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ZJZH-20210706-HL-09
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 服务
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01 | 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520000.00 |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1年 7 月 16 日至2021年 7 月 22 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报名者身份证、 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 年 8 月 5 日 09 :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采购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黄恋 ;联系电话:0575-89119604;数据电文接收邮箱:1353507990@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联系人:冯婷;联系电话:0575-89180320。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0575-8919813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恋,联系电话:15158286268 。
3.监督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联系人:冯婷,联系电话:0575-89180320 。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2021.7.15(定稿)绍兴综保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1).doc
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
项目
采
购
文
件
项目编号: |
ZJZH-20210706-HL-09 |
采购单位: |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督单位: |
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 |
2021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编号:ZJZH-20210706-HL-09
2、? 采购组织类型: 国企采购委托代理 采购类别: 服务
3、? 项目概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01 |
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520000.00 |
四、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五、本项目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特定资格条件:
/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
1.2021年 7 月 16 日至2021年 7 月 22 日上午8:3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在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室(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受理(不接受电话报名),向工作人员递交如下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报名者身份证、 营业执照(上述报名资料仅作为报名登记使用,报名时不对投标人资格是否符合作出评判)。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 年 8 月 5 日 09 :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2号亿兆大厦18楼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逾期送达不予接收,时间以开标室时间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十、采购公告及更正公告发布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采购文件详见后者。更正公告请自行登录区交易平台或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更正公告页面或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采购公告页面中下载。
十一、采购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公告中的资格条件、报名时间设定等不符合有关规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的数据电文形式(不接受扫描件、复印件或图片)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其他内容的质疑及投诉需在报名之后提出,否则不予受理。)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 黄恋 ;联系电话:0575-89119604;数据电文接收邮箱:1353507990@qq.com。质疑书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章。
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受理地点: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绍兴滨海新区南滨东路98号);联系人:冯婷;联系电话:0575-89180320。
十三、联系方式:
1. 采购人: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0575-89198132。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恋,联系电话:
15158286268 。
3.监督部门:绍兴滨海新区管委会财政局,联系人:冯婷,联系电话:0575-89180320 。
绍兴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7 月 15 日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
2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 |
3 |
是否提供样品:/ |
4 |
是否演示: / |
5 |
是否组织现场踏勘: / |
6 |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商务标各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技术标、商务标必须分别封装,共两包。 |
7 |
履约保证金及缴退方式: 中标价的5% 项目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 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8 |
分包与转包:本项目 不允许 分包与转包 |
9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单位需支付以下费用,并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一)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代理服务费: ①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80%×93.5%执行,不足6500元的按6500元计取。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代理服务费。 公司名称:浙江卓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绍兴稽山支行 账 号:19505101040008167 ③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
10 |
解释:凡涉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机构。 |
11 |
评审过程或评审结果存在程序违规、审查失误、评分不当、统计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不再重新组织采购,其余情形将重新组织采购。 |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
2. 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单位(或采购人/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集成商(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保险、技术培训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5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3.招标方式
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2 如某一标项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或按有关规定实施。
3.3 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
