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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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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和看守所食堂劳务承包项目征求意见

招标详情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将于近期组织采购云和县公安局机关食堂和看守所食堂劳务承包项目。现将有关技术需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 云五石招2021001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标段划分建议、各标段之间的互融方案;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 2021年07月25日 18:00

2、意见递交方式: 电子邮件或传真

3、意见接收机构: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联系人: 杨鑫鑫

5、联系电话: 13625783980

6、联系邮箱: 496924158@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是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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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 采购需求(征求意见稿).docx

    17.8 KB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云和县公安局本部食堂、看守所食堂二处食堂进行托管经营服务。具体如下:

(1)本部食堂位于云和县公安局大院内,负责为局机关办公人员提供法定工作日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约180人)以及集中行动、加班及公务接待等特殊时间供餐服务,要求配置项目经理1人,厨师2人,面点师1人,服务员4人;

(2)云和看守所(拘留所),负责为看守所(拘留所)职工干警及在押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用餐人数约110人)供餐、卫生保洁、门卫等服务,要求配备厨师1人,服务员2人、保洁员1人、门卫1人;卫生保洁,负责看守所内外的公共区域的卫生及部分办公室;门卫服务,负责看守所大门管理,做好进出人员登记,做好报纸信件的收发工作。

2.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共13人)

序号

岗位

所需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1

项目经理

1人

全面负责所有食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岗位工作;为本项目合同签定、应急等相关事项的联系工作;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餐标400元/月

2

厨师

3人

全面负责所有食堂菜品的配菜、验菜等,保证食品质量。确保服务顺利开展。

餐标400元/月

3

面点师

1人

负责制作面点,并协助厨师完成厨房其他工作。

餐标400元/月

4

服务员

6人

负责餐厅现场服务(洗菜、切菜、配菜、洗碗、保洁、打菜)。

餐标400元/月

5

保洁员

1人

负责看守所办公区域卫生打扫、及会议室卫生。

餐标400元/月

6

门卫

1人

负责看守所大门值班工作。

餐标400元/月并提供住宿

3.食堂经营管理要求

3.1食堂内部管理

3.1.1菜品要求:饭菜应当多样化,合理搭配,营养均衡。菜谱每周排列一次,经常更换菜肴的花式品种,提供适合口味的菜肴,每周菜谱荤素重复率均不得高于70%。

3.1.2承包方劳务服务团队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办理《健康证》相关事宜由承包方全权负责,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加强承办方派遣服务人员的政审工作,受过刑事、行政处罚(过失除外)一律不予使用

3.1.3承包方必须根据各区域食堂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考核办法、工作须知和制度,经各食堂管理方审定后上墙;明确因承包方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停伙事故等违约情形的处理

3.1.4 食堂用餐时间:早餐7:00-8:30,中餐12:00-13:00,晚餐5:00-6:30,用餐时间具体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调整,承包方必须在开餐时间前20分钟做好各项开餐准备工作。

3.1.5承包方负责厨房的组织、管理和烹饪工作。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并经常进行《食品卫生法》的学习,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1.6承包方必须给每位工作人员承保人生意外伤害险,按岗位要求,统一配制工作服(服装须符合采购方要求),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完成每天的工作任务,除托管合同上的指定托管数额和奖惩考核外,承包方的其他费用开支与采购人无关,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3.2 食堂物品的采购管理

食堂物品(包括用餐的食品和食堂所需的各种用具等全部物品)均由业主方统一采购,对每天配送的食品由采购方和承包方共同验收。如在工作中需要购买食堂必须品(或损坏需要更换的)填写好单子交给采购方,由采购方进行采购。

3.3食品卫生管理。

(1)双方共同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发现有“三无”产品及过期、腐烂、霉变、变质食品要马上联系配送公司,及时退还。

(2)不提供生、冷食品,隔顿食品重新回炉加热,所有食品煮透,蔬菜充分漂净,去除农药残留,确保100%的食品卫生安全。

(3)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制度,所有餐具按规程清洗并消毒,做到无污迹、水迹。

(4)厨房在对原材料进行加工生产的过程中,严格按生产规程,厨房食品原料保藏制度和厨房卫生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准确把握菜点的成熟度,保证各类出品符合杀菌标准及其他质量要求。

(5)品尝菜点食品要用勺、筷子,不得直接用手拿,冷菜制作装配必须严格按冷菜厨房卫生要求进行。

(6)用剩的各类原材料及食品要随时进行相应的保藏,保证再生产及销售的卫生和安全烧煮。

(7)上班前要洗刷灶具,并对调料和汤锅水进行调换、过滤或烧煮。

(8)认真检査加工食品原料,将不合格原料安排重新加工。

(9)各种烹饪佐料在使用前应进行感观检査,不得使用变质不清洁的佐料;佐料应盛入专用容器,并加盖保持清洁。

(10)每餐开餐前对工作用的手布进行消毒清洗。

(11)保持地面和工作台面的整齐、清洁、无污染、无油垢;养成良好的卫生工作习惯,不得将水、汤汁倒在地面上,以保持地面干燥。

(12)打菜(饭)[含进监区打菜(饭)]时必须戴口罩。

(13)食品留样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方监督检查。

(14)烹任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防出现安全事故。

3.4看守所卫生保洁管理

 提供室内外清洁服务,并针对特殊情况,制定防止交叉感染、消毒隔离制度和工作标准、流程。

 预防与灭治白蚁、消杀老鼠、蟑螂、蚊子、苍蝇等“四害”。

3.5看守所门卫管理

(1) 提供24小时门卫值班服务,确保进出人员进行登记;

(2) 做好看大门的看管工作,防止可疑人员进出或破坏。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总价包干形式完成所有的服务内容。实施过程中除非采购方书面调整服务范围或数量外,合同总价按中标价不作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并承担风险费用。报价应包含食堂餐饮服务管理费、厨房及餐厅的卫生保洁(包括所需的劳保用品等)、人员培训、工资、福利、服装、奖金、各项社会保险、及税金等所有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

2、本项目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暂缓发布中标通知书,由此造成的不利影响自行承担。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