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DL-2021-其他-00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四、 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1、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1、现场报名地点: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代理部。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8月9日9:3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9日9:30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杨威
联系电话: 13362030720
地址: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
2、采购人名称: 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 肖女士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食堂托管运营项目(1).doc
260.2 KB
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DL-2021-其他-008
采购人: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
目 录
TOC \o "1-1" \h \z \u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3 -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 6 -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 23 -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 28 -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杭州市食堂托管运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食堂托管运营项目(ZJDL-2021-其他-008)。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预算金额:4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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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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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28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现场报名地点: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代理部。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4、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③、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21年8月9日9:30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21年8月9日9:30
临平区南苑街道嘉信国际6楼会议室
十一、窗体顶端
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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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临平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联系人姓名:肖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姓名:周杨威 ,电话:13362030720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名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食堂托管运营项目 |
2 |
项目编号 |
ZJDL-2021-其他-008 |
3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
4 |
投标文件份数 |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 |
5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6 |
原件提交 |
本项目如要求提交原件的,请各投标人根据评分细则、投标文件组成等要求在开标前提供相关原件,原件不提供或者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对应评分项不得分或投标无效。 |
7 |
招标代理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7600元(含专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
8 |
1)、本项目预算公开,总预算价为45.5万元。 2)、本项目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即投标报价>预算价),其投标视为无效。 3)、报价是中标的一个重要因素,但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 |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3、“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有不符授权无效,可能会导致投标无效。
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6、特别说明:
6.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3、投标人如果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必须遵守“关于印发《余杭区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联合投标规则》的通知(余公资〔2015〕1号)”文件相关规定,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yhggzy.com.cn/web_news/WebNewsView.aspx?ViewID=308&ID=4645 。
6.4、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6.5、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6.6、本招标文件中所指的有效身份证件指的是:居民户口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驾驶证、市民卡,有期限规定的证件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
7.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前来报名的投标人。
7.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7.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8.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8.2、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外文资料不予认可。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不符的,均不予认可。翻译严重错误的,将视同提供虚假资料。
8.3、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8.4、投标文件中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
9、投标文件组成详见“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中相关条款。
10、 投标有效期
10.1、投标文件递交后60天内有效。
