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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监狱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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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www.qxztb.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0201202107389
项目名称 四川监狱川南片区(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2022年罪犯生活大宗物资(米面油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11583260.00
最高限价(元) 11583260.00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的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主体为上述监狱单位,由各监狱分别签订中标供应合同等内容。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一包:米面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二包:猪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01包(米面油):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2.02包(猪肉):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生产厂商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②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A类《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07月28日到2021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http://www.qxztb.cn
方式: 1.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在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网站(http://www.qxztb.cn)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标书在线获取流程”。2.报名咨询电话:028-61375575、62600820、62630990转601或602。
售价: 15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1年08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本项目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一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158.326万元(01包 米面油:560万元;02包猪肉:598.326万元);最高限价:01包米面油:560万元;02包猪肉:598.326万元;以实际供应金额为准;备案编号:SCZC208354_20210006;SCZC208354_20210007;SCZC208311_20210015;SCZC208336_20210016;SCZC208336_20210017;SCZC208341_20210012。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四川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28-86723190。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注: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65天(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东风路880号),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府路300号,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65号,四川省高县月江镇汉王山
联系方式: 0832-81392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方式: 028-61375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可浩
电话: 028-61375575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 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不满足的, 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是为四川省监狱管理局下属的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 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大宗物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 招标主体为上述监狱单位,由各监狱分别签订中标供应合同。 二、本采购项目 01 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第二 章规定执行。 三、供应及配送内容 01包:米面油(560 万元) 所属行业为工业 序号 配送单位 地址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 88 1 个 2 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 65 号 180 3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高县月江镇 160 4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 300 号 132 02 包:猪肉(598.326 万元) 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序号 配送单位 地址 采购预算 (万元) 中标人 数量 1 四川省内江监狱 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江街道九龙村 99 1 个 2 四川省自贡监狱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鸿鹤路 65 号 145 3 四川省汉王山监狱 四川省高县月江镇 150 4 四川省宜宾监狱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象鼻街道象府路 300 号 204.326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65 天(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付款方式及基准价的查询: 2.1 付款方式 本项目以人民币结算。每月按照执行价格计算方式进行结算。结算价格为送 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国家税率调整而调整。 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采购人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款汇入中标人账户。采购人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 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适当推迟付款期。 2.2 结算价格确定 米、面、肉分别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主城区部分农贸市场价格” 数据中“籼米(二级)”“面粉(特一粉)”“猪肉(五花肉)”上月最后一次公布数据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执行价格。 油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四川省城市居民食品价格监测表”数据 中“菜籽油(桶装一级压榨)”上月公布的均价数据作为参考基准价,计算采购月 执行价格。 3.投标人所报价格为送达指定地点含税价。包含食材、损耗、仓储、运输、 加工服务、检测、人工等一切所需费用。 4.中标供应商的确认。以综合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供应商,其他商 家依次按照高低排序。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 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 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下浮比例及中标品牌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投标人报价下浮比例不低于以下要 求: 品种 质量标准 下浮比例(%) 米 国标二级籼米 20 面 国家标准特制一等面粉 20 食用油 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菜籽油 20 猪肉 冷鲜猪肉软白条、单边不低于 25-30kg 15 注:如投标人米下浮比例报价 16%则为无效投标(若米、面、油其中一种不 满足上述报价要求,该包视为无效投标)。 