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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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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筠连县胜利街小学、筠连县筠连镇海瀛小学、筠连县希望小学2021年秋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宜宾市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筠连县胜利街小学、筠连县筠连镇海瀛小学、筠连县希望小学2021年秋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8-12 16:33

项目概况 宜宾市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筠连县胜利街小学、筠连县筠连镇海瀛小学、筠连县希望小学2021年秋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5272021001620
项目名称 宜宾市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筠连县胜利街小学、筠连县筠连镇海瀛小学、筠连县希望小学2021年秋期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96500
采购需求 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等4所学校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项目。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2021秋期(节假日除外),按100天计算(以实际就餐天数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年08月13日到2021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 1.网上(远程)办理:(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连同报名费用支付凭证截图发送至scqxzbyb0831@qq.com。 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磋商当日交至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文件发售办理处。 2.报名咨询电话:0831-2200151。
售价: 15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0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本项目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1年08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本项目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该项目预算资金为人民币1096500元,本项目单价最高限价为每生每天1餐1.5元,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采购计划编号:SCZC134107_20210002。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筠连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7683561。四、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附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
地址: 宜宾市筠连县定水路交通巷28号
联系方式: 徐老师:0831-77292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联系方式: 胡强:0831-2339389、2200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强
电话: 0831-2339389、2200151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等 4所学校营养改善食堂供餐购买服务项目。 学校及学生数:4所学校,约 7310 人(以实际就餐学生人数为准)。 标准:每人每餐 1荤、2素、1饭,每生每天 1餐 1.5 元最高限价热餐加工、配送等服务费 (以实际就餐人数,含陪餐、搭餐人员、就餐天数、中标服务费单价,核算服务费)。 项目实施时间:2021 秋期(节假日除外),按 100 天计算(以实际就餐天数为准)。 项目实施学校、学生人数及类别、距县城距离: 学校名称 学生人数(人) 距筠连县城公里数(公里) 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 1678 0 筠连县胜利街小学 2758 0 筠连县希望小学 2285 0 筠连县筠连镇海瀛小学 589 5 合计 7310 报价要求:一包,筠连县定水初级中学等 4所学校营养改善食堂供餐服务费预算控制价, 约 109.65 万元(以实际就餐人数*实际就餐天数*中标单价为准)。本次采购项目成交价,应 包括合同服务、检验检测费用、合同服务的税费、保险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转运费、 搬运费、培训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和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以及不可预见费 用等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按每生每天 1餐单价进行报价,但不得超过每生每天 1餐 1.5 元最 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二、★服务内容 (一)验收要求 1.索证索票要求。 采购人负责对食材的采购,并将食材送到成交供应商中央厨房,为确保食品安全,成交供 应商必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材组织索证索票检查、验收。每批次肉类必须提供屠宰场出具的《肉 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含非洲猪瘟检测证明),盖有 《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印章》 ,猪肉、牛肉须经取得合法经 营的或经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屠宰场屠宰。大米、菜籽油等预包装食品原料必须是获得有效《食 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每批次产品需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材料。豆腐(卤制) 提供生产企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备案证》。食用农产品需符合《食品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食材质量、数量验收要求。 ①基本要求:对质量不符、数量不符的食材,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材予以拒收,并告之采 购人,及时更换。 ②验收标准: 大米(粳米):袋装,包装袋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有标签标识。色泽呈透明玉 色状,“米眼睛”(胚芽部)的颜色呈乳白色或淡黄色,有股浓浓的清香味,达国家标准(最新版) 一级。 菜籽油:非转基因、物理压榨、桶装。色泽呈金黄色至棕褐色,有菜籽油特有气味,泡色 青黄透亮,达国家标准(最新版)一级。 猪瘦肉: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去骨、带皮,瘦肉占 80%以上。肉质紧密,富有弹性, 膘肥嫩、色雪白,有光泽,不发黏。 猪五花肉(或半肥半瘦猪瘦肉):俗称“三线肉”( 位于猪的腹部,即是在猪肋排上的肉)。 新鲜(当天宰杀的猪肉),可用手摸,略有沾手感觉,肉上无血,肥肉、瘦肉红白分明、色鲜艳。 猪大骨:俗称猪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当天宰杀的猪大骨),后腿骨必须多余前腿骨, 需带一定的肉。骨头颜色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光泽;有骨猪瘦肉特有的腥 膻味,但不是原料变质的味道。