4. 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部分)。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等,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括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招标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2.1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前7日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将会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共资源交易采购公告版块(http://www.sxyc.gov.cn/col/col1559777/index.html)以澄清公告或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公告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澄清公告或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6.2.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投标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过上述途径通知投标人。
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 投标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3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1.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如有);
2.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如有);
2.1.6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文件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投标文件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5技术评分表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及文件复印件(投标文件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6投标技术偏离表 (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7投标单位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经营方案;
2.2.8投标单位实力介绍: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构架、注册资本、工作规范流程;
2.2.9拟定本项目执行团队名单、职责、工作经验,包括厨师长、专业厨师、面点师、其他员工等情况;
2.2.10食堂人员配备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1专业厨师人员,包括厨师长、副厨、面点师简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2投标人成功托管或已签合同的食堂承包类似的业绩(投标文件装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2.13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
2.2.14投标项目的图文资料(如有);
2.2.15菜谱制定、服务承诺、人员培训等;
2.2.16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2.17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将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投标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3.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相关服务包括餐饮管理费、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招标代理费等一切费用的总报价。
3.3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本次招标采用上限价招标。上限价为预算价。投标人超过上限价的投标报价,作为无效标处理。
3.5投标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除指定外)。
4. 投标保证金
无。
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投标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
6.3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4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投标文件组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分别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
以下情形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1.未注明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的;
2.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注明错误的;
3.未密封封装的;
4.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8.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段号、投标项目或投标项目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三、开标和评标
1.开标
1.1 招标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1.2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准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席将可能导致无法顺利询标,且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质疑。
2.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3.投标文件启封前,投标人代表应书面提出对参加开标会对主持人、唱读人、记录人和监督人是否有回避的请求。
4.开标大会程序
4.1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介绍到会单位和人员,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2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供应商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包封情况,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将予以拒收。
4.3启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资料,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进行核验。
4.4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进行评审,并进行技术分打分(评标委员会可视情对入围报价评审的投标人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
4.5主持人宣布技术得分(如有)及无效(废)投标情形,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技术得分。
4.6启封投标报价部分,由唱读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4.7唱读结束后,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对唱读的内容和记录结果进行校核和签字确认。
4.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评审,核准报价及计算报价得分,汇总技术分、报价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4.9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
5.评标
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
5.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5.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5.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的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初审鉴定
6.1资格性审查
6.1.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中对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符合性审查
