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JY2021170890 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1,896,9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 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 一般指达到处罚地举行听证数额的罚款(具体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供应商作出承诺时务必自行核实,否则经查实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以虚假应标报财政主管部门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 信用服务 栏的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 以及 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 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须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14;00至2021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0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 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 或 应标管理 确认邀请 ;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 撤销响应 ;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 撤标 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 应标管理 下载招标文件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 ,用 应标管理 上传投标文件 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 ,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8月24日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在 应标管理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8月26日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 应标管理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 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 不等同于 对采购文件质疑 ,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 质疑 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联系电话:0755-2843904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 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http://ps.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安排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8月23日14:30。踏勘地点:坪山街区六联向阳路36号坪山区六联小学日新校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25236099 吕老师 联系电话:1571209188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坪山区六联小学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向阳路36号 联系方式: 李先生:0755-28824870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 联系方式: 0755-28439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55-28439042 八、附件 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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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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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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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价格部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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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可享受对其投标报价扣除 6%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格式及附件”中第二章节提供的格式);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最新规定为准。 |
评分方式 按公式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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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部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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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实施方案 |
10 |
(一)评审内容: 项目实施总体实施方案,主要包括物业总体规划方案、项目管理模式、工作计划、资源调配保障,安保服务、环境卫生服务、绿化服务、工程维护服务等内容,至少提供以下方案: (1)物业总体规划方案,至少包括物业服务的设想及规划、管理方式和运作模式、项目运营管理流程、服务保障措施。 (2)安保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停门岗管理、公共巡逻管理,监控室管理,车场管理。 (3)环境卫生服务方案,至少包括垃圾处理、环境清洁卫生、消杀服务、室内外绿枝养护。 (4)共用(公用)设施设备维护与保养方案,至少包括房屋本体养护、高低压供配电系统日常运行、给排水系统的日常运行、电梯运行维护管理、消防设备维护管理、空调设备维护管理、弱电智能化设备维护管理。 (5)食堂服务方案,至少包括食堂卫生管理、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防火安全管理以及日常工作检查与考勤管理等。 (6)规章制度及档案管理方案,至少包括日常管理规章制度、档案管理。 (二)评分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评价: 1、满足以上6项要求得100分; 2、满足以上5项要求得得90分; 3、满足以上4项要求得80分; 4、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60分; 5、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40分; 6、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20分; 7、未提供方案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5 |
(一)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根据以下情况打分: 结合本项目实际准确发现和抓住实施的重点、难点; 对本项目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 对项目重点、难点提出的解决方案。 评分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评价: 1、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0分; 2、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60分; 3、满足以上1项要求得30分; 4、未提供方案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0 |
评审内容: 考察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并根据以下情况打分: 1、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评价: (1)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含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2)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含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3)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含应急保障措施。 (二)评分依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情况进行评价: 1、满足以上3项要求得100分; 2、满足以上2项要求得60分; 3、满足以上1项要求30分; 4、未提供方案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两项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 与后续服务单位的交接; 服务期满,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按原合同标准收费) (二)评分依据: 提出服务承诺的,得100分。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函或承诺函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5 |
