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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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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公告附件中)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08月06日 09: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229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预算金额:2120333.4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备注

物业管理

1.0

详见招标文件

物业管理

1.0

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6日 20:00:00至2021年08月05日 09:10: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21年07月26日 20:00:00至2021年08月05日 09:10:00(北京时间)期间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投标邀请书确认”;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登录深圳市政府采购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后,通过“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中撤销投标文件功能撤回已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10:00(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8月06日 09:10: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21年08月06日 09:10:00(北京时间),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 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08月01日 09:10(北京时间)时前,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后续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页(http://lg.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27020558)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质疑咨询电话:0755-8955253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虎山路115号
    联系方式:罗老师(0755-28359789)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联系方式:传真电话: 0755-89552121 网上操作咨询电话:89552611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89552508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07月26日

    附件:
    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
    (如工程类项目,还包括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招标文件:请下载并使用相应的投标书编制软件打开招标文件(.zbs格式)。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LGCG2021165229

    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包 号:

    A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货币类型:

    人民币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质要求,并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有关资质

    3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必须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采购项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中的内容拆开投标的

    2

    招标文件未规定允许有替代方案时,对同一项目投标时,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的

    3

    投标报价高于预算限额的,若有分项预算限额的,分项投标报价高于分项预算限额的

    4

    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5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7

    所投货物、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8

    未按招标文件附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报价构成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的

    9

    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10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或对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的

    1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招标机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响应的

    12

    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填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或授权无效的

    13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有病毒的

    14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15

    选用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的

    16

    投标文件存在规避信息公开情形的

    17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3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项目实施方案

    5

    (一) 评分内容: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现状提供的物业管理可行性方案,其中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物业总体规划; 2、管理方式; 3、工作计划; 4、保洁管理; 5、绿化管理; 6、机电设施设备管理; 7、秩序与安全管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7项完整内容的得70%;每缺一项扣10%。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30%; (2) 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 20%; (3) 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 10%; (4) 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得 0。

    2

    服务保障措施

    5

    (一) 评分内容: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1、采取的管理方式; 2、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的工作计划; 3、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拟定的年度任务目标。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3项完整内容的得60%;每缺一项扣20%。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40%; (2) 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5%; (3) 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 (4) 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得 0。

    3

    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5

    (一) 评分内容:根据本项目服务需求,提供包含以下各项内容: 1、人员配置情况; 2、人员的培训计划; 3、人员的具体管理措施。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3项完整内容的得60%;每缺一项扣20%。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40%; (2) 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25%; (3) 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10%; (4) 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得 0。

    4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5

    (一)评分内容: 投标供应商针对项目现状提供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其中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台风、雨汛灾害应急处理; 2、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理; 3、供水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 4、供电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 5、火灾事故应急处理; 6、电梯故障应急处理; 7、爆炸物、可疑物品的处理; 8、意外伤亡事故应急处理; 9、发生疫情的应急处理; 10、发生中毒生化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二)评分依据: 1、提供上述10项完整内容的得50%;每缺一项扣5%。 2、在此基础上,由评审委员进行评价: (1)方案整体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评审为优加50%; (2)方案较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一定可操作性,评审为良加 30%; (3)方案不尽合理、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评审为中加 10%; (4)方案不合理、无针对性、无可操作性,评审为差得 0。

    5

    服务人员人工成本

    10

    (一) 评分内容:人工平均成本在深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1.4倍基础上每增加400元得20%。以“报价构成表”中的人工总成本报价÷本项目服务总人数÷本项目服务期限(按总月份数计算,如:服务期限为1年的应按12个月计算)。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以投标文件的“报价构成表”中的人工平均成本作为评价依据。

    3

    综合实力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1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 人)

    6

    (一) 评分内容:拟安排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自有员工(仅限1人): 1、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得25%; 2、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得25%; 3、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25%; 4、有2年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卫生系统物业管理经验的得25%。 (以上4项累积加分,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 1、(评分内容1)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截图; 2、(评分内容2)提供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 3、(评分内容3)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 4、(评分内容4)提供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卫生系统物业管理经验工作证明; 5、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社保费用缴交明细,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如未按要求提供完整证明资料的不得分,未提供社保证明的不得分。)

