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44
项目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
采购
采 购 人: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 年 8 月
1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2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
第三章 服务需求................................................................................................................38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4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52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70
2
第一章 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44
项目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8 万元/年
最高限价:88 万元/年
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2、采购标的数量:本项目共分为 1个包。
3、采购标的内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对食堂饭菜食
品的加工和出售,负责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等。本项目预算金额 88 万元/年。
4、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6、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等现行餐饮业法律法规。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餐饮服务单位未能按合同
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
支持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2018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一律使
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
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
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08 月 13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1 年 08 月 24 日 14 时 00 分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
可直接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
“投标人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0533-7015129/7015130/7015138,咨询
时间:北京时间 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
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
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
4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
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
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
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
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
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
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
998-0000。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 点 :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 请 各 供 应 商 在 开 启 前 登 录 网 上 开 标 大 厅
(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5
名 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 87 号
联系方式:师亚琦 13853350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桓路 77 号天行健大厦 616 室
联系方式:155526919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萍
电 话:15552691941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黄河路 87 号
电 话:师亚琦 13853350627
1.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桓路 77 号天行健大厦 616 室
业务联系人:任萍 电话:15552691941 传真:/
1.3.4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注:2018 年 1 月 1 日
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
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
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无行贿犯罪记录;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
入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 ? )
1.3.6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住宿和餐饮服务行业
1.4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 □ 否 ? )
1.4.7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2.2
是否有分包:是 □ 否 ?
本项目预算额 :88 万元/年
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
(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
(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 /
年,当年安排数/万元。
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
﹝2015﹞33 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5.6
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
是否答疑会:(是□ 否 ? )
答疑会描述:/。
8.6
是否兼投不兼中:(是 □ 否 ? )
说明与要求:/。
11.1
报价说明:
(1)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
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都不得超过预算总价格
且第二轮报价不得超过第一轮报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2)供应商要按投标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并
由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含服务阶
段全过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费、人员工资、办公费、交通费、服装
费、意外伤害险、保险、食品安全检测费、卫生检查费、验收、培训、
技术服务费、技术培训费、利润、税金、售后服务及其他各项应有费用
等。供应商应综合考虑以上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
用。
(4)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预
期利润等情况,由此进行测算是否能够胜任且满足采购人所有要求,采
购人对此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5)若评标委员会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接到
通知 1 小时内向评审委员会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
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包含服务内容本身成本、人工费用、税
收等说明;②较其他投标人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
(6)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
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7)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注:各供应商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时,务必保证网上开标大
厅开启状态,并随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私聊模块动态。
(二轮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供应
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系统中)输入二轮报价。)
14.1 响应有效期: 60 日历日
15.1 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份。
17.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19.1
开启时间:2021 年 08 月 25 日 14 点 00 分
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
9
(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
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
清等。
19.4 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 □ 否 ?)
20.2
一、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开标后、资格审
查时。
1、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或取消其中标资
格)。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
(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
(3)资格审查前三年内,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
动。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招标文件一并进行保
存。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贪污贿赂记录时
间:开标后、资格审查时。经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单位行贿罪
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1 、 单 位 行 贿 罪 记 录 查 询 渠 道 :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方法: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案
由,选择贪污贿赂,选择单位行贿罪,输入所查询单位名称、法人姓
名;选择裁判日期,输入近三年起止日期,点击搜索。
2、单位行贿罪记录查询节点: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3、单位行贿罪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文件资料
10
一并进行保存。
30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34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 否?
36 是否支付预付款:否? 是□,预付款比例为 / 。
37.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 / 。
39.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552691941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桓路 77 号天行健大厦 616 室
40.1
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按定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以内按 1.5%计取。
支付形式:公对公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收款单位: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税号:91370303MA3T025F9E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张桓路 77 号天行健大厦 616 室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高新支行
银行账户:244241933083
联系人:任萍 联系电话:15552691941
支付时间:投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将代理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
定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向采购监督部门反映将其失信行
为纳入诚信记录。
44 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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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材料)原件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
证》(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
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其社保证明
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是指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
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构网上截图),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
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
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无行贿犯
罪声明(格式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
扫描件(格式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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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注: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①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制作在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中(文件格式为. zbtf)中“资格审查资料”部分单独列示,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不接受二次递交;②本项
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照
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
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2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
是□ 否?