违约承诺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以下内容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1、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配置; 2、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3、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二)评分依据: 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或未按要求承诺或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三、商务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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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企业资质 |
5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 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的,得35分; 投标人提供具有病媒生物(如苍蝇、蚊虫等) 投标人提供有害生物(如白蚁等)防治服务能力证书的得30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同时提供官网查询截图或颁发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2 |
体系认证 |
5 |
(一)评审内容: 1、投标人同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30分,缺一项不得分; 2、投标人同时具有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70分,缺一项不得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提供相关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及认证信息查询截图(证书编号与查询的证书编号必须一致)。 2、投标人应确保认证证书在开标当天仍处于有效状态,并对所提供的证书及查询截图的真实性负责。 |
专家打分 |
3 |
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2018年1月1日以后(以合同履约日期为准): 投标人具有学校物业管理服务经验,且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的证明文件(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应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0%; 投标人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服务经验,且评价为满意或优秀(或优)的证明文件(如服务评价证明不能反映上述评价内容的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25分,最高得50%。 (二)评分依据: 1、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加盖甲方公章)及合同关键页(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 2、同一项目续签合同的不重复计分;每个项目须单独开具评价证明。如涉及到需要判断是否为同一项目续签的情形,如项目名称相同,出具评价证明单位相同的,投标人应提供能判别为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能反应不属同一项目续签的合同关键页),如不能判别,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人作出不利判断。项目名称相同、出具服务评价证明单位相同,但是经过重新组织招标、招标编号不同的,不属同一项目续签。 |
专家打分 |
4 |
投标人获奖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获得以下荣誉: 获得市级或以上公安部门颁发的优秀保安类荣誉的,有提供得50分,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人获得市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颁发的学校物业服务类荣誉表彰,每提供一个得25分,最高得50分,未提供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奖项照片或获奖(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5 |
项目拟使用的设备、工具、机器等情况 |
2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提供能满足采购单位日常管理所需要设备、工具、机器等。承诺使用的设备要在中标后的10日内全部进场。 (二)评分依据: 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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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4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 大专或以上学历的得50分; 3年或以上综合物业管理经验的得50分。 以上合计最高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提交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同时提供该人员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2、提供该人员在物业管理企业的聘用合同或合同关键页(工作时间累加满足要求也可以),合同关键页需体现该人员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岗位职务。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7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1、至少有2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的得15分,1人具有不得分; 2、至少有1人具有电工四级或以上证书的,得15分; 3、至少有2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中级或以上清洁管理师证书的,得15分,1人具有不得分; 4、至少有1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电梯安全员管理员证书的,得15分; 5、至少有1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的,得10分; 6、至少有1人具有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公共环境灭菌消毒作业岗位证书的,得10分。 7、至少有1人具有相关机构颁发的中式烹饪师证书的得10分。 8、拟投入本项目的教辅员至少1人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10分。 注:以上人员不可重复计分,否则均按无效得分处理,以上累计得100分。 (二)评分依据: 1、投标人需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查询记录,原件备查。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可以得分的依据; 2、同时提供该人员开标日前连续三个月在本公司缴纳且载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税务部门公章)的社保缴交证明材料(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 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不清晰导致无法判断内容的不得分,原件备查。 |
专家打分 |
8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具有物业服务相关(物业综合管理云平台软件、安全管理系统软件、清洁管理系统软件、维修维护平台软件等)的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得100分,缺少一项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1、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 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专家打分 |
9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截止开标之日,三年内(含三年)受过行政处罚的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10 |
服务网点 |
2 |
深圳供应商,或非深圳供应商但在深圳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售后机构)(分公司的必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售后机构必须同时提供售后服务合作合同及售后机构营业执照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原件备查)的,得100分;否则不得分。 |