    2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10

    (一)评分内容: 1、保安队长(1 名):退伍军人,且持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得30%。 2、保洁负责人(1 名):具有清洁管理师证书得20%。 3、绿化负责人(1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园林管理师证书,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得30%。 4、提供至少9名保安员,且全部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学历证书、学历验证证明或网上验证结果; 2、退伍军人证明; 3、提供相关证书; 4、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清单,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不提供或提供不清晰导致专家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同类项目业绩

    5

    (一) 评分内容: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一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得20%,最高得100%。 (二)评分依据(以下两项需同时提供):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 通过上述资料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资料,如项目报告或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

    4

    履约评价

    5

    (一) 评分内容: 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每具有一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医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且经采购单位或被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结果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得20%,最高得100%。 (二) 评分依据: 每项履约评价须按以下要求同时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明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合同关键页; 3、服务单位总体履约评价为“优”或“满意”或“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履约评价的日期应在对应合同服务期满九个月或九个月以上,如履约评价无时间证明可提供其他证明的材料,证明文件应当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公章。如提交的证明材料其评价结果没有结论而仅是打分的(比打100分、98分等的)不计分。

    5

    管理体系

    5

    (一)评分内容: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 2、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 3、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 4、获得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5%;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认证证书证明文件(证书在有效期内); 2、提供“国家认证认可信息统一查询平台”中查询的有效证书信息截图; 3、证书标明需年度审核的,需有已年审标志。

    6

    其他要求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的得35%; 2、投标人具有四害消杀服务企业资质得35%; 3、投标人具有环卫清洁服务企业资质得35%; (二)评分依据: 提供以上有效证书扫描件,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7

    企业荣誉

    6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荣获: 1、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并授予优秀、先进企业称号一项:国家级的得30%,省级的20%,市级的10%,县(区)级的得5% ; 2、服务项目获得物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表彰并授予优秀、示范项目称号一项:国家级的得20%,省级的15%,市级的10%,县(区)级的得5%。 同时获得上述多项表彰的,可累计加分,最高满分100%,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方可得分,否则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荣誉证明; 2、如荣誉颁发机构为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须提供相关机构在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登记信息状态“正常”的网站截图,否则不得分。

    8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

    3

    (一)评分内容: 1、投标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文件节点内容填写的扣40%; 2、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扣20%; 3、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扣20%; 4、投标文件编排混乱的扣20%; 无上述情况本项得100%。 (一) 评分依据: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判断。

    9

    诚信

    5

    (一) 评分内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二) 评分依据: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投标书目录

    ?? 投标函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 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_人)

    ??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 同类项目业绩

    ?? 履约评价

    ?? 管理体系

    ?? 其他要求

    ?? 企业荣誉

    ??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资料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三章 特别提示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

    详见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lg.szzfcg.cn)供应商/投标/通用表格中《通用条款SZLGZFCG—2020年第1版本》。

    第一册 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相关规定,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LGCG2021165229。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3.本项目预算控制金额:212.03334元。

    4.项目概况: 详情见招标文件需求。

    5.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接受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2)?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招标文件发放的方式和时间:

    凡已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于2021年7月26日20时002021年08月05日09时10分期间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凡未注册为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供应商注册咨询电话:89805900、89805300)。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7.现场踏勘:

    8.澄清及质疑事项

    本项目实行网上澄清,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澄清疑问的,请投标人于2021年08月01日 09时10分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或相关的补充公告(说明)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上公布,望投标人及时关注。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

    9.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

    10.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年08月06日09时10分之前上传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11.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08月06日09时10分,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电子评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的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2. 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

    13.重要提示: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招标人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4.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查询: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77号海关大厦西座4楼 邮编:518172

    网址:http://lg.szzfcg.cn

    咨询电话:0755-89552611

    传真:0755-89552121

    15.采购人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虎山路115号

    项目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55-28359789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

