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04 21:47
项目概况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通过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邮箱1486295279 @qq.com)的方式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编号 | 513426202100016 |
项目名称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2021年秋季学期-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元) | 47612000.00 |
最高限价(元) | 47612000.00 |
采购需求 | 中标人按餐厅餐饮品质要求,按学校学生数、寄宿制情况、分餐模式(分餐到教室、售饭窗口等)、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合理配置食堂劳务服务人员,准时按学校要求为师生供餐。 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 | 包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天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 | 2021年08月05日到2021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 通过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邮箱1486295279 @qq.com)的方式获取 |
方式: | 招标文件自2021年 8 月 5日至 2021年8 月 11 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发售或网上发售的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资格不能转让),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非法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报名转账截图发送至邮箱账号,公司收到即发招标文件)。 邮箱账号:1486295279 @qq.com 报名联系电话: 0834-5428581 |
售价: | 300.00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 | 2021年08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
地点: | 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 (润天广告装饰7楼) |
五、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六、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附件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地址: | 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
联系方式: | 18781575262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西昌市文汇南路255号(润天广告装饰内7楼) |
联系方式: | 0834-3305511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朱先生 |
电话: | 0834-5422262 |
1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采购人名称: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采购项目名称:2021 年秋季学期-2023 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
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址:会东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指定的学校
3、采购预算:4761.2 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纳
入学校食堂成本核算)。
4、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评分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5、项目内容简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国办发〔2011〕54 号)、《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管理暂行办法》(教
财〔2012〕2 号)、《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
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等文件要求,学校食堂必须由
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为妥善解决食堂从业人员待遇
问题,便于食堂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减轻学校管理压力,我县特制定 2021
年秋季学期-2023 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采
购方案。
本项目劳务服务时间自 2021 年秋季学期-2023 年春季学期(含部分学
校节假日、假期补课等),服务范围为全县学生食堂为正餐模式的所有公
办学校。中标投标人根据学校供餐情况配备合理、足量从业人员,为学校
食堂提供纯劳务服务(含送餐)。
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
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范围。
7、资格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