专家打分 |
四、诚信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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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规则 |
评分方式 |
1 |
诚信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形(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除外)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专家打分 |
政府采购
招标文件
(服务类)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
警示条款
一、《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 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二)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六)恶意投诉的;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一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两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以上五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元以下,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五的罚款,两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百万以上两百万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
三、《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主管部门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的资格,并作出以下处罚:
(一)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的(一)、(二)、(三)、(四)、(六)、(八)、(九)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一千万元以上两千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千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违法行为属于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五)、(七)项情形,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两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五的罚款;涉及的采购金额累计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三十的罚款。
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属于采购条例所称的串通投标行为,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条有关规定处理:(一)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供应商利益补偿;(二)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三)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或者由同一人分阶段参与编制的;(四)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或部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五)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六)由同一单位工作人员为两家以上(含两家)供应商进行同一项投标活动的;(七)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按照采购条例第五十七的有关规定处理:(一)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格或者资质证书投标的;(二)由其他单位或者其他单位负责人在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者签字的;(三)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的;(四)投标保证金不是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的;(五)其他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投标供应商不能提供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的,视为存在前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目 录
第一册 专用条款
关键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异常情况反馈表
第二册 通用条款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文件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第五章 开标
第六章 评审要求
第七章 评审程序及评审方法
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
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
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
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第十二章 招标代理服务取费说明
第一册专用条款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并于 2021年8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SJY2021170890 2.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3.预算金额:1,896,9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自行承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即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一般指达到处罚地举行听证数额的罚款(具体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供应商作出承诺时务必自行核实,否则经查实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并以虚假应标报财政主管部门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2)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cgjg/cxda/index.html)”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备注:如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还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自定),《联合体投标协议》须明确牵头人,并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且须加盖联合体各方的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8月19日14;00至2021年8月30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http://ps.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8月30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报名操作: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功能点中点击“撤销响应”;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zfcg.cn/),先办理注册手续(注册咨询:83938966;电子密钥咨询:83948165 4008301330 ),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3.投标操作: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4.开标操作:投标人可以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站”,在系统登录首页面即可查看开标情况。 5.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1年8月24日前(北京时间),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采购文件作出澄清的,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在“应标管理→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1年8月26日前(北京时间)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应标管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查询”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材料的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要求。