    第一部分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规 定

    1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见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质要求”

    2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

    投标有效期

    90个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4

    提交投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的功能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综合评分法

    6

    履约保证金

    7

    所属行业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备注:本表为通用条款相关内容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定标方法

    自定法

    推荐合格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家数

    3

    中标供应商家数

    1

    注:1、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列,推荐综合得分前3名为本项目的候选中标供应商(并标明排名序号);因综合得分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采取抽签法确定候选中标供应商。

    2、因质疑成立导致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减少的,不再替补;因质疑成立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的,由采购人在剩余有效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自行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因质疑成立导致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时,本项目应当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三)投标关键信息(投标一览表)填写说明

    上述开标一览表格式在投标书编制软件V2.0(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的格式样式有所不同,但所需要填写的内容基本相同)中自动生成,软件提示开标一览表中有些必填项,其中有些填写项的单位与本项目投标要求不相适应,为避免各投标人填写不统一,现特别说明如下:

    (1) “包”、“投标商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对应的名称为“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2)“工程名称”填写项目名称(投标书编制软件V1.9.0.19中的工程名称默认为“新工程”,投标人须修改为本项目的项目名称)

    (3)没有按上述(1)、(2)点要求正确填写“包”、“工程名称”“投标商名称”及“投标总价(人民币/元)”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4)“完工期(天)”及“备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可填写任意内容。

    (四)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提供服务,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2、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最终报价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扣除3%;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最终报价在其最后一轮报价的基础上扣除10%。

    3、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须同时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含有优惠主体的联合体声明函》。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格式内容提供“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第二部分 服务需求

    带★项为不可负偏离要求,有一项负偏离即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格式内容提交《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并以此作为投标人是否满足★号条款的依据,若投标人提交的《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格式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的,视为未实质性满足招标要求,按投标无效处理。

    一、服务单位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五和小学位于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园社区,原为政府公办小学,于2021年9月升级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设一年级至九年级,共42个班(合同期只有28个班)。学校有教学楼2栋,综合楼1栋,整个建筑规划为院落围合式布局,新颖流畅,建筑立面简洁、典雅。

    二、项目管理目标

    1、物业管理水平达到优秀学校示范水平,使五和小学在行业领域里日渐成为物业管理保障优秀管理典型。

    2、制定物业管理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满意率达95%以上。

    3、有效投诉率低于0.2%。

    4、有效投诉处理率达100%。

    5、辖区内治安案件案发率为0,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6、环境卫生达标率为100%。

    7、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进行管理。

    8、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100%。

    三、项目服务要求

    (一)秩序维护服务

    1.公共秩序维护。负责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如制止有损学校容貌的乱贴、乱挂行为,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车或乱鸣喇叭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有损学校利益的事项。

    2.紧急事故处理。负责各种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处理,制定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预案,并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学校有关管理人员,并对各类事故进行紧急救护处理。

    3.安全法制教育。加强自身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法制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工作能力及法制意识,确保不因自身工作人员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并配合学校进行各类安全教育。

    4.安全隐患排查。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每周定期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如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学校安全主管部门,并采取必要安全隐患防范措施。

    5.安全设备管理。建立安全设备管理与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学校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设施、财产安全防范设施、防护栏网、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消防安全设施、油气安全设施等;负责学校安全监控中心、消防监控中心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电梯设备的巡查登记。

    (二)清扫保洁绿化服务

    1.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保持清洁,及时清扫积水,环境卫生达标率为100%。

    2.校园文化设施保洁与维护。包括各类灯饰、宣传栏、警示牌及各类校园文化装饰物。

    3.校园内各类其他设施设备的保洁工作。

    4.其他迎检、应急性清扫保洁工作。

    5.负责学校的绿化、美化工作,绿化用肥料、防虫害药品等由学校负责提供,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齐备。

    (三)食堂服务

    1.厨师工作。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指定的菜肴和食物,为全校教职工提供伙食保障,利用休息日提升厨艺。