6.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档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6.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8.1评标委员会将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8.3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评标委员会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书面核实。
8.4在评审过程中,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响应条件的,应当询问相关投标人,并允许其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
8.5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方提供书面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确认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二个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如果二个供应商综合得分和投标价格均相同时,由招标方现场抽签确定。
9.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0.无效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0.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10.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供应商投标资格要求的;
10.3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未能出具身份证明的;
10.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填写不全、错误、未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不符的;
10.5授权代表非投标单位正式职工的(以社保证明为准,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及个体工商户除外;
10.6参加开标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的身份证明与营业执照不一致的;
10.7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响应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10.8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0.9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10.10因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无法评审的;
10.11出现同一标的物或本次招标产品(服务)内的主要产品(重要组成部分)出现技术、商务描述不一致或前后描述不一致,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为无法评审的;
10.12投标产品规格配置清单响应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0.13对招标产品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0.14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0.1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16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或上限价的;
10.17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资料”部分或原件资料中出现《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报价内容的;
10.18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
10.19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而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
10.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11. 评标过程保密
11.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11.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定标
1.定标原则
1.1招标领导小组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审查。最终审查的主要内容是:
1.1.1投标项目的技术含量、质量水平;
1.1.2投标人履行合同的能力;
1.1.3最终审查工作如需投标人配合,投标人必须接受。
1.1.4招标领导小组在对投标人进行最终审查后,决定中标单位。
2.中标条件
2.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2投标人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2.3实施方案最合理并对招标人最为有利,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4投标人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系统及服务。
2.5招标人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但最低价不是中标的绝对保证。
五、授予合同
1.中标方式
1.1采用综合评分法。
2.中标通知
2.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yc.gov.cn/col/col14349/index.html)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前,预中标候选人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目要求行为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预中标资格。
2.3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3. 合同授予标准
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4. 授标时更改招标货物数量的权力
4.1 招标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以洽商联系单的形式进行补充调整。
4.2 当变更只是招标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5.履约保证
5.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交纳合同金额(一年)的5%的履约保函给招标人,该项目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5.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直接损失,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应与招标人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签订合同。合同在招标人收到履约保证金和双方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将重新组织招标。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
六、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质疑
2.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供应商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报名截止之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
(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结果公告(包括公示、预公告、结果变更公告等)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3.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7) 质疑人因故不能自行办理质疑事项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宜,但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8)质疑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5.询问或者质疑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二、基本情况
绍兴综保区食堂位于 滨海新区马山街道绍兴综保区海关大楼内 ,餐厅面积约 110 平方米,设自助餐厅,可容纳约 60 人同时就餐,食堂供应早、中、晚三餐,双休和节假日提供值班人员用餐,目前不设包厢服务项目。
三、供餐模式
1.工作人员供餐采用全自助模式,先打卡后就餐,开餐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物业等后勤人员就餐单独实行套餐制,场地另行安排。
2.早餐品种不少于15种,供应杂粮、水果、现磨豆浆、牛奶、馄饨、2种以上口味的面条、新鲜蔬菜、包点类、粥、面点类等品种,做到干稀搭配,营养均衡。
3.中餐品种不少于10种,四个大荤、三个小炒、三个蔬菜,提供杂粮、水果、甜汤和咸汤各一品,日与日不重样,做到食材品种多样,烹饪手法多样,口味多样。
4.晚餐品种不少于6种,根据需要提供现放面条、饺子类品种。