其他
1 付款途径:甲方付款。
2
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月结算(乙方次月月底前根据上月实际就餐人数提
供发票,经甲方核实就餐标准和人数无误后,支付上月就餐费和服务
费)。
3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餐
饮服务单位未能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4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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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
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 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
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
1.3.4 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1.3.5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
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3.6 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4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3.2 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
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
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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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
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7 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5 服务: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
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响应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5.1 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服务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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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 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
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
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
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
5.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
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
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5.4 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
5.5 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服务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
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5.6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5.6.1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
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5.6.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
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6.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服务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
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
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
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
责任。
5.7 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
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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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
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9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
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
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
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
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
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
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
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
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
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
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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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
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
性要求未作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8.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
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
8.3 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
制。
8.4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
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8.5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
8.6 关于兼投不兼中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8.7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1 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
另有规定。
9.2 供应商应对所响应标包中“服务需求(含配套货物)”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
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9.3 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服务
(含配套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4 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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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
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9.6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
响应予以拒绝。
10.响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
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
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
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
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3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
应文件的一部分。
10.4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0.5 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
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
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
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
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
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
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将被拒绝。
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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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
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
(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
(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
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
(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
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
(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0.6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
格式。
10.6.1 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10.6.2 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简介
b、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
描件;
c、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
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d、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
描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其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是指养老
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构网上截图),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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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无行贿犯罪声明(格式
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g、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
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10.6.2.1 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10.6.2.2 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0.6.2.3 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
文件对应当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
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0.6.3 商务部分