    2.面点师。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指定的早餐供应和面点食品,利用休息日提升厨艺。

    3.帮厨工作。负责洗米、蒸饭、蒸菜,协助厨师等工作。

    4.服务员(食堂杂工)工作。负责洗菜、配菜,打菜、食堂清洁卫生等工作。

    (四)其他服务

    1.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临时调配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护卫工作,负责因管理失当造成的损失和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并保证校园内治安、刑事案件案发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3.维护校内的安全防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维护校园内的交通、车辆行驶、停泊的管理。

    4.负责学校活动期间及日常零星物品的搬运工作。

    5.负责校领导办公室的保洁工作。

    6.负责学校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饭堂后勤的管理服务工作。

    8.其它学校需要委托的工作。

    9.中标单位实行物业管理的标准参照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达到90分以上。

    四、项目技术及管理要求

    (一)人员需求一览表

    序号

    人员类别

    数量(人)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人员可偏离条件

    1

    项目经理

    1

    身体好、形象好;具有1年及以上深圳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卫生系统物业管理经验

    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

    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级职称证书 ;

    有2年政府行政事业单位或学校或卫生系统物业管理经验。

    2

    电工

    1

    熟练掌握各种电气设备性能、供电线路及实际操作维修技术,有电工证、有电梯安全员管理证,懂强电、弱电、消防系统等。

    保安队长

    1

    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为人正派,能正确使用保安、消防器械。

    退伍军人,且持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3

    保安人员

    9

    身体健康;工作认真、为人正派,能正确使用保安、消防器械。

    退伍军人优先,具有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

    4

    保洁负责人

    1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具有清洁管理师证书

    5

    保洁人员

    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6

    绿化工

    1

    持绿化工证,身体健康,不吸烟,五官端正,熟悉常见植物生长习性,能熟练使用各种园林器械。

    6

    食堂后勤人员

    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健康证,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

    8

    合计

    24

    (二)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上岗证、健康证及其他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文件,配置统一工作服。

    (三)投标供应商应承诺24小时内撤换工作表现差的物业管理人员。

    (五)安保人员上班时间为24小时;工程和保洁员上班时间为8小时(紧急情况必须在岗),每周六天,实行轮休制;食堂后勤等人员上班时间根据学校需求及安排而定。

    (六)物业管理标准及要求

    物业管理执行《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评分标准》(90分以上的标准),保证管理范围内各项建筑和配套设施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营造一个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物业管理的分项标准要求如下:

    序号

    项目

    服 务 标 准 及 要 求

    1

    秩序维护及车辆管理

    一、基本要求

    (一)公共秩序

    1.负责24小时保安综合服务,尽心尽职维护采购人的利益,严格履行规

    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切实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障相关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3.做好防火防盗宣传、可疑人员的清理、乱发广告人员的清理、闲杂人员的清理、环境秩序的维护管理、突发事件的处理、责任区内物品的管理放行、节能辅助管理(如路灯开/关等)。

    4.对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秩序维护员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好案发现场,依法妥善处理服务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如火灾、台风、地震等)。

    5.制定和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服务区域内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并提出整改建议和措施。

    (二)交通秩序

    1.? 确保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

    1.? 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车辆受到失窃损失事件,并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对出入辖区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二、质量要求

    1.确保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

    2.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3.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过夜车辆停放、无车辆失窃事件,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出入校园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2

    设备设施管理

    (一)消防与监控

    1.监控管理: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一般区域的监控。

    2.报警系统管理:火灾报警的现场管理;应急管理措施的运行与管理。监督消防、保安设备专业维保和执行情况,包括:保安监控、火灾报警、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手提灭火器等。

    3.设备巡查:检查系统运行状况,检查消防通道及门窗有无堵塞,检查器械有无缺损、脱落、移位等,检查器材、设备的使用期性能、其他异常情况。

    4.做好设施设备巡查记录、监控记录,实行定时定期,专人负责制。

    5.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及消防培训。

    (二)供配电设施设备

    1.制定供配电系统管理养护制度和计划,按设备运行检查标准定期对供配

    电系统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包括变压器、高压环网柜、高压开关柜、低压配电柜、变配电室、发电机组、公共照明智能控制系统等进行检查、检测和维护,建立设备清单和设备台帐,确保供配电系统24小时正常、安全运行。

