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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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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服务等

招标详情

食堂管理服务等
招标编号:DTXYZFCG-2021-007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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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DTXYZFCG-2021-007
合同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等
项目编号: 同采购字[2021]373号
项目名称: 食堂管理服务等
采购人(甲方): 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代理机构: 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乙方): 山西毅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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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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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食堂管理服务等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DTXYZFCG-2021-007

?

采 购 人: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二○二一年五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公告

食堂管理服务等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同市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TXYZFCG-2021-007

2、项目名称:食堂管理服务等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185万元

5、采购需求:本次磋商共一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磋商文件所列示内容。

序号

服 务 名 称

预算金额(万元)

备注

1

食堂管理

185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6、服务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8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2)供应商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方式:携带报名资料,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西省大同市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

2、如供应商代表为经办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有效的营业执照;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提供信用记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复印件二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御东兴盛街北侧兴梓园A区45号        

联系方式:张杰 18903525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同市源茂街设计装饰大厦16层1616室            

联系方式:王彩霞 184049020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彩霞

电 话:0352-2892555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全过程。

2.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报价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3.1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机构及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本次响应。

3.3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3.6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响应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自身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

5.磋商文件的内容

5.1磋商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将会导致其投标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可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按磋商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机构。

6.2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此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磋商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人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进行现场考察或如开磋商前答疑会。如果进行或召开,采购人将向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出通知。

6.6采购人在组织磋商现场对采购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

三、响应文件

7.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7.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盖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2份、副本1份,电子版(Word格式)1份。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部分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

(1)商务部分:

*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见‘响应文件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有);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完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同类项目服务业绩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企业简况(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无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明细表;

服务技术规范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装订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须编排页码。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须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8.4 磋商保证金

(1)供应商须在磋商前提交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元)。

(2)磋商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转账等非现金方式进行交纳, 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中汇出,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收款单位: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魏都大道支行

账 号:14050162640800000344

(3)供应商的保证金交纳后,须将加盖公章的电汇凭证复印件附入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无效。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所提交的保证金将按原账户退还(不计利息)。

(6)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待签订成交合同并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全部退还(不计利息)。

8.5 报价

(1)供应商的总报价为完成本采购项目所需全部相关费用的总和。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服务、保险和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供应商的报价均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响应无效。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供应商照搬照抄磋商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9.4报价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宣布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 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拒绝。

11.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每一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响应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响应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磋商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响应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

11.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供应商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

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的,供应商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磋商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1.6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

11.7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2.1响应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

12.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响应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1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响应文件须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在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绝接收。

14.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4.1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14.2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

1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响应文件,否则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五、磋商程序

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

15.第一轮公开报价

15.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会议,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5.2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5.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供应商推荐两名代表或监督代表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5.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响应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5.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16.组建磋商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单位代表1人。

17.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磋商)

17.1资格性审查

磋商开始后,磋商小组将首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如未提供原件,则按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7.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下列情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响应有效期不足的;

(2)服务范围、标准、方案、响应承诺等不满足磋商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4)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5)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书的(如有);

(6)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7.3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对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7.4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形成磋商要点。

17.5磋商小组按照各供应商签到顺序,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第一轮磋商(技术、服务磋商)。具体步骤为:

(1)供应商向磋商小组作技术、服务方案陈述;

供应商须结合磋商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将拟提供的技术、服务等方案向磋商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磋商小组专家依据磋商要点,结合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供应商技术陈述情况,与供应商进行技术磋商;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并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7.6技术磋商后,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要求,对原技术、服务方案进行修正,并做书面响应,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8. 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18.1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项目实质性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的最后报价。

18.2各供应商以技术、商务磋商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即最后报价;

18.3最后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供应商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确定的最后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8.4最后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供应商公布报价情况。

18.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9.报价的澄清

最后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情况向磋商小组通报。磋商小组须对各供应商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0.综合评审

20.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0.2评分细则如下:

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

得分

一、商务部分(15分)

1、供应商业绩(8分)

供应商应提供服务业绩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提供自2018年5月1日以来签署的合同项目案例,按合同履行情况,每提供一个服务业绩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8分。

8分

2、体系认证(3分)

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GB/T19001)认证、食品安全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每有一项得1分,最高3分。

3分

荣誉证书(2分)

供应商具有物业或餐饮行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每提供一项加1分,满分2分

2分

4、标书质量(2分)

标书内容及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字迹清楚,表述明确,内容齐全,外观简洁整齐。

2分

二 、技术部分(65分)

序号

评审内容

分值

1

管理服务总体模式及配套措施

(1)管理服务的宗旨、方针、目标、设想与特色;

(2)本次投标服务的重点及难点;