(1)响应函
(2)商务偏离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含项目经理情况、人员分工、人员专业技
能、工作经历,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5)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包含质量保证措施、经营风险承担承诺、食品安全服务
承诺、文明服务承诺)
(6)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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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供应商近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
描件及中标公告网络截图)
(8)用于政策性功能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有)
a、中小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提供)
d、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提供)
e、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提供)
f、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如果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材料)
10.6.4 技术部分
(1)服务理念及目标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5)安全运营管理方案
(6)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
10.6.5 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11.报价
11.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报价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
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3 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
应无效。
11.4 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
22
变更。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6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
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
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
该备选响应方案。
11.7 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
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
12.电子版响应文件
12.1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 10.6.1、10.6.2、10.6.3、10.6.4 条款要求内容,格
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
12.2 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
应文件。
12.3 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3.磋商保证金
根据鲁财采〔2019〕40 号、淄财采〔2019〕7 号的规定,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4.响应有效期
14.1 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
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
14.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
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
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
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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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5.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
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
15.2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5.3 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
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6.1 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
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的过程中遇到涉
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
16.2 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
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17.响应文件截止
17.1 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7.3 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
的响应文件。
18.2 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
18.3 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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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
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
上传。
18.4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五、开启及磋商
19.开启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
织开启。
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
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TPFront/)网上开标大厅。
19.2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
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 20 分钟内完
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
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19.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4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
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
电脑,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
(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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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提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
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开标大厅或投标人系统进行
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
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
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
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0.资格审查
20.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
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
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20.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
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
将被拒绝。
20.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
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
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21. 磋商小组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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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66 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抽取规则》鲁财采〔2017〕64 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
表 1人和评审专家 2 人组成。
21.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
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
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1.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
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1.4 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
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2.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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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
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
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2.3 响应文件的澄清
22.3.1 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
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
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
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2.3.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
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
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
22.4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
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
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2.2
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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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3.响应偏离
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4.无效响应
24.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
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4.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的;
(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
(4)未满足采购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
(5)违反采购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
(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
(7)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采购
文件要求报价的;
(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
