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7月23日 17:1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扬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 17: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附件下载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8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 ||
预算金额 | ¥8.477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凌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4-87986785 | ||
采购单位 | 扬州市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凌云 0514-87986785 | ||
附件: | |||
附件1 |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 ||
附件2 |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GAJ-2021-015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47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47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 至 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附件下载
方式:附件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3165348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8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23:59。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公安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赵凌云 0514-879867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凌云
电 话: 0514-87986785
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西区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ZGAJ-2021-015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价8.477万元,最高限价同预算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531653482@qq.com,联系电话:0514-8798678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7月30日23:59。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8月16日 下午 2: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 下午 3: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投标文件接收人:赵凌云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8月16日 下午 3:00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凌云
电话:0514-87986785
办公地址: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0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公安局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版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壹仟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1年8月16日 下午 3:0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请凭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条。投标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