10.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1、 投标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用于本次招标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引起的风险。
1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的相关条款。
11.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1.4.1、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4.2、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1.4.3、本项目如存在质疑、投诉情况,保证金将延期退还。
11.5、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5.1、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1.5.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11.5.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1.5.4、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1.5.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1、投标文件标识不清、编写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拆、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所修改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修改处不予认可。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2.3、投标文件提倡采用A4幅面双面打印,并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
13、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3.1、投标人应按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各四份分别编制并单独装订成册,商务、技术文件可合并装订(但须明显区分)。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同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13.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包装和递交
14.1、投标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报价文件必须单独密封包装,除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4.2、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注明“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及开标时启封”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4.3、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未通过报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4.4、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规定标记的投标文件,一经发现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4.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4.6、投标文件一经拆封不予退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5、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招标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5.2、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经开标工作人员确认后,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
五、 开标
17、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主动出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验证确认,否则视同未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8、开标程序:
18.1、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商务技术文件并清点投标文件正本、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送评标室评审;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18.2、商务技术评分结束后,开报价文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当众拆封报价文件,并清点报价文件正、副本数量,若报价文件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视其投标无效,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工作人员进行唱标,唱标内容为报价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内容并作记录,由授权代表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授权代表未到场确认或拒绝签字的,不影响评标过程。
18.3、开标会结束。
六、资格审查
19、资格审查
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9.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七、评标
20、组建评标委员会
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
21、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2、评标程序
22.1、本项目评标一般将按以下程序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澄清有关问题、投标文件技术与商务部分的比较与评审、报价文件的比较与评审、推荐中标投标人和编写评标报告等。
2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初审结论不合格。投标文件初审结论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后续程序。
22.3、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22.4、比较与评审。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价格比较和评审。
22.5、推荐中标候选人。根据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
23、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公布第87号令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评标方法和评标原则
24.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的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4.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5、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26、无效投标的情形
26.1、资格性审查无效投标的情形
(1)、被拒绝的投标文件;
(2)、未通过报名的;
(3)、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要求;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参见招标公告之“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信用审查不通过的;
26.2、符合性审查及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任意一项未加盖单位公章;