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有一层风干膜。 猪板油:俗称板油。新鲜(当天宰杀的猪板油),乳白色,比较细腻,掰开后没有网状的运 动纤维,用手捻时可化解完全。 牛肉:新鲜,无骨,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或淡黄色,具有牛肉的正常气味, 外表微干或有风干的膜,不粘手。 牛大骨:俗称牛大腿骨(前后腿骨)。新鲜(当天宰杀的牛大骨),需带一定的肉。骨头颜色 正常,有一定光泽度,脊髓腔脊髓饱满有光泽;骨头表面光滑,不粘手,有一层风干膜。 鸡蛋:蛋壳干净、粗糙、无光泽,壳上有一层白霜,色泽鲜明,有轻微的生石灰味。 豆腐(卤制):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 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香味(卤水), 味道纯正清香,无馊味和腥味,水分不超过 3%。 水魔芋:必须达到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新鲜,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 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无异味,水分不超过 3%。 蔬菜:叶菜类:鲜嫩、均匀、粗壮,无老叶、病叶,无泥和杂草;茄果类:新鲜、成熟度 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 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瓜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葱蒜姜:新鲜粗 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 锈斑荚;根菜类:新鲜,大小均匀,表皮光滑、无病斑、无虫眼、无裂痕。 佐料:袋装、瓶装佐料,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 包装完好无损、保质期未过半。 散装佐料:八角、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 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定型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要求。 (二)加工配送要求 1.成交供应商不储存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不加工有食品安全隐患的食材,不烹饪有食 品安全隐患的食材,不配送有食品安全隐患的热餐。 2.成交供应商食材加工配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 养健康管理规定》《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宜宾市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职责》等法律法规要求。并按《筠连县学校食堂管理相关表册》内容做好相关记录。成交供应 商在热餐加工完毕,应组织食品成品留样及试尝,并完善留样、试尝相关记录。 3.成交供应商加工的热餐必须符合中小学生口味,符合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每生每天盐 不超过 6克、油不超过 30 克。 4.成交供应商必须为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餐具,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材 及各校就餐人数,准备就餐人员的热餐,并按各校就餐人数及时配送到各班。成交供应商所提 供的营养膳食热餐交付学校验收时,发现有任何质量问题(包括外观损伤),须以采购人能接受 的方式加以解决。 5.为确保食品安全、食品营养及口感,成交供应商从食品热餐加工地点配送到各校的车程 不超过 0.5 小时,按各校开餐时间安排、所需数量,用食品恒温专车,提前 30 分钟将营养膳 食热餐送达各班,并完善验收及交接手续。 (三)清洗消毒要求 1.定期对餐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2.在各校就餐完毕后,立即安排人员回收餐具及餐后垃圾(泔水按非洲猪瘟防控要求规范 处理并如实登记)。并在每餐结束后及时对餐具时行彻底的清洗消毒,做好消毒记录。 三、★中央厨房硬件标准及要求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 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25 米以上。 (二)场所设和布局: 1.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主食制作、食品冷却、食品 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间、清洁工具 存放场所等。各操作场所均应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或分区。 2.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制作、食品分装及待配送 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3.接触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且分区域存放;接 触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分开定。 4.中央厨房的面积达 1000 ㎡(含 1000 ㎡)以上;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确 保食品安全。 5.清洗消毒面积应与经营所需相适应,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的 10%。 6.分别设置外包装箱消毒和其他餐用具清洗消毒间。专间入口处应设置通过式预进间。 7.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8.加工经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 25 米以上)。 (三)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 1.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 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 2.地面平整、无裂缝。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易积水。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 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3.场所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设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施;入口处设置洗手、 消毒设施。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四)墙壁与门窗: 1.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材料,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 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 1.5 米以上的光滑、不吸水、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 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2.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 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3.内窗台下斜 45 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4.食品处理区各操作场所的门窗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料制作。 (五)天花板: 1.天花板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材料涂覆或装修。 2.半成品、即食食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 吊顶(吊顶间缝隙应严密封闭)。 