地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联系电话:0755-2843904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6.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有权对投标人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7.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http://ps.szzfcg.cn/),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8.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9本项目安排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8月23日14:30。踏勘地点:坪山街区六联向阳路36号坪山区六联小学日新校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25236099 吕老师 联系电话:15712091889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深圳市坪山区六联小学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向阳路36号 联系方式: 李先生:0755-28824870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名 称: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坪山区东纵路147号旭丰楼B座8楼 联系方式: 0755-284390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0755-28439042 八、附件 招标文件及相关配套软件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2021年8月19日 |
第二章 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及其他关键信息
一、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
通用条款序号 |
涉及事项 |
具 体 补 充 内 容 |
3.1 |
采购人 |
深圳市坪山区六联小学 |
3.2 |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 |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
5.3 |
联合体投标 |
招标公告中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9 |
踏勘现场 |
组织(踏勘时间:2021年8月23日14:30) |
10 |
标前会议 |
不组织 |
12/13 |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不晚于投标截止日三日前,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期间在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网站浏览与本项目有关的澄清和修改信息 |
20 |
投标有效期 |
120个日历日 |
22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接受 |
25 |
投标文件的大小 |
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MB |
26 |
样品、现场演示、方案讲解 |
无 |
37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38 |
定标方法 |
非评定分离 |
46 |
履约担保 |
不需要 |
备注:本表是通用条款相关条款的补充和明确,如与通用条款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表为准。
二、其他关键信息
(一)与“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章节相关的事项
中标供应商数量信息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家 |
(二)其他事项
1、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主体及价格扣除比例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均由优惠主体承接,则对其投标总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备注:(a)优惠主体包括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b)优惠主体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2)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本项目采购标的(服务需求)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服务。
(3)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作为优惠主体的认定资料为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声明函样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一册专用条款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中“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章节提供的格式)。
(4)享受价格扣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实质性条款
序号 |
具体内容 |
1 |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双方每签协议后需到坪山区财政局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
2 |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物业管理有关说明-8.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各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如下表” |
3 |
中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10日内全部人员到位;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和上述要求作业人员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人员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人员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按标书配置的设备清单入场使用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委托方检查发现人员、设备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有权解除合同。 |
注:上表所列内容为不可负偏离条款。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坪山街道办事处六联社区,地址为坪山区六联向阳路36号(金碧辉路与洋岭路交汇处)坪山区六联小学日新校区。坪山区六联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因教育发展需要,将于2021年搬迁至坪山区六联小学(日新校区)借址办学,该校区占地面积 1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0平方米,办学规模为小学36+6班,可提供近1900个学位。
为了规范学校的物业管理,将以上物业范围内的附属设施、机电设备、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及安全保卫、保洁、绿化养护、会务服务、非教育教学时段管理、教学辅助服务等方面实行社会化一体服务。
本项目安排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8月23日14:30。踏勘地点:坪山街区六联向阳路36号坪山区六联小学日新校区,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925236099 吕老师 联系电话:15712091889
项目管理内容及要求
安全保卫服务及要求
1.1 秩序维护员熟悉校园环境,文明执勤,言语规范,认真负责,人员稳定;
1.2 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校园日常秩序井然有序,学校财产不受损失,责任区内火灾发生率为零;突发事件迅速得到处理解决,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零;
1.3 实行24小时安全保卫,人防、机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配合,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制止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学校,任何时间发现学生违规违纪行为都要及时制止;
1.4 危及物业使用安全的地方和事故易发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和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1.5 有针对性的提供突发事件地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措施;
1.6 建立并严格执行来访人员询问登记制度,对出入校园内的车辆、人员、物品进行登记检查;控制校内施工噪音,制止喧闹现象,杜绝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
1.7 车辆停放不收费,与本校业务无关的车辆不得停放,建立车辆出入登记制度,进入校园内的车辆须按规定位置停放,做到规范化、整齐、分类、安全;