(2)、开标一览表或投标响应函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加“▲”的分项报价表中“品名”、“数量”与采购清单不一致或有缺项的;
(5)、投标文件中对于采购需求中的实质性内容的响应表述不清或不响应,评标委员会不能确认为有效;
(6)、投标文件组成中带“▲”资料提供不全的;
(7)、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或存在备选(替代)投标方案;
(8)、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9)、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
(10)、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
(11)、报价文件之外其他投标文件中出现投标报价的(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13)、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4)、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所投产品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
(1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7)、不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或投标文件有招标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8)、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评标委员会认为应当作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27、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等条款之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一条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除作为废标外可经批准后继续按原采购方式进行或采取其它采购方式。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就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8、评标内容的保密
28.1、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8.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中标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违规行为,都将导致其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八、定标
29、 推荐中标单位
29.1、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后,对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打分方法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按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9.2、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0、定标
30.1、招标采购单位将中标公告发布,对于未中标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无义务解释未中标原因。
30.2、中标公告发布后,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九、合同签订及其他
31、签订合同
31.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1.2、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3、中标单位不遵守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中标资格,与下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或重新组织招标。
31.4、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经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鉴证后生效。
32、合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多份,除单次采购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货物类采购项目须提供三份外,其余须提供两份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
3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33.1、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不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而定。
33.2、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均由采购人收取。
34、质疑与投诉
35.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2、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5.3、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5.4、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须知之专用条款
36、投标文件组成(加“▲”的资料为必须提供,否则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部分格式可参考“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参考格式的由投标人根据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商务文件。
注意:投标文件封面、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开标一览表、投标响应函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6.1、报价文件(单独密封),应包括以下内容:
▲(1)、开标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投标报价注意事项:
(1)、投标报价应包括员工工资、员工保险、日常福利、员工培训、服装费等须由投标人支付的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有选择的报价。
36.2、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所投产品具体配置表、技术参数、指标及配置的详细说明:
注:设备的技术指标情况:所投设备的完整配置方案、技术文档等,详细列明投标设备的所有技术指标,明确表示该项指标所涉及的软硬件是标准配置还是选择配置。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4)、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必须针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参数逐个做出响应;
▲(5)、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对应技术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提供原件;
(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6.3、商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
(2)、评分响应表;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持“五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持“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持“两证整合” 新版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不要求提供税务登记证。)