(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
(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
(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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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采购文件
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
(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
(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
正;
(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 CA 锁密码、CA 锁
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
(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
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22)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IP 地址相同,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响应的;
(23)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服务不符的;
(24)属于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25)不符合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磋商
25.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5.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
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5.3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
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4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
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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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5.5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最终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
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和第二轮报价都不得超过本项目
的预算金额,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各供应商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时,务必保证网上开标大厅开启状态,并随
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私聊模块动态。
二轮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供应商上传电子板投
标文件系统中)输入二轮报价。
注:供应商应在开标后需要二轮报价时,自代理机构宣布开始二轮报价后 15 分钟内
报价完毕。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轮报价,则按第一轮报价执行。
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
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
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
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
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
25.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
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
25.7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
26.比较和评价
26.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
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
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31
26.2 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
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
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6.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
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
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
报价扣除 6 %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
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26.4 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
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
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
狱企业。
26.5 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
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认证产品 5% 的评审价
格扣除优惠或者给予不超过 3.7 分 的评审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
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
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
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
32
定为响应无效。
26.6 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
26.7 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
的得分。
26.8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
26.9 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
26.10 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
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
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
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6.11 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
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
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27.采购项目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与
《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
“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
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保密要求
28.1 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8.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
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确定成交
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 31 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
选人。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
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31.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
承担任何责任。
32.发出成交通知书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
供应商未中标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34
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33.签订合同
3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3.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
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4.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35.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 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
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
36.预付款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
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7.廉洁自律规定
37.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7.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
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7.3 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
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5
38.人员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
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9.质疑与接收
3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
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9.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
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
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
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9.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39.4 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
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39.5 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
话等;
(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
(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
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
(5)提出质疑的日期。
36
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
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
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
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
39.6 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
(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
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
(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规定期限的;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
(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9.7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