1.8 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的保养和完好情况,组织消防演练,对消防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火险隐患整改及时率100%,每周对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巡视检查一遍,以保障消防设备完好和正常运作;
1.9校园内日常信件、报纸、快递物品收发工作。
2、保洁服务及要求
2.1 清洁卫生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清洁队伍,管理制度完善,人员保障到位;
2.2 负责做好校内楼顶等露天地面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保洁与管理;
2.3 负责教职工办公室、功能室、会议室、接待室、报告厅、体育馆、图书馆等室内的清洁卫生,日常保洁中注意“零干扰”服务;
2.4 负责体育场所的清洁工作,运动场看台、座位、地板、跑道、场地、绿化带及相关设施的清洁、维护;
2.5 室内保洁区要求做到墙上无灰尘、无蜘蛛网,门窗玻璃无灰尘,污物桶及时清理、外观保持清洁,垃圾日产日清;
2.6 卫生间要每天反复冲洗打扫,保持大小便池清洁无积垢、无异味;地面要求做到无纸屑、无污垢、无死角,纸篓垃圾桶每天倾倒,保持外观清洁;花草池内无塑料袋、废纸、烟头等杂物;
2.7 负责会务服务,清洗水果、茶具等;
2.8 大型保洁工具、员工负责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
2.9 日常保洁工具、设备和耗品材料由学校负责提供;
2.10 做好厕所保洁工作,每周自查自评1次以上,在区相关部门组织评比中,达到合格及以上要求。
除四害消杀服务及要求
3.1 每月进行一次以上校园除四害消杀工作,主要针对校园内绿地、草地、草坪等进行消杀,但不包含下水道、课室教室和电教室内专业资质消杀;
3.2 保证校园内无蚊、蝇、老鼠、蛇等;
3.3 消杀工作工具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所需材料(如药品等)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
绿化管养服务
4.1 负责校区范围以内公共绿化植物养护、修剪造型、施肥、浇水、除杂草、松土、杀虫、杂物清除等管理;
4.2 植物生长健康,无病虫害,无枯黄叶,无黄土裸露;
4.3 定期修剪,及时修补和扶持,保持花木形态常美;
4.4 绿草坪养护每年不少于2次;
4.5 定期对绿植物浇水、除杂草、清洁等;
4.6 绿植物修剪、施肥每年不少于6次;
4.7 根据情况除病虫害;
4.8 绿化养护工具设备由中标单位负责提供,所需材料(如肥料、药品等)由采购单位负责提供。
5、水电维修服务及要求
5.1 专人负责日常的运行管理,有熟练、专职、持证上岗或资格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校区各项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的维保;
5.2 对全校教学区、生活区的电路设施要经常检查、维修,确保校完电路的使用安全和畅通;
5.3对各教室、办公室线路、开关、电灯、窗户以及门锁、学生桌椅、讲台等设备进行每周检查一次,对反映的问题应在 24 小时内解决;
5.4 每学期开学前要全面检查校舍灯光以及门窗、锁等是否完好,发现坏了要及时向校方反应及时更换;
5.5 定期检查维护供电、发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按电力部门的要求管理好配电房,保证安全用电,杜绝事故发生;
5.6 节约用料,不得大材小用,废旧材料要回收,不许拿公家的材料占为私有,爱护楼宇的水暖设备;
5.7 积极主动完成学校安排的水电安装任务,按学校作息时间开、关水电,加强对水电设施的维保;
5.7按学校要求定期抄录、报送水、电、气等数据;
5.8水电维修工作所需的工具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并承担费用。
5.9 化粪池、隔油池定期清洗要求:
化粪池、隔油池内清理的污水、污渍清运;
化粪池定期一年清运两次,隔油池每周清洗两次;
确保服务范围内所有污水不外溢,保持环境卫生;
如出现污水外溢等异常情况,须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在清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意外产生;
化粪池、隔油池清洗工具、设备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5.10 消防维保主体要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对火灾报警系统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对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各功能进行试验;
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每年对备用电源进行 1-2 次充放电试验,1-3 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对消防系统联动设备作定期检查和试验;
每年对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门等控制设备做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每年对火灾事故广播进行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每年对电梯进行强制停于首层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每年对消防通讯设备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两次;
每年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消防联动试验两次;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线路及联动线路的故障进行维修;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故障进行维修;
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消防通讯线路、消防主机电源检查及消防主机接地线路的故障的检查及维修。
(2)消火栓系统
每月对消防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并对消防泵进行消火栓按钮联动启泵试验;
每月对系统上所有的控制阀门进行检查,保证控制阀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每月对消火栓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每季度对最不利点消火栓进行静压压力试验;
每半年对室内消火栓箱内的水枪、水带等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用户;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
每年抽查消火栓的出水情况对重点部位的消火栓每年进行出水检查。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每月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组进行检查,保证系统各种阀门处于工作状态;
每月对喷淋水泵进行启动运转试验一次;
每月对电磁阀作启动试验一次,动作失常时马上通知采购单位及时更换;
每月对喷头进行外观检查,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及时更换,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及时清除;每季度对湿式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泄水试验,验证湿式报警阀的供水能力;
每半年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每年对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进行检查并进行维护;
每年对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消防储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压力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助采购单位处理。
(3)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每周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处于正常完好使用状态;
每月试验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切断电源后是否能正常工作。
其它
每季度检查干粉灭火器的压力、重量、有效期等。必要时做喷射试验;
每月检查集水坑排设备、自救逃生设备,消防电源及自动切换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每季度试验消防电源末端的切换功能;
消防维保工作的工具、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
5.11 监控维保要求
车辆出入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含主大门(监控室主控中心)、3个侧门,设备包含 1 台车辆出入识别摄像机、2套道闸等。
门禁管理系统:管理系统含监控室主控中心,设备包含门禁控制器、密码锁等
维保服务内容:维保内容包含线路维护、前端设备维护、监控软件维护、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维护。
视频信号线路、摄像机信号线路的检测、故障排除、隐患排查。
所有接口、线路接口的检测、数据接头的更换等。
监控系统前端摄像机的镜头清理、设备除尘、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
监控报警系统维保方案:监控主机设备检测、设备除尘、系统维护、设备维护、系统扩容、故障排除等;监控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门禁设备检测、设备除尘、故障排除等:车辆出入口摄像机镜头清理、控制设备除尘、道闸位置调整、设备维修及更换、故障排除等;车辆管理及门禁系统软件检测、软件升级、软件维护、数据备份、故障排除等。