5、供餐时间:按工作日作息时间确定,具体为:(冬令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7:10-18:10。(夏令时间)早餐7:30-8:30;中餐12:00-13:00;晚餐17:40-18:40。
四、食堂工作人员配备方案
1、食堂劳务外包工作人员配置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由中标单位统一管理)。配置厨师长1名、副厨1名、面点师1名、服务员3名、粗加工、清洗保洁等服务队伍。
2、中标人指派的人数要按要求配备且能保证正常供餐的服务工作。配置人员年龄要求:男性55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工作日服务窗口能满足职工用餐需要。派驻食堂的专业厨师须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其他员工则需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五、运行模式
食堂员工及日常运行由中标餐饮公司负责。食材采购、成本核算、仓库管理、监督管理由采购人办公室负责。中标餐饮劳务外包公司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配合办采购人公室做好食堂事务管理和食材验收。劳务外包公司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包厢、大厅等各项服务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六、双方职责
(一)中标人的权利及义务
1、中标人应承诺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劳务合同转包,并能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和接待服务以及采购人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等。
2、中标人应承诺自觉遵守采购人食堂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服从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
3、中标人应承诺保证正常工作所需的各类人员,确保食堂安全有序正常运行,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提供相关意见建议,确保制作的菜肴放心、可靠。
4、中标人应承诺对食堂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人为造成损坏照价赔偿维修或负责出资更换。需要添置或更新设备、用品,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由采购人视实际情况决定,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工作。
5、中标人有完善的管理机构、员工考核办法、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与应急预防方案,其流程清晰,职责明确。有服务优先的管理理念与明确的服务定位和目标方案。
6、中标人应承诺对劳务人员能进行有效管理,并按《劳动法》要求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体检,缴纳社会保险等,若发生劳动争议或工伤时,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中标人提供的服务团队要符合采购人要求。在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主要劳务技术人员不能随意更换,如变动要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若擅自更换服务团队的主要技术人员或减少必要的劳务人员,由此影响工作,采购人有权扣除服务费,若未能及时落实采购人意见的可以解除合同,违约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全部承担。
8、中标人根据合同要求,指派相应的厨师、面点师、勤杂工等人员。中标人与劳务人员建立相应的劳动关系。
9、中标人负责对指派人员的管理与业务技术指导,同时积极参与并配合采购人做好食堂事务管理。中标人要负责制订每周菜谱;负责日常菜肴、面点等食品制作;负责粗加工、清洗等厨房前后道工作;负责窗口、餐厅等各项食品安全服务;负责食堂每天生产的垃圾处理以及食堂区域内的安全、卫生保洁等工作。
10、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向采购人一次性缴纳中标价(一年)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正常履行的至合同期结束后全额归还,不计息。
11、中标人应在周四前制定好下一周的菜单,并提前一天督促供货方提供好次日所需的原材料品种、数量等,交采购人指定人员确认。同时接待餐要根据用餐人数和要求,及时提供菜单。
12、中标人人为造成原材料浪费,按原值的2倍赔偿,发现个人私拿原材料等物品或做人情的,按原值的5倍赔偿,并在当月的服务费中扣除。
13、中标人应指定相关人员与采购人指定人员核实原材料进出的数量和质量等,由双方签字。
14、中标人应指派技艺与素质优秀的厨师与面点师等相关人员。对指派人员经常进行培训、教育,做到操作规范,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优质服务,并要统一规范着装与持证上岗。
15、中标人应想方设法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注重菜肴的色、香、味、美、鲜,做到品种多样化,对干部职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与建议意见要及时改进,确保服务满意度在85%以上。
16、中标人应严格按照食堂“五常法”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厨具、餐具的消毒工作,对食堂所辖的环境卫生做到每日打扫、一周一大扫,实行定岗、定位实时保洁。
17、中标人应按餐饮行业有关规定和采购人要求,做好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教育工作,预防发生此类引发的事故,若人为原因造成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并进行赔偿。
18、中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和卫生防疫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日常检测等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无事故。若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赔偿与承担,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19、中标人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如果中标人泄露采购人需要其保密的协议内容,则被视作违约,采购人可以随时解除承包合同,中标人应按年中标价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中标人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二)采购人的权利及义务
1、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堂所需的用房与水、电、气等,并负责做好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修工作,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人负责食用原材料的统一采购、配送及验菜工作。
3、采购人根据项目采购的需求,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更换指派人员的要求。
4、采购人根据对中标人每季度的满意率考核结果,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向中标人支付上个半年服务费。
七、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合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按每季度进行满意率考核,考核满意率每季度在85%以上的,采购人在次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支付上个半年服务费用。若达不到采购人采购人的考核标准,采购人有权扣减服务费(每年合同价的1%),并对中标人提出期限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采购人的考核标准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中标方承担相关损失。
附《每月考核内容》
序号 |
考核内容 |
扣、奖 |
1 |
未按规定穿戴上岗或工作服明显不洁 |
50元/人次 |
2 |
工作人员及非工作人员在食堂区域内吸烟,在休息场所打牌 |
50元/人次 |
3 |
下班后没有及时关灯 离开岗位没有关煤气、水龙头且未造成其他影响 |
50元/次 |
4 |
碗、筷、盘等餐具留有食物残渣或不洁 |
50元/次 |
5 |
没有及时清理餐桌与地面卫生 操作间乱堆乱放、地面积水较重 区域卫生没有及时打扫 |
50元/次 |
6 |
不按要求留样 |
100元/次 |
7 |
隔餐饭菜未按规定处理方法上柜供应且未造成其他影响,工作日晚餐蔬菜与中餐重复,双休出现隔夜菜 |
100元/次 |
8 |
餐具、炊具未按程序清洗、消毒、存放 |
100元/次 |
9 |
与就餐人员、同事等发生争吵 |
100元/次 |
10 |
不按时烹调,影响色泽口味,人为贻误开饭时间15分钟以上 |
500元/次 |
11 |
擅离工作岗位,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 |
200元/次 |
12 |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甲方人员监督管理,造成一定影响 |
500元/次 |
13 |
食材、货物未按规定时间、规定人员验收 |
200元/次 |
14 |
工作人员接受供货商礼品、回扣的 |
1000元/次 |
15 |
人为过意造成原材料浪费 |
原值的2倍 |
16 |
有私自拿食品原材料(含熟食)与其他物品,或做人情 |
