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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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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ZCZB-2021-D-295)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ZB-2021-D-29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1-D-295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3.47万元
最高限价:83.47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3.47 83.47 餐饮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经 采购人同意,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18日到 2021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方式: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1份)、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3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连东道1060号
联系方式:022-65305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C8-3楼
联系方式:022-66276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晓佳
电 话:022-66276789转817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pdf

中采(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8月18日

项目需求书 一、基本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现有 2个伙食单位需进行食材配送服务,分 别为一大队和三大队。总人数约为 67 人,每天三餐,法定节日进行会餐。为了 更好的满足指战员的用餐需求,现需要为各伙食单位提供食材配送服务。 配送地址: 一大队: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港二号路 1457号 三大队:天津市滨海新区南一路 70号 二、服务要求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 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及地方食品安 全部门的要求做到食品采购和配送的卫生、服务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岗, 按时按点提供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以保证采购人的就餐需求及安全。 (2)成交单位应定期与采购人联系,听取和接受采购人对食材配送情况的 意见和建议。 (3)供应期内各批次的产品物品具体需求量及品种以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4)每天配送各伙食单位所需副食品,送货日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将所需 食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以采购人指定时间为准。 (5)合同期内,食品、农副产品等货品日常情况下每天上午 9 点前供货一 次,采购人提前一天通知成交单位所需货品,成交单位收到供货通知后的 1日内 免费送货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专职消防队 2个伙食单位,经验收合格签单后交付使 用,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货物,成交单位应在 2个小时内予以免费更换。 (6)合同期内,当采购人若出现食品、农副产品等用品紧急需要时,成交 单位要根据应急供应服务承诺来进行应急供货,紧急情况下 2个小时内供货(包 含夜间情况)。 (7)不得转让或分包本项目。 (8)成交单位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9)其他服务标准及违约责任按合同执行。 三、服务标准 (1)所配送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并提供相应证件。所配送 副食品必须质量完好、卫生,包装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员工食品安全。(配送的 肉类均应提供由具有屠宰加工资质企业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该批次肉类 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材料) (2)伙食单位管理员和配送人员做好交接的记录工作,交接工作无疏漏, 发现问题及时做好记录并上报。 (3)配送伙食单位所需副食品的计量以送到食堂时的复秤为标准。 (4)成交单位保证每天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副食品配送达采购方指定 地点,无特殊情况不得延误配送时间,不能及时送达要当即与采购人联系,说明 原因;并能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四、对所需供货商基本要求 (1)供货商需每天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需米、面、油、肉、蛋、禽、蔬菜 等各类副食品(以上所有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 ①主食类 序号 主食类 1 单季稻米、优质小麦粉、油 ②肉类 序号 肉类 1 羊肉、牛肉、猪肉、鸭肉、鸡肉等 ③蛋类 序号 蛋类 1 鸡蛋、鸭蛋等 ④奶类 序号 饮品类 1 早餐奶、纯牛奶、酸奶、豆浆、橙汁、芬达、雪碧、可口可 乐、绿茶、冰红茶、啤酒、矿泉水等 ⑤蔬菜类 序号 蔬菜类 1 白菜、小白菜、圆白菜、洋白菜、菠菜、包菜、油菜(一般吃 的菜芯)、萝卜、菜花、生菜、菠菜、甜菜、红头菜、油麦菜、生 姜、玉米、四季豆、莴苣、菊花菜、牛蒡、番茄、辣椒、青椒、尖 椒、马铃薯、茄子、黄瓜、南瓜、西葫芦、冬瓜、苦瓜、佛手瓜、 金针菜、韭菜、大蒜、大葱、蒜台、芹菜、香菜、胡萝卜、茴香、 甘薯、芋头、莲藕、莼菜、蘑菇、金针菇等 ⑥水果类 序号 水果 1 苹果、梨、香蕉、橘子、草莓、菠萝、芒果、西瓜、葡萄、猕 猴桃、柳橙、哈密瓜、樱桃、火龙果、杏、李子、桃子、荔枝、龙 眼、木瓜、番石榴等 ⑦水产品 序号 水产品 1 鲤鱼、草鱼、鲫鱼、鲢鱼、泥鳅、鲈鱼、虾、河蟹、青蟹、螃 蜞、扇贝、蚌、牡蛎、海带、紫菜等 (2)供应商所提供副食品必须保证质量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要求。 (3)副食品选用要求:采购副食品必须与正规、有安全保证的供货商签订 有效的供货协议。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不得采购或 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所供商品的相应证明,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 生产许可品种明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每次采购的副食、果蔬、牛羊肉、 大肉类、水产品、蛋、分割鸡系列产品等食材须具有国家有权检验部门出具的合 格证,同时须每次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索票的整理。 (4)供应商在服务上必须做到日常准时供货、特殊情况随叫随到、及时补 货,对于不满意的副食品能够及时调换,不合格副食品及时退回。 (5)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在价格上:米、面、油、肉、蛋、 禽、水果类不得高于采购当日市场批发价的 18%-20%,水产品类不得高于采购当 日市场批发价的 18%-20%。(目前以滨海新区金元宝农贸批发市场当日交易价格 作为批发价格参考) (6)供应商每次送货必须向管理人员提供当天的采购明细,并由管理人员 核对明细,品种、数量、重量等并验收签字。 (7)供应商在送货运输过程中要保护好副食品,不能造成损坏和二次污染, 对损坏和污染食材无条件退回,同时要爱护环境卫生,对运输中造成的垃圾要及 时清理,保持卸货区干净整洁,否则追缴清理费。 (8)为保证所供副食品安全与保鲜,供应商应具有食品冷冻与冷藏库,自 建或租赁的均可。 (9)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才能上岗,并经 过卫生知识培训,懂得基本卫生知识,并办理有效健康证。 (10)供应商必须建立应急机制,预先做好应急预案,增强处理能力。对因 交通、卫生、天气等原因影响食品采购及配送的紧急情况进行妥善处置。遇突发 状况,如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原食材采购配送标准按时 提供服务。如果确实不能按时提供服务,则应提前三日书面告知采购人。 (11)供应的商品剩余保质期天数不得低于总保质期的二分之一。 五、成交单位需要担负的职责 (1)所需原材料、食材均由成交单位负责。 (2)负责所有从业人员的体检并办理有效健康证,同时必须配有专门的食 品卫生管理人员,承担本单位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管理的职能,做好对所生产 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须保证每日对上岗人员健康状况进行晨检(提供晨检记录), 所聘用员工须相对稳定,持有效健康证,定期进行相关体检,确保从业人员身体 健康。 (3)成交单位应恪守经营项目,严禁超范围经营,利润合理适度。成交单 位的各种主副原料采购必须从国家工商部门认可的经销企业进货,成交单位应索 证备查,并建立主、副食品台账。严禁采购三无、变质过期、有害物质污染等其 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调味品。如发现成交单位违约,采购人有 权责令成交单位作出检查或停业整顿,停业整顿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 承担。如成交单位违约次数达到三次以上,采购人有权强制终止服务合同,且期 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单位承担。 (4)副食品采购及配送定点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 真履行各项法定义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确保食材配送的卫 生与安全,由于配送副食品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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