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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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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结果更正公告

2021年08月16日 10:48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8月16日 10: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1年08月13日 更正日期 2021年08月16日
更正事项 采购结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2-27155065
采购单位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张老师,022-28546361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刘工,022-27155065
附件:
附件1 ML2021-JN-F078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docx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ML2021-JN-F07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公告附件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08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1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85463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联系方式:刘工,022-2715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22-27155065

招标文件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1-JN-F078)












采购人: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代理机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日 期2021年07月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8

一、 商务要求 8

二、 技术要求 9

三、 评标方法及评审标准 9

四、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12

五、 项目需求书 13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5

一、 说明 15

二、 招标文件说明 20

三、 投标文件的编写 21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4

五、 开标和评标 25

六、 授予合同 30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32

一、合同一般条款 32

二、合同特殊条款 3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7

附件1. 投标书 40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42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43

附件4. 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44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5

附件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6

附件7.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47

附件8. 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48

附件9. 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52

附件10.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53

附件11.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54

附件12. 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56

附件13.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57

附件14. 中小企业声明函 58

附件1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0

附件16. 服务承诺 61

附件1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62

附件18. 验收报告 6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外聘厨师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ML2021-JN-F078

2、 项目内容

1. 外聘厨师服务,详见“项目需求书”。

2.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 项目预算

人民币:129.4610万元

4、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当日(查询时间为资格审查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提供所属日期为2021年01月份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 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禁止关联企业同时参与投标,须提供非关联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0723日至20210730,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包,须以现金形式支付,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7、 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081314:3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21081314:30(北京时间)。

3. 开标地点: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9、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刘老师

2. 联系电话022-27155065

10、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津南区消防救援支队

2. 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1号

3. 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张老师,022-28546361

11、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马路创新大厦A座2109-2112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7155065

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707259396@qq.com

12、 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13、 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0723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1、 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服务费用等其他应有的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完成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的最终优惠价格。

(二)时间要求

1.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要求

详见项目需求书。

(四)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中标单位开具等额发票(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20000元整。

2.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公对公账户汇款等法规规定的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3.汇款信息

汇款银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大都会支行

账 号:12050110157800000015

注:需在汇款备注栏注明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4.开标当天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发放保证金收据原件。

5.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并且正本送至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存档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回。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注:请各投标人尽量选择与我公司账户相同的银行进行转账,因跨行转账而产生的问题和费用与我公司无关。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以外,中标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标供应商不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有效期: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七)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

2、 技术要求

1.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及设备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规定。

2. 具体需求详见本部分项目需求书。

3、 评标方法及评审标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审因素与标准标准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第一部分 价格分(20分)

1

价格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0

第二部分 资信分(25分)

1

投标人相关业绩

提供与2018年01月01日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关且已经完成的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加分。一个业绩2分,满分6分。证明材料包括:

A.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合同服务内容、甲乙双方名称及盖章);

B.甲方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A和B同时提供才被视为合格业绩,否则不予认定。

6

2

投标人相关证书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1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不得分。

4

3

厨师评审

为本项目配备厨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1人齐全得1分,最多得13分。

13

4

面点师

为本项目配备面点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及健康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供1人齐全得1分,最多得2分。

2

第三部分 技术分(55分)

1

食谱搭配及膳食营养均衡方案

结合本项目提供食谱搭配及膳食营养均衡,方案选配食堂餐厅菜品菜色齐全,菜单品种多样,膳食营养合理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10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7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4分

未提供方案:0分

10

2

设备使用方案

包括厨房用具和设备的规范使用、清洗、消毒,内容全面,叙述详尽,针对性强。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8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方案:0分

8

3

卫生知识及岗位技能培训

培训方案应考虑全面,不漏项,针对性、系统性强。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8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0分

8

4

人员管理方案

所提供方案需具备科学性、完整性、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强5项要求。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8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方案:0分

8

5

管理规章制度

管理规章制度应齐全、合理、切实可行。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8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0分

8

6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中急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具有针对性。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8分

方案满足以上2项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方案:0分

8

7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

投诉流程、满意度调查制度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强。

方案全部满足以上要求:5分

方案满足以上1项要求:2分

未提供方案:0分

5


4、 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 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项目背景

津南区消防支队坐落于津南区咸水沽镇紫江路21号,支队下辖单位共计13个,拟为所属单位外聘15名厨师(其中含2名面点师)。

(二)服务要求

1. 投标人主要负责津南区消防支队下属13个伙食单位的一日三餐及日常性客饭的制作,负责制定食谱,选派专业人员到采购人场地进行菜品炒制,食品加工;丰富主食供应品种和菜品搭配花样,保证膳食营养均衡;保证食品制作、加工、食用、卫生等安全。

2. 配合各伙食单位食堂管理员、班长对配送菜品的质量、数量进行验收,杜绝不新鲜、变质等不合格菜品,保证食品的存放、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均达到食品安全卫生“五四制”的要求,确保供应饭菜安全可靠。

3. 一日三餐供应标准

(1)早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10种;

小菜:热炒小菜5种,凉拌小菜5种;

汤类:米粥3种,咸汤(老豆腐、锅巴菜、汤面、豆浆,菜汤等)4种;

蛋类:热炒1种,蒸、卤1种;

(2)午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6种(其中带馅儿主食1种,打卤面类主食1种);

菜类:主菜1种,热炒荤菜2种,热炒素菜2种,凉拌菜1种;

汤类:米粥2种,咸汤2种;

(3)晚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4种(其中带馅儿主食2种,打卤面类主食1种);

菜类:主菜1种,热炒荤菜2种,热炒素菜1种,凉拌菜1种;

汤类:米粥2种,咸汤2种;

(三)人员要求

1. 派遣15名厨师(其中含2名面点师)。

2. 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持有防疫部门出具的体检合格证(上岗前提供)上岗。

3. 所有厨师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上岗前提供)上岗。

4. 所有厨师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明礼,在以往餐饮服务中无食品卫生、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 并有一定规模和操作队伍,熟悉饮食生、防疫等相关的法规知识,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能力。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 说明

1. 概述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代理机构,即“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3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投标人实质性要求资格要求的规定。

4.4 关于联合体参与投标

“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特定条件。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报名。

(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认定;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内容按主体方认定。

(7)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各方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子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6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7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8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服务。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投标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合格的服务

5.1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5.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5.3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本项目收取中标服务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含)以下

一次性收取3000元

20-100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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