原值的5倍 |
17 |
主观原因造成食物中毒、人员伤害等安全事故 |
负全责 |
18 |
没有做好保温措施 |
100元/次 |
19 |
没有足量供餐 |
200元/次 |
20 |
食物中发现各类虫子(苍蝇、蟑螂)、头发丝、清洁球等 |
200元/次 |
21 |
违反食堂与其他规定的 |
按有关规定处理 |
22 |
屡次违反规定的 |
加倍处罚 |
23 |
拾金不昧(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 |
酌情奖励 |
24 |
向食堂提供合理化建议而被采纳 |
奖200元/项 |
25 |
厉行节约,成效明显 |
酌情奖励 |
26 |
服务满意度在95%以上 |
酌情奖励 |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 “招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凭中标通知书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服务地点: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2.1.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3.支付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4.2除非招标人对货物的规格、数量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在项目验收合格前发现的货物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9.2诉讼费用除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10.签订合同时,双方须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合同》,详见附件如下。(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附件:
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 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与中标人 (以下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安全生产责任书。
1甲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施设备,配备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
2. 甲方负责食堂有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日常维修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人员或公司清理油烟管道。
3. 甲方负责食品原材料的同意采购、配送及验菜工作。
二、乙方的安全生产职责
1.经营管理上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称现行规范)操作,保证不违法违规违反操作规范。
2.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采取定点采购,保证新鲜、优质、无公害,按规定索齐有效票证,建立查验制度,做好台账记录,决不让市场不准流通的相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食品原料进入机房食堂。
3.严格按照现行规范严把加工制作流程关。落实岗位责任制。定编定岗定责任,分工负责,责任到人。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按规范加工制作,粗加工择净洗清,切配均匀,烧煮熟透不烂,保证安全底线,提升营养质量。
4.严格按规范对所有的餐饮具进行彻底全面消毒,严格按规范对盛容具、工具等采用95%酒精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毒,确保餐饮具、盛容具洁净卫生。
5.经营场所内时常保持干燥、整洁,场所和盛容具、工用具、功能区分明确,标识明显,物品摆放整洁有序,生熟食分间,成品、半成品分架,有毒有害物品及杂物专间存放,不混用清洗水槽,不混用生、熟盛容器,不滥用工具,保证规范整洁、严控交叉感染。
6.严格按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坚持持证上岗,坚持每日的晨检制度,晨检中如发现感冒发烧、肚痛腹泻、手部破损化脓等症状者,该离岗的离岗,该换岗的换岗,控制有害病菌、病毒的传播。
7.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禁生冷”、“忌隔夜”的要求,尽量做到饭菜当餐加工当餐用完,尽量不剩隔餐隔夜饭菜。
8.乙方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加强日常用气、用电、用水安全教育工作,设施设备的规范操作指导,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三、奖惩措施
如发生食品中毒等安全事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与责任,由乙方负责赔偿与承担,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乙方无权返还履约保证金。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政府采购项目廉政合同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中的廉政建设,保证采购项目高效优质完成,保证采购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采购人 (以下称甲方)与中标人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筑、交通、水利、电力、邮电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规行为及相关人员。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欠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
(五)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六)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采购费用等。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五)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返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与此同时,视情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的廉政保证金。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越城区纪委负责监督执行。越城区纪委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处理意见。
第六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满一年,审计决算完成后止。
第七条 本合同效力
本合同作为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督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1、评分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本项目企业实力、服务承诺、实施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经各评委独立打分,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和投标价格均相同时,由采购人抽签确定中标后选人。
2、评分标准:共100分,其中技术分70分,商务分30分。评分依下述所列为评标打分依据,分值如下(评标小组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组成,所有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标技术分:70分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经营规范(10分) |
食安保险 |
5 |
投标企业投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总保额达到1000万的得3分,每增加500万元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投保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2 |
劳动保障 |
5 |
投标企业为其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得5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投保的雇主责任险任保险保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3 |
企业资质(33分) |
企业荣誉 |
10 |
1.? 具有政府部门或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省级及以上的,每项得2分;区县级及以上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2.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具有HACCP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4分。 投标文件中装订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4 |
食堂等级 |
6 |