    2.建立24小时维修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

    3.加强对学校内外所有照明灯具、线路、开关的日常维护检修,确保正常、

    安全使用。

    4.制定切实可行节电管理制度,有明显节能成果。

    5.管理和维护好避雷设施。

    (三)电梯设备

    1.电梯应按规定做好年检并取得合格证,证件应挂在电梯间内。电梯应定期维修保养,运行应正点。电梯间卫生应干净、整洁、明亮。

    2.每天做好电梯巡查登记记录,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二、质量要求

    1.保证各类设施设备巡查记录、登记表格及各类资料档案的完整、延续性;

    2.设备设施日常巡查、养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3.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排除故障;

    4.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校园安全、平稳的学习、工作环境。

    3

    环境卫生管理

    一、基本要求(首先要要按深圳市“厕所革命”的要求执行)

    1.营造一流的工作、服务环境,为采购人增添荣誉,创立品牌。

    2.确保环境卫生符合行业检查标准以及国家爱国卫生城市检查标准要求。

    3.保持雨天排水畅通,地面不积水。

    4.确保环境安全,各种排放达标。

    5.对不同区域内的清洁工具按有关要求实行严格分类摆放和使用,用颜色、字标等方式进行区分。

    6.按时巡视、清洁各楼层有关部位,确保卫生间达到专业清洁与消毒,不发生交叉作业。

    7.生活垃圾按规范要求分类收集。

    二、具体要求

    1.每日

    (1)清倒走廊垃圾桶2次;

    (2)拖抹各层办公室地板2次,清倒垃圾桶1次;

    (3)拖抹楼梯、扶手1次;

    (4)拖抹各办公室、科室台面、茶几、沙发灰尘1次;

    (5)会议室每开会前后拖抹1次(由采购人通知);

    (6)清洗各层洗手间2次(要求无臭味、无尿碱、无污迹,无堵塞),发现堵塞要及时疏通,保持清洁卫生,如无法疏通时,中标人应及时报告采购人,由采购人负责解决;

    (7)大楼地板用布拖、尘推,保持清洁卫生,并收集垃圾倒进垃圾屋,特别是公共区域需随时保持清洁;

    (8)服务范围内发现垃圾、杂物,随时清理,保持地面干净、清洁。

    2. 每周

    (1)清抹各层办公室、会议室的门窗、玻璃、招牌一次;

    (2)打扫天花面、平台垃圾一次;

    (3)打扫各层走道、天花蜘蛛网、窗台一次;

    (4)对服务区内环境卫生作一次大扫除。

    三、质量要求

    1.楼梯、扶手、大厅、走廊、电梯间、天台、内外墙面、停车场、道路等所有公共区域和会议室等保持清洁,无蜘蛛网、无黑尘、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不见废弃物、污渍,卫生间洁净无异味。

    2.垃圾房(池)、垃圾桶无滴水、无蚊虫孳生、无异味、无污迹、无张帖广告,垃圾日产日清。

    4

    绿化

    管理

    一、基本要求

    1.无裸露土地;花草树木生长正常;

    2.修剪及时,无枯枝死杈及病虫害现象;

    3.绿地管理和养护措施落实,无破坏、践踏及随意占用现象。

    二、质量要求

    1.树木生长良好,保持树木基本树形的一致性,行道树要求整齐无偏斜;

    2.花灌木要求植株生长健壮,无重大病虫害,植物适时开花,花后及时修剪,并将修剪下的枝叶及时清除出现场,剪后需要浇水施肥;

    3.绿篱植物要求植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要求整齐美观,线条流畅;

    4.草坪保持生长旺盛,杂草率不高于2%,杂草高度不高于10厘米;

    5.病虫害控制:

    ①密切注意对蚜虫、介壳虫、粉虱、蓟马、叶螨和病毒病、线虫病等“五小,二病”的控制;

    ②乔木类植物还需重点注意对木蠹蛾、天牛等蛀干性害虫的防治。

    6.病虫害防治使用环保无公害型的农药,做到高效、低毒、低残留,避免对土壤的污染。

    5

    食堂

    服务

    一、基本要求

    1.中标人派遣的的厨师、服务员(杂工)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2.中标人派遣的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所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行业的有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

    3.中标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服从管理,树立为采购人师生服务的思想,服务热情,态度和蔼,礼貌待人,认真负责。

    4.中标人进驻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工作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和深圳市《食品安全卫生条例》之有关规定进行加工、制作配餐服务,不断提高膳食质量,杜绝食品中毒,保证食品卫生和安全,并接受采购人对食堂的监督管理。

    5.中标人应每天打扫食堂,保证厨房及餐厅保持亮丽(地面不能有污水、洗菜池无油污、灶台无油污、灶台上面的窗户及墙壁无油污、冰箱无油污积水、消毒柜无油污、厨房储物柜无油污、餐具清洁卫生、打菜台及打菜台窗户无污垢)。

    6.中标人派遣的服务人员应根据采购人就餐职工反馈的意见,每周设置菜单计划并提交给采购人有关人员审批,保证花色品种多样,提高饭菜质量,确保就餐的采购人职工普遍满意。

    7.食堂人员应根据相关法规、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及时查明食物中毒事故原因,采取有效的救治措施,实行食品留样制度。

    8.中标人派遣的食堂服务人员必须爱护采购人免费提供使用的食堂设施设备,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按折旧价赔偿或赔偿相应设备或自行负责修复。

    9.经卫生主管部门鉴定,确认为属于中标人原因导致采购人职工食物中毒、致病等事故,所发生的费用和法律责任均由中标人负责。

    10.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提出更换不合格员工的要求,经核实后应及时更换不称职的服务人员(主要依据采购人对食堂服务质量的调查结果)。

    11、食堂所有设施设备由采购方自主采购安装,调试好以后供供应商工作人员使用。

    12、食堂每日所需食品、厨房耗材、用具及其他资源均由采购方自主采购。

    二、质量要求

    1.依照食品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加工、制作配餐服务,杜绝食品中毒,保证食品卫生和安全。

    2.根据采购人用餐要求,保障每天早、中、晚餐能够得到按时、按质、按量供应。

    6

    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必须保证采购单位移交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7

    精神文明建设

    协助管理本物业内文体娱乐活动。

    四、特别声明

    1、每周工作六天,寒暑假轮休补平时加班。

    2、以上各类工作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和调度,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特定的情况下须按学校的要求增加保安和保洁的次数和强度,学校不另付费用。

    3、学校不提供员工食宿(食堂工作人员除外),凡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学校在试用期间对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学校对正式聘用人员有否决权。

    4、所有员工执行打卡制度,员工请假,中标供应商必须安排人顶岗。人员流动平均每季度不得超过1人次,新进人员须由离职人员带班熟悉不少于三天。

    5、中标供应商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6、中标单位办公所需办公设备、对讲机、清洁、绿化、工程等作业等所需所有耗材均由学校提供。

    7.学校电梯、监控、空调、消防系统各类等设备设施维修费用均由学校负责,中标单位工程人员予以积极配合。

    8、校园内管道疏通、化粪池清淤、食堂化油池清理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支付。

    9、学校提供至少一间物业管理用房用作办公用房,配备办公网络和办公电话,所产生的费用由学校支付。

    10、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已含加班费,每月超出26天工作时间的,不再计薪),包括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管理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

    11、中标单位必须按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配备的人员支付工资、加班工资、社保、服装费、食宿费等一切应付费用。