3.水蒸气较多的场所的天花板有适当的坡度(斜坡或拱形均可)。 (六)洗手消毒设施: 1.食品处理区内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施,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的区域。 2.食品处理区入口处设置员工洗手设施。 3.洗手池的材质为不透水材料,结构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4.洗手消毒设施旁设有相应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干手设施,员工专用洗手消毒设施附近有 洗手消毒方法标识。 (七)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 1.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 2.采用有效的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方法。 3.采用化学消毒的,设有 3个专用水池。采用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的,可适当调整水池数 量。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清洗水池分 开。 5.工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 6.设专供存放消毒后工用具的保洁设施,标记明显,易于清洁。 7.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 (八)食品原料、清洁工具清洗水池: 1.分别设置与加工品种相对应的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可分为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 产品等),水池数量或容量与加工食品的数量相适应。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2.设专用于拖把等清洁工具、用具的清洗水池或设施,其位置不会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 过程。 (九)加工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 (1)食品烹调后以冷冻(藏)方式保存的,应根据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配备相应数量的 食品快速冷却设备。 (2)应根据待配送食品的品种、数量、配送方式,配备相应的食品包装设备设施。 (3)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具和容器易于清洗消毒。 (4)所有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不使用木质材料,因工艺要求必须使用除外。 (5)食品设备、工具和容器与食品的接触面平滑、无凹陷或裂缝(因工艺要求除外)。 (十)净水设备: 直接接触即食食品的用水,应为净化水。 (十一)通风排烟设施: 食品烹调场所采用机械排风。产生油烟或大量蒸汽的设备上部,加设附有机械排风及油烟 过滤的排气装置,过滤器便于清洗和更换。 (十二)采光照明设施: (1)加工经营场所光源不改变所观察食品的天然颜色。 (2)安装在食品暴露正上方的照明设施使用防护罩。 (十三)废弃物暂存设施: (1)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 (2)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以坚固及不透水的材料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 (十四)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 1.食品库房不得存放非食品物质(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 除外)。 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3.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 4.冷藏、冷冻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 5.库房内设置数量足够的物品存放架,能使贮存的食品离地离墙存放。 (十五)更衣间: 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设在工作人员进入操作场所入口处,有与经 营项目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空间、更衣设施和照明。 (十六)厕所: 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 (十七)运输设备: 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贮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 3辆及以上, 车辆配备控温设备,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配备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以及专用密闭运输容 器;运输车辆和容器内部材质和结构便于清洗和消毒;加热保温食品运输车辆应使运输时食品 中心温度保持在 60℃以上。 (十八)食品检验: 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 1.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 2.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 3.检验室应配备理化、微生物等实验室设备设施,具有检验食品原料中瘦肉精、农药残留、 重金属含量及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 (十九)食品留样: 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四、商务要求 (一)履约时间和地点 1.★履约时间:2021 秋期(节假日除外),按 100 天计算(以实际就餐天数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履约保证金 1.金 额: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5%。履约保证金用于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保证合同 的正常履行,采购人根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质量(包括因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一切 费用治疗预付款)、违约责任依法对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合同期满后,无 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2.交款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至采购人(包 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 3.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供应商未按照磋商通知书的规定 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注:(1)提供保函的担保机构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担保机构。保 函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必须要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能够进行查询,否则将取消 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供应商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由采购 人一次性退还至成交供应商。