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9.8 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
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40.1 成交服务费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
40.2 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
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7
41.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42.验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
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
情况。
43.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
以公开发布。
44.采购文件解释权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8
第三章 服务需求
本项目共一个包,供应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投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
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负责食堂运行所需人
员、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对食堂饭菜食品的加工和出售,负责公务接待、会议用餐
等。本项目预算金额 88 万元/年。
2、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餐饮服务单位未能按
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要求
一、人员配置情况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结合具体情况,配置相应专业及数量的服务人员,满足
用餐要求:机关餐厅配备工作人员 19 人,其中:项目经理 1 人、厨师长 1 人,厨师 10 人
(菜房 6人、面房 4人),餐厅服务员 4人,二楼服务员 3人。
1、项目经理: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 6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且具有三年以上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厨师长: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厨师人员条件和要求:厨师要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资质证书,至少 7 人,
且年龄要求≤50 岁。
4、保证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
二、项目具体情况
(一)项目具体服务范围和内容
1、采购人具体包括食堂操作间、自助餐厅、包间、售卖间及其配套仓库、消毒间
等。
39
2、采购人提供食堂运行所需场地、设施、物品等,所提供场地、设施、物品须完
好,满足运行基本条件,并经供应商验收后使用,所提供设施物品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
供应商享有使用权并负有监管责任。
3、供应商负责食品、原材料、调料等的采购工作,订购及时、按量供应,采购人进
行监督,进货量达到供需平衡。到货后双方进行验收,常用原材料如米、面、粮、油、冻
品等进货价格同等质量不高于市场价。
4、供应商提供餐厅运行所需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对餐厅饭菜食品、半成
品、成品的加工和出售。所提供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满足采购人运行需求,所加工的
食品符合卫生检疫要求。采购人对供应商人员、技术、服务、管理享有监督权。
5、采购人和供应商双方均指定餐厅管理负责人,具体行使各自职责和负责餐厅运行
管理协调工作。
6、食堂服务范围仅限采购人在职人员就餐、公务接待和管理部门安排的会议用餐。
7、合同期内,供应商应遵守有关餐饮业、劳动法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和验收,办理相关证件及所发生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8、合同期内,委托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事故、债务等纠纷和问题,均由供应
商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服务管理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人员需外貌端庄,并经采购人考察认可后方可使用;工作
人员为供应商员工,具体安排由供应商自行配备和调整。合同期内,人员进入或调整经采
购人管理部门认可和备案,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所配备人员须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经
验,人员岗位配置满足工作正常运转。特殊情况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调度、
安排人员,确保工作圆满完成。正常上班时间,配备人员须全勤上岗,节假日安排值班,
确保工作优质、高效。
2、供应商提供自助餐,桌餐供应等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3、委托范围内厨具、餐具卫生,定期、定时清理;环境、设施、物品卫生每日一小
清,每周六、日一大扫。达到各类设施物品摆放有序、清洁明亮、环境清新、空气新鲜,
符合餐饮标准和采购人要求。
40
4、供应商根据工作需要,制定作息时间,保证各项保障、服务工作及时、到位、优
质、高效。
5、凡有采购人就餐人员就餐时,工作人员不准就餐、清理卫生(清理餐桌卫生除
外)或从事与餐饮服务无关的事项。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现行餐饮
业法律法规。服务期内所必须遵守或执行的法律、条例等要求或规定,供应商须无条件执
行,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供应商管理原因出现问题和罚金,供应商承担全部责
任。
2、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使用或管理的设施物品,建立清单,列明品种、数量、金额、
完好程度,双方进行验收签字。合同期内,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清查核对设施物
品,合同期满后,供应商应将全部设施物品交还采购人,非自然损耗或折旧因素外发生的
损毁、丢失,供应商负责赔偿。
3、服务期内,供应商管理服务范围内设施物品正常维修或更换,由供应商提出,经
采购人核实后采购人负责维修或更换;由于管理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供应商负责更
换或赔偿同等价值的设施物品。
4、采购人负责提供所需水、电、气、暖的正常供应。
5、食堂需要安排公务接待就餐或公务接待就餐人数、时间、地点发生变更时,采购
人提前通知供应商,特殊情况除外。
6、供应商不得在食堂内从事与采购人餐饮服务无关的任何事项。
7、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制定符合采购人委托范围内工作要求的制度和监督考
核办法。
(四)食堂基本情况
早餐就餐人数平均 170 人,午餐平均 280 人,晚餐平均 10 人,另外满足公务接待及
会议就餐需求。
餐标及菜品标准:
1、早餐(标准十二元/人)
41
(1)各种粥类、豆浆、牛奶、鸡蛋等;
(2)各类面食(馒头、花卷、包子、油条、馅饼等);
(3)热菜、特色小菜与可口咸菜;
以上根据季节及就餐需求随时调整,不少于三种汤粥类、四种面食、四种小菜与可口
咸菜、三种热菜、一种水果
2、中餐(标准十五元/人)
提供六菜、一粥、一汤、四种面食、一种水果、一种咸菜。
(1)大荤:肉类、鱼类(两种);
(2)小荤:肉炒或蛋炒(两到三种);
(3)素菜类(一到两种);
(4)主食:米饭、馒头、蒸包、水饺、火烧、馅饼等(每日四种);
(5)每周五特色蒸包三种陷料(考虑到个别人口味另上两种汤粥、两种热菜、两种
小菜、馒头、米饭供其选择):
3、晚餐(十五元/人)
提供稀饭、青菜、面食等。
4、会议工作餐(四十元/人)
根据标准制作菜品并保证其质量。
5、接待餐(八十元内/人)
根据标准、要求、地域特点、接待次数、季节制定菜单。
(五)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自行提供服务,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2、保证食堂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身份证,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具
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杜绝无证人员以及身体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食堂必
须取得国家要求的相关证件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
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供应商必须严格把关,发生意外情况,供应商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42
4、严禁采购、销售野生菌、四季豆、河豚、发芽土豆等易引起中毒的原材料,严禁
购进“三无”证件的任何生熟食品,严禁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物品,如发生中毒等恶性事
件一切责任后果供应商承担,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由原料到成品实行
“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
烂变质原料;售卖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5、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6、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
责。
7、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
服。
8、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
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
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9、放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
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
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10、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
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1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
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12、备餐及供餐卫生要求
(1)操作前应清洗、消毒手部,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更换洁净的工作衣帽,
并将手洗净、消毒,工作时必须戴口罩。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操作要求,
做好所有餐用具消毒,确保食品安全。所有不合格食品,不得供应。
(2)操作时要避免食品受到污染。
(3)用于菜肴装饰的原料不得反复使用。
(4)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 2 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 60℃
43
或低于 10℃的条件下存放。
13、集体用餐的食品不得在 10℃-60℃的温度条件下贮存,从烧熟至食用的间隔时
间(保质期)应符合以下要求:
(1)烧熟后 2小时的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热藏)的,其保质期为烧熟后
4小时。
(2)具备留样室设施,满足留样要求备查。
(3)随时抽查主食、菜品质量,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如发现问题除按合同处罚外,
上报有关部门并付法律责任。
14、供应商根据自助餐厅就餐人数、窗口售卖份数确保就餐供应。
15、供应商安排人员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
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
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餐厅
地面、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16、供应商要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
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17、供应商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员工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18、供应商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总
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19、采购人有权检查督促供应商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
20、供应商每天对出售饭菜都要留样冷藏存放,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采购
方、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
理。
21、所有从业人员由供应商公司按照饮食服务业要求进行聘用。供应商负责发放所属
人员工资与劳保福利等。供应商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保障公
