购代理机构做好“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的签收工作后,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相关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采购代理机构将记录所有响应文件的开封过程的有关内容,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备份电子响应文件:
(1)超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2)未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的。
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造成项目开标评审活动无法进行下去的,投标无效,相关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5.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15.2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15.3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磋商文件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
五、开启响应文件
16.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响应文件开启。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②核验出席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现场的各授权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可拒绝其进入现场。
③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签收,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④解密
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不少于30分钟)内自行进行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政采云平台规定时间内通过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供应商在政采云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如已按规定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自身意愿确认是否同意提供加密密码解密传送至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子邮箱(2812799762@qq.com)的备份响应文件,并以备份响应文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请各供应商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电子开评标期间,供应商(授权代表)需确保在各自所在的区域具备上网的技术条件并保持网络及联系方式畅通,联系方式为获取采购文件时留的联系方式,无法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同时为避免出现意外,建议全程由一台电脑进行操作(包括响应文件制作、上传、解密等),中途不要更换电脑。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⑤组织供应商签署《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
⑥评审小组对资格符合性进行审查。
⑦评审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⑧如有必要,评审小组与供应商进行线上磋商。
⑨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政采云平台提交二次(最终)报价,评审小组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⑩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六、磋商人员及相关原则
17.参加磋商人员
17.1供应商应带派法定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该授权代表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授权代表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第五部分)即可。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评审小组
18.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8.2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8.3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
18.4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19.磋商评审原则
19.1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磋商记录。
19.2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19.3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19.4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19.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小组中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19.6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供应商,对所有供应商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依据磋商评审程序列。
19.7在磋商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评审小组成员询问与其无关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取消其磋商资格。
19.8在磋商过程中,评审专家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评审专家或知情者应严格保密,不得将磋商评审情况告诉与之无关的人(包括磋商供应商)。
19.9在磋商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过程中,如有磋商供应商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磋商。
19.10磋商轮次不超过三轮,具体根据项目的情况由评审小组决定。
19.11评审报告由评审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评审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评审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评审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9.1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磋商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9.13采购人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响应文件,未拆封的响应文件除外。
七、磋商程序
20.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程序组织评审。评审活动一般应按以下程序组织开展:
20.1开启评审场地的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0.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20.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小组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
20.4宣读最终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20.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小组提出的有关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20.6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小组成员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评审小组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0.7磋商响应无效的情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
①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至“政采云”平台的;
②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
③仅递交备份电子响应文件的。
▲(2)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②资格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③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④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3)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文件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③响应文件内容虚假的;
④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
⑤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者与磋商文件中标“▲且加下划线”的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⑥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
⑦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⑧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⑨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①报价为零的;