(5)、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须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原件或房产权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项目不采用);
▲(7)、投标响应函(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9)、无失信行为承诺书(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0)、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必须按照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
(12)、对应商务分评分细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根据要求盖章、提供原件;
(1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6、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6.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
36.2、评标内容及标准
36.2.1、价格分(10分)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36.2.2、技术、商务分(90分)
(1)、技术、商务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2)、评分细则如下:
评分细则 |
评分细则内容 |
分值(分) |
|
技术分(共60分) |
1、后勤服务内容是否明确、相关管理措施、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流程说明 (30分) |
餐厅环境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横向比较得分(0-6分)。 |
6.0 |
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横向比较得分(0-6分)。 |
6.0 |
||
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横向比较得分(0-6分)。 |
6.0 |
||
卫生管理控制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横向比较得分(0-6分)。 |
6.0 |
||
原材料使用管理方案及食品保存管理方案,根据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横向比较得分(0-6分)。 |
6.0 |
||
2、人员配备情况 (8分) |
评标专家根据投标提供的人员各工种配置情况,横向对比打分,满足招标要求且合理的得4分,一般得1-2分,不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 |
4.0 |
|
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根据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等横向比较给分(0-4分)。 |
4.0 |
||
3、餐厅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3分) |
职责落实到人,责任明确,有相应的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0-3分)。 |
3.0 |
|
4、项目组人员安排情况(0-10分) |
1、中式烹调师三级以上(含三级)厨师 1 名得2分,中式面点师三级以上(含三级)1 名得2分,中式烹调师四级以上(含四级)厨师 1名得 1 分。(0-5分)提供复印件证明。 2、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人员中,具备健康证人员数量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要求的得 5 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复印件证明(0-5分) |
10.0 |
|
5、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3分) |
本项目各项管理服务方案包括:管理方案,要求作出的具体承诺及所采用的流程、标准、具体实施计划和方案是否明确、科学、可行;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0-3分)。 |
3.0 |
|
6、特色服务(3分) |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提供的特色服务;本项最高3分(0-3分)。 |
3.0 |
|
7、其他承诺和优惠条件(3分) |
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各种承诺及提供各种优惠条件、配套服务等酌情给分(0-3分)。 |
3.0 |
|
商务分(共20分) |
1、投标人基本情况比较(4.5分) |
根据投标人曾取得的区级及以上单位颁发的餐饮、后勤服务等各类荣誉证书酌情给分,每个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复印件证明(0-4.5分) |
4.5 |
2、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14分)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单独实施的单笔合同金额在60万元(含)以上的单位类似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4分(0-14分)。 |
14.0 |
|
3、投标文件编制质量(1.5分) |
投标文件编制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整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5分;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前后矛盾、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等,评标委员会允许且需要通过询标等程序进行澄清的,该项不得分;投标文件存在其他错漏的,每项扣 0.5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0-1.5分)。 |
1.5 |
37、解释权
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矛盾之处,以专用条款为准。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与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现列入本次采购的食堂运行服务基本要求为:
●1、食堂运行服务工作人员要求:食堂服务人员要求不少于7人(厨师长 1 人、厨师 1 人、面点师 1人、切配菜 1 人、收银库管及服务员 3 人),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以及各个单位组织培训、会议、接待时提供包厢招待用餐,节假日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就餐服务。用工人员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用工人员必须发足工资,按规定缴纳社保,并确保工作团队的稳定性。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管理服务费用及财务管理要求
1、食堂外包服务费用以签订的合同价为准(合同期内如遇工作人员的最低工资调整等其他因素,产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2、中标单位必须配置办公设备独立放置于采购单位提供的办公区域内,且不能与区域外单位、部门或团体共用,其办公用品所需耗材应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四、费用结算方式
(一)结算方式:按季付款,每季度末付年度款项95%的1/4,合同到期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余款。服务方需提供正规发票提交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付款。
(二)履约保证金:
1、 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中标单位须向采购人缴纳相当于年合同价2.5%的履约保证金。以保证中标单位遵守本合同的一切条款、条件和承诺,该保证金在采购人的规定存续期间不计息。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质保金,服务期满考核通过后无息返还。
2、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用于修复中标单位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设施、场地或因中标单位违约而导致损失的金额和违约金,且中标单位应在接到扣除履约保证金通知后一周内补足扣除差额,保证承包期间履约保证金的完整。