5.配送要求 5.1 所有物资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监狱内地点。装卸、 运输、检测物资所产生的费用、物资在途中的所有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中标人 全部承担。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送货通知后,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采购人要求供 货的,中标人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采购人,经双方协商后可作适当调整,中标人 不得擅自调整。 5.2 在合同期内,中标人应切实做到,保质保量准时送货。 5.3 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物资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 关规定和要求。 5.4 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并保证所供 物资能够追根溯源。 5.5 配送车辆和人员进入监狱,必须遵守监狱有关交通、安全、门禁等方面 的要求(提供承诺函)。 6.验收要求 6.1 中标人所供物资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 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质量等级要求,包装标识应符合 GB7718-2011 标准要 求,标明食品名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食 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如果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最新标准规定,按最新规定执行。 中标人供应物资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 6.2 采购人明确禁止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食品和添加剂,中标人确保所供应 食品不属于用非食用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 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6.3 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物资,由采购人、中标人授权代表双方就产品质量、 品种、数量等进行现场核实验收,准确无异议后,填写《入库验收清单》,双方 共同签名、各自留存。对所供产品与要求不符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6.4 物资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 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中标人所送物资超过采购人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采购人可不验收;中标人所送物资低于采购人订单数时,低于 10% 以上的部分中标人应负责及时补足。 6.5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有权抽取中标人所配送的物资送至国家法定检验机 构进行一至二次检验,送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 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五、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做好食品安全的保障工作。 1.1 必须按订单配送,按规定时间送达,确保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1.2 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 1.3 中标人在配送罪犯生活大宗物资过程中要做好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 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 1.4 若采购人发现在质保期内食材腐烂变质,将及时通知中标人进行处理, 并更换相应数量的物资。 1.5 所供物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一律退回,中标人无条件重新更换配送物 资。对于已验收的物资,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采购人保管不当,而在使用时才 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更换同种物资,所有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 人承担。 1.6 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物资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 检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 2.投标人应承诺拟一旦中标后,在本次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且与投标时拟派的管理层人员一致,若在服务期间,需更换本项目的管理人员, 应得到采购人确认,并将更换人员的信息资料在采购人处备案,更换的管理人员 也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六、※技术、质量要求 (一)01 包:米 1.质量标准:国家二级籼米。 大米色泽清白,有光泽,呈半透明状,米粒大小均匀、丰满光滑,很少有碎 米、爆腰(米粒上有裂纹)、腹白(米粒上乳白色不透明部分叫腹白,是由于稻谷 未成熟,糊精较多而缺乏蛋白质),无虫,不含杂质。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留皮程度,水分≤14.5%,最大限量杂质总 量≤0.25%,碎米总量≤20.0%,黄米粒限量为 1.0%,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18。 次质、劣质大米的色泽呈白色或微淡黄色,透明度差或不透明,霉变的米粒 表面是绿色、黄色、灰褐色、黑色等。米粒大小不匀,饱满度差,碎米多,有爆 腰和腹白,有带壳粒,有虫,有结块等。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 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 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 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 电话等。 4.首次送货均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 报告,每批次物资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4-2018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大米验 收时须采用国内通行大米新陈度快速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两年以内所 产的大米方为合格。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二)01 包:面粉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特制一等。 优质面粉色泽呈白色或微黄色,手捻捏时呈细粉末状,置于手中紧捏后放开 不成团。无异味。用手摸取时,手心有较大的凉爽感,握紧时成团。味道淡而微 甜。 低质、劣质面粉色泽暗淡,灰白或深黄色,发暗,色泽不均。手指捻捏时有 粗粒感,生虫、有杂志、有结块、手捏成团。过量添加增白剂,粉色呈灰白色, 甚至青灰色。微有异味、霉臭味、酸味、煤油味及其他异味。有发酵、发甜、发 苦等异味、有刺喉感,咀嚼时有砂声。 加工精度按实物标准样品对照检验粉麸色泽,水分≤14.0%,灰分(以干物计) ≤0.70%,粗细度全通过 CB36 号筛,留存 CB42 号筛的不超过 10.0%,面筋质(以湿 重计)≥26.0%,脂肪酸值(以湿基计)≤80%,磁性金属物(g/Kg)≤0.003 g/Kg, 含砂量≤0.02%,色泽、气味、口味正常。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 为准)。 3.包装要求:包装符合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有关规 定和要求。用纤维袋或塑料袋定量包装(规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以便于运输存储 使用为原则)。