投标企业自2017年1月1日来,所服务食堂在服务期内获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A级,每个得1分;最高得6分。以政府部门文件为准,技术标中装订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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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堂荣誉 |
8 |
投标企业自2017年1月1日来,所服务食堂在服务期内获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的,省级的1个得2分;区县级及以上的1个得1分。最高得8分。同一食堂同一年度获得多项奖的只计最高奖项的得分。技术标中装订合同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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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业绩证明 |
9 |
投标企业自2017年1月1日来,提供食堂承包类似的业绩,每个合同得3分。同一单位不累计,本项最高得9分。技术标中装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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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服务方案(27分) |
经营管理方案 |
8 |
针对本项目设计一套整体的可行性方案。包括安全、服务以及提供特色服务设计可行性方案。评委综合评价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供应商对该食堂需求的把握,综合评分。 优得8分,较好6分,一般4分。 |
8 |
人员方案 |
12 |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方案的相关内容,重点考察供应商对该食堂配置的人员基本情况。 1.配备的厨师长:具有高级技师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得4分;具有技师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得2分。 具有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质得2分;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质得1分。 获得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荣誉的,得2分。 最高得8分。 2.配备的其他专业厨师:具有技师及以上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得2分;具有高级技能厨师证(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得1分。最高得2分。 3.厨师长和其他专业厨师: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资质证书的,每证得1分;最高得2分。 技术标中装订证书及证书持有人在本投标单位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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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应急保障 |
4 |
投标单位具有应急供餐保障能力,拥有集体用餐配送资质的,得4分。技术标中装订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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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服务承诺 |
3 |
投标单位有以下三项承诺的,每承诺一项得1分,最高得3分。承诺如下: 一.对托管食堂实行直营管理,不挂靠,不转让; 二.承诺按劳动法的要求对食堂员工进行培训、体检和缴纳社会保险,同时独立解决今后与食堂员工有关的劳资纠纷; 三.中标企业按双方签订的托管合同要求规范经营管理,需要保质保量做好早餐、中餐、晚餐及加班时用餐的供应(包含节假日),以及单位临时活动所需的增餐服务工作。 |
注:1、评分标准里所提到的要提供原件的请投标人单独装在档案袋中,统一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与原件不符或未能提供原件的则不得分。
2、所有的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不在有效期内的不得分。
01标商务分30分:
2.2.1评标基准价: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2.2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即: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30
2.3综合得分(满分100分)= 技术分+商务分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招标文件(编号: )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投标人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承诺按标书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5)产品及生产所需装备符合中国政府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环保标准;
(6)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
(7)没有发生重大经济纠纷和走私犯罪记录。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3.同意向采购人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4.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5.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6.本投标自开标之日(投标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7.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c)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d)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e)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f)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a)至e)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3: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社保证明
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代表社保证明(1.社保证明打印时间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2.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3.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格式自拟。(如投标文件内为复印件的,则必须携带上述相关证明原件参加开标会)未提供上述证明的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地 址: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附件5: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服务期限 |
金额(元) |
备注 |
1 |
绍兴综合保税区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 |
一年 |
||
投标总价(人民币) |
大写: 元;小写: 元。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招标人不接受某一标项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投标人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项目 |
分序号 |
分项目 |
费用(元) |
说明 |
1 |
餐饮管理费用 |
1 |
|||
2 |
|||||
3 |
|||||
…… |
…… |
||||
小计 |
|||||
2 |
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费用 |
1 |
|||
2 |
|||||
…… |
…… |
||||
…… |
…… |
…… |
…… |
||
税 金 |
|||||
投标报价(元): |
备注:
1、已列项目报价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成本核算填写,未列项目各投标人可以增补扩充。最后报价为完成全部管理工作的总价,表中未列出的而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管理内容报价如投标人未做增补即认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另增加费用。
2、此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本表所填总价必须与 “开标一览表”的总价相一致。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食堂人员配备表
投标人名称: (公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