2
二、采购项目详细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食堂餐饮制作。
(1)中标人按餐厅餐饮品质要求,按学校学生数、寄宿制情况、分餐
模式(分餐到教室、售饭窗口等)、学校作息时间安排合理配置食堂劳务服
务人员,准时按学校要求为师生供餐。
(2)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操作,
负责食材加工制作、分餐、留样及废弃物的处置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3)中标人根据学校的要求,每周按当地学生年龄特征和体质特征制
定合理营养膳食带量食谱,交学校审核后,并进行公示。当周带量食谱应
于上周五前制定好后报学校审核,以便大宗食品等原辅料采购和配送到校。
(4)具体劳务服务明细详见《会东县 2021 年秋季学期至 2023 春季学
期学校食堂劳务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
3
学校名称
2021 年秋预计在校就餐学生数 2021
年预
计从
业人
员人
数
(人
)
学生就餐情况(早、
中、晚)
分餐方式
(填:分
餐到教室
或食堂窗
口)
学校
距县
城公
里数
(公
里)
备注
合计 学前 小学 初中 高中
其中:
寄宿
制人
数
其
中:
老师
伙食
团就
餐人
数
全县汇总 59024 4053 28475 18567 9596 20185 503 675
1 会东县和文中学 6407 2700 5314 3707 75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县城
初中住校 1218,高中住校
3707
2 会东县中学 3190 1908 1845 1282 37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县城
初中住校 765,高中柱校
1282
3 会东县大桥中学 3523 3523 3184 41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县城 并入松坪中学 150 人
4 会东县职业技术学校 2437 2437 2437 28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县城
三年级学生春季学期大部
分离校,应按合同减少从业
人员。
5 会东县特殊教育中心 33 33 30 1 早、中、晚 食堂窗口 县城
6 会东县参鱼中学 3132 3132 1268 36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县城
7 会东县姜州中学 1433 1363 1286 70 16 早、中、晚、宵夜 食堂窗口 22
8 会东县淌塘中学 1362 1302 1194 60 15 早、中、晚 食堂窗口 70
9 会东县嘎吉中学 1388 1388 1277 16 早、中、晚 食堂窗口 32
10 会东县新街中学 457 457 432 5 早、中、晚 食堂窗口 42 新街计划减少 262 人
4
11 会东县民族中学 1405 1365 1026 40 16 早、中、晚 食堂窗口 县城
12 会东县鲁吉中学 1396 1396 1446 16 早、中、晚 食堂窗口 100
溜姑、文箐、鲁吉初中并入
鲁中。
13
会东县大崇镇黑嘎小
学
261 261 80 3 中 食堂窗口 80
14 会东县第二小学 1180 80 1100 13 中 食堂窗口 4
老岔河幼教点 80 人(二小
送餐)
15 会东县第三小学 4245 4245 47 中
分餐到教
室
县城
16 会东县第四小学 2604 2604 29 中
分餐到教
室
县城 送餐胜利 193
17 会东县第五小学 2200 2200 25 中
分餐到教
室
县城
18 会东县第一小学 2439 2439 27 中
分餐到教
室
县城
19
会东县堵格镇火山小
学
102 102 60 1 中、晚 食堂窗口 15
20
会东县堵格镇坪塘小
学
154 154 2 中 食堂窗口 18
21
会东县堵格镇普塘小
学
63 63 1 0
分餐到教
室
17
22
会东县堵格镇中心小
学
360 360 4 中 食堂窗口 20
23
会东县堵格镇中心幼
儿园
92 92 1 中
分餐到教
室
20
24
会东县嘎吉镇希望小
学
203 203 2 中
分餐到教
室
21
25 会东县嘎吉镇中心校 897 897 10 中 分餐到教 33
5
室
26
会东县嘎吉镇中心幼
儿园
119 119 2 中
分餐到教
室
30
27
会东县江西街乡江西
街小学
249 249 3 中 食堂窗口 54
28
会东县江西街乡新龙
小学
57 57 1 0 食堂窗口 60
29
会东县江西街乡中心
校
361 73 288 4 中 食堂窗口 54
送餐幼儿园 73,木城小学
35 人
30
会东县姜州镇胜利小
学
264 264 3 中
分餐到教
室
34 中心校送餐 264 人
31 会东县姜州镇幼儿园 461 461 5 中 食堂窗口 姜小送餐 461 人
32
会东县姜州镇中心小
学
998 998 11 中 食堂窗口 24
送餐至胜利 260 人,幼儿园
461 人
33
会东县老君滩乡岩坝
小学
474 452 22 6 早、中、晚 食堂窗口 100
34
会东县老君滩乡中心
校
393 393 5 早、中、晚 食堂窗口 118
35 会东县溜姑乡中心校 274 274 3 中 食堂窗口 145
36
会东县鲁吉镇九年一
贯制学校
242 242 3 中 食堂窗口 125
37
会东县鲁吉镇拖着小
学
361 361 4 中 食堂窗口 154
38
会东县鲁吉镇文箐九
年一贯制学校
338 338 4 中 食堂窗口 140
39
会东县鲁吉镇小田小
学
164 164 2 中 食堂窗口 145
6
40
会东县鲁吉镇中村小
学
103 103 1 中
分餐到教
室
160
41
会东县满银沟镇黄坪
小学
150 150 2 早、中、晚
分餐到教
室
110
42
会东县满银沟镇铁厂
小学
190 190 2 中 食堂窗口 70
43
会东县铅锌镇岔河小
学
258 258 107 3 中 食堂窗口 70
44
会东县铅锌镇老口小
学
218 218 176 3 中 食堂窗口 135
45
会东县铅锌镇联合小
学
104 104 1 中
分餐到教
室
60 新发小学送餐
46
会东县铅锌镇双堰小
学
380 380 4 0 食堂窗口 71
47
会东县铅锌镇小街小
学
140 140 2 早、中、晚 食堂窗口 80
48
会东县铅锌镇新发小
学
268 268 3 中 食堂窗口 60
49 会东县铅锌镇幼儿园 500 500 6 中
分餐到教
室
中心校送餐
50
会东县铅锌镇中心小
学
1459 1459 16 中 食堂窗口 60 送餐
51
会东县鯵鱼河镇笔落
小学
220 220 2 中 食堂窗口 9
52
会东县鯵鱼河镇撒者
邑小学