②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③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④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⑤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无法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投标无效,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①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③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
(5)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通过政采云平台要求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评审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政府采购云平台询标函形式,下同)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8磋商
资格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进入下一步的磋商活动。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评审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评审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CA电子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9最后报价
(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磋商报价,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最后磋商报价。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报价不得高于上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另有决议的除外)
(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0.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审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磋商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磋商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11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20.12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
20.13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主持人公布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21.综合评分(100分)
21.1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1.2评审因素
评审小组对各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每人一份评分表,进行独自打分并签名(客观分打分应一致)。在统计得分时,如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细则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磋商响应供应商各部分的得分为评审小组各成员的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商务和技术分(70分)
序号 |
评标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备注 |
1 |
政策功能 |
0-1 |
1.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产品查询截图的,每项产品得0.5分,最高得0.5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除外); 2.投标产品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的,每项产品得0.5分,最高得0.5分。 |
客观分 |
2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0-5分 |
1.供应商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 2.供应商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并将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商厨相关产品,每一项创新技术项得0.5分,最高得3分。 注: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 |
客观分 |
3 |
针对本项目实施方案 |
0-7分 |
1.针对本项目的方案,供应商提供深化图纸包括墙体隔断、水、电、系统图等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打分,最高得3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效果图情况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进行打分,最高得2分。 |
主观分 |
4 |
所投产品质量等总体评价等综合因素 |
0-10分 |
1.根据所投产品整体的主要技术、材质、性能、工艺、特点等综合性能的评价打分。(1)能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0-2.1分;(2)能比较贴合采购人需求,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2.0-1.1分;(3)能基本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0-0分。 2.根据所投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综合性能的评价打分。(1)能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0-2.1分;(2)能比较贴合采购人需求,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2.0-1.1分;(3)能基本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0-0分。 3.根据供应商对此项目提供的优惠政策打分。(1)能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4.0-3.1分;(2)能比较贴合采购人需求,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3.0-1.1分;(3)能基本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0-0分。 |
主观分 |
5 |
主要产品综合性能指数 |
0-24分 |
1.所投产品静电式烟罩一体机设备厂家依据CCAEPI-RG-Q-052-2019《餐饮业污染物(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协同净化设备》及HJ/T62-2001《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满足设备在正常环境条件和关闭设备电路状态下,电源相与机壳(接地端)之间,施加50Hz、1500V的交流电压1min,无异常现象(电弧或击穿)且控制箱接地电阻≤0.11Ω,检验结果均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得3分。 2.所投产品需提供静电式烟罩一体机设备(电场)盐雾测试依据GB/T2423.17-2008测试标准,在溶液浓度50g±5g/L,溶液PH值6.5~7.2测试条件下连续喷雾96小时,清洗后放置1小时以上,电场材质防护等级(GB/T6461-2002或ISO10289:1999标准)为9级。检验结果均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检测报告得3分。 3.所投电磁可倾式夹层锅依据GB4706.1-2005和GB4706.35-2008对工作温度下的泄露电流测量结果:1:电源中性级-接地部分(基本绝缘)≤0.231mA;2:电源中性级-开关(加强绝缘)≤0.009mA;同时满足这两项得3分。 4.提供所投排烟风柜依据GZ35710101风机140-2018、GB∕T1236-2017、JB/T10563-2006、JB/T8689-2014、JB/T8690-2014在满足风机流量要求的情况下,风机振动速度有效值≤3.7mm/s,噪声≤22.7dB,且同时判定合格得3分。 5.所投电磁灶产品(电磁灶双眼大锅和电磁灶一炒一大锅连单尾撑)具备运维云控在线监控系统,可实时监控电磁灶线盘、IGBT、锅底、IC的温度,可通过云端远程监控设备运转情况,直接通过云端自动故障报警,提供符合上述要的国家认可的证明资料,符合的得3分。 6.提供24盘缺水断电蒸饭车《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符合GB4806.1-2016,GB4806.9-2016标准,得2分。 7.提供24盘缺水断电蒸饭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蒸饭车控制系统V1.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2分。 8.提供所投洗碗机依据GB4706.1-2005和GB4706.50-2008标准,在正常工作温度下,输入功率与额定功率的偏差不应超过标准规定的范围(偏差极值:+15%);防水等级达到IPX4及以上(须提供产品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上须体现“CMA,CNAS”标志);合格的得3分。 9.提供所投洗碗机必须提供依据GB14934-1994标准针对洗碗机清洗过碗碟的大肠菌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得2分。 注:上述提供证明材料须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能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
客观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0-3分 |
根据供应商售后服务承诺、人员培训计划、售后服务人员配置情况、供应商承诺的响应时间与保证措施打分。(1)能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可行、针对性强的得3.0-2.1分;(2)能比较贴合采购人需求,较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2.0-1.1分;(3)能基本贴合采购人需求,合理性、可行性、针对性一般的得1.0-0分。 |
主观分 |
7 |
投标样品 |
0-20分 |