    12、中标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增加费用或降低服务品质,违反以上任一条款的,均视为违约,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3、服务期间,如因学校业务扩大要求需要增派人员或增加其他工作量时,需要增加的服务费用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1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不能按招标要求安排人员和提供服务的,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或严重违约、教职工投诉多,经招标人书面警告后仍无法达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合同并视中标人违约,按有关条款执行。

    15、中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采购单位的监管。

    六、服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6个月。

    2.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

    七、合同方式

    合同方式:包干制,包括管理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单价不做调整。

    八、合同文本主要条款

    1、履约时间:具体履约时间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2、履约地点:具体履约地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

    3、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按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有关规定。

    4、验收条件:按采购人的具体要求执行。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方法:

    7、其他要求按招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执行。

    备注:除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外,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九、投标价格及物业管理经费

    1、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尽费用。应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员工\管理人员工资、社保等费用,办公经费及加班费、节日费等。

    (2)清洁服务费。

    (3)绿化人员服务费。

    (4)不可预见费。

    (5)法定税费。

    (6)物业管理佣金等。

    (7)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3、员工劳动保障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全部承担与劳动合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2)中标单位必须按规定比例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并向采购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案。

    3)中标单位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

    4、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限额。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7、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物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年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定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8、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9、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0、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合同方式见第一章相关条款。

    11、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12、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3、其他要求和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对中标公司所派驻所有工作人员具有面试选择和试用的权利,同时设定试用期为1个月。

    2采购人必须积极配合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面试选聘工作。

    3采购人做好派驻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供应商和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项目职责的检查和考核。

    4对中标供应商的服务和管理存在的问题或派驻工作人员的工作质量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供应商如有异议可三天内提出申诉,如无异议必须即时整改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5项目考核合格并收到中标供应商书面总结的前提下及时做好项目付款审批工作,无书面总结材料不得办理付款手续。

    6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

    (二)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1中标供应商应及时做好派驻保安员的招聘工作,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保证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到采购单位进行面试,如有不合格的人员要及时更换,以确保所有人员在服务生效之日前到位。

    2项目履约期间,中标供应商所派遣工作人员如有人离职,必须提前2个月向采购方报告并做好人员的招标面试工作,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到岗后方可办理人员离职手续。

    3、派驻工作人员必须接受采购单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采购单位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执行采购单位对工作人员的考核。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将发出书面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4、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即应标承诺函)做好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发放。本项目安排的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按合同约定发放后方可办理付款申请手续。

    5、中标供应商每月(或每季度)做好总结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送采购单位作为付款附件材料,总结内容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体育中心物业管理情况、工作人员的表现情况、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发放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6、物业管理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作人员意外伤残等个人安全问题,全部由中标供应商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处理,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十、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招标单位和采购方有权对预中标单位的办公场所、生活基地和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

    第三章 特别提示

    常见的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

    (一)投标人应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且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以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等要求。

    (二)投标人须如实、详细地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

    (三)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投标文件初审表”及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避免无效投标。

    (四)投标人须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最大程度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一旦构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情形,将会导致投标无效。

    (五)投标人须使用正确的加密规则加密投标文件,并只能使用本公司的密钥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注意报价的前后一致。

    (七)投标人制作投标函时须正确地填写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八)投标人应详细地填写投标价格表。

    (九)产品授权书须提供中文翻译本。

    (十)其它容易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第二册通用部分第31条规定。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第5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人编辑投标文件时,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开标一览表”中的相关内容,不留空格,且填写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货物名称”一栏,应填写货物具体名称,如为多种货物可填“详见投标文件”。

    3、通过网上投标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http://lg.szzfcg.cn)下载的投标书编制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公司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供应商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放入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以回避信息公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对(信息公开部分)涉及个人隐私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民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门牌号码)、社保账号或卡号、联系方式(电话号码、电子邮箱)等未经公民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的个人信息,应当采用技术性遮挡或隐藏(如:将身份证号码中涉及生日的6位数字采用技术遮挡),以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投标供应商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或不做技术性遮挡或隐藏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负!