3、采购人认为中标单位在服务期内没有涉及采购人的应付而未付金额或违约行为,采购人在服务期满后或提前终止承包后一个月内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将在扣除中标单位应付金额或违约金后退还保证金余额。
●4、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资格证、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要求持证上岗;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以上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杭州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水平,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证明。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1、采购人水、电、天然气等配套设施齐全,提供食堂所需的设备设施
2、各种食材由采购方采购,质量由中标方确认。
3、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食堂卫生标准。
4、食堂内水、电、气费和日常设备、设施维修费用等使用费用由采购方负责,但食堂运行服务方应积极维护好厨房设施,恶意破坏的,折价赔偿。
5、食堂运行服务方根据人体营养需求,合理安排一周菜单,并经采购方确认同意。
6、工作人员要遵守法规及工作纪律,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自觉接受监督,不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采购方追究食堂运行服务方的责任。
7、食品质量要求:
7.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7.2 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
7.3 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7.4 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7.5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7.6 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7 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7.8 所供食品保证质量。
7.9 菜肴花色更新及时,一周内不出现2次以上完全相同品种菜肴;根据季节调整,保证每月推出3款时令菜;每月末报下月菜单安排计划给采购方接口人员。
7.10 控制油及其他调味品用量;菜肴品种齐全,营养搭配合理。
7.11 根据餐厅就餐情况,及时更新添加菜肴,合理控制上菜节奏,杜绝浪费。
8、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8.1 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雇主,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
8.2 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8.3 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保证菜量。
8.4 当雇主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经营方应在雇主指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做出调整,调整前必须提前制定出方案,经雇主审核、确认、批准后方可实施。
8.5 食堂运行服务人员及服务时间必须服从采购方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
9、环境卫生管理
厨房作业区
(1)环境卫生
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
2)生食物和熟食物的盛用容器、刀具等严格区分,不得混用。
3)厨房每餐后台面地面要及时擦扫干净,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4)厨房排水保持畅通,污水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厨房地面、墙壁无污物。
(2)人员卫生
1)工作人员进入厨房作业区必须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
2)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工作前或工作中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不得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就餐区
(1)餐厅环境
1)餐厅餐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
2)餐厅地面、墙壁无污物,有充足的光线。
3)餐具整洁干净,摆放有序,每餐洗净后及时进行消毒。
(2)工作人员
1)工作人员着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服饰保持整洁干净。
2)工作人员搬送菜肴和餐具前必须洗手。
10、服务质量
(1)餐厅设领班或服务员,并保持有岗有人有服务,服务规范,程序完善。
(2)服务细则
规范服务
1)服务人员仪容仪表要端庄大方。上班着干净整洁工作服,女员工头发梳理整洁大方,忌浓妆艳抹或涂指甲油;男员工不留长发、不蓄胡子。
2)服务人员语言要规范。使用普通话,服务态度亲切和蔼,讲话音量适中,做到主动打招呼,有问有答,文明礼貌,不粗言粗语和高声叫喊。
3)服务人员在工作中要维护好食堂就餐秩序。
4)服务人员在每餐开餐前把菜价公布上墙。
热情服务
1)服务人员要精神饱满、礼貌待客,做到微笑服务,不得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
2)服务要积极主动,热情周到,细致入微。客人就餐过程中,坚持三勤服务,即“嘴勤、手勤、眼勤”,及时提供各项服务。
3、坚守岗位
1)工作期间要坚守岗位,按照分工做好本职工作,上岗期间不干私活,不玩手机,不乱串岗位,不私自外出。
2)就餐期间服务人员要做好巡查,及时发现各个角落的问题,及时打扫餐桌,补充桌上调料、牙签、餐巾纸等,不在工作期间闲聊。
11、食堂运行服务费用报价要求
(1)投标人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要求,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报价,实行总价包干,并提供报价组成与成本分析。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人员食宿与交通、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
(3)中标人作为劳动用工的主体,负责劳动用工的所有事宜,劳动用工的所有责任和风险(如劳资纠纷等)由中标人负责。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甲方:
乙方:
为更好地为食堂提供服务,适应后勤社会化发展的需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严格执行,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一、服务范围:
二、食堂运行服务期限:
自 起至 日止。
合同款支付方式:
1、本项目合同中标总价为 元,大写: 。其中每季度总费用为 。
四、质量保证:
1、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2、乙方在收到甲方或使用单位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三天内应迅速查处并书面答复。
3、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三天后没有弥补缺陷,甲方或使用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时,以转帐形式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2.5%。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合同期满为止。履约保证金币种仅限于人民币。
2、食堂运行服务奖罚细则中罚款项目允许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应立即补足履约保证金。
六、甲方职责:
1、提供食堂、餐厅经营的场地及所需的设施设备,以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行。