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合同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和违约责任,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成交供应商不履行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②项目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采购单位根据合同条款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质量 (包括因质量问题引发事故的一切费用治疗预付款)、违约责任依法对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履约保 证金进行处理。③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5)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 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三)合同签订时间 签订合同时间、交货(验收)时间及地点。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 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签约前须足额购买已承诺的保险金额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若未购买食品 安全责任保险或超过成交通知书载明签约时间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 交货(验收)期从 2021 秋期开学起(开餐之日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至 2021 年秋期期末止。交 货(验收)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食材验收后到热餐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四)★合同价款 包括合同服务、检验检测费用、合同服务的税费、保险费、加工费、包装费、运输费、转 运费、搬运费、培训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售后服务和与服务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费用以 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 (五)★付款方式 1.成交供应商当月配送的热餐经学校验收合格并核实无误审核签字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相 关商品完税发票后,由采购人按月支付到合同约定帐户。付款总金额计算办法:支付款=实际 用餐人数×天数×中标劳务费单价。 2.在当月验收中,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含售后服务承诺)的,采购人暂 不支付当月服务费。 3.成交供应商无故延迟交货时间、短斤少两(未在 1小时内补足所差数量)、质量达不到技 术参数(未在 1小时内更换),经采购人认定后每项 1次不予退还 1000 元--2000 元履约保证金 (不可抗拒的因素经采购人书面认可的除外),且还应赔偿采购人其他损失(如应急处理措施支 付的费用),采购人损失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不足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在 3日内 补齐。以上情况在合同期内累计出现三次后,采购人有权启动退出机制,将成交供应商列入不 诚信黑名单。 (六)★履约验收 1.验收由采购人(学校)负责。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 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安排 人员按相关的国家质量标准和磋商文件所列的技术参数进行验收。采购人核实送货单上的数量 并双方签字完成项目验收。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拒绝验收或无法定事由拒绝验收的,视 同验收。若采购人因自身原因要求成交供应商延期验收,采购人应提供延期说明。如有短缺、 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成交供应商在当日 1小时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 产生的全部费用。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 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 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 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五、其他要求 (一)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日内与采购单位 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 权或著作权(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三)★供应商必须承诺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出现安全事故(包括但不仅限于食 品质量、交通事故等),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赔偿所有经济损失(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四)成交供应商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中央厨房及从业人员、管理人员,有符合食品安全 的热餐恒温配送车辆、餐具,有符合食品安全的餐具洗消场地及设施。 (五)根据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筠连县境内建设中央厨房。成交供应 商在食材入库、食材出库、食品加工、食品烹饪、食品配送等环节,必须主动接受筠连县市场 监督管理局、筠连卫生健康局、采购人、学校的监督管理,确保食品卫生、营养、安全。 (六)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供货的食品安全及运输安全等,必须承诺最少购买赔偿总金额(R MB)1000 万元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购买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磋商文件中所承诺的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手续后,采购人方 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七)成交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后,在合同约定的时间要求内开始提供热餐。 (八)成交供应商配合采购人实地考察配送方案中的基地建设、仓储能力、运输保障、公司 人员配置、质检能力(快速检测)、食品流转安全保障等情况。 (九)供应商必须承诺成交后,按照要求完善《食材索证索票管理方案》、《食材交货查验制 度》、《中央厨房管理制度》、《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检验制度》、《食品留样、试尝管理制度》、 《热餐配送企业管理制度》、《热餐配送不达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制度(应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进行响应,格式自拟)。 (十)实施营养改善食堂供餐学校食用学生人数、供餐天数因客观原因发生变化,成交供应 商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营养改善计划因国家政策终止,此合同自行解除。 注意:1.本章带“★”号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若未满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2.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磋商文 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内容条款及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述 二、★服务内容 三、★中央厨房硬件标准及要求 四、商务要求 五、其他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