司自行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22、因从业人员违反以上承诺,造成的不良后果,供应商全权承担该后果所造成的一
切经济、法律责任。供应商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采购人将对供
44
应商处同等数额的罚金。在经营期满后 5 日内,供应商方须撤走自备物资,把场所交给采
购人,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供应商搬出。
23、食堂餐厅经营管理质量的好坏应以采购方职工的满意率为标准进行评价。采购人
和供应商共同组织满意率问卷调查小组,每季度对采购方职工的满意情况进行一次问卷调
查。
(六)食堂运行程序
1、日常供应
每周五制定下周菜谱、食谱,标注单价、合价,经采购人认可后,予以公布。日常
供应严格执行所公布品种、数量、价格。
2、公务接待
按就餐部门接待标准要求,制定菜谱、食谱,标注单价、合价,经就餐部门认可签字
后准备,餐后由本次就餐负责人在菜谱、食谱或就餐单上签字。所有消费应提前告知就餐
部门,并事后提供消费者签字的消费清单。
3、当日购进原材料品种、数量、价格,经甲乙双方验收核实后方可入库、投入使用
或出售,未经采购人验收审核不予支付费用。
4、每月月底汇总自助餐,甲乙双方核实后签字予以结算;公务接待费用由供应方与
就餐部门结算。
45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
及本章的规定评审。
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
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1.1 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
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
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
1.2 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
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镜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
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
强制采购节能、环镜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
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镜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镜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镜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
×节能、环镜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
1.3 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
价(格式见附件 15、16)。
1.4 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
策。
46
2.中、小微企业
2.1 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
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 的扣除;计算方
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
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
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
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2.3 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
附于响应文件中。
3.监狱企业
3.1 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2 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 6% 的扣除;计算方法
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3.3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
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 的价格扣
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7
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1 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2 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 6% 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
扣除。
4.3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
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
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二、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底到高的顺序推荐。评
审得分且最后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标标准
48
(一)初步评审
(二)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10 分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
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
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终磋商报价)×
10%×100
注: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为
无效报价。
评审方式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评审
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2 响应文件签署
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
效授权
3 投标方案 只有一个方案
4 投标报价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 14.1 条规定
49
商务部分
(26 分)
人员配备
10 分
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含人
员配备情况、职责分工情况、管理机构设置)由评标
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综合评定:人
员配备在符合磋商文件的前提下,服务团队中的服务
人员充足、职责分工明确、人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
水平高和具备相关工作经验丰富、管理机构健全,描
述清晰、全面、有针对性的得 10 分,相比较每有一条
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止。不提供者不得
分。
类似项目业
绩
6分
供应商提供近年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打分,
每认定一项得 2分,最高得 6 分,不按要求提供者不
得分。
注:该项以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
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告网络截图为准。所提供
文件如不能详细看清以上内容或未提供,则此项不得
分;如提供虚假业绩,经核实,则视为响应无效。
质量保证及
服务承诺
8分
根据各供应商所提供的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包
含质量保证措施、经营风险承担承诺、食品安全服务
承诺、文明服务承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
响应文件进行横向综合评定:质量保证措施完善、经
营风险承担能力强、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服
务承诺和优质的文明服务承诺的得 8分,相比较每有
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止。不提供者不
得分。
合理化建议
及优惠条款
2分
供应商提供的建议合理、实用、可行、有针对性
且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每
有一条得 1分,最多得 2分。
50
技术部分
(64 分)
服务理念及
目标
12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理念及目标(内容包括
管理理念,经营思路,经营品种,卫生安全保障措
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评
定:管理理念先进,经营思路清晰,菜谱丰富、科
学、合理、能满足不同口味需求,有卫生安全保障措
施得 12 分;相比较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
减完为止。不提供者不得分。
食品质量控
制方案
12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食品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
括原材料验收管理方案、原料加工质量控制方案、原
材料存放管理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关键控制方案、保
证质量、降低成本的可行性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评定:加强原材料采购、
验收标准,能够提供切实可行的原料加工质量控制方
案、原材料存放管理方案、食品安全管理关键控制方
案,保证质量、降低成本的措施得 12 分;相比较每有
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止。
服务质量控
制方案
10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
括各部门服务职责、服务标准、服务规范、服务考核
方式及标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
行横向评定: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完善,考虑细致,符
合采购人实际情况,具有较好的操作性得 10 分;相比
较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止。
卫生管理控
制方案
10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内容包
括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
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评
定:卫生管理控制方案等内容全面详尽,符合采购人
实际情况,切实可行的得 10 分;相比较每有一条不足
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止。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安全运营管理方案(内容包
括食堂餐饮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类检查,服从管
51
安全运营管
理方案
10 分
理,积极配合公务接待用餐及会议用餐)由评标委员
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评定:食堂餐饮安
全管理制度完善,考虑细致,配合各类检查,服从管
理,积极配合公务接待用餐及会议用餐方案全面,程
序清楚,保障有力,切实可行,能确保餐厅准时供餐
得 10 分;相比较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
完为止。
操作规程控
制管理方案 10 分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的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内
容包括食品验收操作规程、原材料加工操作规程、面
食加工操作规程、设施、设备、餐具操作规程)由评
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横向评定:操作
规程控制管理方案,描述清晰、全面、有针对性得 10
分;相比较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减 1分,减完为
止。
以上内容,报价部分、鼓励优惠政策加分项直接计算得分;技术方案和其他条件由各
评审专家在充分审阅响应文件的基础上,按照评审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打分,取各评委打
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供应商的评议得分;报价得分与评议得分相加合计为各供应商的最终
得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按照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取得分
高者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情况,取最终报价低者为成交
供应商;最终得分和最终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方案优劣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结果确认
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
报价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磋商报价(元/年)
大写:
小写:
项目经理
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其他
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3
2.报价明细表
序号 项目分类 数量
单价
(元)
一年合同期内费
用(元)
备注
1
2
3
4
5
6
... ...
... ...