样品1:根据投标文件提供静电式烟罩一体机样品1台并现场通电演示。规格:720×792×1392mm;(误差不超过10mm) 通电功能显示:可以实时显示输出电流数值,方便确认设备运行状态、油烟发生器可以显示设定温度,单独控制;得5分。 通电后达到设定温度,油烟发生器能够产生烟雾,按下除烟/照明按钮,设备内部灯亮,运行工作,按下风机按钮,能够正常启动排烟,现场能够实时对比净化效果,直观明了;得5分。 样品2: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电磁大锅灶一体成型线盘组件1个。 采用纯铜编织线(电线),含铜量不低于99%,得2分。 采用耐高温材料制作的一体成型支架,线盘的散热风机固化在一体支架上面,支架具有“齿型”卡槽,相邻每匝铜线间距均匀,确保加热均匀,不偏火,得8分。 备注:样品不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
客观分 |
报价评分(30分)
(1)报价评分将在有效响应方范围内进行,最高得30分,最低得0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他响应方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30%×100
①投标如缺少须提供的一种功能或配置或服务,评标价将在其投标价的基础上加上其他供应商相应分项价格的最高价。如若成交,该缺漏项费用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其他
评分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计算评分值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由评审小组当场统一计算。
磋商响应供应商的最终总得分为技术、商务、报价三部分得分的总和。
报价是成交的一个重要因素,但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21.3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21.4评审小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所有评审小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为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2.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审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评审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3.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九、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被废标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依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4.3拒签合同的责任
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者,以磋商违约处理。成交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保留向其索赔的权力。
24.4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其它
25.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一、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 |
1 |
食堂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1 |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2 |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3 |
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
4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附件要求提供“投标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投标产品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查询截图”。 ▲2、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并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否则其投标无效。 |
5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不允许 |
三、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
支付方式 |
注:以下支付方式,供应商二选一即可。 ▲合同签订后,卖方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给买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卖方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买方验收且卖方对买方的培训完成后,买方入库报销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全款。 或 合同签订后,卖方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给买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后无质量问题按程序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付款:买方在合同生效、具备实施条件以及卖方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保函后,15日内完成预付款(合同金额30%),卖方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并通过买方验收且卖方对买方的培训完成后,买方入库报销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余款(合同金额70%),同时退还银行保函。 |
质保期 |
自项目整体通过验收合格之日起2 年。 |
交付时间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付完成 |
交付地点 |
温州市第二中学滨海校区指定地点 |
服务标准 |
1.质保期内因不能排除的故障而影响工作的情况每发生一次,其质保期相应延长60天,质保期内因设备本身缺陷造成各种故障应由供应商免费予以技术服务和维修(如有必要可进行更换),否则将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对采购人的补偿。 2.在设备整个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零配件在该设备停产后仍需保证2年的供应,维修过程中所需零配件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应当天及时提供,并最长不超过24小时(特殊设备另行说明)送达用户指定地点。 3.在质保期内,所有服务及备件全部免费。质保期满后,仅收取设备维修的材料和零配件成本费用,免人工费、差旅费,所涉及软件终身免费升级。有备品备件库,能更及时地为采购人提供备品备件。 |
服务效率 |
供应商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响应,如电话不能解决的,在24小时内到场支持,保证仪器的正常操作。 |
验收标准 |
1.验收参照《温州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办法》实施。 2.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中提供产品的验收标准和检测办法,并在验收中提供采购人认可的相应检测手段,验收标准应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标准,如若成交,经采购人确认后作为验收的依据。验收中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更换,并负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直到验收合格为止。 3.如成交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成交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 4.如验收产生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
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
1.技术支持: 成交供应商应及时免费提供合同货物软件的升级,免费提供合同货物新功能和应用的资料。 2.安装调试(若需要安装调试): 2.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供应商提供货物的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并同时在现场对用户进行操作及维护培训。 2.3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货物必须保证安装到位。 2.4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 2.5成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 |
四、技术要求
一楼厨房清单
项目 |
内容 |
数量 |
参考图片 |
---|---|---|---|
男一次更衣 |
|||
挂式洗手星盆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400mm×450mm×(200+150)mm |
2台 |
|
|
感应水龙头 说明:单孔装台面龙头,配G1/1′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60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2个 |
|
|
干手器 说明:智能全自动感应,涡轮增压风箱,强劲风力,安全保护,为洁净双手保驾护航。 规格:156×176×207mm |
2台 |
||
女一次更衣 |
|||
挂式洗手星盆 说明:采用SUS304-2B优质发纹贴塑不锈钢板制作,台面δ=1.2mm,星盆斗δ=1.2mm,配优质不锈钢落水器、拦渣斗。 规格:400×450×(200+150)mm |
2台 |
|
|
感应水龙头 说明:单孔装台面龙头,配G1/1′进水接头,出水管中心距60mm,4′对中镀铬镍黄铜本体。 |
2个 |
|
|
干手器 说明:智能全自动感应,涡轮增压风箱,强劲风力,安全保护,为洁净双手保驾护航。 规格:156×176×207mm |
2台 |
||
原材料入口 |
|||
电子磅秤 说明:精度高达1/3000。秤体采用圆倒角烧焊结构,外形美观、结构坚固。最大秤量:300Kg 功率:0.3KW/1PH/220V 规格:420×560×900mm |
1台 |
|
|
主食库 |
|||
低搁架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50×50不锈钢方管制作,骨架δ=1.2mm。配防滑皮腿。 规格:1200×500×300mm |
6台 |
|
|
加重平板车 说明:选用SUS304-2B优质不锈钢板制作,δ=1.2mm。加重型;配承重静音脚轮,其中两只带刹车掣。 规格:900×500×900mm |
10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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