(3)拟采取的管理模式及措施;

20分

2

食材采购及储存方案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

5分

3

菜品搭配及供应计划

计划合理、切实可行

7分

4

工作人员培训及管理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培训对象、培训目的、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

7分

5

人员配备

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和主要技术人员及其它服务人员配备。

8分

6

各项管理制度

制度明确,保障措施合理、切实可行。

7分

7

现场答辩

依据投标人现场针对本项目论述情况进行评定。

6分

8

接管、进驻方案

依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制定接管、进驻方案进行评定。

5分

三、服务部分(10分)

1、服务目标及承诺

各项服务承诺全面可行、完善、具体。

6分

2、应急措施预案

应急措施方案、突发事件应急措施方案等方案可行、完善、具体。

4分

四、价格分(10分)

1、不高于预算投资额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10分

20.3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与供应商提供的原件不一致时,执行下述规定:

1)法人营业执照不一致的,响应无效。

2)2018年至今的服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该项业绩不被认可。

3)2018年至今的服务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原件与响应文件中复印件数量不一致的,以有原件支撑的响应文件中的复印件数量作为评分依据。

23. 确定成交人

23.1本次磋商以所有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评审得分相同则报价低者优先,如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则技术指标高者优先。

23.2由磋商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磋商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人。

24. 磋商过程保密

24.1磋商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 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响应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响应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6. 成交通知

25.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示,并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2采购人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6.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7.成交服务费

本次磋商采购,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请供应商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工程招标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100以下

1.0%

1.5%

1.5%

100-500

0.7%

1.1%

0.8%

注:服务费的计费基数为成交价,计算方法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8.签订合同

28.1成交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8.2成交人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8.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8.4成交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8.5违反有关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9.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0.披露

30.1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 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 磋商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 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 供应商认为其响应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 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 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

3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磋商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磋商,而于磋商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 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将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

31.1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九、违约处罚

32.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响应文件;

(2)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响应无效,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负责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职工食堂的委托管理服务,确保制作过程中的食品安全工作。根据采购人规定标准制定菜单,并负责食堂所需食材的采购、加工。

二、采购预算及服务期限

1、采购预算:185万元/年

2、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要求

(一)食堂服务要求

1、就餐标准及模式: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有职工 400余人。就餐模式为自助餐,工作日每日两餐。就餐餐标为早餐5元,午餐15元,职工个人支付早餐2元,午餐5元。按照采购人要求每天定时开餐,并且保证餐厅干净卫生、菜品色香味俱佳。具体要求如下:

早餐:提供但不限于3个凉菜、2个热菜、4个主食、1个汤粥、鸡蛋、小食(点)2种,明档菜品1种。

午餐:提供但不限于3个凉菜、4个热菜,4个主食、2个汤粥、明档菜品1种,小食2种,1种水果。

2.费用承担:

(1)餐厅场地,厨房设备,水、电、燃料由采购人提供,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清洁所需各项耗材及低值易耗品(扫帚、簸箕、油拖、洗洁精、垃圾袋、胶手套、消毒液等)、后期补存厨杂小件、一次性用品(餐巾纸、牙签、食品袋等)、餐厅所需易耗品(如:锅,碗,盘,筷子,勺子等)由服务方提供,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2)服务方对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等进行及时保养、维修。隔油池清掏及污水泵维修保养,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服务方负责。托管期满后,服务方应将有关设施、设备等交还采购人,如有遗失、损坏,由服务方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二)服务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人员配置数量须完全满足服务需求,确保食堂服务顺利开展。

2、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具有餐饮职业经理人证书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书。

3、厨师长: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技能证书以上职称。

4、其他技术人员需具备中级以上技能证书。

5、投标方至少设立一名食品安全管理员,且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三)食堂具体要求

1、制定食品留验制度,确保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服务方必须每日将饭菜成品留样至少48小时,作为食品检测依据,凡不服从管理、违纪或发生因操作、管理等原因造成食物中毒等安全责任事故,其责任由服务方自行承担,同时应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2、餐后清洗,餐后组织人员对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分类放在固定位置。负责操作间、库房、办公室、食堂的卫生工作,保证每日清洁。

3、按照《食品安全法》以及采购人有关要求完成落实,以及接受相关检查及整改。

4、合同履行期内,成交服务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齐相关工作人员,严禁出现缺岗的情况。

5、合同履行期内服务方应与招聘的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对工资保障、福利、社会保险等与服务人员财产和人身安全等切身利益有关的条例,要明确权利和义务。如遇服务方聘用的工作人员出现伤亡、劳务纠纷等情况,由服务方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相应责任。