    特别提示:

    各投标供应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供应商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供应商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将依法依规对投标文件正文予以公示,进行信息公开,望各投标供应商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即“投标文件正文”)。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业绩、履约验收报告及评价、社保证明、设备发票、职称、各种证件(身份证、驾驶证、护照除外)、货物的规格型号及配置参数、相关声明函等(以招标公告、评标信息及“投标文件正文”中涉及的内容为准)。

    2.公示时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所有公开招标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正文”部分均须进行公示,在项目采购结果公示时一并公示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正文”部分。

    3.各投标人有权对公示内容进行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当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提出质疑。望各供应商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供应商所提交的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投标函;

    (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 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4)? 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5)? 投标人情况介绍;

    (6)?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 人);

    (7)? 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持证情况(项目经理除外);

    (8)? 同类项目业绩;

    (9)? 履约评价;

    (10)? 管理体系;

    (11)? 其他要求;

    (12)? 企业荣誉;

    (13)?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 报价构成表;

    (4)? 项目实施方案;

    (5)? 服务保障措施;

    (6)? 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

    (7)?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

    (8)? 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特别说明:

    1、投标人要按以上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提供的内容要详细、真实、可靠。

    2、在开、评标当日,投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供实物与原件给评标委员会核查的准备。

    3、投标人必须按照以上顺序提交相关资料,否则将在“投标文件编制质量”中进行扣分。

    第1节?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格式

    一、投标函

    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方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补充公告(说明)等。我方对此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因对招标文件不明及误解而提出质疑抗辩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并接受贵方不承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4、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九十个日历日;

    5、我方申明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原件、复印件还是扫描件均是真实的;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我方同意招标程序、评标办法以及评标委员会评标人员产生办法和组成,承认评标人员据此评标办法产生的中标供应商。

    8、与本投标活动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文书(包括但不限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书等)如果我公司未在贵公司要求的时间内前往贵公司领取,请将上述相关文书寄至如下地址或发送至如下电子邮箱或通过传真至如下传真号,上述任何一种送达方式我公司均认可,如果我公司提供的地址或传真号或电子邮箱号有误,一切不利法律后果我公司自己承担:

    地址:

    收件人:

    收件人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日期:

    备注: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可选填)

    财务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可选填)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9.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0.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招标文件★号条款承诺函

    我公司已仔细阅读 项目(编号: )的招标文件,并承诺完全响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所有带★号条款的要求,若中标后被发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带★号条款的要求,采购单位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或取消已签订的采购合同,且我公司自愿接受财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政府采购优惠主体认定资料

    填写指引:

    1、该部分内容由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不符合优惠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无需提供相应的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属实的,属于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2、该部分内容填写需要参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链接:www.ccgp.gov.cn/news/202012/t20201229_15715888.htm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链接: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

    (3)《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 号),链接:www.stats.gov.cn/tjsj/tjbz/201801/t20180103_1569357.html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709/t20170904_8787205.shtml

    (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链接:www.ccgp.gov.cn/zcfg/mof/201406/t20140616_4619272.htm

    3、请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和内容填写声明函,不要随意变更格式;声明函不需要盖章或签字;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投标人,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4、声明函具体填写要求:

    (1)声明是中小企业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以下内容:

    第一处,在“单位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人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是本项目的采购人,而是组织实施机构);

    第二处,在“项目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采购项目名称;

    第三处,在“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填写所采购标的(货物或服务)的具体名称(详见《投标资料表》);如果涉及多项标的(货物或服务)为同一企业制造或承接,“标的名称”下划线处可以如实填写多项标的名称;

    第四处,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下划线处填写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投标资料表》)

    第五处,在“企业名称”下划线处如实填写制造商或承接企业名称;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下划线处如实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下划线处如实依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填写相应的企业类型;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

    (2)声明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相关内容,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3)声明是监狱企业须填写《监狱企业声明函》的三项内容(填写位置的字体已加粗),具体参照以上《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要求执行。

    5、声明函的有效性最终由评审委员会判定;如评审委员会判定声明函无效,相关供应商不享受价格扣除(但不作投标无效处理)。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投标人郑重声明,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