监控维保工作的设备、工具由中标供应商提供。
食堂协助管理服务及要求
6.1 中标单位服务人员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做好工作日早餐、中餐及晚餐的制作,采购单位因工作需要,出现较多人加班的情况,需要在其他时间备餐的,中标单位应按照采购单位要求协助配合完成;
6.2 负责食堂饭堂日常运转管理、食品加工制作配餐、餐具清洁消毒和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管理;
6.3 协助制订食品配送采购计划,协助做好饭堂配送的食品原材料的验收,对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采购单位;
6.4 中标单位工作人员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并做到衣冠整齐,干净卫生,同时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女的不浓妆艳抹,男的不留胡须,厨师厨工服装由中标单位负责,其它用品由采购单位负责;
6.5 搞好室内卫生,不准有蚊、蝇、蟑螂、老鼠现象;
6.6 按照流程做好食堂物品消毒工作,保证碗、筷餐前消毒(煮沸和用特定消毒措施处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6.7 负责饭堂加工食品卫生安全和清洁卫生管理:厨房要保持设备整齐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生熟分开、肉类、鱼类、海鲜类等分档分类保存)和餐具、厨具;
6.8 全体食堂工作人员都应熟练掌握消防安全常规常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标准,确保不出问题。要做到人走灯灭,人走水停,注重节约;
6.9 协助学校完成“A级食堂”创建工作,包括索证验证、证件公示、资料收集和整理;
6.10 食堂工作人员专用服装中标供应商提供,冬装、夏装各不少于两套(每年);保养、维修、采购及清洁等所需材料及工具由采购单位提供。
7、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内及要求
7.1 总体服务要求:按照《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实际情况,为每天早晨上、放学期间、午间午休、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前或放学后在校学生提供安全管理服务(含星期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的管理服务);
7.2 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建筑红线范围内公共区域及校门周边区域内非教育教学时间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等安全管理服务;
7.3 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主要内容:上、放学时段的学生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管理,选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学校范围及校门周边对学生进出学校安全秩序的维护和引导工作。做好学校上、放学时段学生进出校园的礼仪引导和安全指引等,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校园外围治安情况的监控,做好学校非教育教学期间学生的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并协助学校做好学生违纪情况的教育工作并记录(如迟到、早退、违纪登记等)上报学校;
7.4 上学时段(上午 07:00—08:30;下午 12:40—14:10)(具体按照学校该学期
作息时间表作调整),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和侧门做好学生进校的引导、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校门口凭证让学生出入校园,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提前进入校园。同时,其余人员进入各岗位做好进入校园后的学生上课前的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管理。
7.5 放学时段(上午 11:20—12:40;下午 16:30—18:00)(具体按照学校该学期作息时间表作调整),管理人员到学校正门和侧门做好学生出校园的引导和秩序维护、安全管理。同时协助学校老师确认接送学生家长接学生离校,其余管理人员在各岗们按学校要求做好课室清场工作,对于留校学生登记、上报学校并做好留校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同时做好详细记录;
7.6 课间休息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管理:课间休息期间(上午 08:30—11:30;下午 14:30—16:30)(具体按照学校该学期作息时间表作调整),管理人员做好学校公共区域(如走廊、楼梯、运动场、生态园、天台等公共活动区域)学生的秩序引导、安全管理、出操集会等活动学生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 防止学生追逐、打闹,防范学生玩火等不良安全隐患的发生。遇有特殊、意外事故等紧急情况,及时汇报并协助老师做好应急处置;
7.7 午休期间的学生秩序维护、安全管理:休期间(中午 12:20—13:40)(具体按照学校该学期作息时间表作调整),结合学校的要求安排,做好留校学生中午午休期间午休区域的秩序维护管理服务工作。在午休期间, 防止学生嬉戏打闹、玩火、偷盗、破坏等,对未得到校方和家长的确认情况下,严格控制不得让学生私自离开学校。同时,协助午休值班老师核对午休学生人数,督促学生按时休息, 做好现场监督服务工作,发现学生有不适症状或突发应急事件,及时汇报值班老师并协助进行处理;
7.8 非教育教学时段内的安全隐患巡查:负责非教育教学时段内的学校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巡查,并确保学习区域通道畅通,作好记录,并分类归档保存。 发现学校建筑物、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或者规范的,应当立即制止或劝阻学生停止使用,并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安全围栏,并及时报告学校;
7.9 非教育教学时段学校专项活动的学生安全管理:学校举办教学开放日、家长会、庆典活动、大型演出或外单位来访、学校承办的专项活动、会议等、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活动等情况时,配合学校做好活动期间的学生安全管理、现场秩序维护管理服务;
7.10 特殊情况的学生安全管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生效学校停课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学校气象灾害处置预案处理,保证到校、在校学生的安全。除情况允许并经学校同意或者有监护人陪同外,不得让到校学生自行离校;可能出现危险情况的,立即报告学校并应当引导学生到安全场所避险;
7.11 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值班:法定节假日(元旦、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国庆节)及寒暑假须在校正常值班;
7.12 其它协助管理服务:学校在管理服务范围内临时交办的任务或其他协助服务(如礼仪接待、迎宾、会务、安装转运办公家具及学生课桌椅等服务),不另计费,中标单位费用包含在本服务费用内;
7.13 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必须实行一体化管理,有专业管理队伍,管理制度完善,管理制度完善、可行;实行标准化作业,由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中标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提供切实可行的运行管理服务的实施方案和各种措施;
中标单位必须制定安全管理服务、定期巡视检查、操作规程及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做到科学管理、精心服务;
中标单位应当按要求配备规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学校内设立专门的服务机构, 设置专职管理人员,按规定配置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学校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维护学生安全、午休安全服务等的安全管理职责;
中标单位的专职服务人员必须接受学校指定部门的监督管理,在学校注册安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
中标单位提供学校上学和放学时段管理服务,除出入口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学生的进出安全管理外,还应当在学校每个出入口周边 100 米范围内设置至少二个护学岗,协助学校及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放学期间的交通安全;
中标单位必须选派专业的管理服务人员负责实施,保证所有的工作人员都是合格, 受过相应专业培训的,有解决各类事件的能力,保证所有管理服务达到专业化水平;
中标单位服务要求树立“服务第一,学生至上”的思想,切实维护学校学生的安全; 师生有求必应,有险情必出。管理坚持原则、缜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及时到位、有理有节;
中标单位上岗人员穿统一的制服,工作规范、作风严谨;仪表整洁,业务操作规范, 礼貌待人,精神饱满,保持卫生整洁;
中标单位管理服务必须依法办事,文明服务,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工作人员与师生、家长发生冲突;
