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 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8-10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36号
3、采购代理编号:CYD-20210702
二、采购预算:2063606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 |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1批 | 974556 | 974556 | 14600元 |
第2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1批 | 1089050 | 1089050 | 16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1年8月 10 日~2021年8月 31 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7、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8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8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地 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 话:0731-5557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宝塔路怡景财富广场8楼8268号
(3)联系人:张先群 郭建珍
(4)电 话:13875207502 13007326558
十、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包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1.1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1.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 确认投标 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 保证保险 ,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本地投标代表须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2、外地企业来潭投标,其委托代表人,必须持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测温人(签名)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住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
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2:
通 知
关于本项目公告中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其中 投标单位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章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 格式附后。
请来参加开标的人员出具无感染证明及公告附件1《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证 明
本(单位名称) 的授权代表(姓名) 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开评标会议,已自行隔离14天,无任何异状,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公章):
年 月 日
采购文件附件:
(上网版8.2)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采购文件附件:
(上网版8.2)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采购人审核意见: (签章处) |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36 号
采购代理编号:CYD-XT20210702
采 购 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7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2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5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9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76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84
第1章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的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21)036号
3、采购代理编号:CYD-20210702
二、采购预算:2063606元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
第1包: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 |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1批 |
974556 |
974556 |
14600元 |
第2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本文件第五章 |
1批 |
1089050 |
1089050 |
16000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应根据采购项目特点选择或删除以下内容)
(1)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2)优先采购: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两型产品。
(3)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请从2021年8月 10 日~2021年8月 31 日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1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7、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ggzy.xiangtan.gov.cn/ 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湘潭市政府采购网统一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地 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3)联系人:周先生
(4)电 话:0731-5557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湘潭市宝塔路怡景财富广场8楼8268号
(3)联系人:张先群 郭建珍
(4)电 话:13875207502 13007326558
十、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个包均为人民币伍仟元整。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1.1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http : //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1.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消毒处理。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开标室时进行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本地投标代表须出示绿色两码(健康码、行程码),黄码或红码将被劝返;
2、外地企业来潭投标,其委托代表人,必须持24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呈阴性的证明。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湖师大附属九华步步高小学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第一包: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 第二包: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第2.1款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张先群 电 话:13875207502 |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地 址::湘潭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1号九华大厦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731-55570276 |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名 称: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宝塔路怡景财富广场8楼8268号 联系人:张先群 郭建珍 电 话:13875207502 |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接受 ■不接受 |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中的一个包投标。 |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请于2021年 8 月10 日起至2021年 8 月 30 日,每日8时到18时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不组织 □组织 |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本文件中用★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用★标注的内容为非实质性响应条件。 响应范围:第五章“采购需求”和第六章第三节中“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负偏离≧10项视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湘潭政府采购网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063606元(其中第一包:974556元;第二包:1089050元 )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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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总价包干。投标人报价包含项目所需的各项费用,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保险费、培训、人工、财务、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本招标项目成本价的,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给委托方带来严重风险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做说明、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拒绝说明的,将被认定为恶意低价竞标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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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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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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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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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每个包均为伍仟元整。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 2.1、银行转账: (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见http : //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 (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2.2、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59/content_851358。html),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到账时间或保证保险以银行到账或保单生效时间为准,请预留足够的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并及时与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科室落实保证金到账情况或电子保单情况或登录CA确定保证金到账或电子保单情况。 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或保证保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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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1款 |
分包 |
□允许向外分包转包。 ■不允许向外分包转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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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1款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资格证明材料1式3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提供以U盘为载体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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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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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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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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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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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包名、投标报价、服务期、优惠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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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信息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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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非评审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所有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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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名 称: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宝塔路怡景财富广场8楼8268号 联系人:张先群 郭建珍 电 话:13875207502 13007326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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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签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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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要求提供: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 履约担保: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无违规违约行为的,其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期满后,凭项目备案表、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验收单及履约保证金申请表(湘潭经开区财政局采购办提供)由湘潭九华经济区财政局在30天内无息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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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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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中标服务费向中标供应商收取。 收取标准:以包为单位;按中标金额*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公司缴纳中标服务费。 附: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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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开标现场进行身份验证: 1、 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需另外打印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 2、 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还需另外打印一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并进行现场验证。 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身份验证或身份验证不合格的,投标无效。 |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 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 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9.4
(上网版8.2)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
(上网版8.2)办公家具用品及课桌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