6、服务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严禁利用采购人场地、资产等进行非法经营、代加工等专销组织活动和作其他用途。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终止合同,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讼法律。

7、服务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服务方自行负责解决。由此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由服务方进行赔偿解决。

8、食堂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并领取餐饮行业健康证,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服务方自理。在经营期间因伤亡、意外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服务方自己承担。

9、服务方应保证供餐正点,足量、优质、品种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断推陈出新,根据季节变化、就餐人员需求,创新菜品,更新菜单,确保菜品多样化。

10、食堂经营使用的水、电、天然气费用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水、电、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避免浪费。

11、服务期内,服务方应健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并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服务方应切实做好防火、防毒、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若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后果由服务方全部承担。

12、服务期内,服务方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采购人无关,由服务方自己处理。

13、针对投诉、消防、水电气及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宣讲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4、负责加工食品安全卫生营养可口。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范实施;要严密组织,确保加工、运送、取餐区分配等各个环节食品安全卫生,杜绝食品裸露、污染,杜绝污染、倾倒、抛撒等不合格食品进入分配环节;要十分关注季节性食材品质,凡过期或变质以及不新鲜食材,严禁进入加工或使用环节。

15、采购人将定期或不定期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以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服务方,服务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服务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餐。

四、其他

1、投标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服务方服务期间的人工费、食材费、办公费、培训费、项目管理费、福利费、保险以及服务方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及风险)。

2、食堂运行引入考核办法,按考核结果核减服务费(具体考核办法在合同中约定)。

3、对由甲方承担费用的支出部分和服务方按期应该更换的相关用品和服务设施、设备,服务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部分 合同草案

需方:

供方:

供方在食堂管理服务等采购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二、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

四、履约保证金:无

五、售后服务及承诺

六、服务期限

1、服务期:

2、服务地点: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服务均为响应文件承诺服务,符合相关国家及地方标准;

2、严格依据响应文件及相关承诺,保证良好的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2、供方不能交付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逾期交付服务时,每逾1天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服务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服务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盖章确认后,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以中文书写,需方及相关部门 份,供方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磋商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供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或不能满足需方要求时,需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所有附件、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磋商文件

2、响应文件

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加盖公章): 供方((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银行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开户行:

银行账户: 银行账户:

签订日期:

签约地址: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 应 文 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目 录

商务部分

磋商函;

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获得的荣誉证书;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完税证明;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社保凭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服务业绩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供应商企业简况;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无违法记录声明;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二、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服务技术规范偏离表;

服务方案;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商务部分

一、磋商函(格式)

______________(采购人)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 (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供应商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预算金额时,投标将被拒绝。

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3、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4、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5、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磋商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从而导致该响应文件被拒绝


二、磋商保证金缴费证明(格式)

致:大同市新元工程造价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单位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编号为: 项目磋商活动。按磋商文件规定,已从我公司基本账户递交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

若未中标,请按磋商文件要求,退还至本公司基本账户(应与汇出银行一致):

收款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附: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电汇凭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影印件

全权代表签字:

(电汇凭证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格式)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五、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获得的荣誉证书;

上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完税证明;

截止磋商日前最后一次交付社保凭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


服务业绩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

供应商应提供同类型合同案例,要求必须提供供应商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提供自2018年5月1日以来签署的合同项目案例。

序号

用户名称

服务内容

中标金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合计

——

——

——

——


供应商企业简况(格式)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成立时间

企业性质

注册资金

员工总人数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户

经营范围

企业简介


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

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供应商现参与食堂管理服务等(项目编号:DTXYZFCG-2021-007)的采购活动,现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无违法记录声明

大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供应商现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活动,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

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


技术部分

一、报价一览表 (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合计

大写金额:

¥:

服务期

备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注:报价明细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税金及其他所需费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服务技术规范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供应商名称: .

 

序号

服务名称

磋商文件技术

规范、要求

响应文件

对应规范

偏离情况

备注

 

 

 

 

 

 

 

 

 

 

 

 

 

 

 

 

 

 

 说明:1、偏离表中可只填写有偏离及无法确定的技术规范项目,完全响应的可不填写。

 

 

 

 

供应商(公章) :

供应商代表(签字) :

日 期: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退还磋商保证金信息表(供应商单位)

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单位名称

保证金缴纳方式

□电汇 □银行汇票 □现金 □支票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行号

开户银行网点名称

汇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汇出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如需邮寄发票,请填写如下内容:

收件人地址

 

收件人名称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后附投磋商证金缴纳凭证的附件,磋商保证金退回时,请按上述资料退回。

我公司承诺上述资料是真实正确的,并愿承担如因上述资料填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将此表单独递交代理公司。)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