中标单位必须负责与学校之间的管理服务信息有效传递;及时了解学校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协助学校做好对外宣传、沟通工作,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中标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服务队伍的稳定,严格控制非违纪人员轮换岗比例,一年内轮换岗人数不得超过合同编制的 20%,并在投标书中作出承诺;主要管理人员更换,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其他人员更换要提前 1 周告知学校;确保服务质量不因人员变动而受影响;
中标单位人员的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相应资料和管理过程中所有资料必须报学校备案,禁止离职人员进入校园;
中标单位人员必须了解校园内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和掌握学校内部机构的分布,联系方式。
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安排员工吃饭住宿,费用包含在本项目费用内;
中标单位必须承担以下职责:建立健全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经常性开展在岗人员业务培训和紧急预案演练;进行安全宣传,提高工作人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制定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方案、工作计划,向学校定期报告服务区域内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学校通报本服务区域内有关非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重大事项, 接受学校的监督;履行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及活动中发现学生有危险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报告。制止学生在学校内驾驶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和使用滑轮、滑板,做好学生的学校活动安全管理;对其在服务期内所发生的生产、安全和交通事故等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建立管理服务台帐和档案,项目齐全,目录清晰,资料齐全,管理完善,可随时查阅。配合学校受理校区内各类学生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出现学生人身伤害事故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所有人员均是学校义务消防员,接受消防培训(由投标单位组织),每半年进行最少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与有关消防单位组织最少一次联合消防演习。组织并带领学生会干部监督校内学生行为,并制止校园不安全、不文明举止行为;承担校方提供的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如桌椅、电扇、空调、电脑)、通讯工具、照明设施等的维修和耗料费用;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全额赔偿;中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其他事项;法律、法规和委托管理合同规定的其他管理服务。其它属于管理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8、后勤教辅管理工作:协助采购单位对专职教辅人员、司机人员管理,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学籍、文印、食堂、仓管、报账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教辅人员、司机人员由中标单位推荐,经采购单位面试考核通过后方可录用,具体工作由采购单位(学校)后勤及项目部门的安排为准。
三、管理期限内需达到的目标
(一)物业管理总体目标
建立 ISO9001 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作;
有效投诉率 0.5%以下;
有效投诉处理率达 100%;
房屋及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完好率 98%以上;
物业范围内治安案件发生率为零,无任何重大事故发生;
环境卫生达标率为 100%;
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对物业管理进行管理 100%;
消防管理通过政府规定,年检完好率 100%。
(二)其他要求
1.乙方(即中标供应商,下同)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和与甲方(即采购单位,下同)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得将项目全部转让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2.乙方须制定并提供员工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及确保服务质量达标的具体措施;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并履行服务承诺;
4.乙方须主动接受甲方的指导、检查、监督及协调;
5.甲方除按合同规定支付物业管理费和合同明确规定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外,物业管理各项费用开支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以及与甲方签定的物业管理合同,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因违法或违约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7.现有服务范围内,由于现场环境和工作人员增加而增加工作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四、物业管理有关说明
(一)管理用房提供:采购单位提供1间物业值班人员休息用房,约 20 ㎡/间,工作人员办公室 1 间,约 15 ㎡。
(二)物业人员就餐条件提供:学校根据实际为物业人员提供就餐条件,费用自理。
(三)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说明
公用水电由采购单位承担。
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警棍、电筒、水鞋、雨衣、钢叉等安保用品用具;中标供应商负责保洁所需的耗品、药品、工具和作业设备的购置及维修保养费用。中标供应商负责水电工所需维修工具。
采购单位负责提供卫生间的纸巾、擦手纸、清新剂、洗手液、洗洁液、消毒液等用品用具。
采购单位负责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设施及器材;负责根据实际需要而增加、更新或维修的消防设备设施、监控设备设施等的相关费用,以及各类设备设施的年度检测费用,以及消防设备设施、监控设备设施、电梯维保费用。
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员工工作服装。
物业人员缺岗缺勤按照所设岗位工资要求/30 天扣除当月工资。
管理目标及奖惩办法:中标供应商未完成各项管理目标,采购单位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人员配备及相关要求
★各岗位人员配备情况如下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配备人数(人) |
1 |
物业主管(兼水电组长) |
1 |
2 |
保安队长 |
1 |
3 |
保安员 |
8 |
4 |
水电工 |
1 |
5 |
绿化工 |
1 |
6 |
保洁员 |
6 |
7 |
厨师 |
1 |
8 |
厨工 |
3 |
9 |
仓管员(兼食堂管理员) |
1 |
10 |
司机 |
1 |
11 |
非教管理员 |
3 |
合计人数:27人 |
注:中标单位须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
岗位人员要求:
8.1 物业主管:从业经验 5 年,工作责任心强,熟悉 ISO9001 质量管理等体系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有较丰富的创优考评经验,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
8.2 保安员:素质过硬,具有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监控设备使用知识、消防知识、物业管理知识等,应提供相关培训证书或证明。
8.2.1年龄在 45 岁以下(不含 45岁);
8.2.2 五官端正,视(裸)力 1.0 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 能听懂粤语;
8.2.3保安员应取得《保安员资格证》;
8.2.4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和有工作经历者;
8.2.5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筛查无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
8.3 保洁员: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男女皆可,初中以上文化,会讲普通话,仪容端正, 品格良好,工作热情有礼,动手能力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肯吃苦耐劳。
8.4水电工: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电工持上岗证,须具备电工技能,会看电器安装系统图,熟悉电气设备性能、线路的分步走向,懂得强、弱电的线路维修和用户的设备维护;具有中/高级电工证者优先。
8.5绿化工: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仪容端正,品格良好,工作热情有礼貌,动手能力强,业务熟练,身体健康,肯吃苦耐劳。
8.6非教管理员: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仪容端正,品格良好,工作认真负责,热情有礼貌, 普通话标准。