2、提供现有固定资产,供乙方在食堂运行服务期内使用。
3、专设食堂管理员对乙方实施监管,按照《食堂外包服务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及处罚。
4、定期组织用餐单位代表对食堂运行测评以及填写督查情况测评表,及时把测评意见反馈给乙方。根据意见和建议,及时要求乙方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和卫生水平和饭菜质量。
5、甲方保证餐厅所需水、电、燃气的正常供应,并免收水、电、燃气费。
6、食堂食品原料、辅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成本核算与菜肴定价由甲方负责。
7、食堂餐卡充值由甲方负责,收取的费用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就餐费用。
8、食堂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费由甲方承担。
9、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食品生产流程、指派专人负责监督餐厅的管理,对食品生产及服务随时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下列各项进行监督检查:
(1)食品原材料的制作、花色品种、质量、价格和服务;
(2)餐厅、厨房、库房、炊具、设备及工作器具等有关场所和设施的清洁卫生状况,以及食品卫生和乙方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情况;
(3)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及器具的使用维护情况;
(3)乙方人员遵守甲方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况;
(5)餐厅卫生及餐具消毒。
10、甲方负责办理餐厅经营所需的全部法律证件。如卫生许可证、环保许可证等。
11、甲方有权制定和调查就餐人员安排和供餐时间,甲方若有客餐需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使乙方有充分时间做好准备工作。
七、乙方职责:
1、乙方用工必须符合当地劳动部门的规定,与所招聘的食堂员工签订劳动协议,并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计划生育证、暂住证和外出务工证(外地),相关人员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资格证等。
2、乙方所派人员年龄:男性不得超过 岁,女性不得超过 岁。
3、乙方所派食堂工作人员由乙方自行招聘,所聘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护用品、员工住宿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需按规定时间将菜单提供给甲方,菜单上需注明所需菜品、数量,并列明菜式明细单。
5、乙方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杭州市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法律和法规。应规范着装,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6、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供餐时间和就餐人数准时供餐,满足甲方在就餐时间、餐饮品种上的要求及甲方招待客餐的制作,并按双方约定的菜肴价格提供餐饮服务。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房产及设施设备,应精心维护,除正常消耗外,属于管理不当或故意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协议终止时,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按原接收清单如数完好归还甲方(除折旧后)。
9、乙方应高度重视饭菜的清洁卫生和保鲜工作,主副食品按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留样48小时备查。因乙方原因引起的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餐厅员工队伍的组建及管理,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及时支付劳动报酬。并遵守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乙方与餐厅员工发生劳动争议、员工伤亡事故等事件,责任由乙方承担。
11、乙方不得在甲方场地制作对外销售的食品(一经发现,对外销金额作为对甲方能源资源供给的补偿)。
12、按“五常法”和“色标化”的管理要求,搞好食堂内、外清洁卫生和安全,终年保持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等。加工食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物留样制度》,切配和烹饪过程中做好消毒、清洗、贮藏工作,不能有二次污染。自觉接受甲方的卫生监督和卫生防疫部门的检查。达到卫生食堂的标准,争创杭州市示范食堂。
13、严格遵守单位就餐时间,保证开足供应窗口,不在非就餐时间进行经营活动。
14、食堂运行服务安全工作由乙方全部负责。
15、不得使用一次性筷子和塑料饭盒。
16、托管期间,遵守执法部门的法律与法规。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考核,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制度,不做有损甲方声誉之事。
17、为了提升乙方的食堂外包服务水平,为甲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甲方将根据考核办法对乙方进行定期考核。
18、以上规定,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做出警告、罚款甚至单方面取消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一切由乙方自负。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在管理服务中出现严重人为责任事故,如火灾和食品安全隐患,造成客户食物中毒和设备受损及员工严重违纪,造成重要客户投诉,给甲方带来严重不良影响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损失的责任。
3、为了提高食堂运行服务质量,用餐时间可根据甲方需要进行调整。如果甲方就餐人数、时间有较大变动时,应提前一天书面通知乙方。
4、餐厅日常运转发生的低值易耗品费用由甲方承担。设施设备正常大修费用由乙方提出,经甲方同意后费用由甲方承担。厨房照明由甲方负责维护费用。
5、甲方负责提供餐厅的通讯设施。
6、乙方托管经营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包或分包。
九、争议处理:
1、在本合同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加以解决。
2、如从协商开始的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所在地地址为余杭区。
3、在乙方出现经营方式重大变化、卷入诉讼或其他纠纷、违反协议及服务规范或出现其他甲方认为不宜继续提供服务的情形,甲方有权提前15日通知乙方,提前终止合同,双方的债权债务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甲方对此情形不负任何赔偿的责任。
4、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合同生效及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代理公司鉴证后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多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鉴证方、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验收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
运行服务考核办法(100分)
(暂行,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考核采用百分制,每月考核1次,并按以下原则评定考核等级:
1、考核分高于90分(含)视为优秀,全额拨付该月服务费用;
2、考核分高于85分(含)但低于90分(不含)视为良好,扣除该月服务费用的5%;
3、考核分高于80分(含)但低于85分(不含)视为合格,扣除该月服务费用的10%;
4、考核分低于80分(不含)视为不合格,扣除该月服务费用的40%。如在考核中连续二次考核分数低于80分(不含),采购单位将提前两个月通知服务单位解除服务合同并重新选取外包服务单位。
附件1:
食堂运行测评以及督查情况测评表:(总分按20%折算)
评议项目 |