合计 大写: 元,小写: 元
(格式可自行扩展)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4
二、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简介及相应资格证明文件
a、供应商简介
b、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
描件;
c、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由发证
机关或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d、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扫
描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需提供其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是指养老
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并盖章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社保机构网上截图),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退休证;
e、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f、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无行贿犯罪声明(格式
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g、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格式
见附件,自行承诺并承担责任);
55
附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致:(采购人单位名称)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
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背面)
供应商: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6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
【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
(采购人单位名称) :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
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
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
(合同名称/(项目名称、包号))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可另外单页提供
(正面、背面)
附: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表:(姓名)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5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说明: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
税收(增值税或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
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扫描件。
5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5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之规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自然人响应的只需签章即可。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60
三、商务及技术文件
响应函
致: (采购人)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 授权 (被授权代表人姓
名)全权参加贵方组织的 (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
的有关活动,并对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份。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
字和数字表示),占报价 %。
(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
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4)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
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有)。
(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
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
(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
担。
61
(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成交服务费。
(9)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2
商务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无偏离的写明“无”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3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
公司负责
人
营业执照
号码
注册资金
所有制性
质
资质及等级
注册机关 注册时间
人员
情况
业务
开展
情况
内部
机构
设置
情况
财务
状况
说明
64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含项目经理情况、人员分工、人员专业技能、工作经
历,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资格证书等证件扫描件)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职 称 学 历
从事餐饮工作时间 毕业学校及专业
提供主要工作简历和取得的成效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规模
实施日
期
质量
65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工作人员汇总表
序号 姓 名 年龄 性别 学 历 专业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注:需随此表附上主要人员的身份证、人员健康证、厨师人员资质证书等证件扫描件等
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6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包含质量保证措施、经营风险承担、食品安全服务承诺、文明服务
承诺)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
供应商近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来供应商完成的类似业绩一览表
序号
采购单位
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
内容
合同
总价
签订合同
时间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注:后附合同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及中标公告网络截图。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7
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
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
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6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
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
动,服务全部由本单位提供。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若有)
69
技术部分
(1)服务理念及目标
(2)食品质量控制方案
(3)服务质量控制方案
(4)卫生管理控制方案
(5)安全运营管理方案
(6)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
投标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交的其他资料
70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7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A、磋商文件
B、响应文件
C、投标报价表
D.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E.成交通知书
2、合同范围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
3、合同总价
合同总金额(元):人民币(小写): ;
人民币(大写): 。
报价明细表: 。
4、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餐饮服务单位未能
按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第一年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年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年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服务地点:淄博市高青县(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5、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月结算(乙方次月月底前根据上月实际就餐人数提供发票,
经甲方核实就餐标准和人数无误后,支付上月就餐费和服务费)。
6、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质量保证: ;
服务承诺: 。
7、甲方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72
(1)甲方提供食堂运行所需场地、设施、物品等,所提供场地、设施、物
品须完好,满足运行基本条件,并经乙方验收后使用,所提供设施物品所有权归
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使用权并负有监管责任。
(2)乙方应遵守有关餐饮业、劳动法相关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
验收,办理相关证件及所发生费用均由供应商负责。
(3)委托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人员、事故、债务等纠纷和问题,均由乙方
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4)合同期内,人员进入或调整经采购人管理部门认可和备案,持有有效
期内的健康证明。所配备人员须有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人员岗位配置满足工
作正常运转。特殊情况时,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调度、安排人员,确保工
作圆满完成。正常上班时间,配备人员须全勤上岗,节假日安排值班,确保工
作优质、高效。
(5)乙方按照采购人要求,定期清查核对设施物品,合同期满后,乙方应
将全部设施物品交还甲方,非自然损耗或折旧因素外发生的损毁、丢失,乙方
负责赔偿。
(6)乙方管理服务范围内设施物品正常维修或更换,由乙方提出,经甲方
核实后甲方负责维修或更换;由于管理或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更
换或赔偿同等价值的设施物品。
(7)甲方随时抽查主食、菜品质量,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如发现问题除按
合同处罚外,上报有关部门并付法律责任。
(8)由乙方造成的不良后果,乙方全权承担该后果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
律责任。乙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处