8.7 司机: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资格3年以上;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责任事故;无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无犯罪记录,无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到拘留处罚的记录;身体健康,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病。
8.8 仓管员(兼食堂管理员)、非教人员:55 岁以下(不含 55 岁),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具备文秘、管理等行政办公辅助工作经验,入职前需先经过用人单位总务等相关部门考核面试通过。
8.9厨师:55岁以下(不含55岁),男女皆可,身体健康,业务离线,仪容端正,品格良好,整洁干净,工作认真负责,热情有礼貌,有厨师证。
8.10厨工:55岁以下(不含55岁),身体健康,仪容端正,品格良好,整洁干净,工作认真负责,热情有礼貌。
五、重要说明
1.中标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其聘用人员发生纠纷,由中标单位调解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中标单位对所聘人员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3.中标单位必须承诺中标后 5 日内全部人员、设备到位;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方提供作业人员名单,和上述要求作业人员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人员必须按标书方案配置人员到位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设备按标书配置的设备清单入场使用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委托方检查发现人员、设备到位不一致的,按违规处理,有权解除合同。
4.因中标单位试用期间不合格终止服务合同,中标单位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得向委托方提出赔偿。
5.监管:中标方须保证岗位不出现用人空缺,具体岗位安排由采购方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在服务过程中,中标方所派驻的人员服从采购方管理,采购方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工作的人员。
6.中标方不得随意挪用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社保福利费用,中标人同意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单位提交人工费用详细构成表并征得采购人认可后方才予以实施,否则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采购方有权向区有关部门申请终止服务合同。
六、服务期限、报价要求及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
本项目合同期一年,本次项目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可依据对中标单位的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如甲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甲方不再续约。双方每签协议后需到坪山区财政局备案,并以此作为向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付款的依据。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三十八条长期货物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长期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
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 1,896,900.00 元(大写人民币: 壹佰捌拾玖万陆仟玖佰元整),本项目投标报价按 12 个月/一年计。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提交、电邮提交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
3.付款方式
每月 5 日为上月管理服务费结算日,凭中标供应商完税发票,由采购单位签署付款凭证,在收到发票 5 个工作日内办理付款手续。具体付款方式按深圳市坪山区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七、投标价格及物业管理经费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由企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人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4.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 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 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第四章 投标文件组成要求及格式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目录”,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投标书附件”,如下图所示。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自动公布,如投标人误将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放入投标文件正文,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如投标人将必须放于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的内容放入投标文件附件(非信息公开部分),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人情况及资格证明文件
(4)项目详细报价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不公开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
(4)评审因素资料
(5)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备注:
1.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项目,投标文件不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字,无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关于填写“开标一览表”的说明:“开标一览表”中除“投标总价”外,其他信息不作评审依据。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一、投标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1、根据已收到贵单位的项目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后,愿意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项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
2、投标价格见投标书编制软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填写的投标总价。
3、如果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足额提交履约担保。
4、我单位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对通用条款的补充内容”中明确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单位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5、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合同的重要内容。
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二、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
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
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投标将作无效处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7.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我单位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
我单位清楚,若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8.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单位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单位承诺中标后项目不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进行分包。
10.我单位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通过合法正规渠道供货,在提供给采购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我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1.我单位保证,若所投货物涉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列明的政府采购强制