包装标识清楚,如印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SC 编号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 告,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355-86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执行,符合国家粮食卫生标准。 (三)01 包:食用油 1.质量标准:国家标准压榨四级(非转基因压榨菜籽油)。 色泽鲜亮,清澈透明、无杂质、无沉淀物、无任何异味,经 250℃加热油色 不变黑,有预包装并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明确的计量,并标识“压 榨”。 优质油,清澄透明,透明度越高越好,双手摩擦发热后,嗅无味,无哈喇味 或刺激味。 劣质油,色泽暗淡混浊,略显暗红色。可以闻到酸腐气味。会发酸,有哈喇 味,还可能有焦味。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536-2004,包装应符合 GB/T 17374《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及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国家 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2.每批次货物剩余质保有效期须在 6个月(含)以上(以采购人验收货物时间 为准)。 3.包装要求:必须采购预包装产品。包装标识清楚,印有 SC 编号、生产日 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电话等。 4.首次送货需附第三方质检机构(带 CNAS 或 CMA 标识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 告,每批货均需提供《出厂检验合格报告》。 5.验收标准:按照 GB1536-2004 标准及财库〔2016〕205 号文执行。 6.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四)02 包:猪肉 1.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严格执行兽医检疫制度,对屠宰后的畜胴体迅速进行冷却处理,使胴体温度 (以后腿肉中心为测量点)在 24 小时内降为 0-4℃,并在后续加工、流通和销售 过程中始终保持 0-4℃范围内的生鲜肉。冷鲜肉感官湿润,触摸柔软有弹性,加 工易入味,口感滑腻鲜嫩,冷鲜肉在-2-5℃温度下可保存七天。 冷鲜软白条质量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去头、去脚、去骨、 去肚杂的冷鲜猪肉,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不得有 病猪、死猪、公母种猪肉。每边要盖有动检部门检疫章,每边重量不得低于 25- 30 公斤(或根据采购人需要分割包装)。 产品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GB/T9959.1-2019 鲜、冻猪肉及猪副产 品第一部分:片猪肉国家标准、GB2707-2016《鲜(冻)畜、禽产品》。 2.冷藏储运。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载明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设备)。 3.验收标准:猪肉卫生符合鲜(冻)畜、禽产品国家标准 GB2707-2016。质量 应符合鲜、冻猪肉国家标准 GB/T9959.1-2019,肉食品需新鲜无质变。验收还需 按照财库〔2016〕205 号文要求执行。 4.供货质量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技术参 数,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动物检验检疫合格标准。 5.在供货期间,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供货物送法定质量检测部门检验,检 验费由中标人承担。若检验不合格,中标人依照合同承担责任;若发生类似情况 两次以上,则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合同中止。 6.中标人所提供每批次产品,经采购人现场实物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清单》, 由验收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共同签名,中标人应提供每批次产品的动物检验检疫合 格证(合格证上厂商名称、数量、客户名称须符合要求)。 七、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1.配送团队:投标人针对本项目 4家采购单位(四川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 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配置不少于 4人(每单位单独配置 不少于 1人)的配送团队,提供对应服务人员配置清单及配送人员有效健康证证 明材料及投标人对应服务人员已服务投标人不少于 6个月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 2.车辆保障:投标人应提供车辆保障方案,针对本项目 4家采购单位(四川 省内江监狱、四川省自贡监狱、四川省汉王山监狱、四川省宜宾监狱)固定(含投 标人自有或租赁物流运输车辆)3 辆及以上货运车辆/冷链配送车辆,提供行驶证 复印件,租赁的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具有同类产品的销售履约经验,提供合同、良好履约证 明、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非生产对应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厂 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4.01 包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 S 或 CMA 标识的),米、面、食用油分别提供不同月份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 非生产对应产品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5.02 包投标人近两年以来,投标产品具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检测报告(带 CNA S 或 CMA 标识的),猪肉提供不同月份的检验检测报告复印件;非生产对应产品 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 6.投标人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环境 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投标产品通过绿色或无公害食品或有机 食品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 7.针对本项目食品安全保障,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 印件或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提供保单原件。 (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服务方案:包含①专门的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 包括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能职责、服务流程;②服务计划和人员安排,包括物资 准备安排、供应安排、储备安排、配送计划、配送人员安排;③车辆管理方案, 包括物资配送车辆调度安排方案、安全运行措施;④突发事件的处置保障预案, 包括处置响应、处置流程、处置措施;⑤配送方案,包括配送质量安全保障措施、 配送时效保障、物资调配措施、配送人员工作要求。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内部管理制度:包含①质量管理办法;②监督考核 办法;③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④进货查验制度;⑤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⑥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3.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设置服务热线,并有专人服务本项目,提供专人服务承 诺书及员工姓名和联系方式。 注:①投标人应当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真实、客观的履约能力证明材 料。 ②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地编制投标文件,能具体量化, 具有可行性及便于监督考核,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其词和空口许 诺。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本采购项目01包核心产品为:米、面、油,若为相同品牌产品按第二章规定执行。 三、供应及配送内容 四、※商务要求 五、服务要求 六、※技术、质量要求 七、履约要求 (一)服务能力 (二)项目实施保障措施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