用餐单位成员 |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一般 |
不满意 |
|
菜品的品种及质量 |
||||
卫生状况 |
||||
服务态度 |
||||
综合评议 |
备注:
甲方定期对食堂菜品质量、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环境等进行一次测评,并根据各位测评者的结果对食堂管理者进行考核。
满意按100%计,基本满意按80%计,一般按70%计,不满意按0%计。
附件2:
食堂运行服务管理日常检查细则(总分按80%折算)
1、人员管理
①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期内的健康证上岗(一年内),没有证件、证明的,发现一次扣10分,并要求整改到位。
②保持工作人员稳定。核心人员应在合同期内无变动,其他人员有变动应提前半月经业主单位审核同意后更换,否则扣10分。
③工作人员因病因事应向服务单位请假,由服务单位至少提前1天向业主单位书面办理手续(确有无法预测的急病、急事应提前半天),并确保无脱岗。如发现缺岗或随意顶岗一次扣5分。
④工作人员应遵守上下班制度,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1分。
⑤机关食堂食品、物品不准外带,发现一次扣10分。
⑥工作人员不得带他人进入工作区域、不得带他人就餐,发现一次扣10分。不得让非工作人员在后厨进出,发现一次扣5分。
⑦工作人员在工作区域打闹嬉戏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视情节与后果,扣5-20分,并追究相应责任。
2、卫生管理
①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穿戴工作衣帽(头发不许漏出帽子外),不准戴首饰,不准吸烟,不准赤膊,勤洗手剪指甲,勤换工作服。否则,发现一人次扣1分。
②厨房和就餐区域必须保持整洁干净,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各自负责区域应随时接收检查,如检查时有卫生不合格每次扣1分,影响上级对街道评价加倍扣分。
③炊具、餐具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抽查发现炊具食具不洁静,每次扣1分。
④加工蔬菜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洗后无泥沙杂草异物。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等,肉食与蔬菜洗切要分开,发现每次扣1分。
⑤洗好切好的蔬菜、肉类、水产品等不落地存放(包括不能直接放在案板上),发现每次扣1分。
⑥工具、用具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霉,加工台面,抹布干净,摆放有序,发现每次扣1分。
⑦切菜结束拖清地面,工具、用具清洗干净,保证室内清洁卫生。抽查不合格,一次扣1分。
3、菜品质量和成本控制
①食品充分加热,防止里生外熟,炒菜、烧煮食品勤翻动,勤洗刷炒锅。特别是豆类食物特别要注意炒熟,如发现有未炒熟食物,发现一次扣3分。造成不良反应,消除后果并追究责任。
②生熟食品分别存放,否则发现一次扣2分。
③消毒工作要及时,保证时间,做好记录。筷子消毒机要保障正常使用。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④就餐人员在就餐过程中,吃出虫子、头发等异物,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不良反应的,消除后果并追求责任。
⑤就餐环境,如苍蝇等飞虫影响就餐人员就餐的,发现一次扣5分。
⑥街道干部每月反馈菜品、口味单项满意率低于70%,扣3分。
⑦加强成本控制,尽量利用,避免浪费。早餐视浪费情况扣1-3分;中餐素菜类浪费5-10人份每次每类扣1分;10人份以上每次每类扣2分;10人份以上扣3分。中餐荤菜必须在晚餐加热使用,如无法使用按5-10人份每次每类扣2分,10人以上扣5分。水果应第二天继续使用,如无故浪费扣2分。
4、制度规范
①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害等相关措施,发现一次扣5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
责任。
②工作人员应执行街道有关工作要求,早餐在8点10分后不再出新菜,8点25分应把打菜台的菜收进里面,未及时执行的,发现一次扣1分。中餐应在11点30分后开餐,提早一次扣1分。
③食堂外包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把好入口关,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现未留样,发现一次扣5分,如造成严重后果的需承担责任。
④食堂外包单位应每季度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未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发现一次扣5分,并要求补该季度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⑤食堂外包单位定时派人开关顶楼的风机,如有违反(忘记开、忘记关)发现一次扣2分。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
本项目投标总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小写:¥ |
备注:大写总价与小写总价不一致,以大写总价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二、每年人员服务报价分析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 (元) |
合价 (元) |
备注 |
|||
1 |
人员工资 |
||||||||
1.1 |
管理人员 |
||||||||
1.2 |
厨师长 |
||||||||
1.3 |
副厨 |
||||||||
1.4 |
早点师 |
||||||||
1.5 |
服务员 |
||||||||
2 |
社会保障 |
||||||||
2.1 |
养老保险(五险合一) |
||||||||
2.2 |
法定假日补贴 |
||||||||
2.3 |
... |
||||||||
小计 |
|||||||||
3 |
其它 |
||||||||
服装 |
… |
||||||||
小计 |
|||||||||
总价 |
附:1、以上格式投标人可依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整体框架情形下进行拓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每年其他费用清单报价
工程共页第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 (元) |
备注 |
1 |
|||
2 |
........ |
||
3 |
|||
注:本表应包含除人员服务费用和材料设备使用外的其他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计列,若有关项目未计列在内的均视作已包含在其他已计列的项目中,中标后不作调整。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四、评分对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分标准 |
页码 |
一 |
技术分 |
||
1 |
详见技术文件第几页 |
||
2 |
…… |
||
…… |
|||
二 |
商务分 |
||
详见商务文件第几页 |
|||
…… |
|||
注:评分对应表主要用于作为专家评分的一个参考及查阅依据。
六、技术偏离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内 容 |
招标文件 规范要求 |
投标文件 对应规范 |
偏离情况 |
备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日
七、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或说明 |
满足情况 |
1 |
||||
2 |
||||
3 |
||||
4 |
||||
5 |
||||
填表说明:
1、“实质性条款”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本表中所列条款仅供参考;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或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满足情况”栏注明“满足”或“不满足”;
3、本项目“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所有带“●”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20 年 月
八、投标响应函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投标人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及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