同等数额的罚金。在经营期满后 5日内,乙方方须撤走自备物资,把场所交给
甲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乙方搬出。
8、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
(2)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乙方有权要求
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
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服务目标,甲方有权要求限
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3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造成对方实际损
失额,给予对方赔偿。
(5)乙方提供的服务,经甲方验收不合格,将按照比例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相应费用。
(6)合同生效后,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赔偿本次和再次磋商所发生的所
有费用。
9、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
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
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5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11、合同生效及保存
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
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备案部门执
壹份。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代 理 机 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74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合同名称
供应商
项目及合同
编号
合同金额
分期验收 是□ 否□ 分期情况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验收时间 验收地点 验收组织形式
□自行简易验收
□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内容
服务质量 服务进度
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
安全标准 服务承诺实现
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
合 格□
不合格□
按 时□
不按时□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合 格□
不合格□
专业检测机构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
和改进意见
最终结论 合 格□ 不合格□
验收小组
成员签字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采购单位意见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单位公章)
供应商确认:
(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说明:1.该表为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的参考样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
2.“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无需填写该项内容。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服务类)
项目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44
项目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采 购 人: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8月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
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扫描件):
一、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响应费用
4.适用法律
二、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构成
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10.响应文件构成
12.电子版响应文件
13.磋商保证金
14.响应有效期
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6.响应文件的递交
17.响应文件截止
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启及磋商
19.开启
20.资格审查
21. 磋商小组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3.响应偏离
24.无效响应
25.磋商
26.比较和评价
27.采购项目终止
28.保密要求
六、确定成交
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31.采购任务取消
32.发出成交通知书
33.签订合同
34.履约保证金
35. 政府采购融资担保
36.预付款
37.廉洁自律规定
38.人员回避
39.质疑与接收
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
41.合同公示
42.验收
43.履约验收公示
44.采购文件解释权
第三章 服务需求
一、项目概述
1、项目概况: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负责食堂运行所需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负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
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
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2.中、小微企业
3.监狱企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二、评审办法
三、评标标准
(一)初步评审
(二)详细评审
四、结果确认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开标一览表
1.开标一览表
二、资格证明文件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缴纳记录
说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三、商务及技术文件
响应函
企业基本情况表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团队人员情况(含项目经理情况、人员分工、人员专业技能、工作经历,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包含质量保证措施、经营风险承担、食品安全服务承诺、文明服务承诺)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款
供应商近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需提供的资料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10、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
(2)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2日 14时07分13秒
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 ||||||||||
一、采购人: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高青县黄河路81号(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
联系方式:13853350627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润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县(区)张桓路77号天行健大厦525室 | ||||||||||
联系方式:15552691941 | ||||||||||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0322202102000144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 ||||||||||
三、获取磋商文件 | ||||||||||
1.时间:2021年8月13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4日14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 ||||||||||
3.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需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人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供应商)。0533-7015129/7015130/7015138,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 ||||||||||
4.售价:0元/套 | ||||||||||
四、公告期限:2021年8月13日 至 2021年8月17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5日13时30分至2021年8月2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①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企业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②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1-8880-7619。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下载园地),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 ||||||||||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1年8月25日14时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启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81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任萍 联系方式:15552691941 |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1、采购标的名称: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2、采购标的数量: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3、采购标的内容:负责食堂运行所需人员、技术、服务和管理,负责对食堂饭菜食品的加工和出售,负责公务接待、会议用餐等。本项目预算金额88万元/年。4、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实施时间: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之日起。6、质量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等现行餐饮业法律法规。 |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
附件: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文件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文件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文件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pdf
A包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文件高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采购.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