145 145 2 中
分餐到教
室
15
53
会东县鯵鱼河镇新云
小学
915 915 10 中 食堂窗口 7
幼儿园 140 人、金星小学
39 人、民主小学 16 人由
新云新云中心校送餐。
7
54
会东县鯵鱼河镇长新
小学
141 141 133 2 中、晚 食堂窗口 20
55
会东县松坪镇新山小
学
165 165 2 中 食堂窗口 120
56 会东县松坪镇幼儿园 101 101 1 0
分餐到教
室
107
57 会东县松坪镇中心校 420 420 5 中
分餐到教
室
100
58
会东县淌塘镇普咩小
学
160 160 120 2 中、晚 食堂窗口 100
59 会东县淌塘镇幼儿园 130 130 2 中
分餐到教
室
70
60
会东县淌塘镇中心小
学
711 681 400 30 8 早、中、晚
分餐到教
室
70
61
会东县铁柳镇火石小
学
175 175 2 中 食堂窗口 51
62
会东县铁柳镇可河小
学
234 234 3 中 食堂窗口 81
63
会东县铁柳镇龙树小
学
286 286 3 中
分餐到教
室
66
64
会东县铁柳镇中心小
学
366 366 4 中 食堂窗口 58
65
会东县乌东德镇鹿鹤
小学
167 167 2 中、晚 食堂窗口 80
66
会东县乌东德镇洛左
小学
318 300 160 18 4 中
分餐到教
室
41
67
会东县乌东德镇中心
小学
398 380 260 18 4 中、晚 食堂窗口 62
8
68
会东县乌东德镇中心
幼儿园
95 95 1 0
分餐到教
室
62
69
会东县小坝乡中心小
学
765 170 560 35 8 中 食堂窗口 35
幼儿园 140 人,幼教点 30
人由中心校送餐。
70
会东县新街镇红岩小
学
161 151 120 10 2 中、晚 食堂窗口 53
71
会东县新街镇马龙小
学
265 259 6 3 中 食堂窗口 36
72 会东县新街镇中心校 462 438 24 5 中 食堂窗口 40
73
会东县新街镇中心幼
儿园
155 155 2 中
分餐到教
室
40
74
会东县野牛坪乡甘盐
井小学
153 153 2 中
分餐到教
室
145 减少 45 人
75
会东县野租乡雪山小
学
69 69 1 0 食堂窗口 60
76 会东县野租乡中心校 139 27 112 2 中、晚 食堂窗口 40 幼儿园 27 人送餐
77 会东县幼儿园 2220 2050 170 25 早、中、点心
分餐到教
室
县城
注: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应自行进行踏勘。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2. 中标人须共同与学校做好原辅料入库、出库及保管工作,按
要求做好各类台账、记录等资料填报工作,专档保存,接受学校及监
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3 .食堂保洁。中标人负责餐后碗盘、器皿以及各种用具清洗消
毒,保证后厨区、就餐区、工作区等的保洁服务,保证就餐区的清洁
度和舒适度,工作区按要求做好卫生工作(如:楼梯、卫生间等)。
加工后废弃物、职工就餐后剩菜剩饭等,按要求回收到采购人指定地
点。
4 .食堂管理。中标人须对食堂的日常生产、人员做好管理工作;
负责食品质量、消防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食堂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
案;配合招标人进行食堂物资、设备管理,并做好食堂各项登记、统
计等工作。
5.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上级文件规定,如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2018 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12 号公告)等文件要求进行
操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规范操作,保
证食品安全。若中标人在提供劳务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切
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师生食品安全事故和中标人派
遣人员一切安全事故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二)劳务服务要求
1.本项目预算以现有学生人数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保标准进
行测算,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报
价包含服务期限内劳务人员工资、社会保险、管理费、培训费、税费、
因送餐工作所需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合同期内不因物价变动而增减相关费用,但下列情形除外:
(1)为了不造成学校劳务从业人员的短缺和富余,根据招标核
定的学生数,按单个学校就餐平均师生数每增减 87 人可增减劳务从
10
业人员 1 人,相应劳务费用按该校年劳务平均价作增减调整,此调整
只能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进行调整,其他月份不得调整(调整方案
须报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核准备案)。
(2)有新增食堂供餐学校,双方须参照本项目招标规定签订劳
务服务合同,合理配置从业人员,劳务费用从开餐之月起参照后述第
2条计算执行。
(3)采购人因各种原因减少“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中服务学
校的,劳务费按“项目学校基本情况表”中预计从业人员数参照后述
第 2条计算扣减。
2.采购人根据中标总价,计算出每人年劳务平均价,由学校与中
标人签定合同时按招标核定的劳务人员数与每人年劳务平均价及劳
务系数(劳务系数由中标人中标后根据学校供餐模式、就餐情况、寄
宿制规模等对劳动强度的影响情况在不突破中标总价前提下合理设
置各个学校单个劳务人员劳务系数报采购人同意执行)计算出全年劳
务费用并按月(期)支付给中标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劳务发票,通过
学校账户转至中标人的对公账户。
3.投标人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校食
品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加工食品安全。如就
餐人员就餐后出现任何身体不适等症状,中标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主
管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现场与学校共同指导、处理,慰问学生及
家长,做好安抚工作和善后处理。
4.为确保食堂从业队伍稳定,保证学校食堂正常开餐和运行,在
同等条件下,中标人须优先录用学校原食堂从业人员,保持从业人员
队伍整体稳定。中标人应与劳务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
11
明确岗位和合同期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时支付劳务服务人员工
资,劳务人员工资应不低于凉山州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5.中标人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为劳务
服务人员在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社会保险。
(1)针对本项目,中标人应当自用工之日起 30日内为其职工向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
(2)针对本项目,中标人聘用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从业人员,
应签订劳务合同,购买商业保险;
(3)服务期限内发生的工伤及劳动、劳务纠纷均由中标人自行
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4)中标人须定期将本项目从业人员情况、缴纳社会保险凭证、
商业保险等相关证明材料,交县教体科局、相关学校和劳动部门备案。
中标人如有未按规定缴纳从业人员保险的,采购人在支付费用中予以
扣减。
6.中标人须保证劳务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确保食堂正常运行。
7.派驻学校的管理人员和劳务服务人员须取得有效《健康证》。
为本项目提供的从业人员,中标人要严格管理在其校内、外个人行为
规范,如因个人过失、犯罪等行为对学校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伤
害或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8.中标人须对相关劳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安全常识
的培训、教育。
(1)相关劳务服务人员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管理
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维护学校荣誉。如劳务服务人员不履行
职责,不服从学校管理中标人应按学校要求更换从业人员。
(2)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在岗培训,督促劳务员工
12
在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完成相应的服务工作,服从学校的管理和安排,
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3)负责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按要求进行规
范操作。及时排查食堂存在的安全隐患(电路、设备等)并及时向学
校报告进行处理,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如因排查不到位、操作不
当等导致的工伤事故,概由中标人负责,与学校无关。
9.除学校现有设备外,如有所需设备设施均由学校提供,设备如
出现正常故障,由学校负责维修维护。中标人要负责按规程安全操作
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如有人为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和赔偿。中标
人自己提供的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与学校无关。
10.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在校就餐的要据实向学校交纳食品原材
料费用。该费用由中标人收缴后通过中标人单位账户分月(期)转入
学校账户。
11. 中标人应在新学期开学前 5 天,将培训合格人员配置到位。
采购人有权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劳务服务水平(含饭菜加工质量)进
行指标考核,考核不合格学校所数超过服务学校总所数 30%的,采购
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三)商务要求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150 万元,通过本企业
的对公账户转至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中标人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在认真
履行合同的前提下,合同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学校(任意一所)不能正常开餐的,出现第
一次扣履约保证金 10%,出现第二次扣 20%并报监管部门处理。
2.付款方式。采购人根据中标价,计算每所学校合同期内(两年)
劳务费用并分四次(每学年春、秋两学期)结算按月(期)支付给中
标人,以中标人提供的劳务发票,通过学校账户转至中标人的对公账
13
户。劳务费用的结算按“劳务服务要求”第 1条执行。采购人每所学
校不能逾期拖欠劳务费用。
3.验收。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
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
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4.国家政策有所调整时,按国家政策执行。如在不违背国家政策
法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
第六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